文/曹月(唐山市中医医院)
伴随着医改的顺利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结构变化明显,大多数公立医院收入标准对比以往出现下降变化,有些公立医院出现运行困难的现象,考虑到公立医院不再利用药品加价的方式来提高收入,导致收入水平下降,国家制定政策要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目标在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将调控医务人员工资的权利赋予公立医院,提高其自主权,减少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干预。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薪酬考评机制,将有利于医院自身的发展,完善医院的各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效率。
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性质,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这就意味着公立医院的资金并不充足。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取决于两方面因素:第一,员工工龄、岗位、职称等;第二,医院和科室依据业务量分配所得的绩效工资。伴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单一的薪酬制度难以适应公立医院的改革发展,薪酬制度需要创新、完善。长期以来,医务人员工资收入呈现低速增长态势,医务人员受到这种工资收入的影响,在工作中态度较为消极,人员流动性较大。此次实施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将以往单一的薪酬制度作出改变,原有的薪酬制度依据职称、政级别确定工资标准,改革后的薪酬制度增加了薪酬标准的参考条件,缩小了各个职级、各个级别之间的薪酬差距。在对原有薪酬构成方式进行改革之后,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得到有效激发,在工作中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更加积极地对待工作。薪酬制度改革同样针对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提高了此类人员的薪酬待遇标准,将从事同岗位工作内容的在编人员、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差距缩小,让编制外人员感受到自身工作的价值。调查中了解到,大多数公立医院编制十分有限,为了满足工作需求不得不聘任大量编制外人员,这类人员在公立医院中呈现较大比重。公立医院编制外医务人员与编制内同岗位医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风险相同,但是二者的薪资标准差距较大。通过提高他们的薪酬标准,能够有效避免编制外人员采取非正规渠道增加收入。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我国医院采取医护人员的薪酬标准参照药品使用量的政策,导致医务人员为了追求更高薪资抛弃了职业道德,为患者开具大量药品。薪酬制度改革彻底改变了这种现象,规范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身行为。薪酬制度改革彻底推翻了以药养医的错误策略,平衡各科室资源,公立医院的各个科室中,儿科可供使用的药品较少,且药品价格较低,儿科医生的薪资难以保障,导致儿科医生罢工现象,薪酬制度改革将彻底改变这种现象,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变以往的逐利性质。
2019年,国务院发布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决定对三级公立医院实施绩效考核,进一步改进我国医疗体系中存在的不足。绩效考核的实施,将使三级公立医院重视绩效管理,促进医疗水平、医疗服务的逐步提高,再次强调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改进分级诊断系统,优化治疗系统。采取一系列定向评估、定量评估方法,确保顺利完成公立医院绩效评估。
绩效考核的作用一方面在于督促各岗位员工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在于推动各岗位逐步自我完善。尽管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已经明确,但是伴随着医院的发展,绩效考核能够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重新科学分配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工作任务合理调整医务人员数量,科学调配各岗位工作量、人员数量、工作时间。绩效管理是明确掌控各科室、各岗位具体工作情况的重要方式,凸显出各岗位发挥的价值。
薪酬制度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归根结底都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存在较大关联性,公立医院编制属于行政事业编制,因此由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伴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逐步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将逐步取代行政部门管理,将先进的薪酬制度管理理念、科学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应用到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现如今,公立医院缺乏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理论体系并不成熟,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医疗卫生改革中还存在多项问题待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改革应始终围绕“以人为本”理念。
公立医院应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特点,改变原有的薪酬制度,实行科学的薪酬制度,增加薪酬的参考指标,充分体现出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促进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公立医院应从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入手,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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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量绩效方案”是一套以工作量(RBRVS,相对价值比率)为核算基础,以工作岗位、技术含量、风险程度、服务数量等业绩为主要依据,以工作效率和效益、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为综合考核体系,综合计量和评价的绩效分配体系。 “医院工作量绩效方案”绩效分配模式符合当前卫计委“九不准”相关政策规范,其又打破了常规的科室大锅饭绩效分配模式,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并能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医院管理的实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