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各环节

2020-12-19 08:13:24连轶源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0年10期
关键词:党务党组决策

文_ 连轶源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从2018年十九届中央第一次巡视、2019年十九届中央第三次巡视的反馈结果来看,国有企业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环节,不管是在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有不少问题有待破解。在决策环节,问题集中在落实“讨论前置”决策程序上,在一些企业中存在决策主体权责不清、“讨论前置”事项范围不明、决策程序不顺,甚至把党委(党组)会当成“筐”的现象。在执行环节,国有企业主要靠基层党组织发挥组织优势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任务落实效果与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呈正相关,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管党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基层党建“三基建设”仍是薄弱环节。在监督环节,有的企业监督体制缺乏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分散,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不够,监督力度、效果大打折扣;有的企业监督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起监督、评价、追责机制,制度缺失或“牛栏关猫”问题突出;有的企业制度执行不力,将制度挂在墙上、作为摆设、成为“稻草人”。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两个“一以贯之”的思想,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他特别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这些要求。

一、设计好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权责边界和决策流程

国有企业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可分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政治属性(需要国有企业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和经济属性(需要国有企业履行经济责任),作为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讨论决策的侧重点,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先由党委(党组)会就事项的政治性研究讨论,行使否决权。如果是兼有政治性和经济属性的“三重一大”事项,经企业党委(党组)会研究讨论确认政治性方面没有问题的,再提交董事会和经理层研究决定。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可不执行“讨论前置”决策程序,但企业党委(党组)可对此类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行使建议权。

有权必有责,党组织嵌入决策过程后,也需要相应的问责机制。具体来说,如果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出现政治方面的问题,主要追究党组织责任,重点问责党委(党组)书记这个第一责任人。如果出现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主要追究经营管理层的责任。“三重一大”事项,行政首长负首要责任;非“三重一大”事项(通常由行政上的分管副职直接决策),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建立重大问题会前沟通机制。重大决策上会讨论前,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酝酿,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沟通,最好会前形成共识。探索建立上会计划制,提前至少一周编制拟上会议决策事项计划并提交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避免出现因时间、资料等限制导致决策不够深入的问题。

二、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精益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质量。

以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六条标准”为重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群众工作落到支部。认真对照“六条标准”,全面梳理、查找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结合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措施、分解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等,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落地、一贯到底。加强过程管控,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实施量化计划管理,以建立工作台账和进度看板等方式跟踪督导,逐级开展达标自评和评估验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加强交流、相互学习、互促共进,提高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达标覆盖率。注重在人财物上提供支持保障,对人员配备、经费使用、阵地建设等进行统一部署,确保建设方案能落地、能见效。

在基层党支部“六条标准”全面达标基础上,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示范党支部,选树一批建设成果显著、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强、作用发挥充分的综合标杆和专业标杆,激励基层党支部创先争优、达标夺标。

三、以“三支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建强基本队伍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三支队伍”建设作为夯实党建基层基础着力点,聚焦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心任务,持续激发基层党组织书记领头雁作用、党务干部表率作用和党员骨干作用,全面打造关键时刻听指挥、拉得出,危急关头冲得上、打得赢的基本队伍。

全面抓好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带头人队伍,真正发挥“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按照素质能力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与党组织职责作用相适应的原则,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的基本标准,明确“准入条件清单”和“负面排除清单”。坚持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国有企业各级党校、培训中心等阵地资源,每年分层分级轮训一遍,提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探索任期届满交流机制,畅通基层党组织书记成长通道,打造一批懂党务、熟业务的复合型领导人员。

坚持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建原则,设置党建机构、配备党务力量,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坚持按照不少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不低于在岗职工人数1%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注重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职工口碑好的同志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具备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尽早放到基层党务岗位培养历练。有计划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保证专职党务干部每年至少接受1次系统党务培训,兼职党务干部每3年轮训一遍。树立向基层倾斜的激励导向,健全党务干部成长通道,落实同职级、同待遇,让优秀党务干部有荣誉有地位有收益。

坚持严把入口、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疏通出口,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切实深化“双培养一输送”。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全面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持续开展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先锋队的创建活动,用好党内表彰评选,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当先锋、作表率。加大党内帮扶力度,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大力弘扬党建带群建优良传统,支持群团组织深入开展建功新时代系列活动,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突出管根本管长远,健全基本制度

以党章和党规党纪为根本遵循,加强国企基层党建制度顶层设计。基层党委工作规则重点规范党委的设立和运行,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贯彻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入梳理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实践经验,对支部建设、支部工作等作出系统安排。基层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企业领导班子的决定,提高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健全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作示范,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会议召开程序,着眼政治站位查摆问题,对照党章规定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采取谈心谈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查找差距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整合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

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也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抓住了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党内监督的重点;抓住了党内监督,形成“五位一体”党内监督格局,就抓住了国有企业监督的关键。

加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委(党组)书记要定期研究部署全局性的党内监督工作,定期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巡视巡察监督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党委(党组)书记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平时要多过问、多提醒,听取所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履职情况专题报告。加强对纪委工作的领导、检查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二是加强巡视巡察监督。企业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专项巡视。三是强化党委(党组)对董事会的监督,提交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事项必须先经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四是强化对落实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对下督促检查。

加强纪委专责监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细化、具体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行为。把重心放在日常监督上,看住“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从严从实、落细落小。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掌握干部的廉洁情况,把好“廉洁意见”回复关。强化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行为零容忍,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震慑。

加强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加强部门内部监督,加强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监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相关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加强舆论监督。

加强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宣传教育,掌握党规党纪的要求和内涵,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加强对高廉洁风险环节的监督,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及时教育和处理。

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畅通党员民主监督渠道,强化党员民主监督互动渠道,使每名党员能够正常行使民主监督、开展批评、揭发检举等权利。

在党内监督的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厘清企业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能,整合各部门监督力量,形成“多维一体”的监督协调体系。以“三协同”为手段,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协同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监督基础,实现无缝对接。

建立监督协调组织机构,负责对监督情况进行汇总、对监督重点进行研判、对监督工作进行协调,促使各部门各负其责,信息共享。

六、健全完善考核问责机制,杜绝责任层层递减,落实责任监督

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落实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责任,结合实际成立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经常性研究会商党建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抓党建的合力。

建立党建工作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形式,组织各级党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掌握履责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持续改进提升。

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压紧压实抓党建第一责任。

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制度。企业党委(党组)应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方位、贯穿到一线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加大党建指标在业绩考核中的分值权重。

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企业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班子成员在联系点的领导和指导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落实党建“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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