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莹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云南武定 651600)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后,楚雄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针对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成效、存在困难等方面,阐述人居环境整治现状及对策,为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立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9年6-9月,先后走访了楚雄市鹿城镇、东华镇、子午镇,元谋县元马镇,禄丰县金山镇,姚安县栋川镇,南华县龙川镇及楚雄州、市农业农村局,重点针对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抓好乡村规划、农村垃圾和畜禽粪便治理、农村生活用水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几个方面展开了深入调研。在各地调研主要以实地查看、访问部分基层领导和群众得到第一手资料,在州、市农业农村局主要以走访相关业务科室和主管领导的形式获取相关资料。
为切实做好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级的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要求,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特色小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方案》《楚雄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6个规范。2017年,全州完成了129个省级、90个州级、74个县级示范村的详细规划,G56高速公路沿线40个特色示范村庄的规划设计;运用木塑新型材料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示范项目14个,建设面积6.67万㎡;在楚雄、禄丰、南华3个县市完成了8个乡镇123个自然村9757户特色风貌打造工程;成功举办了中国彝乡(云南·楚雄)民居设计大赛,吸引国内外建筑机构、行业参与。2019年9月,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按照州委、州政府机构改革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移交会议精神,明确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责任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移交至州农业农村局,并明确由州人居办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截至2019年5月,全州查处村镇“两违”用地面积80.19万m2,建筑面积119.94万m2,查处进度99.99%;创新性建立了“两违”治理手机短信月通报和每月随机巡查制度。
1.村镇垃圾处理初步实现有组织、有制度、有装备。截至2019年6月底,全州建成镇区垃圾处理场97个、垃圾中转站40个,配备道路清扫车、垃圾装载车、垃圾清运车等环卫专业机械和车辆172台,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采用填埋、焚烧、热解等技术工艺,初步实现了农村几万吨生活垃圾有效处理;10 848个自然村建立保洁员制度、农村(村、组)垃圾专管员聘用制度、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和有效治理率均达100%;全州1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中的8个完成有效治理。
2.初步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州以县市为单位划定畜禽禁养区,关停禁养区域内养殖户和企业;引导中小养殖场进行畜禽粪便“无污染”改造;新开工的大型养殖场严格按照“生态养殖、粪污零排放”要求建设粪污处理利用系统。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4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4.68%,远远高于农业农村部(60%)的要求。
1.农村有了清洁干净的水源。将农村饮用水源地纳入河长制范围,全州共设州、县、乡、村四级河长6038名,村(居)民小组巡查员6688名。2019年开展巡河3.8万人次,对乡镇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分,新建、改建配套净化消毒设施,以实际行动落实农村饮用水源地方政府负责制,州、县、乡三级清洁水源责任考核制度。乡(镇)饮用水水质监测率达到50%以上,县(市)河道(库塘)保洁清淤率达到50%以上,每个乡村都能喝上清洁干净的水。
2.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全州各乡镇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93座,污水处理厂(站)68个,建设污水管网669.74 km,10个县市城区开征污水处理费。全州103个乡镇中有65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达69.89%。
3.强化联合执法,推动河湖“清四乱”行动。全州以联合执法的方式对境内的主要河流及大型水库沿岸(100 m范围)的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对长江流域规模以上的排污口,进行排查和清理。在联合执法行动中累计检查水库77座、抽查42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37次,检查采沙点147处;累计清理河道1780.3 km、清理垃圾12 625.8 t,清理大型排水口3个、小型排污口55个。
一是当前全州农村卫生厕所330 235座,覆盖率61.05%,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26 937座,覆盖率41.95%;二是2019年目标任务已完成,户厕改建70 608座(含27 896座中央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任务)、公厕改建254座。2019年共开工户厕82 056座、公厕309座,完工户厕82 056座、公厕309座,截至12月底验收户厕2971座、公厕232座。
1.打造示范村镇。2015-2016年投入资金17 200万元,完成86个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2016-2019年,全州共投资295 058万元,建设示范点116个(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5个、民族特色乡镇2个、示范村66个、民族特色村40个、示范社区2个);2019年上半年第二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116个项目主体工程全部竣工,由村民筹资和村集体经济投入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同步投入使用。
2.营造青山绿水。2019年上半年,州林草局和州水务局依托公益林建设、陡坡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在重点水源保护地、公路沿线、生态脆弱地区完成人工造林8767 hm2,完成封山育林667 hm2,完成义务植树584.15万株,四旁植树1151.1万株,完成公路绿化180.2 km,合计12 hm2,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8.87 km2。
3.村连村公路和电网建设成效明显。2019年6月底,全州已建成村连村公路1060 km,累计完成电网建设投资10.2亿元,其中农网升级改造项目投资4.8亿元,电力扶贫(贫困村电改118项,异地扶贫搬迁项目113项、低电压治理194项、光伏扶贫配套5项)项目投资1.3亿元,项目储备5.2亿元(10 kv项目储备5个、35 kv项目可研批复、35 kv猫街变二期工程等)。
全州推广喷灌、滴灌、膜下滴灌、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13万hm2;化肥施用量逐年递减,2018年全州化肥施用量减少1200 t,减少0.76%,初步实现了粮食作物施用量减8%,经济作物减5%,节本增效40元的目标;2018年组织实施秸秆还田9.66万hm2,增施商品有机肥1.53万hm2,种植绿肥1.36万hm2;创建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103个,核心示范面积7400 hm2,辐射带动面积6.28万hm2。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中长期预测预报准确率从2015年的87.4%提高到2018年的88.6%;农药使用次数减少1.4次,用药量减少0.88%;性诱剂、色板和生物农药推广面积分别达到2.65万hm2、2.05万hm2和2.27 万 hm2。
部分县没有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经济、轻生态,重发展、轻治理,重物质、轻精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由于全州财力十分困难,财政资金投入有限。随着国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有关政策的出台,前期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资金协议贷款未落实到位,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由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属公益性项目,投资回报低,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强,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性不高。
村镇规划编制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乡镇总体规划编制水平不高,无法满足乡镇发展的需要;村庄规划编制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编制水平较低,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规划无法落地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落实不到位,乡村违法违规建设时有发生。
乡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状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高(污水处理管道接通覆盖面小,仅限于县城所在地),绝大部分村庄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虽然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户无垃圾桶,居民点无垃圾箱,乡镇缺乏转运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垃圾上山、下乡”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畜禽粪便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全州没有一个规范化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随意倾倒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厕所以旱厕为主,67.4%的农户还在使用坑式厕所,已改造的厕所中大多标准偏低,达不到粪污无害化治理要求;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处理的要求相距较远;厨余垃圾、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任重道远。
农村特别是自然村房屋建筑,普遍缺乏整体规划和可参照建筑质量标准,基本由农民按照自己的喜好进行修建,大量钢筋化和水泥化建设失去乡村风貌和韵味,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农房建设材质和色彩选用随意性较大,盲目照搬城镇建设模式,简单搞整齐划一,缺少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乡土特色,村庄与庭院乱搭、乱建、乱堆现象较为严重。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薄弱,村庄道路硬化率不高、公共照明严重缺乏,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村中道路规划与现代交通需求之间矛盾突出。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简易,除简单采取生态处理外,没有找到好的模式,处理技术、模式和成本等制约十分明显;除离县城较近的村庄垃圾纳入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外,大部分乡村垃圾采取简单填埋或随意倾倒、焚烧处理。
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信息不畅通,联动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部分行政村(居委会)干部不作为或漠视,宣传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力度不够,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内生动力激发调动不足,“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村土地规划专管员、自然村土地规划信息员、自然村保洁员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乡镇和行政村公厕管理滞后,部分行政村公厕或一锁了之或无人清扫。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流失,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村民改建、拆建住房的愿望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抢救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利用效果不佳,保护与利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掌握传统建筑建造和维护技艺的工匠越来越少。
虽然楚雄州“两违”治理工作历经近2年的攻坚克难,基本清除了侵占公共用地的违法建设,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但目前剩余尚需治理的存量大,特别是部分低密度住宅、商住两用临街建筑、城郊结合部村民自建房。因基层管理不到位,村民建房时超审批占用乡村公共通道(道路)、占用村集体活动场所、村消防通道、村水沟渠、填埋自然村(或村集体)公用蓄水塘(池)建房等问题较突出;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时间较长(或稍长)、范围较广、且涉及违建人自身利益、违建人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治理难度较大,致使全州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推进力度、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持续下降。10县市均不同程度存在对存量违法建筑查处不彻底,对新增违法建筑控制和处置不力,违法建设时有反弹的现象。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逐步建立州、县共同投入机制。州级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经费投入。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付、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探索适宜合规的市场化运营模式,规范有序吸引金融资本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各专业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发放抵押补偿贷款等方式方法,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县市信贷支持力度,对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积极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落实好民间投资政策,完善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大县域范围内城乡污水、垃圾、供水项目的整合力度,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完善收费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谋划筛选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有一定现金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ppp项目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协同推进垃圾和污水治理,统筹垃圾处置点和污水处理厂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型、生态型的小型垃圾污水处理点,实行垃圾和污水一并处理,避免因垃圾随意倾倒或处理不当造成水体污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原则上每户要有垃圾桶,每村(组)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并逐步向垃圾分类投放和资源化利用过度,每个乡镇有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推进大姚县作为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工作。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健全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伍,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处理模式。根据各地农村特点,科学确定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充分发挥规划的基础作用和引领作用,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加大力度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党委与政府组织领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执行力度,新建农房都必须经过审批,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深入推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筑查处机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及拆除违法违规违章建筑。逐步建立以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镇、乡、村三级村镇规划编制体系,制定详细的城镇周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主要交通干线沿线重要村庄实用性建设规划,最终实现乡镇村庄规划管控基本覆盖。
参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在人口规模较大及特色村庄,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项目,积极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并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对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以及农户新建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夯实发展基础。按照“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5种类型选择不同的村庄分线研究和整治,分步、分类实施推进,力求“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用心打造一批“特色村”“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进“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3型村庄建设,深入实施重点交通干线“特色风貌线、绿色生态线、精致景观线”3线打造工作,建成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的特色风貌景观带。
切实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厘清农业农村、财政、金融、住建、环保等部门责任,立足自身职能制定部门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厘清各级重点工作任务,州级重点抓政策、抓试点、抓考核;县级重点抓组织、抓协调、抓推进;乡镇重点抓项目、抓整合、抓落实。建立完善“目标管控、建管并重、督考同频”的督查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村(社区)领导干部的绩效和晋升目标考核,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找准政府、群众和社会力量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政府履行主导职责,大力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农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积极探索适宜合规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有效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