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是党中央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的总体要求,把握正确改革方向,抓牢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4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从不断强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由点及面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完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法律政策五方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再基于从督查调研和基层反映情况分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和举措,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民集体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