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生鲜产品冷链物流的区间结构和信息体系构建

2020-12-18 03:31万玉龙博士生
商业经济研究 2020年24期
关键词:信息流冷链生鲜

万玉龙 博士生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引言

根据原农业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7 亿吨生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但我国冷链物流建设仍然无法保障所有生鲜产品的运输需求,我国生鲜产品仅有27% 能够进入冷链物流体系中,未进入冷链物流的生鲜产品仅能通过常温链进行运输。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常温物流链相比于冷链物流的损失率高出约40%,仅果蔬类生鲜产品,我国每年的损失金额就高达1000 亿以上。相比之下,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生鲜产品冷链运输率均达到95% 以上,生鲜产品的损失率能够控制在5% 以下,我国生鲜产品冷链物流水平较低,产品运输过程中损失严重,导致生鲜产品零售价格居高不下,生产者和消费者处于 “双输” 局面。加强生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于降低我国生鲜产品价格,提高生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保障生产消费者利益有着重要作用。

而2020 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催化了我国冷链物流体系的发展。常温链运输过程交接流程复杂,产品极易暴露于病毒污染环境,因此风险更大。而冷链物流的可控性更强,风险暴露频率更低。但我国却出现了多期冷链病毒污染问题,继北京新发地市场检出新冠病毒之后,深圳市龙岗区在对进口冷链食品排查过程中,发现1份从巴西进口的冻鸡翅表面存在新冠病毒。深圳政府通告指出,全封闭式的冷链运输有助于降低病毒污染风险,冷链环境也会造成病毒失活,但封闭的冷链系统却极易造成交叉病毒污染。从目前官方公布的消息来看,尚未有证据表明生鲜产品内部存在新冠病毒,包括三文鱼、猪肉和禽肉,也就是说,当前频发的生鲜冷链物流传播病毒的问题,往往并不源于产品本身,而是由于物流运输过程并不规范,导致生鲜产品暴露于病毒环境中,进而形成链式传播。由此可见,尽管冷链物流相比于常温物流更有利于防疫,但我国冷链物流系统依然存在较大的防疫压力,冷链物流企业及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生鲜产品的检疫管控,保障消费者生命安全。

宋华(2020)指出,新冠疫情已经形成国际大流行,并将在未来可能长期伴随人类,我国必须在后疫情时代全面改善冷链物流体系,实现全流程信息监控,防范新冠风险。本文将从后疫情时代的冷链物流新型区间结构出发,分析其运行机理,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阐述该结构所对应的信息体系,这对提高我国生鲜产品冷链运输覆盖率,确保生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新冠疫情沿冷链传播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文献综述

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经济学改良生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是理论学界所关注的问题。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日本和韩国都已经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国的生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体系,例如加拿大的猪肉冷链及检疫系统、英国的耳标追踪系统等,通过全流程追溯的信息体系,能够实现对产品的实时管理和售后追踪,极大提升了上述国家的生鲜产品监管效率。赵秀荣和崔佳(2018)研究发现,英国所采用的牲畜耳标追溯系统,有效提升了冷链物流的安全水平,其作用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对问题产品的追溯和召回,可以在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快速找到同一批次和同一生产源的其他产品的销售路径,避免产品衍生更大的公共安全问题,有效降低了公共成本;第二是能够规范生鲜产品的权责归属,将产品问题直接联系到生产者,规范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源的经营水平;第三是保证消费者的消费利益,消费者也能够在相关网站直接追溯产品来源,并反馈消费过程中的问题,这无疑提升了产品的可信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产品问题。此外,于晓胜(2019)研究认为,通过引入互联网技术,能够提高冷链仓储水平、冷链绩效水平和冷链控制水平。由此可见,上述研究所探讨的冷链安全、冷链效率和冷链结构问题,均能够借助新型互联网技术下的冷链信息体系加以优化。

关于后疫情时代的公共安全保障,也逐渐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司伟等(2020)的研究显示,食品安全监管是后疫情时代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部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就突发性公共事件进行针对性保障,因此需要构建一个更为完备、强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本研究所探讨的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就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顾海英和王常伟(2020)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我国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全方位的路径优化实现对物流体系中的疫情监控,将疫情控制在小范围内,实现快速、及时、高效的发现与处理。防范公共卫生事件的持续影响,必须实现严格的信息监控和节点规划,这对我国冷链物流系统的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总的来看,目前国内外针对后疫情时代的生鲜产品冷链物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都相对滞后。后疫情时代应该关注生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的哪些方面?新型冷链物流系统中应该包含哪些子系统或组成部件?该体系的信息流运作方式是怎样的?现有研究中并未给出完善的解释。从理论角度来看,后疫情时代的生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的监管要求必然会大幅提升,这就会重塑冷链物流的传统区间结构。然而,过高的信息技术投入又会降低相关企业的经济利益,阻碍产业的合理发展(郭明德、李红,2019),只有经济效益大于转型成本时,后疫情时代的冷链物流体系才能够更为广泛地应用。因此,改造我国当前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更加安全、互通的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就需要从路径规划上逐步展开。这也是本文拟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的新型区间结构

区间结构是指物流系统的多个功能部件的相互组合,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体系中,首先必须充分考察冷链物流的功能结构,实现 “政府需求- 企业需求- 消费者需求” 的动态均衡和价值共创,达成功能层面的全面化;其次必须重视冷链物流的监管结构,实现政府与企业的监管互通,保证企业内部监督的常态化和政府外部监管的全程化,防范新冠疫情的后续影响。最后,必须重塑冷链物流的信息结构,保证冷链物流系统能够提升生鲜产品运输效率,降低生鲜产品运输过程的损失率,摊低生鲜产品的单位运输成本。本研究将结合已有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从这三方面具体进行阐述。

(一)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的功能结构

冷链物流体系是多方参与、价值共享的复杂平台,其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政府部门、冷链物流企业和生鲜产品消费者。政府部门包含工商、税务和农业监管部门,冷链物流企业则涉及多个流通节点,例如生鲜产品加工商、生鲜产品仓储商、生鲜产品批发商、生鲜产品售卖终端,外围还可能包含生鲜产品进出口商等。考察三方参与者的功能需求,就必须结合需求实现最终的价值共创,保障各方利益的共赢。

从政府部门的功能需求来看,由于疫情的现实影响和潜在威胁,实现安全的冷链物流运输是核心目标所在,因此必须加强对冷链运输过程的监控,同时由于新冠病毒的易扩散特征,仅仅通过阳性病例实现追溯,已经难以满足监管的需要,实现对产品的实时监管,保证各个运输节点上的安全状况,更有利于达成政府部门的功能需求。为此,冷链物流系统必须加强对全程可视化追溯系统的投入,保证政府部门的深度参与,在生鲜产品的各个节点中实现抽样调查,及时发现潜在的新冠病毒污染,从事后追责转变为实时防范,甚至达成事前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因疫情产生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从冷链物流企业的功能需求来看,实现利益最大化依然是相关企业的核心诉求,只有强化冷链的运输速度、提高冷链的运输效率,才能够保证企业有利可图,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但在监管要求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做到物流系统的 “又好又快”,就必须实现全流程的信息共享,通过完善的信息系统弥补传统系统的漏洞,在高速流通过程中依然能够有条不紊地检索产品信息,监控产品的质量水平。企业需要明确权责分配情况,对不同生鲜产品类别归责到人,激发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予以表现优秀的管理人员以奖励,保障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物流安全。

从消费者的功能需求来看,防范生鲜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是消费者的主要目的。由于传统的常温物流提供了病毒长期生存的有效条件,冷链物流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病毒的传播,但目前的冷链物流的可追溯水平较低,消费者在商超购买相关产品后只能归责到售卖点,无法了解该产品的产地信息、运输路径和保鲜时间,对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生鲜产品无法加以甄别,就会造成消费者的疑虑。对此,消费者必须通过产品上的信息标识,了解该产品的物流信息,从而保证其合法消费利益,并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二)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的监管结构

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的监管结构不再是依托政府的单一监管形式,而是政府多个部门通力合作,相关企业深入参与,消费者及社会舆论深度关注的一体化监管结构。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政府宏观监管结构。政府宏观监管结构源自政府对疫情安全控制的需求,因此采用原有的多个部门各自监管的分散式结构已经无法满足后疫情时代的需要,必须实现多个部门的功能结合。例如加强农业部门对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实现工商部门对生鲜产品的销售监管、保证交通部门对冷链运输的调查监管等等,这些部门的工作如果不纳入宏观框架中,就会造成部门间的重复工作,降低监管效率,同时冷链系统在频繁的检查过程中,会出现产品新鲜度降低和风险暴露的问题。

企业内部监管结构。对冷链物流企业而言,当前的内部监管是相对缺失的,许多企业并未对相关产品进行严格的生物学检测就承接了运输任务,造成源头上污染冷链,并导致其他安全产品的交叉污染,加重疫情传播。同时,我国冷链物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缺失,导致大部分企业并不会主动进行内部检疫,造成了内部病毒污染风险。最后,我国冷链物流企业间竞争激烈,大部分企业间的产品数据并不互通,导致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不利于整体防疫工作。

消费者及社会舆论外部监管结构。消费者作为冷链系统中的弱势群体,很难识别到产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在身体健康出现问题后才意识到生鲜产品的问题所在。为此,需要引入社会舆论监管,通过社会媒体向消费者传播防疫知识,帮助消费者甄别生鲜产品,结合企业的配套信息标识,保证相关产品的可视化。同时,政府也需要重视消费者对生鲜产品问题的维权,重视消费者对生鲜产品的安全反馈,保障监管区域范围内的消费者利益。

(三)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的信息结构

结合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的功能结构和监管结构不难发现,实现 “政府- 企业- 消费者” 三位一体的价值共创和统一监管,就必须建立生鲜产品的全流程信息回溯系统,该系统必须与新型移动互联技术相互联系,从而完善冷链物流区间结构。政府相关部门需要主导并开发冷链物流全流程信息回溯系统,建设统一的生鲜产品数据信息库,设计生鲜产品回溯系统平台,冷链物流企业作为该平台的信息发布者,必须实时上传、更新、维护该企业所运输的生鲜产品,与政府部门进行合作,实现相关数据的及时更新。消费者则可以通过家用电脑或智能手机登录该平台,通过扫描产品上的二维码获取该生鲜产品的流通内容,对于未入库的产品,要快速反馈给当地的监管部门,或求助社会媒体。对于已入库但信息不完善的产品,可以通过信息平台直接进行回馈。基于该信息结构,就能够实现对疫情风险的有效控制。

当然,后疫情时代的冷链物流系统绝不应该仅仅以疫情风险控制为唯一目标,冷链物流的信息结构是根据疫情风险、参与者功能需求和监管结构而建立的,如果该系统的建设成本远大于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就无法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这无疑会加剧我国冷链物流服务供应不足的问题。因此,在重塑冷链物流的信息安全结构基础上,还需要保障企业的效益,避免因监管产生的运输效率问题,本文将在下文针对我国冷链物流的新型信息体系进行说明。

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的新型信息体系

在后疫情时代冷链物流信息结构的基础上,如何在防范疫情风险的同时,提高生鲜产品冷链物流的运输效率和信息效益,是保障相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了深入分析该问题,本文将回到冷链物流系统的多个环节之中,并从信息流向和信息节点进行解读,最终找到影响信息系统效率的决定性因素。

(一)新型冷链物流系统的信息流向分析

传统冷链物流系统符合流通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定义,资金流呈现上下贯通的结构,物流呈现由上自下的结构,但信息流则呈现由上自下、两级联通的断续结构。一般而言,生产者仅将产品相关信息提供给批发者,加工商仅了解批发商的相关信息,零售商则面对加工商所提供的产品信息,消费者则了解零售商信息。而在冷链物流运转的过程中,总共会出现4 次冷链运输交换、3 次冷链仓储和1 次冷链加工,这些情况均有可能造成生鲜产品的暴露风险,一旦某一环节出现疫情影响,就会造成产品安全的不可控制。同时,由于传统冷链物流体系中信息流并非贯通,这也造成了大量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总体而言,自上而下的模式,会导致消费者处于冷链物流体系的弱势位置,难以向上反馈产品问题,无法保障自身利益,同时也会产生较高的病毒污染风险。

新型信息系统需要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信息流的全程弥合,不仅要将自上而下的信息流结合为通畅的流线,还需要实现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目前的二维码技术能够有效支持新型冷链物流信息系统的信息流改造,Qrcode 二维码大约能够储存2 千字节的信息,完全足以应对全流程信息录入,并且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相关手机均能够识别二维码信息,实现消费者的有效追溯。完善该信息系统,首先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业完善对产品信息的全流程录入和二维码制作(见图1)。

(二)新型冷链物流系统的信息节点分析

为了实现新型系统的相互结合,就需要细化各个信息节点的系统资源配置以及信息处理方案(见图2):

第一,需要构建完备的生产者信息录入系统,由于我国的生鲜产品来源比较复杂,包括普通农户、农村合作社、大型农业生产企业以及进口商,因此需要由物流企业牵头,建立信息录入系统,该系统的外部主体是生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该平台由冷链上所有参与者共享,后台是由所有生鲜产品信息组成的数据库,通过RFID 技术,将相关信息编译为二维码,并发送给下级节点。

第二,对加工商而言,由于加工过程中可能向相关产品添加其他内容,这就会造成产品的污染风险,因此必须向上级发送信息中添加加工信息,充分标识添加物的来源及作用,同时还要利用GIS 和GPS 技术录入加工人员和地理信息,锁定产品的地理、人员权责。

第三,对批发商和零售商的仓储系统而言,由于不需要对产品进行变更,仅需要采用GIS 和GPS 技术录入相关信息即可。

第四,在零售商信息售后系统中,零售商应汇总上级节点的所有信息,并添加产品价格与质地的相关信息,制作成二维码粘贴至产品上,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读取二维码,就可以了解所有信息节点对生鲜产品的处理,形成完备的信息流交互。同时,上述所有信息节点都必须同步至政府监管信息系统之中,这是由于二维码生成自最后一个节点,因此各个上级节点都可能存在信息更改风险,各个节点在生产信息同时直接同步至政府监管系统,政府监管部门就可以直接比对内部信息系统与零售商信息系统的情况,通过判断最终呈现二维码是否符合同步信息,找到信息流中断(虚假)节点,防范信息不对称风险。

(三)新型冷链物流系统的核心决定因素

基于对后疫情时代新型冷链物流信息的信息流和信息节点分析,可以得出该系统的决定因素包含以下三点(见图3):

第一,实现全程信息流,保证全流程信息互通和检疫信息共享。随着防疫压力的不断提升,新型冷链物流系统首要保证的就是改善传统冷链物流系统的信息流,这就要求实现信息的全流程互通,这也是实现信息标准化和信息可追溯的基本前提,完善的全程信息流能够保障信息沟通过程中各个节点的相互理解,并且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不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同时也能够在回溯过程中实现信息透明化。全程信息流的作用还体现在检疫信息的互通,一旦政府监管部门在任何环节实时检疫,就会将信息录入信息流之中,防止重复检疫造成的成本压力。

第二,实现信息标准化,保证信息内容能够统一编译为二维码,且能够被政府监管系统所识别。事实上,我国检疫部门正在逐步推动冷链物流系统的全程信息流构建,农业部正在测试包含多个冷链企业的生鲜产品信息查询网络平台,同时部分冷链企业的自建平台也能够实现旗下运转产品的全程信息读写,但由于不同平台间信息标准存在差异,就会造成监管上的不必要成本。对此,实现信息标准化不仅能够降低监管成本,而且有助于防疫工作的顺利展开。

图1 新型冷链物流系统的信息流

图2 新型冷链物流系统的信息节点

图3 新型冷链物流系统的决定因素

第三,实现信息可追溯,保证消费者能够追溯产品全流程信息,同时能够向上反馈产品问题。信息的可追溯技术是全程信息流和信息标准化之后的自然结果,也是改变消费者弱势地位的最终方案。由于信息可追溯所需的软硬件基础较高,因此需要政府和企业应用更为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例如区块链、云储存、分布式算法等。通过区块链加密实现对可追溯信息的安全保障,利用云储存降低企业的信息储存压力,利用分布式计算解决信息追溯过程中计算器算力不足问题。信息可追溯对于全天候防疫有着重要作用,能够解决日常防疫的问题。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建设后疫情时代的冷链物流体系,不仅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物流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生鲜产品的冷链物流体系,需要实现区间、结构和信息三方位的协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研究认为,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到生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之中,有助于破解冷链物流建设不足以及风险防范能力不足的问题。随着移动互联网设备的普及,以二维码为代表的新型产品编号,能够将产品进行信息化,并上传至云端网络,便于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者在互联网中进行识别、定位、跟踪、管理和监控。同时,利用新型的区块链技术,可以对生鲜产品编号运输全流程信息进行编码,特别是对生鲜产品每个运转环节的检疫情况进行记录,能够有效强化冷链物流各个区间的交流,形成更为紧密的区间结构,防止信息不互通造成的安全风险,并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浪费。

(二)建议

针对后疫情时代我国冷链物流新型体系建设,有如下三点建议:

第一,强化政府检疫监管。地方政府必须建立以某一单位为主体,其他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为辅助的宏观监管结构,在主体单位的统一调度下保证对所有生鲜产品的全面监管,以及单一流程监管(对应于多重流程监管),从而在保证物流效率的前提下,加强监管的覆盖范围。

第二,尽快出台检疫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冷链改造要求。对于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必须购置新冠病毒的检疫设备,首先对企业冷链设备、仓储环境以及冷链包装等固定资产进行生物学检验;其次要加强对入库生鲜产品的统一检验,保证相关产品在运输前是符合检疫标准的;最后则是加强各个运输节点和运输人员的监管,防止因产品暴露而出现的污染风险。

第三,推进我国冷链物流企业的信息互通。可以在政府引导下,帮助各大冷链物流企业实现数据互通,并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资金扶持,通过建设新型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信息全程化、标准化和可追溯,利用完善的信息通路辅助检疫和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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