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里面有个老朋友,经常发一些推销她家货品的视频,我极少点赞,也从来没有留言评论。
当初是怎么加她好友的,我竟记不起来了。当然,并非被迫。只是,现在的冷漠也是出于本心。
上大学时,她曾经是我多么亲密的人啊!
现在,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她打过电话、发过信息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
我常常反思:人心之变,何以如斯?
我和她到底是什么时候相识的?忽然之间,我也记不清了。但我的记忆力一向是很好的,特别是对一些特殊的人、特别的事。
应该是文学社新社员的见面大会上,抑或去文印店编辑社报的过程中。当时我履新社长不久,正是春风得意、意气风发的时候,身边一下子聚集了很多师弟和学妹。有才华横溢的,有激情四射的,也有活泼可爱的。
而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有点高冷孤傲。
那天,我们一块去文印店编印社报,返回途中,我感叹排版设计工作的复杂,不停地夸赞参与编辑的师弟学妹们的别出心裁。
“我看也没有那么麻烦,不就是在电脑上简单地操作一下吗?我也会!”她突然冷冷地抛出一句。
我听完,顿时呆住了——
但她不是那种外表光鲜靓丽的人,只是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让我似曾相识。
在一起办报纸、搞活动,相见的机会多了,我俩也就慢慢熟识了。她是学计算机的,在文学社里,是绝对的“少数派”。但参加社里的活动很积极,对办报纸出力也多。所以,我对她渐渐有了好感。
有一次,我和舍友“二哥”去学校南院打长途电话。当时大家用的还是IC、IP卡,而IP卡可以配套使用的电话机很少。南院有几部,我和舍友经常过去打。而学校计算机系就设在南院。
打完电话,在学校食堂,我和她偶遇了。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我和她还有社员小谢(她的同班同学)聊了很久。大学生活、文学、文学社的发展,话题散漫,还互相打听彼此的家乡、爱好、经历。
那晚,偌大的、略带嘈杂的食堂大厅,昏暗的灯光下,我发现:她竟这么健谈,这么有思想,而且还是一个热心肠的姑娘。和我聊起天了,自由洒脱,眉飞色舞。
一瞬间,我发现这姑娘很美,充满魅力,让我心动。
现在想来,男女之间短时间萌生的好感,可能往往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于是,意犹未尽的我在临别时,兴致勃勃地说道:今天有点晚了,校门马上要锁了,我们要走了。明天大家一块去逛逛渤海公园,再继续聊,怎么样?
面对我的提议,两位学妹霎时间有点惊诧。但是,看到我热诚而充满期待的眼神,她迟疑了一下,点点头,答应了。
我不知道当时是哪来的勇气,现在想来确实有些草率。我虽然是她们的学长、“领导”,毕竟当时也是单身,约异性逛公园不是简单地欣赏公园景色,而是要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的一种表示,一种象征。
但大学四年,我一直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当时我是多么单纯,又多么愚笨啊!
第二天,按照约定的时间,我来到了南院门口。“二哥”不是文学社的成员,知趣地抛弃了我,并且笑眯眯地对我说:老闫,今天好好表现呀。
不一会,一个瘦削的身影出现了。她的神情有点严肃,估计一个人和男同学出游,还是有点别扭。
我问她:小谢怎么没来?
“她今天约了外校的一个老乡。”她淡淡地说。
我没有多想。两个人坐上公交车,直奔渤海公园。
在公园,我俩聊了很多,进一步增加了对彼此的了解,也增添了我对她的好感。期间,公园里做生意的人自然而然地把我俩当成了情侣,请我们体验骑骆驼。几番招徕,都给我俩羞赧地拒绝了。
現在想想,一对男女,如果不是情侣,或者不想做情侣,一块逛公园是多么尴尬的事情啊!而我,一个不懂风情又有些吝啬的人,竟然想不到,即使不是情侣,请人家体验一把骑骆驼,或者为人家买束花,又怎么了?
当时,我似乎只是想体验青年男女一块外出游赏的浪漫和乐趣,而没有确立情侣关系的深思熟虑和郑重其事。所以,大学四年最终我落得孑然一身,也是咎由自取。
回来以后,我俩联系和相见就更频繁了。她推荐我看《平凡的世界》,说我的气质很像书里的孙少平。我听从她的建议,专门从书摊上买了一本《平凡的世界》。书很厚,字很小,我看得津津有味,一度废寝忘食。书中孙少平的故事确实深深触动了我,尤其是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俘虏了很多青年男女,我也不例外。
当时,我将她当作我的田晓霞。
只是,我没有孙少平的坚强、自信和刻苦努力,所以也注定我收获不了像他一样美好的爱情。
期间,我曾办了一件蠢事。当时,她家境和我一样不富裕,也经常出去当家教、打零工,或者在学校干一些勤工俭学的事,贴补自己的生活费。有一天,她和我聊天说起最近手头很紧张,连给家里打电话的钱都快没有了。我一听很为她焦虑,回到宿舍把自己的电话卡的卡号和密码写在纸条上,托人转交给了她,并且告诉她随便用。没想到她很快从宿舍专门给我打来电话,急迫而又严肃地说:“你不要这样,赶紧把电话卡的密码改掉,我还没有那么困难!电话卡你自己用吧。”
后来我才意识到,自己的一腔热忱,不觉间伤了姑娘的自尊——我当时的情商真的太低了。
后来,虽然我和她经常见面,但始终没想向她正式表白。第二年,我迫于家里的经济压力和父母的督促,去外面找家教做。每逢周末,我就跑到热闹繁华的街头,和很多揣着同样想法的同学一起“桥头待雇”。当时的情景真是有些凄惶。有一次,我还遇到了她和她的同学。她看到我,打了声招呼,就匆匆离开了。
记得当时她的神情很复杂,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是邂逅心上人的羞涩,还是为我的境地感到难过。或者,兼而有之吧。
那段时间,我很少约她,甚至刻意在疏远她。大学期间,家庭贫寒的男孩子谈不起恋爱——这当然是我的偏见。只是贫穷扼杀了很多男孩的自信,让他们难以鼓起勇气,去追求心仪的女孩和美好的爱情。
终于有一天,她约我见面。我预感到:她要摊牌了,但如何应对,我实在是没有准备好。
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午后,我们俩一块沿着马路走了很远。其间,我一直回避着那个敏感话题,对她抛出的问话也是有一句没一句地应承和敷衍着。
“你有没有女朋友?”她鼓起勇气,终于挤出了这个问题。
“也算有,也算没有吧。”我含糊其词。
“那你现在到底有没有吗?”她紧追不舍。
“没有!”我犹豫了一下,坚定地答道。
当时,虽然我心中一直暗恋小学的同桌,但我们始终没有确立关系。说人家是自己的女朋友,实在是自欺欺人。
“好吧,我明白了。咱们回去吧。”她一脸落寞。
就这样,我俩沉默着慢慢地往学校走去。
那天,街上的风很凉,我的心更凉。
其实,当时我知道她是渴望我主动说出请她做女友的话的。那样,她就可以爽快又幸福地答应了,她也愿意和我共同面对生活的艰辛。
而我又何尝不想向她表白呢?只是当时的我,实在是太缺少自信了,也不愿将自己的苦难分享给他人。
记得那次,大家都到操场去看日食。我不感兴趣,就窝在宿舍里看书。过了一会儿,我决定去教室里上自习。在路上,我遇到了看完日食成群结队返回的人潮。逆行的我走得飞快,恨不得肋生双翼。
她看到我,满脸诧异地问:“你干吗走得这么快?还慌里慌张的。”
“没事,没事。”我急忙摆手,寒暄了两句,转身走了。
当时,我是担心大家异样的目光和嘲讽。虽然,这种不解和嘲讽是微乎其微的。我过于敏感和自卑了。
从那以后,我和她若即若离,联系明显少了。不久,“非典”袭来。当时,学校所在的C市还不严重,所以大家也没有放在心上。临近“五一”的一个夜晚,我正在和幾个师弟师妹筹划文学社的事情。她突然跑过来,把我约到校园的海棠林中,满脸紧张地说:“现在外面传说这个非典很厉害,传染得很快。你五一不回家了吧?”
“回呢,我已经和老乡约好了。应该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吧。”我一脸的不在乎。
“那你回家的路上小心一点,回去以后也不要到处乱逛。”她一字一句地叮嘱。
“好的。你放心吧。”我微笑着,和她闲聊起来,觉得她真是有点小题大做。
没想到,那次见面之后,我们俩就分隔两地了。
“非典”结束后,我在C市待了一个多月,就回家过暑假去了。当时,她在老家。两人家里都没有电话,写信也不方便。暑假结束后,我所在的专业换了一个校区,转到了S市。她所在的专业和班级继续留在C市。
到了新的校区,我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也就和她联系更少了。当时,手机越来越普遍,而我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也就很少打电话,只是偶尔给朋友们写封信。不过,比起刚上大学那两年,明显写得少了。
当时我还担任班里的生活委员,负责帮同学们收发信件。有一天,我去取信,打开信箱一瞧,竟然只有一封信,薄薄的,静静地躺在里面。我取出来一看,她熟悉的笔迹马上跳入我的眼帘。那一刻,我的眼眶湿润了。
分隔两地以后,我俩通过几次信,但屈指可数,内容也都是普通朋友间的询问和回复,情意缠绵的话几乎没有。信里她建议我毕业后不要从政,说我性格不适合,我一直记在心上。当时,她面临毕业,平时也很忙,渐渐地我俩就疏远了。
想不到的是,她毕业之后来到了S市工作。
一天晚上,她来学校看我,我们一起轧马路,一起在大学校园里谈天说地。夏夜的风温柔而清爽,吹过她的鬓发。她那灿烂的笑容、爽朗的声音、瘦削的身影萦绕在我的四周。那个自信、坚毅、乐观的姑娘,又一次叩响了我的心门。
只是,立志要支援边疆、远离故乡的我,不确定她是否愿意和我一块踏上这条艰难的道路。我也一直不敢问她。我害怕失望!
时光飞逝,宿舍里的个别同学已经用上了摩托罗拉、诺基亚,我也曾借用他们的手机,给她发过两条短信。她接到信息后,用座机打到我宿舍,我俩兴致高昂地聊了半天。
当时,我觉得我们俩之间的距离是那么近,那么亲!
大学最后一年,学业并不繁重。我几次到她上班的地方看她,有的时候坐公交,有的时候步行去。当时年轻,也不觉得S市有多大。每次揣着满满的希望和激动上路。有的时候她很忙,和我匆匆聊上几句,或者中午一块简单吃个饭,我就心怀满足地返程了。
后来她换了单位,没有及时告诉我,我去了两次原来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她的踪迹,只得悻悻而归。一路上,我还多次回望她的那所办公楼,期待她突然出现,在远处向我招手,一脸兴奋地呼喊:嗨——我在这里,在这里……
大学毕业,我来了新疆。中间过暑假,我回老家,到S市去看她。中午,她请我吃大餐,还给我介绍了几个同行和老乡。我腼腆地应付着。看着她熟练地招待朋友,从容地谈论着业务和世事。瞬间发现,她真的很出色,很能干。
晚上,她请我吃家乡的特产——板面,特意嘱咐老板少放辣椒,又给我碗里加了一个鸡蛋。酣畅淋漓地吃完饭,我俩一块走在熟悉的道路上,吹着晚风,边走边聊,走了很长一段路,但当时聊了什么,我大部分都忘了。
走得累了,我俩坐在路边花池的台子上。她目光灼灼地望着我说:“你在新疆待几年,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也许不回来了。”我扭过头,看着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辆,静静地答道。
“哦,不回来了吗?那你决定在那边成家立业了。”她轻声问道,似乎在自言自语。
“嗯,是这样打算的。反正近期我是不会回来的!”我笑着说。
她沉默了片刻,然后仰起头,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既然这样,我就祝福你了。这支钢笔,送给你做个纪念吧!”
说着从挎包里掏出一支细细的钢笔,样式并不起眼,似乎还有些旧了。
“不用,我有好几支钢笔呢。你自己留着用吧。”我推辞到。
“你拿着吧,不要嫌弃,这支钢笔陪伴我好几年了,很好用的。”她满带热情和期待地说。
我看着她,犹豫了片刻,微微笑道:“那好,我就收下了,谢谢!”
带着她的礼物,第二天我俩就分别了。
多年以后的一次通话,我才知道,当时她是想和我一块来新疆的。但最终我还是没有向她表白,她也就明白了我的心意,也就没有再提。
S市一别,十多年过去了,我俩从未相见。现在想想,我对她的那份感情,其实在毕业时已经淡了。当时,揣着“与往事干杯”的心态,笃定西行,一一审视自己曾经喜欢的女孩,偏执地认定她们都不是与自己志同道合、情投意合的人。
现在想来,当时自己还是太自以为是,太无知了。
后来,虽然也曾有过与她重续前缘的想法,但终究没有坚定地付出行动。最近几年,偶尔想到她。不过,或许是因为很久不联系了,当初对她的那份欣赏和喜欢,竟然已经荡然无存。写了很多诗文,关于她的,只有一首小诗。晚上睡觉,我常做梦。这无数个梦里,却从来没有她……
作者简介:闫永志,笔名荆青,系新疆克拉玛依市作协会员。
(责任编辑 徐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