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旭, 罗昌妃, 杨长林
(黔东南州水产站, 贵州 凯里 556000)
贵州省黔东南州丰富的河流、湖库资源曾为沿岸群众通过网箱养殖解决生计、发展经济提供了基础条件,但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加,高密度网箱养殖和过度开发,导致水体富营养化、水质急剧恶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因此,2017年黔东南州启动全域网箱拆除工作,实现了全域“零网箱”,但随之带来如何保障水域周边群众生活来源和填补水产品市场缺口两大难题。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生态环保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转变大水面渔业发展方式,通过发展生态渔业,实现大水面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充分融合,促进水域生态、生产和生活协调发展。为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贵州省提出“全域无网箱·全域生态鱼”的生态渔业发展模式[1]。面对产业发展的政策契机,如何依托自身基础条件,协调渔业发展与生态保护,探索大水面去网箱化后渔业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推进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对保护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黔东南州已(在)建水库共计 402座,总库容约63.17亿m3,其中大型3座,中型31座,小型368座。按水库功能划分,供水功能水库87座,灌溉功能水库204座,发电功能水库111座。全州水库正常蓄水位相应水面总面积约 238.14 km2。水库渔业养殖面积按正常蓄水位相应水面面积的2/3计算[2],全州适宜生态养鱼水库理论总面积为158.76 km2。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结合《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内禁止养殖。因此,全州小型、供水型水库的水面均是水源保护区一级区,不适宜养鱼。全州小型供水水库共67座,面积9.18 km2。综上,全州水库生态养鱼总面积158.76 km2,扣除小型供水水库9.18 km2,可用于养鱼水面面积149.58 km2;山塘3 497座,可用于生态养殖水面面积17.88 km2。
根据《水库鱼产力评价标准》(SL 563-2011)及全州供水、灌溉、发电水库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着生藻类调查分析结果,按水库规模和功能分别计算各类型水库鱼产力。全州供水水库鱼产力为12.92~20.30 kg/667m2;灌溉水库鱼产力为17.22~19.79 kg/667m2;发电水库鱼产力为3.62~14.31 kg/667m2。
综上所述,依托优越的生态资源和丰富的渔业资源优势,围绕发展生态渔业,强化鲢鳙保水渔业,大幅度减少可能产生水域污染的空间,并通过建立标准化新型生态渔业生产基地,集成大水面增殖生产模式和配套技术,引进和培育品牌化发展、综合效益凸显的有机渔业生产龙头企业,带动和鼓励周边农户参与入股分红,可达到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渔业发展的目标。全州大水面水域内生态鱼年潜在产量超过3 200 t,产值6 000万元以上。
网箱拆除后,黔东南州为保护水域环境及渔业资源,保持水体生态平衡,以清水江流域的三板溪电站库区、白市电站库区、挂治电站库区等为重点,全力发展以投放滤食性鱼为主、土著鱼为辅的大水面生态渔业,推动大水面生态渔业高效益、高品质和高产量均衡发展。2019年,全州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面积5 806.67 hm2,占适宜养鱼湖库、山塘水面面积1.67万hm2的34.67%。其中:水库生态渔业养殖面积4 953.33 hm2(使用水域滩涂面积),占适宜养鱼水面面积1.496万hm2的33.11%,累计投放规格鱼种2 127 t,捕捞商品鱼419.5 t,占全州库湖潜在产量3 247.6 t的12.92%;山塘渔业养殖面积853.33 hm2,占全州山塘总面积1 786.67 hm2的47.76%,捕捞商品鱼1 237.3 t,占全州山塘渔业预计目标产量2 680 t(以半精养100 kg/667m2来计算)的46.17%。可见,全州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模与全州大水面生态养殖环境容量仍有较大差距,大力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提升渔业经济效益还有较大空间,尤其水库水体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
一是管理创新不足,产业转型升级困难。在保障生态安全和食品安全的背景下,发展环境友好、生态健康的渔业模式,减少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大水面生态渔业需降低养殖强度,向人放天养、水域牧场的方式转移[3]。黔东南州地处贫困山区,湖库、山塘较为分散,渔业养殖管理不规范,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如何拓宽水域沿岸渔民就业增收渠道,有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当地农户共同发展问题尚未破解。
二是养殖规模小,产量低。全州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常经营的国有平台公司仅有锦屏县贵州清水江渔业开发有限公司,带动能力有限,制约产业做大做强。转变全州大水面生态渔业“大资源、小产业”的现状仍然任重道远。
三是资源分散,利用率不高。全州已建成的400余座水库中,其中大部分为小型水库,虽然数量众多,但分布分散,不易于集中开发管理。同时,由于技术不足和市场封闭,鲢鳙鱼种“本土化”产业链支撑的基础问题远未解决。
四是品牌创建和产业链打造不足,产业效益不明显。全州大水面生态养殖尚在起步阶段,申报品牌和商标需一定时间,同时,产业链延伸不足,水产品市场价格偏低,无法实现效益最大化。
一是保护拥有水面使用权者的权益。水面资源属国家所有,企业在水域的水面使用权以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明确管理权属和使用范围,给予经营政策与法律保障。
二是取得养殖证的农渔民、企业要明确其使用范围,并给予保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需要调整的,要按时调整到位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三是设立生态渔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投向公益性、基础性、示范性项目和政策性产业引导扶持奖励,如渔业增殖放流以及珍稀、濒危土著鱼类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等。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状况好、效益明显的生态渔业项目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
结合黔东南州大水面生态环境的特点,通过调研,分析不同地区大水面的生态结构、功能定位、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要求等,科学制定大水面生态渔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完整的大水面生态渔业标准体系。加强大水面“以渔保水”“以渔洁水”模式研究,重视渔业在大水面资源调控中的生态功能。建立增殖放流技术和方法,研究不同大水面生态结构和鱼类资源变化规律,制定大水面渔业增殖放流容量、资源调查以及效果评估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据测算,从水体捕捞1 t鱼,相当于从水体中捞出36 kg氮、9 kg磷[4],同时可向社会提供优质的鱼类蛋白,增加渔民收入。黔东南州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应以保护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为前提,发展以投放滤食性鱼为主、土著鱼为辅的保水渔业,坚持适度渔业、绿色发展。通过科学评估水体环境承载力、生态养殖容量和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促进以渔净水,改善水域水质,避免生态环境破坏。可借鉴千岛湖渔业生态环境治理经验,探索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资源利用新模式,守好江河湖库生态底线。
一是在重要支流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主要栖息繁衍场所以及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等关键生长阶段,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区,促进大水面鱼类种群自然恢复和增殖。
二是在全州湖库干流及重要支流水域开展长时间、大规模人工增殖放流,每年投放各种规格鱼种增殖大水面水域,使大水面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实现良性、高效循环利用,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保障水生生态系统处于整体良好状态。
按照水面投放3.6 kg/667m2滤食性规格鱼种的技术标准要求,黔东南州适宜养鱼水库面积1.496万hm2,需年投放鲢鳙鱼种80.78万kg。为满足鲢鳙鱼、土著鱼等鱼种增殖投放需求,要着力保障苗种供应。
一是采取“订单+定质量标准+监督苗种生产过程”等方式积极扶持当地鱼种场,引导和扶持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水产苗种生产,同时引进外部资金加快水产苗种场建设,实现苗种生产多元化。
二是盘活资源存量,扩大生产能力。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更新设备,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三是保护当地土著优势品种。积极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对当地土著鱼类进行保种繁育,形成规模配套投放。争取实现鱼种供应的“就地繁殖、就地培育、就地放养”。
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开发大水面生态渔业产业,州级成立国有渔业平台公司,通过政府招商引进国内具有实力的水产龙头企业作为战略投资伙伴并与其合作。同时,引导规范“资本下乡”,既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又注重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着力打造公司(资本)与农户利益联结“共同体”,通过“三变”加强与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利益联结,让广大农民真正能从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产业中受益。
一是培育壮大水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培育精深加工企业,支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二是结合黔东南民俗特色旅游资源,开发一系列方便快捷的水产加工食品+民族特色旅游产品。
三是利用好大水面景观资源,积极发展休闲渔业,打造一批集民俗体验、体育、垂钓、观光、餐饮、康养深度融合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依托优良的生态环境,将商品鱼生产、冷链物流、产品销售及休闲渔业等产业发展链条有效衔接起来,实现融合发展,保障渔民就业、促进渔业增收。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产品品质。加强生产环境、苗种、捕捞作业、储藏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完善水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产业链条标准化。大力推广绿色、有机水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做好相关产品认证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大水面有机水产品,创建地理标识产品。依托黔东南州“苗侗山珍”公共品牌影响力,打造“清水江有机鱼”品牌,积极开辟外部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提高渔业附加值和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