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20-12-16 11:28《农民日报》评论员
中国果业信息 2020年8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集体经济试点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推进,广泛宣传培训,先后组织开展了五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随着改革全面推开,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对深入推进改革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全国共有28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整建制开展试点。全国43.8万个村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6亿人。通过试点示范,各地积极探索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了农民的集体资产权益,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对推动试点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如今离中央要求的2021年底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只剩一年多时间,改革到了最吃劲儿的时候,各地要提高认识,下足功夫,攻坚克难,高质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凝心聚力,坚决打赢改革攻坚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也是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实现农村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6.5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1万亿元。具有如此大体量资产的农村完全可以挖掘出更多潜力、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机构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夯实程序,确保经得住历史检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质量和成色如何,能否真正赢得群众认可、经得住历史检验,关键在一个“实”字。这就需要各地抓住改革关键点,把清产核资做实、把权属关系理清、把集体资产管好,为改革持续深化夯实基础。要吃透中央精神,严格规范程序,细化规则流程,在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等重点环节,落实好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尤其要注意理清产权关系,强化农民权利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实际问题,绝不能走过场,“雨过地皮湿”。

活化组织,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有序推开,各项政策法规逐步完善,一整套明晰农村集体产权的严密体系构建起来。各地要立足实际,充分挖掘总结好的经验模式,用好用活改革成果,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等前期工作基础上,稳步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力,引导扶持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资产盘活、资源开发,多渠道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使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乡村经济发展中一枚活跃的因子。

今年是全面推开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地要自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守好底线,盯紧成果,在重视程度上、人员配备上、方法路径上多“紧”着这场关系乡村根本、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工作。对表时间表,对标任务书,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动真碰硬,锐意进取,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为乡村振兴贡献一份力量。

(转载自《农民日报》2020年8月24日第001版,作者为《农民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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