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丽 (江苏开放大学)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指出:“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1]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指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我国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教育系统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区域和最贫困群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力的政策举措,进一步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与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不让一名贫困学生失学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的承诺,我国资助经费主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资金为辅,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勤工助学及绿色通道等相关资助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党和国家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脱贫攻坚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完成的底线要求,也是教育系统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在服务引导中加强思想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生资助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使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2]资助育人工作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目标,是对高校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考验,是党和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高校必须将资助工作上升到战略层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务”,不断提高资助育人水平。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培养关系到学生本人,关系到学生家庭,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资助育人的工作要放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的重要位置去推进,帮扶一个学生,脱贫一个家庭,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服务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田祖荫等人提出,资助育人是高校资助的新境界,标志着学生资助进入3.0 时代。[3]高校资助工作遵循高等教育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资助育人是高校在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的物质帮助的同时运用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学业有成、反哺他人、奉献社会。新时代,高校必须站在高起点、打开思路、创新局面、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质量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理念,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各高校应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
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人工智能技术作为当今天计算机领域最前沿的技术,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数据挖掘、应用等技术环节,从多样化的海量数据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通过人工智能训练工具如tensorflow、pytorch、keras,借助这些工具,只需将数据进行输入及标识,便可以较为方便的训练出人工智能模型。依托人工智能技术,为学生“精准画像”,精准识别贫困生,按不同贫困等级进行分级资助并实现动态的监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应从“输血型”向“造血型”模式转变,树立“扶贫必先扶智“的思想理念,营造以“成才”为核心、“自强”和“责任”为重点的资助育人模式。积极探索建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与社会创新相结合的实践教育,培养受资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和谐的心理素质、自信自强的乐观品质,让他们在资助教育实践活动中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高校应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他”的思想观念,实现资助被动式“输血”到主动式“造血”的有效转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计“造血型”资助项目,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挖掘高校校友资源,通过校友会平台,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社会实践、实习与就业平台,让他们在“受助”过程中锻炼意志、提升素质、增长才干。通过社会实践与就业活动,服务他人,反哺社会,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助发展模式。
2016年7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北京召开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座谈会。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强调资助育人要把握“一个目标”——立德树人,抓住“一个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两项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三项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4]资助育人不仅指为贫困学生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更多的是要帮助学生建立自信、提升能力,砥砺品质、完善人格,实现自我价值。倡导学生创新实践,培育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学生自信、搭建心理支持平台、学业促进平台、就业实践平台、创新创业平台,挖掘自励自强优秀学生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目的,高校资助工作同样要强调其教育的功能。学生资助工作必须与“立德树人”紧密结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理念。资助育人的显性作用体现在经济资助层面,保证每位学生能够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其隐性育人的功能在于做好贫困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技能,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就业能力。显性与隐性功能的结合是对“发展型“资助工作内涵建设最好地诠释。
建立受资助学生网络征信档案,学生申请国家各类助学金首先考验的是个人的诚信度,不提交虚假材料,不做“伪贫困生”,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获取助学资格的学生首先取消其助学补助,同时还将对其个人社会信用实行预警机制。对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做好贷后管理和服务工作,与贷款银行建立紧密联动,签订如期还款承诺书,建立网络征信档案,强化学生信用意识,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促进贫困家庭学生成长成才,是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目的。高校要强化资助育人理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努力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各部门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给予关怀帮助。各高校应构建助学成才服务平台,通过助学资源的优化整合,深入系统地帮扶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在“经济资助、成才辅助”理念基础上,不断创新资助育人模式。以学生“自助”为工作载体,推进“助力成长计划”,全面开展成才培养、学业就业指导、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
各高校应建立相应的助学社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提供多方位精准化的发展平台,助学社团以学生为主体,学校资助部门相关人员担任指导老师,以“自我参与、自我组织、自我管理”为宗旨,以感恩相助、回报社会为目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给学生提供平台与机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为学生提供学业促进、能力辅导、社会服务为主题的服务,发挥学生朋辈互助的作用,提升学生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与奉献精神,实现从“受助”到“自助”到“助他”的育人体系。
学生资助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资助育人工作成效需要动态的反馈与评估,学生资助部门应与学校教务、团委、就创业中心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提取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信息,通过数据的对比分析研判,评估资助的效果,对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成绩下降、消费反常、网络成瘾等要进行预警,对受资助学生思想道德、学业成绩、实践创新能力不断进步的行为给予更优质的资助服务,夯实资助育人的实效性。
要促进学生资助工作提档升级,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要配备一支讲政治、有担当、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各高校要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适应和满足学生资助工作的需要,要着力提高资助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加强对资助工作者政策、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力,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