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芳
(山东省费县畜牧促进发展中心,山东 临沂 273406)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人们更倾向于追求高品质的绿色生活,此时畜牧养殖业迎来全新的发展契机。但就我国现阶段的畜牧业发展状况而言,疫病发生概率偏高,不利益畜牧业的持续发展,甚至威胁到畜牧产品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对此,有必要加强畜牧兽医工作,切实提高动物检疫水平则是重要途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对外畜禽交易量呈逐步提升的发展趋势,此时以何种方式抵御动物传染病的冲击显得至关重要[1]。畜牧兽医工作者任重道远,需高度注重检疫等相关工作,从源头上降低养殖风险,保证肉类产品的质量,为现代化的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畜牧业规模逐步扩大,但与此同时也带来动物疫情传入及传播的问题,成为畜牧业持续发展进程中的阻碍因素。自《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实施以来,动物检疫工作的热度逐步提高,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加之经济的持续发展,各界对于畜牧业的动物检疫工作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具体应深入到饲养、畜牧产品加工等全流程中。在政策的引导以及业内人士的不懈努力下,我国的动物检疫水平呈持续提高的态势[2]。但需意识到的是,我国的幅员辽阔,各地区在养殖环境、养殖技术水平、经济发展状况等方面都具有较显著的差异性,导致动物检疫工作的成效也有所差别,现阶段动物检疫技术的覆盖面依然有待扩宽,部分偏远地区的动物检疫工作未落实到位。在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等相关疫情席卷而来的背景下,各级政府也进一步加强了动物检疫的力度。但现实情况却与预期存在较大的差异,公众对动物检疫的认识缺乏全面性,媒体对病坏死禽兽食品加工的曝光力度较大,相关图片及视频大范围流出,持续打击公众对于检疫工作的信任度,甚至对市面上的畜牧产品质量持质疑的态度[3]。尽管肉类产品经过严格的检测,公众也难以完全消除怀疑的心态。通过对现阶段动物检疫工作状况的调查,总结出动物检疫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几点问题。具体作如下分析:
(1)农村动物检疫率尚处于较低水平。现阶段,检疫工作正逐步向农村推进,乡镇普遍设立检疫工作点,根据实际畜牧业状况,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方式,有助于提高检疫工作的准确性[4]。但城乡市场供应的动物产品的来源途径较为局限,高度依靠各养殖户的分散饲养,其具有规模差异化、分布分散化的特点,畜牧出栏时间不尽相同,动物检疫工作投入成本较高,难以有效保证检疫质量。此外,定点屠宰检疫的覆盖范围相对较窄,部分乡镇虽配套有定点屠宰检疫场,但检疫设施较为简陋,所采取的屠宰工艺滞后性强,难以有效落实检疫工作,相比于现阶段的动物检疫需求而言依然有较大的差距;检疫人员敷衍了事,未深入现场做好检疫工作,在未掌握实际品质的情况下随意加盖检疫章,更有甚者将检疫证明交由动物交易商贩,从而扰乱动物检疫工作氛围。
(2)从养殖者的角度来看,其认为检疫并无实质性意义,且期间会耗费大量财力和物力,无形之中增加养殖成本,因此对动物检疫持排斥的态度。农村检疫站的配套设施相对落后,日常检疫工作难以得到先进检疫设备的支持,工作流程过于简单,经验判断成为检疫中的主导方式,整体检疫氛围较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足。动物检疫的宣传力度偏弱,覆盖面较窄。诸如此类原因均会对农村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造成阻碍,严重抑制检疫工作的科学性,而这也正是养殖户拒绝检疫的主要原因。
(3)动物检疫期间存在诸多不合乎规范的行为,未达标的畜禽未得到有效的拦截,被随意流向黑市并进行交易,而最终则走向千家万户,成为百姓餐桌上的食物,有损人体身体健康[5]。诸如贩卖病死猪肉等情况依然存在,部分情况下已经形成从采购、加工直至销售的隐蔽渠道,而原本严格的检疫关卡均已失效,难以有效发挥出防控作用。由此表明,严格的惩处机制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需要将其作为约束手段,严格约束各项不合乎规范的市场交易行为。对于贩卖病死猪肉的案例,则必须倒查病死猪肉的来源及市场流向,追溯至各养殖户以及经营者,给予其相应的处罚,从根本上抑制不良风气,确保肉类产品均符合质量要求。
(4)动物检疫工作具有系统性,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均与之具有关联,因此多部门的紧密配合是有效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的必要前提,而仅凭畜牧部门的力量显然难以保证动物检疫的质量。农村动物屠宰管理的实际工作状况欠佳,各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况普遍存在,部门间的联合作业氛围不足,部分行政职能被分割,存在责任推诿现象,难以汇聚出工作合力,导致检疫工作频频受阻,实际检疫效果差强人意。
动物检疫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日常防控,从源头上避免各类疾病的爆发,只有做好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工作,才能够更为高效地推动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向市场输送高品质的肉类食品,确保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动物检疫相关部门以及养殖者均要对动物检疫工作形成准确的认识,具体可通过加强宣传与培训的方式而实现,使其能够全方位掌握动物检疫的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明确动物检疫对于畜牧事业的重要性[6]。
动物检疫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政府部门应发挥出主导作用,合理划拨资金,给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此外,政府部门需要以当地动物检疫现状为立足点,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从业内引入先进的动物检疫技术,提高动物检疫的智能化水平。随着畜牧兽医工作的持续发展,相应的动物检疫技术也应在既有基础上实现创新,检疫工作人员需持续给自身“充电”,积极学习理论知识,参与动物检疫实践,从中探索更为可行的动物检疫方法,给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置身于互联网快速普及的背景下,动物检疫还可引入现代化互联网技术,扩宽检疫信息的覆盖面,加大检疫信息的传播力度,使养殖者能够认识到动物检疫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参与到动物检疫工作中。
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需得到责任制度的支持,应赋予每位动物检疫工作者明确的职责,以便提高动物检疫的规范性。动物检疫实施期间,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形成高效的沟通渠道,提高信息的共享水平,从而保证检疫工作的质量,提高检疫的效率。对此,需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合理规划好各项工作,自上而下形成联动机制,从根本上规避无人负责的情况。适度扩宽管理范围和监管范围,依据规范做好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疑似染疫动物,对其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并落实谁检疫、谁负责的制度。各层级检疫工作者在发现染疫情况后需及时上报,尽快处理问题。
从现阶段畜牧兽医工作中的动物检疫状况来看,工作人员综合水平偏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动物检疫环境时,将接受诸多挑战,难以有效将检疫工作落实到位。为从根本上改善该状况,则必须加强对检疫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以及职业素养,以便更好地投身于动物检疫工作中。对此,需注重如下几点:一是强化兽医职业资格审核力度,保证参与检疫工作的每位人员都符合资质要求;二是组织专业技能培训,为工作人员提供正确的引导,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以正确的态度面对日常工作,通过先进的技术做好动物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全流程均要得到全方位的监管,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手段,提高检疫工作的规范性,加强对检疫质量的控制。作为政府部门,需持续优化动物检疫监督机制,提高其可行性。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还需积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将其作为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扩宽监管的覆盖面,加大监管的力度,推动监管工作朝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在实施多种措施后,能够有效提高动物检疫工作的监控水平,营造良好的动物检疫工作氛围,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简言之,动物检疫是畜牧兽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落实动物检疫工作的意义重大,能够从根本上提高畜牧产品的品质。对此,需得到检疫工作者、养殖者等多方主体的共同支持,提高动物检疫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政府在其中应发挥出引导作用,配套相应的资金与设施,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市场肉类产品的品质,将优质的产品推向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