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析

2020-12-15 10:52薛瑞敏
西部论丛 2020年14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现代化

摘 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接影响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而我国乡村治理所依赖的人才资源、治理结构及相关配套等方面都不足以支撑现代治理体系的构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因此需要从这些方面着手,加强现代治理体系的构建,助推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使得乡村振兴步入新的阶段,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迫切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一、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获得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随着农民生活方式的变革,不断发展变化的农村经济结构对我国的乡村治理提出新的挑战。

1、农村能够开展乡村治理的人才缺乏。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随着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精英流向城市,在乡村振兴中富于起来的农民精英,绝大多数只关注自己的经济效益,对乡村治理没有太大的兴趣,甚至对乡村治理表现出冷漠与无视,使得参与乡村治理的人才流失。此外,随着乡村振兴的步伐,越来越多的农民子弟考上大学,成为农村中的文化精英,但这些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回乡就业的寥寥无几,一些初高中毕业的青年到城市工作并最终留在城市,导致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村精英越来越少;在农村从事经营活动的也多是60、70人员参与乡村治理的村两委班子及工作人员,多数年龄偏大,存在对网络、手机APP等信息化平台不会使用现象,以至于难以适应乡村治理信息化的需求。我国近几年实施的大学生村官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乡村治理人才不足现象,但是多数大学生村官将到村任职作为一个跳板,以获得体制内更好的工作机会,难以长期扎根农村,这些都使得参与乡村治理的年轻后备人才匮乏。

2、乡村治理制度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乡村治理是在乡镇政府管理下农民制度化参与管理的一种模式,在当前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模式极大地促进了乡村振兴的步伐,但是这种治理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关系失衡现象。一是体制内治理主体间的权利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少数乡镇存在越权施政,对村集体事项干预过多,导致乡镇与村级组织之间关系不顺。此外,村两委之间事务交叉,有时存在各自为政、五项推诿现象,使村支部和村委会两委关系不顺。二是非体制性的治理主体发育不全、政治参与不足。自从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体制以来,农村的体制一致没有改变,随着国家取消“三提五统”,村集体收入的来源主要来自集体经营收入、一事一议收费、乡绅捐助等,但这些均未形成稳定的收入,以至于本應由村社自己承担的农村公共服务的各项支出由乡镇政府承担,但并未形成制度性的安排,使得多数村民参与村级管理的意愿不足,自主性不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步伐。

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关键是现代,重要的是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归根结底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率、维持农村社会服务稳定、提高社会平等水平。乡村治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迫切要求我们做好法治、德治、自治的融合,进而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扩大精英队伍,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村民自治能力的提高不仅仅要求普通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需要引进高水平的管理人才,更需要加强对村干部、村致富能人、种粮大户等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思想品德、政治文化素质,进而提升农村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1、积极培育新乡贤。作为乡村治理精英的代表,新乡贤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能极大的改变农村治理的传统思维,因此要培育新乡贤文化,充分发挥新乡贤文化的经济效能,度保障,进而构筑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因此,政府应出台更优惠的政策,鼓励农村的在外能人、大老板等将资金、技术带回农村,支持农村的产业发展,给大学生返乡创业提供更多支持,进而缓解农村资金、人才等要素缺乏的现状。

2、加强对村级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熟人社会的广大农村,村党员干部能够充分发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权能。因此,要切实做好农村治理,提升乡村自治水平,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在政治文化、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能力。在综治平安方面,积极学习“枫桥经验”,及时解决群众的问题与诉求,真正从源头上化解农村的社会矛盾。

(二)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1、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治理模式。加快农村法治建设,可探索城乡居民平等市民化的机制,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针对一些自然村可将其逐步转变为小型专业农户居民点,对农业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尝试让农户直接接受乡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农村人口稳定市民化,让农民在社会平等、居住形态、社会保障等享有和市民同样的待遇。

2、尝试取消村一级“政社合一”的制度。政社合一的制度在一定时期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农村产业规模化的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只有转型为现代经济组织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国家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行政村公共事务管理分开运行,行政村原则上只负责乡村的公共事务,把经济生产的权利完全交给市场。

3、不断完善农村法律体系。乡村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完善农村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应加大对农民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国家主要的涉农政策,增强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尝试将农村各项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法规服务体系,针对矛盾问题比较突出的农村,可依法进行干预,进而提高其执法水平。

(三)增加配套性设施,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通过德治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最终目标,而农民利益的实现离不开农村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供给,逐步改善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模式,提高供给效率,可以有效促进现存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实现,应初步改变由政府单一供给的模式转变为由市场、政府、社会等多元供给,实现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及渠道的多元化。尝试建立能反应农民诉求的利益表达和公共产品供给使用监督机制,进而提高公共产品的使用效率。

2、提振农村产业化的水平。中央《2018—2022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提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要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对于农村这种熟人社会,德治体现的是个人的文化价值,是农民内心的法律,具有普遍的舆论和道德约束力。但是这种约束力是以一定的物质资源为基础的。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提振农村产业化的水平,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约束中解放出来,以此来增加农民就参与乡村治理机会和可能。

3、发挥村乡村德治的柔性支撑作用。在现有网格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并将这种社会治理模式延伸到每个村庄。此外,应充分发挥乡村德治的柔性支撑作用,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根据各村的实际,利用村民大舞台、村文化广场等对农民进行道德教化,促进乡村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积极融入现代社会的主流文明,是乡村治理走向现代化的重点。

作者信息:薛瑞敏,女(1984.08—),汉族,河南濮阳人,中共如皋市委党校高级讲师; 研究方向: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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