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丝带妈妈

2020-12-15 10:50:51
现代阅读 2020年12期
关键词:抚养权监护权丝带

不久前,主持人、足球解说员张莫涵在微博上发声,称其丈夫在两人分居期间强行带走11个月大的女儿,她与孩子分离已经52天。事件引起网友热议,一个名为“紫丝带妈妈”的群体出现在公众眼前:她们有的取得探视权,却无法探视孩子;有的取得抚养权,但孩子被另一方带走、藏匿……她们是一群见不到孩子的妈妈。沿用美国反暴力运动的标志紫丝带,她们称自己是“紫丝带妈妈”。这个群体活跃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抖音等网络平台中,拍摄发声视频、写联名信,反对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

作为援助“紫丝带妈妈”的公益律师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张荆在研究中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700多份涉及抚养权、探望权争夺的判决裁定中,约有11%出现过父母某一方藏匿孩子的情况,其中大部分由父亲一方实施。抢夺、藏匿孩子的原因不一而足,比如,想要获得子女抚养权以占据财产分割上的优势地位。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大多发生在有家庭暴力行为存在的婚姻诉讼中,祖父母一代也经常参与这一行为,并对孩子进行养育。

张荆也遇上過“紫丝带爸爸”,有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父亲抚养,最后被母亲抢夺后藏匿。“无论如何,这种行为都是对孩子亲权(指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的侵害,剥离了孩子和另外一方的亲情流动。”

今年两会上,创办“宝贝回家寻子网”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呼吁:“立法保护离异家庭儿童应该享有的亲情权,保护监护人依法取得的抚养权,保护无抚养权父母的探视权,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一方依法入刑;对于藏匿儿童或多次阻止探视的一方剥夺监护权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在全国范围进行离婚诉讼案件执法检查,对取得抚养权却没有得到监护权的,取得探视权却无法探视的案件进行督办。”

(摘自《中国青年报》    本文作者:文露敏  李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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