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慧旋,王美文,文博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转型与提升、国家各项农村扶持政策和农民工创业政策的出台,大批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回流到农村地区,开展各种创业项目以谋求新的发展。然而,参与回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们,真正能够取得成功的却很少。成功性的创业活动,取决于几个关键性因素:创业环境、创业所要依托的资源、创业者所掌握的技术知识的运用以及社会对农民工创业的扶持力度。当前在我国,农民工创业的大环境还未形成,大多数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创业氛围并不浓厚,创业也大多是农民工的单打独斗;创业资源索取制度不健全,回归农村的农民工创业需要依赖土地、厂房等基础资源,而在农村地区,土地流转制度并未完善,不稳定的土地流转影响创业者的正常使用;对于创业者来说,虽然他们在大城市积累了一定的技术与经验,但创业却不同于“打工”,生产、加工、销售、宣传、以及企业的管理等环节,都需要创业者自身来操作;此外,政府对农民工创业扶持的职能与作用也有限,农民工的创业形式多样,质量参差不齐,政府无法关注每一位农村创业者的创业活动,能够受到政府大力扶持的产业多数是已取得成功、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朝阳企业。真正受到政府帮助的农民工创业活动很少。由于缺乏社会组织进行专业的指导,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呈现盲目性、跟风性的特点,效果不佳,创业历程艰难。
面对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政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扮演好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导者这一角色。除此之外,作为第三方力量的农村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也不可忽视。RNGO作为一种非典型的第三产业,在扩大就业、提供社会服务、展开社会动员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连接政府与社会的纽带,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1]。那么,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服务新生代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过程中扮演着何种角色?农村非政府组织又是通过怎样的路径介入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服务过程中的?本文试图基于以上问题来对农村非政府组织服务新生代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介入路径进行分析与探讨。
致力于服务农民工创业的非政府组织广义上亦可称为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是由民间精英和志愿者组织产生的为农民工服务的民间公益性组织[2]。据民政部统计,截止到2019年年底,我国共有非政府组织数量870696个,经民政部登记的共有2277个,其中,以服务三农为目标的农民工非政府组织数量有792个。2005年9月,“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成立,自此,农民工非政府组织便蓬勃发展起来[3],随之,诸如北京市顺义区生态农业发展协会、北川羌族自治县羌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昭通市永清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一批服务三农与社会创新的非政府组织大量涌现。随着时代与经济的发展,城市打工人员逐渐选择回流到农村,扎根自己家乡所在地发展,于是,旨在服务返乡农民工发展的农村非政府组织应运而生。常见的为服务农村地区返乡农民工发展的非政府组织多为各地创立的联合社,如某乡养鸡合作社、某县苗木联合社、某市果蔬联合会等,和维护农民工发展权益的农民工会组织,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帮助,促进农民工产业发展的特定行会、商会,以及新出现的贵州和仁乡村发展研究所、信阳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等。
2019年12月起,笔者参与了湖北省新生代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的调研,调研过程中,笔者了解到湖北省孝感市周巷镇新成立了一个典型的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的民间性组织——梦里花园创客中心。以该组织为例,RNGO主要通过三方面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帮助。
创客中心利用其平台优势,一是给当地花木产业企业家提供办公场所,助力苗木联合社的产业升级;二是为基层招引人才、吸纳青年回归创新创业,培养新农人;三是探索新型乡村治理模式。
创客中心有五大功能:展示功能,主要是在党建、团建、产业发展、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科技应用、联合社发展方面的展示;办公功能,即提供办公服务、财务服务、项目指导、精准扶贫和产业升级等综合服务;培训功能,对回乡创业务工人员提供种植技能方面的培训;会务功能,即对内对外提供大中小型会务工作;创业功能,主要是对创业青年和回乡高技能人才进行孵化指导,提供办公便利化和项目帮扶对接服务;
创客中心加盟新兴企业,推出创客咖啡,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一种悠闲的场地和思想碰撞的空间,让项目路演和大咖讲堂能在轻松的环境下开展。
返乡农民工由于自身知识能力有限,在创业的过程中往往目标与方向不够明确,偏向于盲目跟风模仿,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所处的现实环境做出正确合理的创业规划,这就会导致创业中后期发展艰难,甚至面临破产失败的风险,因此,返乡创业的农民工需要对创业的方向与目标进行规划。但我国现有的农村非政府组织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的帮助多以平台提供为主,在提供目标与方向规划方面,其职能的发挥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农村非政府组织属于民间草根组织,与城市非政府组织相比,组织成员的素质相对较低,教育水平的落后使得农村非政府组织缺乏懂技术、会管理的综合型人才[4]。这致使组织在帮扶农民工创业的过程中无法给予专业的指导。返乡创业的农民具备一定的创业愿望、热情、基本素质、经济条件等,但是还需要外在的促使条件使其创业能力更趋于成熟[5]。这也是各地纷纷组织农民工培训的一个重要原因。可现实是,农民工创业培训开展的并不如意,一方面,由于农民工对培训的认知偏差,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并不高,另一方面,培训机制不够成熟,培训内容单一,专业培训师资力量的欠缺等,降低了培训的实际效能。
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多集中在依托农村农业资源发展起来的农村养殖业、种植业等附加值较低的产业领域,此类产业极易受市场波动与自然环境的影响,加之农民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素质较低,管理能力较弱,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创业中后期的经营困难重重。大多数农村非政府组织往往容易忽视这一点,而把帮扶重点集中在了创业早期阶段,对农民工后期创业风险防控帮扶不够。追根到农村非政府组织内部层面,组织运行机制的不健全与高素质人才的匮乏,导致RNGO无法提供精准定位与有效防控的抗风险帮扶。
首先是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宣传工作,既包括向外界宣传有关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相关信息,我国政府针对返乡农民工出台的一系列相关优惠与扶持政策等,让外界了解新生代返乡农民工这一群体以及他们的创业需求与发展潜力,还包括积极组织农民工创业前期的培训,传授相关创业知识,让农民工了解创业的基本流程;其次,重点是要帮助返乡农民工做好创业规划,明确创业方向。一方面,需要盘点可利用的创业资源,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并分析创业者的优劣势条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是要结合现实情况帮助农民工制定创业计划,做好创业规划,并协助做好农民工创业团队的建设以及可行性的评估;最后是发挥好政府与返乡农民工二者之间的中介与桥梁作用,协助政府开展有关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相关培训与讲座,搭建专门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平台,收集返乡创业农民工的问题、意见。
此阶段是创业的关键之所在,农村非政府组织应当主动寻求与政府的合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创业实施初期,需要资金进行企业的运转。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借款,但农民工社交范围有限,尽管务工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资本,也难以筹集到足够的创业资金[6];此外,创业环境对农民工创业的实施也有一定的影响。农民工对创业培训、用地优惠、信贷扶持等方面的政策不太满意[7]。尤其是在创业用地的使用方面较为困难。针对以上问题,仅仅依靠非政府组织难以得到解决,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农村非政府组织需要联合政府,利用政府主导、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合作互促关系,充分发挥两者的力量,解决返乡农民工在创业实施阶段面临的困难(见图1)。具体举措有以下几点:
提倡政府出台相关信贷优惠政策,沟通协调银行机构,放宽返乡创业农民工贷款要求,拓宽农民工创业者的融资渠道。
提倡政府健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帮助政府合理规划用地,完善创业环境,促进农民工企业的生产扩大化。
结合政府力量,开展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前期技术
此阶段属于创业成熟阶段,创业者面临着来自企业内外部两方面的挑战,需要农村非政府组织提供专业性的指导。对于企业内部,一方面,农村非政府组织要协助农民工创业者优化企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知识素养,为企业输送素质人才,帮助优化内部管理团队、完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农村非政府组织需要联合政府,组织高素质人才与标杆企业内部人员进行专业性指导,组织返乡农民工参与技术培训,以更新企业技术,扩大企业规模。对于企业外部,农村非政府组织要做好信息服务,降低农民工决策的盲目性,适时根据市场的波动准确定位,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
企业进入晚期成长阶段,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问题,要求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时重点做好风险防控工作。RNGO要利用好政府委托与购买服务政策,积极发挥主体效能。引导农民工创业者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建立创业者协会、农民工协会等创业者联盟,以便通过集体的力量应对创业的风险与挑战。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企业的风险与发展前景进行专业评估,制定符合企业后期发展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