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 敏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土壤肥料站,内蒙古 乌兰察布 012000)
水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关键资源,而我国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却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30%,属于中度缺水国家,水资源分布极度不平均且淡水资源匮乏。因而,对于水资源,我们应该珍而重之。农业是用水大户,而现阶段我国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极低,存在许多不必要的浪费。建设节水型农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一环,刻不容缓。
在我国,水资源的利用率一向很低,每分每秒都存在着众多水资源浪费的现象,因此,找出水资源利用率低的原因是建设节水型农业的关键一步。
农民对于节水并没有概念,不加节制的用水已经成为他们日复一日,经年累月的习惯,他们缺乏对水资源的节约意识,对水资源重要性没有清晰的认识。这对后续节水工作的开展是及其不利的。因此,转变农民的思维和意识是建设节水型农业的首要工作。
缺乏对节水机制的建设和投资,缺少节水补偿机制和节水投入机制。农民的节水行为无法和收益挂钩,使得农民缺乏驱动力和积极性,完善机制对于赢得农民的配合是战略性的一步,对节水型农业的建设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的节水技术层面还延续以往的落后技术,没有与时俱进地创新,不能为如今建设节水型农业的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指导。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推广,是建设节水型农业的重中之重。
通过对水资源利用率低的主要原因的分析,探究得出以下的节水型农业建设思路。
农业用水不加节制是造成浪费的根本原因,改变传统的用水观念对于节水型农业的建设事半功倍。各级政府应当开展节水教育,开设相应的课程,加大节水教育,广泛宣传节水理念和节水知识,让农民意识到节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善传统用水观念,承担相应的责任,自发自觉地进行节水,规范用水行为,科学地进行用水。
农业节水相关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从制度上明确规范用水和对节水行为进行奖励补助能够有效增强农民的节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制定相应的规范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定额供水,超额加价”。对用水量加以控制,对规范使用的家庭进行奖励表扬,对超出限额的家庭进行处罚批评。完善水价与水费征收体制,提升用水管理的透明度,让农民参与到农业节水的管理与建设当中,调动农民节水的积极性。
相关的教材及规定都是按照传统的灌溉形式编撰的,远远不能满足现阶段节水型农业的建设需求。国家迫切需要制定能适应高效节水灌溉需求的新标准使高效节水有法可循,科学指导节水事业发展。相应标准的出台也能避免节水产品良莠不齐,以次充好的现象扰乱市场。推进登记评议工作的进行,加强材料和设备的认证工作,从源头上保证节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现存的土地利用结构不够合理,存在农业用地过大,林业和牧业用地过小的问题。优化建立节水型种植业结构,扩大优良经济型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避开用水高峰期,缓解调配压力,加大人工种草的面积和林业牧业的种植面积。促进农林牧业的协调发展。可以有效地从时间、空间上调节供水,扩展水资源利用空间,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实施咸淡混浇技术的应用推广,鼓励开发非传统水资源的使用例如海水、微咸水等;在渠网发达地区,充分利用留滞水,引蓄过境水,联合应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调节供需。在无固定地上水源、设施落后老化、渠网也不够发达的地区,加大农田水利的基建,改善浇灌条件。同时,积极研发节水型农业生产体系,加强节水型农业的技术创新,大力提升综合实力。
确定水源范围,加强对水资源和地下水的保护。在卫生防护区不得进行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排放。在井的影响范围内不得使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加强水质监测,让民众积极参与其中。加强地下水资源监管,在影响范围内禁止开凿新井,严格控制改造井,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以保障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为水源的可持续利用创造条件。
我们正处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阶段,建立节水型农业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战略,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迈出这关键的一步需要所有人的配合和努力。要达成这一目的需要积极进行节水教育,建立节水意识;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完善节水标准,科学指导建设;调整种植业结构,降低农业耗水;推广节水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加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