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升飞
我国拥有十分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见证了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还承载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力支撑,通过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与利用,可很大程度上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及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自200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以来,我国各地政府不断提高对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视度,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然而从整体层面来说,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中依旧存在种种问题。
在此背景下,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逐渐由以往简单的文物保护工作向构建多元化的新型保护利用体系方向转变。基于此,文章在阐述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特性及其价值的基础上,对现阶段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策略,以期为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帮助。
一、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一)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及特性
结合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关于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概念可知,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备历史研究价值、科研价值以及艺术观赏价值的文物。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划分成以下几类:一是从历史、科研、艺术角度出发,具有考古价值的成本或结构,诸如住区、洞穴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二是从历史、科研、艺术角度出发,由于其外在形式或者文化内涵等因素,在景观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具有普遍价值的单独或者相互联系的物质文化遗产;三是从历史、美学、人类学角度出发,表现出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者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及遗址地带。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而言,倘若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便难以复原其历史真实面目,这造就了物质文化遗产的唯一性、不可再生性,而这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又进一步决定了物质文化遗产的稀有性和增值性。
(二)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历史研究、科教价值。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物品、建筑等,有着巨大的历史价值,为人类历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物质资料,通过对其进行有效的开发、研究,可建立起对历史更为全面深刻的认识。二是艺术观赏价值。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通过物质文化遗产,人们可感受到历史的沉淀和岁月的痕迹,从而获得美的享受。三是经济价值。随着近年来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全球各国不断加大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力度,退出历史舞台的物质文化遗产重新进入现代人的视野,成为人们青睐的旅游景点,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物质文化遗产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源,而旅游产业的发展又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了大量的经济效益,使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
二、现阶段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护与利用缺乏配合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各地区地貌发生了极大转变,地面、地下的物质文化遗产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地方政府难以全面保护各种受到威胁的物质文化遗产,只能选择性地对其中一部分进行保护,严禁社会各界对它们进行改动和破坏。而这种保护终究是一种较为被动的保护手段。另外,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不应局限于经济利用,还应注重对其本身的利用,而由于缺乏对物质文化遗产各项价值的有效认识,相关单位在利用物质文化遗产时,时常出现利用不合理或过度开发等现象。由此可见,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破坏” “利用性破坏”问题亟待解决。
(二)保护与利用水平不足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有效保护是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的重要基础,而合理利用则有助于推动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推动其保护工作。我国一些地区对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水平不足,开发侧重于创造经济效益,缺乏对物质文化遗产其他价值的充分展示,开发方式较为单一。比如,一些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推出旅游纪念品;一些物质文化遗产景区纪念品庸俗化,缺乏对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的充分挖掘及融合设计;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对非物质文化资源或其他特色资源的系统规划等。
(三)资金有限及人才匮乏
现阶段,我国众多地区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存在资金有限及人才匮乏的突出问题。首先,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要投入大量资金,要对其开展日常维护管理,将其开发成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规律的景区,并对其衍生的饮食、交通、住宿等产业进行补充建设。近年来,随着国家资金支持力度的提升,一些地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仍有不少地区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不尽如人意。其次,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的有力支持,然而人才的匮乏使得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利用中总是被野蛮地开发,使其原真性得不到有效重视。倘若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受到破坏,便难以复原,其价值也将大打折扣,從而对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策略
(一)推进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有机融合
地方政府应明确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紧密联系。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得到利用,才能实现其经济价值,也才能有更充足的资金和技术使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充分保护,进而实现其各项价值。因此,二者只有相互补充、相互融合,才能构建起一种良性循环。为有效解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破坏”“利用性破坏”问题,应从物质文化遗产被动的抢救性保护向文化资源有序管理方向转变。另外,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过程中,还应考虑周边居民的生存生活问题,调节好政府、企业及居民相互间的关系,实现各方共赢,切实依托物质文化遗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效益。
(二)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提供有力资金、人才支持
地方政府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大对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将资金着重用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设计、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以及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提供补贴、免税等优惠政策。同时,政府还需依托有力的资金支持,加大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保障以科学先进的方式对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与利用。针对一些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开拓创新的企业、个人,地方政府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以此引导企业、个人进一步加强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探索研究。另外,地方政府还应当在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一批可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发挥优势的企业进行有效扶持,为该部分企业提供融资、信贷支持,鼓励它们在管理服务、文化创意等方面推进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至关重要。因此,地方政府应结合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调动公众参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积极性。首先,加强对传统媒体的有效利用。当地政府需借助传统媒体加大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宣传力度,引导传统媒体针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跟踪报道,保证传播内容的文化内涵,提高公众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重要性的认识。比如,针对地方物质文化遗产的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可制作系列专题纪录片,对当地的历史文化、人文风俗进行宣传,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丰富公众的业余生活。其次,打造网络信息平台,整合新媒体资源。地方各职能部门应加强交流协作,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优势,针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产生的成果、问题等进行实时宣传,实现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四、结语
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在发展过程中留下的宝贵财富,应当在制度、资金、人才等多个方面保证其完整性、原真性,唯有如此,方可在实现物质文化遗产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进一步促进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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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