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殳墨
(1.浙江警察学院 公共基础部,浙江 杭州310053;2.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200234)
王仲文,元代戏剧家。据《录鬼簿》记载,其为大都人,共写有《五丈原》《董宣强项》《不认尸》《锦香亭》《王孙贾》《石守信》《王祥卧冰》《张良辞朝》《韩信乞食》《诸葛祭风》等10部杂剧。另外,贾仲明在《录鬼簿续编》补吊词曰:“仲文踪迹住金华,才思相兼关郑马。出群是《三教王孙贾》,《不认尸》、关目嘉。《韩信遇漂母》,曲调清滑。《五丈原》、《董宣强项》,《锦香亭》、《王祥》到家。伴夕阳白草黄沙。”[1]12孙楷第指出王仲文乃大学士史惟良之师,金末进士。认为“金华”盖“京华”之误。[2]274侯光复认为难为定论。[3]6盖当时金被元所灭后大都的剧作家大多南移,因此特意强调王依旧留在了大都。还有一种可能是文中“金华”并非谬误,而是特意强调其后移居金华,笔者检索了金华相关的方志、文集等,也并没有发现其踪迹线索。据此,王仲文的生平难以确定,对《不认尸》的解读只能从剧本本身入手。
《不认尸》,全称《救孝子贤母不认尸》(以下简称《不认尸》),其所述故事发生在金世宗时期,故事情节大致如下:
河南开封府西军庄军户杨家寡妻李氏有两个儿子,分别是嫡亲长子杨兴祖,妾生次子杨谢祖。大兴府尹王翛然,奉命来此征军,李氏让亲子兴祖参军,留非亲生子谢祖在家读书。月余,兴祖妻春香应母呼归宁,李氏命谢祖护送至半途返回。不想春香在随后的途中被歹徒赛卢医掠去,并将春香的衣服穿在了当时正好刚过世的另一个受害者哑梅香的尸体上。春香母在家苦等女儿不到,遂来到西军庄向李氏询问,在随后的匆忙找寻中,春香母与李氏都误将哑梅香尸体认作春香。春香母认为小叔子谢祖杀嫂,并告于官。李氏坚持对春香尸检,拒不承认谢祖为凶手。王翛然来河南审囚刷卷,兴祖参军立功升金牌千户而归,半路巧遇妻春香,将赛卢医带到,遂真相大白,一家人都得到封赏。
贾仲明评其“关目嘉”,《太和正音谱》将王仲文的杂剧列入上品,评其词“如剑气腾空”[4]20。然仔细审视剧本,可以发现剧中情节设置并不合理,人物行动也缺乏生活依据,细节组织亦不严密。
《不认尸》的主角是“贤母”李氏,与关汉卿《包待制三勘蝴蝶梦》中的王母,武汉臣《弃子全侄鲁义姑》中的鲁义姑面临着相似的人生抉择,即舍弃亲子而保全非亲子。王仲文在构思这个剧本时最先有了李氏这个人物,怎样表达李氏的“贤”便成了故事的情节指向。首先,李氏面对自古“武夫临阵,不死则伤”,让亲生子兴祖参军,而留妾生的次子谢祖在家读书。其次,当谢祖被指作杀人凶手时,与审案官吏据理力争,不惜要求对亲儿媳尸检,单凭一己之力苦苦支撑,以求保全谢祖。在围绕上述主体情节展开的同时,作者在填充具体情节时,却出现了诸多不合情理之处。
剧目开始,李氏自我介绍时提到“老身姓李,夫主姓杨,亡过二十余年也。”并指出大儿杨兴祖时年25岁,小儿杨谢祖20岁。还强调“俺是这军户,因为夫主亡化。孩儿年小,谢俺贴户替当了二十多年。”这里可以得出李氏夫主已逝至少20年。但在随后李氏对王翛然的述说中又出现“亡夫在日,有一妻一妾,妻是老身,妾是康氏,生下一子,未曾满月,因病而亡。这小的孩儿杨谢祖便是康氏之子,未及二年,和夫主也亡化过了。亡夫曾有遗言,着老身善觑康氏之子。经今一十八年。”因而又得出李氏夫主亡故18年。这里前后显出分歧。
春香回娘家途遇赛卢医,哑梅香将要生产,这里有两个问题。其一,梅香将要生产,那么肚子必然已经很大了。但是在李氏和王婆第一次见到尸体时,都认为是春香。虽然尸体已经放了半个月,正是五月,尸体已经腐烂,“被鸦鹊啄破面门,狼狗咬断脚跟”,但是即将分娩的肚子不会消失,而剧中却没有提到这一点。“绕定着这座坟。尸骸虽朽烂,衣袂尚完存,见带着些血痕。”见此李氏的反应是:
【滚绣球】我这里孜孜的觑个真,悠悠的唬了魂。(杨谢祖云)母亲,你怕怎么?(正旦唱)儿呵,怎不教你娘心困。怎生来你这送女客了事的公人!(卜儿云)兀那死了的是我那女孩儿也!(正旦唱)媳妇儿也,你心性儿淳,气格儿温,比着那望夫石不差分寸。这的就是您筑坟台包土罗裙。则这半丘黄土谁埋骨,抵多少一上青山便化身,也枉了你这芳春。
以上曲词显然表明李氏及王婆都将尸体认作了春香。其二,春香查看梅香,发现梅香已死,赛卢医说:“好好好,你身边现带着刀子哩,我活活的个人,他要养娃娃,你就一刀杀了她。”这里情节发展缺少铺垫,春香带刀子,赛卢医怎知。情节突然跳脱,不够缜密。
春香在回家途中被赛卢医掳走,并将春香衣服穿在了梅香尸体上,春香母亲在见到尸体时就认作是自己女儿,且第一反应就是认为杨谢祖因色起意杀嫂:
“我有个女孩儿,唤做春香,嫁与西军庄杨兴祖为妻,就是这婆子的大孩儿。杨兴祖当军去了,有小叔叔杨谢祖,数番家调戏我这女孩儿,见他不肯,将俺孩儿引到半路里杀坏了。望大人与我做主咱!”杨谢祖是个什么人呢?从小看书习文,面对母亲要其护嫂归家,一直强调:“别着个人送去也好。母亲寻思波,嫂嫂年幼,哥哥又不在家,谢祖又年纪小,倘若有那知礼者,见亲嫂嫂亲叔叔,怕做甚么?有那不知礼的,见一个年纪小的后生,跟着个年纪小的妇人,恐怕惹人笑话。”最后不得已遵从母命,并且一路上严守礼节,背着包袱跟在嫂嫂后面行走,面对嫂嫂要求多送几步的请求也断然拒绝。且李氏也强调:“他叔嫂从来和睦。”“俺姑媳又没甚伤触。”并且“俺孩儿从小里教习儒,他端的有温良恭俭谁如?俺孩儿行一步必达周公礼,发一语须谈孔圣书。俺孩儿不比尘俗物,怎做那欺兄罪犯,杀嫂的凶徒?”可以看出杨谢祖一个知书达理的读书人,可是王婆的第一反应却是作为小叔的他途中因色起意而杀了嫂子春香。
作者这样的故事架构,主要还是为了引出后面李氏“不认尸”这个戏剧冲突的核心,如果王婆通情达理,并不认为是谢祖起意杀人,则很可能就没有后面的这些情节发展了。这种情节安排尽管可以勉强理解,但未免不够信服。为何王婆不能想到春香有在谢祖走后被人陷害的可能呢?然后两亲家一同面官,而官吏昏庸,又想尽快结案,冤屈谢祖,至于真正的凶手是谁,昏晕的官吏怎会在乎。
李氏一个农村老妇,如果说带领全家种地,操持家务,抚养儿子长大,把一个贫穷的家支撑起来这很常见,也可以理解;面对征军官,不卑不亢,从容以对,也不过分;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当兵,妾生的小儿子在家读书习文,说明其大义,也合情理。但是面对误作自己儿媳的尸首,在公堂上教给官吏如何验尸,未免过于胆识过人,一个村妇如何对仵作验尸的技巧细节这么清楚呢。
此外,李氏是正旦,《不认尸》是个旦本戏,词语应该朴实当行为主,贴合人物的身份性格,可是作者经常跳出来发一番高论。李氏对两个儿子有着很高的期许,如:“尽他人纷纭甲第厌膏梁,谁知俺贫居陋巷甘粗粝。今日个茅檐草舍,久以后博的个大纛高牙。”当儿子不理解时,李氏用伊尹和傅说的事迹激励:“(正旦唱)有一个伊尹呵,他在莘野中扶犁耙。有一个傅说呵,他在岩墙下拿锹锸。(杨谢祖云)这两个都怎生来?(正旦唱)那一个佐中兴事武丁,那一个辅成汤放太甲。(带云)休说这两个人。(唱)则他那无名的草木年年发,到春来那一个树无花。”为儿子做好退路安排:“(唱)趁着个一梨春雨做生涯。”劝告儿子在外谨言慎行:“可不道闻钟始觉山藏寺,到岸方知水隔村。”这些词语意蕴深厚、品味不俗,跟乡村妇女身份不太符。梁廷枏在《藤花亭曲话》中指出元剧语言的两种通病,其一就是语言不合人物身份。[5]66或者这是元曲通病。
如果说李氏夫主亡故时间前后不一是因为疏忽,可能元代剧作家也并不在意,也可能是明人在整理改编时加上的宾白,这并非大问题。将身怀六甲的梅香尸体认作春香,或者也因为疏忽,或者是当时演出舞台上的有意为之,那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王婆认定是谢祖杀害了嫂子春香的构思,一定程度也可以理解。但所有这些可勉强理解的安排集中到一部剧中,则正如李健吾所指出的:“世态传奇戏的致命伤就在自以为抱牢现实,其实只在拼凑情节。它的戏剧性可能非常激动,然而清醒的头脑稍一回味,就会感到这太巧合,结构虚伪,关系暧昧,因而起了不可置信的心思。在戏剧分类上,这种廉价的戏剧性倾向过分畸重,喜剧就有沦入闹剧的可能,悲剧就有沦入惨剧与险剧的可能。而人物出现只是一种偶然遇合,或者最好的时候,只是为了满足一种浅薄的教训。”[6]336
《不认尸》初读会让人感觉很激动,情节紧凑,李氏的坚韧、大义、不俗及高超的智慧,保非亲生子而将亲生子推到军营,酣畅淋漓的控诉庸官污吏,没有借助神仙梦境,仅仅依靠自己的不妥协不放弃为自己的孩子等到了清官的到来,且成为金牌千户的大儿子的荣归。再加上王仲文深厚的文学素养、清新刚健的语言风格,初读会有“关目嘉”“剑气腾空”之感,但是读完之后再反思,就会发现剧作者自己没有退到客观位置,“自我”过分彰显,主观编造情节,没能实现剧本的完整性与情节的统一,也损害了人物形象的真实性,使得这部原本可以媲美《窦娥冤》《蝴蝶梦》的剧作大打折扣。
从王仲文的其他剧作题目来看,比如《五丈原》《董宣强项》《锦香亭》《王孙贾》《石守信》《王祥卧冰》《张良辞朝》《韩信乞食》《诸葛祭风》,可以看出王仲文的杂剧作品多是历史剧。历史剧肯定不是单纯重现历史事件,而是托古喻今,寄托某种政治理想或宣扬一种道德理想。虽然剧本的具体内容已无从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王仲文的剧作多是维护封建礼教、宣传封建伦理的作品,强调文章的道德意义与政治价值。而在宣传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同时,注重展现个体情感体验,通过与个体命运密切呼应,从而唤起当时人们的某种情感共鸣。因此作者在创作《不认尸》时的最终目的也是宣扬“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政治抱负及慈母孝子贤妇贞洁孝悌等伦理观念,且通过情感渲染进一步强化了戏剧的教化功能。
金、元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提倡儒学。辽、金在后期已经封建化,全面接受了儒家传统思想,蒙元在政策上也奉行“以华治华”,“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曾对佛、儒两家发表过这样的评论:‘明心见性,佛教为深,修身治国,儒道为切。’又说:‘儒者可尚,以能维持三纲五常之道也。’”[7]594这契合了汉民族内心深处的“以华化夷”思想。因此儒家传统在元代虽然没有成为统治阶级的主导意志,但它实际上依旧是汉民族稳固的文化心态,汉人剧作家在创作剧本时也依旧是宣扬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
元杂剧重视教化,夏庭芝在《青楼集志》云:“‘院本’大率不过谑浪调笑,‘杂剧’则不然。君臣如:《伊尹扶汤》《比干剖腹》;母子如:《伯瑜泣杖》《剪发待宾》;夫妇如:《杀狗劝夫》《磨刀谏妇》;兄弟如:《田真泣树》《赵礼让肥》;朋友如:《管鲍分金》《范张鸡黍》,皆可以厚人伦,美风化。”[8]44由此可见一斑。这不仅同统治者的文化政策有关,更与元代文人的特殊境遇与理想诉求密切相关。
元代文人因其特殊的时代境况,入仕艰难,只能在“乱世中求避世、入世中求出世、矛盾中求中庸、不适中求自适”,或在“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之中游于艺。[9]元杂剧因而很大程度上承载了文人的思想表达和理想追求。于是,相比于宋杂剧、金院本,元杂剧大大加深了戏剧艺术的思想内涵,其反映社会的广度和深度也远远超过了前两者,使得戏剧由“戏谑”“戏玩”上升到“戏教”,在思想主旨上表现为儒家传统,精神与意趣上又融入了道家意识,并强调个人思想意识。
回到剧作《不认尸》,其首先讲述的是“贤”,极力刻画了一个“贤母”的艺术形象。这是儒家对女性品质的重要要求,也契合金、元极力推崇“孝治天下”的基本理念。首先,李氏让亲生子上阵杀敌,而留非亲生子在家读书习文。就戏剧表演本身来说,情节也有看点,容易出戏,剧作者对这一点花了很多功夫描述刻画。待一系列矛盾误会解除后,借官员王翛然之口作了定论:“便好道方寸地上生香草,三家店内有贤人。”其次,突出李氏为救下被误作杀人犯的小儿子所做出的种种努力。此时李氏一步一步地由一个贤达聪慧、胸有谋划的当家老妇,变成一个意志坚定、熟悉审案流程及尸体检验技能的无所不能的贤母。
儒家重在济世、积极进取,以“修齐治平”为己任,并以此体现人生的自我价值。李氏抚养两个儿子“一个学吟诗写字,一个学武剑轮挝,乞求的两个孩儿学成文武艺,一心待货与帝王家……尽他人纷纭甲第厌膏梁,谁知俺贫居陋巷甘粗粝。今日个茅檐草舍,久以后博的个大纛高牙。”可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是李氏对儿子们政治前途的期待,并进一步以伊尹与傅说的故事来鼓励儿子,彰显意志。在杨兴祖参军离家前,殷殷叮嘱:“欲要那众人夸,有擎天的好声价,忠于君,能教化;孝于亲,善治家;尊于师,守礼法;老者安,休扰乱他;少者怀,想念咱;这几桩儿莫误差。”
以忠君为核心的孝亲、尊师、重老等观念,都是儒家核心的伦理基础和人生理想,是最值得献身的人生价值实现。这些朗朗上口的文人言辞,从一个普通村妇的口中说出,未免显得有些不合常理、过于拔高和乃至编造了,但却突出表现出了剧作者本人的人生理想。这种人生理想在杨家一家人俱获旌表封赏的大团圆结局中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你一家儿听老夫加官赐赏:杨兴祖,为你替弟当军,拿贼救妇,加为帐前指挥使。春香,为你身遭摅掠,不顺他人,可为贤德夫人。杨谢祖,为你奉母之命,送嫂还家,不幸遭逢人命官司,绝口不发怨言,可称孝子,加为翰林学士。兀那婆婆,为你着亲生子边塞当军,着前家儿在家习儒,甘心受苦,不认人尸。可称贤母,加为义烈太夫人。”
全家俱得旌表封赏,对观剧者来说自然是美好愿望,对剧作者来说同样如此。这些旌表封赏再一次申明了儒家仁义礼智、忠孝节义的核心价值,也实现了修齐治平、建功立业的人生理想。
“修齐治平”的儒家人生理想对元代文人来说终究是难以实现的,只能在剧作里面曲折反映。“而道家则主张在退让、避世中求生存与作为,另辟天地以屈求伸,在世事变化中维护个体生命尊严。”[9]44以道补儒,也向来是中国文人的一种人格结构和人生理想调适。
金元时期新道教兴起,尤以全真教为代表,其重视农业,主张力耕自养,悯贫救苦。谭清华在《金元时期新道教的农学思想考论》中认为全真教具有比较明显的重农意识,其视农为立教之本。如《大元奉元明道宫修建碑铭并序》云:“邀食于地,邀乐于天,果蓏在圃,秋穑在田。”“其逊让似儒,其勤苦似墨,其慈爱似佛。至于块守质朴,淡无营为则又似夫。”可见,全真道创教初期持俭朴刻苦之教风,表现出了与农耕生活的紧密联系,特别反映出了对自给自足的男耕女织生活的强调和重视,“士农工贾各有家业……天下之人耕而食,蚕而衣,养生送死而无憾。”[10]
《不认尸》剧作者王仲文,据孙楷第考证是金末进士,生活在金末元初。因资料的缺乏,我们无法知道王仲文更多的信息,但从其大致生活时间来看,当对全真道及其重农思想等并不陌生,这或许也影响到了其选择普通村妇和农家生活作为其剧作主角和基本场景。
剧中对小农生活的描述出现在第一折和楔子中,李氏上场说道:“俺是这军户。因为夫主亡化,孩儿年小,谢俺贴户替当了二十多年。老身与孩儿媳妇儿每缉麻织布,养蚕缫丝,辛苦的做下人家,非容易也呵!”“时坎坷,受波查。且浇菜,且看瓜,且种麦,且栽麻。”虽然生活辛苦,但是凭借着辛勤劳动,也挣下了一份家业,生活充实而安宁。
同时,剧作特意设计了这样一个场景:杨兴祖参军临走之前见母亲拿出锄头不解,李氏解释道:“(正旦唱)大哥也,恐怕你武不能战伐,文不解书札。(带云)还家来,有良田数顷,耕牛四角,(唱)趁着个一梨春雨做生涯。”这里表现出了非常质朴的农家自耕、现世安稳的生活展望,“趁着个一梨春雨做生涯”也似能透出恬淡的道家诗意和人生理想。
杨兴祖参军走后,媳妇春香数次被母要求归宁帮忙拆洗被褥,李氏因为当时正值农忙时节,答应春香等收了蚕麦,送其归家。这里也真实表现出了农家生活不仅要勤、更要守时的繁忙。在对李氏的形象的刻画上,“其逊让似儒,其勤苦似墨,其慈爱似佛。至于块守质朴,澹无营为则又似夫”,则显然反映出了一定的金元新道家风格及其核心理念。
从上大致可以确定,小农生活及其中表现出的以全真教为代表的新道教思想,对《不认尸》的创作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使得该剧充满了质朴、辛劳的真实农家生活情节,并在一种“趁着个一梨春雨做生涯”的诗意情怀中体现出了道家的特有情趣。并以退为进,在“一梨春雨做生涯”中“处后而笑到最后”。
剧中王翛然到河南府征军,李氏一开始说两个儿子请王翛然选一个去,后面又说只能让大儿子去,前后的矛盾是为了突显李氏“贤母”的形象塑造。此外,在中间插入小儿子杨谢祖向王翛然呈送的一首诗,云:“昨梦王师大出攻,梦魂先到浙江东。屯军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王翛然认为是祥瑞,因而提出要杨谢祖当兵去。这首诗改编自金代皇帝海陵王完颜亮的诗作《题临安山水图》:“万里车书一混同,江南岂有别疆封?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诗意雄迈,表达了完颜亮欲一统天下的抱负。这首诗站在金朝的角度,欲图攻克南宋,一统天下,身为汉人的王仲文在此插入这样一首诗又说明了什么?
金人统治的北方,努力学习汉俗,女真族与汉人生活和谐,金朝重用汉人,开科取士。据孙楷第考,王仲文是金末进士,大都人,出生在金国,一直生活在金人的统治之下,民族隔阂意识早已消弭,对王仲文而言,金朝就是自己家园。由金入元,生活产生了巨大变动,从“伴夕阳,白草黄沙”的吊词中,可以感受到晚年的王仲文是多么的落寞,怀念故国河山的遗民情怀昭然若揭。
金亡后,《函山旅话》载“泽州李俊民用章,举承安五年进士第一,金亡后其同年三十三人,惟高平赵楠仅存,又挈家之燕京。俊民感旧游,以诗题登科记后云:‘试将小录问同年,风采依稀堕目前。三十一人今鬼录,与君虽在各华颠。又云:君还携幼去幽燕,我向荒山学种田,千里暮鸿行断处,碧云容易作愁天。’录中张儒卿介甫、晁李中宝臣、伯德维公理、孔天昭文安、王毅知刚、赵铢敬之皆中都大兴府人。”[11]21同科三十三人,仅李俊民与赵楠两人得以保命。金元易代,很多人死于战火,“自贞祐南渡,河朔丧乱者二十余年”人民四处逃难,“不转徒山谷,则流离于道路。”[12]427可以想象同为金末进士的王仲文虽然得以存活,但生活飘零苟延残喘而已。
元代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尖锐,官吏贪污腐败,《不认尸》对巩推官、令史为代表的贪官污吏的描绘,形象反映了元朝社会的现实。官有行政权力,有决策权。吏“处官府,职薄书”“蠲其课役,而使之造文书、给趋走而已。”[13]显然,吏是封建官府中具体办事人员。剧中的巩推官身为地方官员竟然不懂判案,“小官姓巩,诸般不懂。虽然做官,吸利打哄。”并自我表白道:“我做官人只爱钞,再不问他原被告。”不懂如何处理案情,只知道索贿贪污,一把刀子也要据为己有,“倒好把刀子!总承我罢,好去切梨儿吃。”长官们不懂律令,因此滋生了一批代为行使权力的令史,即六案都孔目。本来令史作为吏,无权无品,一般读书人是不屑为之的,但是元代吏员出任职官几乎成为元代入仕的唯一可能。因此剧目一开始杨谢祖说道:“母亲,您孩儿想来,则不如学个令史倒好。”李氏回道:“哎!你个儿也波那,休学这令史咱,读书的功名须奋发。得志呵做高官,不得志呵为措大。(带云)你便不及第回来呵,(唱)只守着个村学儿也还清贵煞。”可以看出令史是当时读书人不屑为之的,宁肯做一个穷酸的“措大”。“对于元代儒生来说,这是个痛苦的改变。有相当一批书生不甘心‘老于刀笔筐箧’(姚遂《牧庵集·送李茂卿序》)供人驱使。他们宁愿得志时做高官,不得志时便归田,坚持原来儒生的出处观点和传统的价值观念,而对于入吏的道路表现了犹豫和否定。”[14]171传统封建文人坚信科举入仕才是正统、高尚的入职之路,因此出现了“吏道杂而多端”“刀笔下吏,遂致窃权势,舞文法矣”[15]2516的普遍社会现象。李氏知道自己家的人命官司是很难打赢的,“不知那天道何如?怎生个善人家有这场点污!人命事不比其余,若是没清官,无良吏,教我对谁分诉?早是俺活计消疏,更打着这非钱儿不行的时务。”贪官污吏,狼狈为奸。作者看到元朝的黑暗现实,怀念故国故土当是很自然的事情。
剧作作为剧作者的作品,自然要反映剧作者本人的思想,剧作者需要借助其所设置的戏剧情节结构、戏剧场景、矛盾冲突、人物形象等来实现自我意识的表达。但是,如果剧作者所想要表达的自我主观意识超越剧作人物角色因社会地位、知识水平等而具有的合乎常理的能力和属性,甚至为了实现自我的表达诉求,没能兼顾到剧作情节安排的前后呼应与合情合理,则会对剧作的表现力和说服力造成伤害。
这在本文第一部分中对《不认尸》的情节欠缺和第二部分对剧作者本人自我表达的对比分析中可以得到说明。因此,剧作者应该更完美地将自我表达融于剧作的情节设计和人物形象塑造中,做到合情合理,其想借剧中人物表达出的思想,符合其社会角色和生活现实,才能成就更上乘的佳作。
《不认尸》一方面存在上述提到的这些情节安排和人物塑造欠缺,另一方面却对在农家生活等的描述中关照到了当时真实的生活现实,在很多细节上表现出了生动的农家生活情境和普通民众的真实思想世界。反映到剧作上一方面是对高大上的儒家理想人格的塑造,另一方面是对具有道家情趣的真实农家生活和小农安稳生活的追求。
这或者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元代文人在真实生活与理想世界间的一种游离状态,由于在现实中无法实现“修齐治平”的儒家致仕理想,只能借助剧作人物形象得以委曲反映和心理补偿,同时虽不完全甘心退回到真实的小农生活,但对自耕的现世安稳也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向往。这样一种儒道互补的人生理想格局一直以来成为中国文人的常态,在有元一代,则更加曲折和纠结罢了。
因此,尽管存在诸多情节安排和人物形象塑造上的欠缺,但正是这种欠缺却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内容,曲折反映出了剧作者本人内在的人格结构和人生理想冲突,对于进一步认识元代文人的思想世界提供了另一种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