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玲,王梦圆, 陶红军
(1.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福建 福州 350506;2.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2014年乌克兰危机暴发后,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由于2014年初欧盟暴发非洲猪瘟,俄罗斯即宣布禁止从欧盟部分国家进口生猪及猪肉制品,后限制范围扩展至整个欧盟。在与俄罗斯协商未果后,2014年4月8日欧盟将俄罗斯诉至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争端解决机构(DSB)要求进行磋商,俄欧猪肉贸易争端由此展开。
随着经贸全球化深入发展,由于非关税壁垒比关税等传统贸易壁垒更隐蔽,其使用越来越频繁。为了促进全球农产品贸易,WTO出台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 SPS 协议)本是为了保护成员国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可能带来的食源性危害、动物疾病、植物害虫的风险所采取的一项措施,但逐渐被变相使用成为重要的非关税壁垒。作为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一直奉行多边贸易体制和市场经济原则,在各个贸易相关的领域扮演着谈判安排者和监督执行者的角色,但是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还存在着不少弊端,其繁琐的程序使许多贸易争端不断加剧甚至恶化。俄罗斯曾是欧盟最大的猪肉贸易合作伙伴,由于生猪及猪肉制品安全问题俄罗斯禁止从欧盟进口猪肉,对其实施的非关税壁垒使欧盟猪肉产业遭受打击。文章试图通过对欧盟-俄罗斯猪肉贸易争端的分析,厘清欧盟-俄罗斯猪肉贸易争端的背景和成因,认识如SPS协议等非关税壁垒的使用及影响。
在欧盟-俄罗斯政治和经贸关系方面,杨学峰(2011)[1]认为欧盟与俄罗斯的经济贸易关系矛盾与摩擦始终同时存在,双方由于政治体制处于根本对立,经贸关系发展缓慢。马凤书(2001)[2]认为,欧俄的关系受到全球化、美国、历史和心理因素的影响,虽然会进一步加强双边合作,但双方若无法进一步融合,矛盾和冲突将会加剧。刘菲(2016)[3]总结了西方对俄罗斯经济制裁的内容,指出由于经济制裁,双边贸易额大大减少。宋小萍(2018)[4]研究了欧盟与俄罗斯农产品制成品的关税措施案,指出俄罗斯为了刺激本国农业的发展,制定了很高的关税,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甚至发达国家,来限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同时也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出关税减让、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优化关税结构等建议。
在非关税壁垒及其影响方面,王洪梅(2012)[5]指出,俄罗斯加入WTO之后,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频率越来越高。对农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认证管理工作也大大提高。叶柏林(1990)[6]指出,二战后,传统的贸易壁垒受到了制约,各国开始寻找新型的技术型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的经济产业,并首次指出了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特性。Hensonet al.(2000)[7]在其调查研究中指出了发展中国家对于SPS所面临的问题,包括满足发达国家其要求以及遵循其协议的问题。杨艳红(2009)[8]将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国通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数量,对我国和其他发达经济体的WTO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绩效差异进行实证分析,指出发达经济体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但有利于他们的产品对中国的出口;而中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不仅仅对我国出口有利,还有利于我国从其他发达经济体的进口。
在我国猪肉出口方面,董银果(2005)[9]指出,中国自1995年以来,由于生猪的防疫与质量安全水平不高,活猪和猪肉出口的竞争力下降。也正因此,我国猪肉出口常受到SPS措施壁垒限制,使我国猪肉产品难出口至欧美市场,对中国猪肉造成了贸易禁止和高成本出口的影响。李根群(2012)[10]对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认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较弱,劳动密集型产品竞争力也开始减弱,并对政府与企业提出建议。陶红军等(2015)[11]通过对我国猪肉进口贸易壁垒限制水平估算研究,提出我国应该适度进口鲜冷冻猪肉,为我国猪肉加工提供低价原材料。叶俊焘(2013)[12]认为,我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危害消费者健康,而且影响了猪肉加工业的发展和出口。
2014年初,非洲猪瘟(ASF)疫情在欧盟立陶宛暴发,随后蔓延到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及波兰等其他国家。为防止非洲猪瘟的威胁,1月下旬俄罗斯即宣布暂停从立陶宛和波兰进口生猪及猪肉产品,对爱沙尼亚及拉脱维亚两国存在问题的猪肉产品也采取了限制(特定国家/地区的禁令),之后俄罗斯对所有欧盟国家都采取了猪肉贸易禁令(欧盟禁令)。2014年4月,欧盟决定诉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DSB),要求与俄罗斯就其采取的限制进口措施进行正式磋商,这标志着欧盟-俄罗斯猪肉贸易争端的开始。由于磋商没有给双方带来满意的解决方案,欧盟请求WTO成立争端解决小组来裁定俄罗斯禁止欧盟猪肉是否合法。2016年8月19日,WTO上诉机构认为俄罗斯确实存在违反SPS诸多条例的行为,表示支持欧盟申诉中的大部分条款。在2017年4月19日,俄罗斯表示愿意执行DSB的建议和裁决。在后来的8个月15天的执行期满之后,欧盟称俄罗斯未在合理的时间内遵守DSB的建议和裁决,要求DSB批准根据DSU第22.2条中止优惠或其他义务,此行为遭到俄罗斯的反对。2018年1月25日,俄罗斯联邦要求与欧盟就俄罗斯联邦为遵守DSB在该争端中的建议和裁决而采取的某些措施重新进行磋商。截止2020年4月8日,虽然经过长达6年时间的辩论,欧盟和俄罗斯的猪肉贸易争端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2.2.1 争议的内容
由于欧盟部分成员国内非洲猪瘟疫情,俄罗斯实施对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波兰(欧盟成员国禁令) 和欧盟禁令,对活猪及其遗传物质、猪肉和某些其他猪产品实施的进口限制。
2.2.2 小组和上诉机构的结果摘要
SPS第3条:专家组认为,俄罗斯对欧盟成员国的禁令违反了SPS第3.2条,因为它们不符合相关的国际标准。除了拉脱维亚,对欧盟范围内的禁令和欧盟成员国的禁令不符合SPS协定第3.1条,因为它们不是基于相同的标准。
SPS第5.1、5.2、5.3、2.2条:专家组认为:首先,俄罗斯采取的这些措施不是第5.7条规定的临时措施;其次,这些措施违反了第5.1条和第5.2条,因为它们不是基于协定含义内的风险评估; 最后,如果没有这种风险评估,俄罗斯就不可能按照第5.3条的要求考虑到“相关的经济因素”。由于违反了5.1、5.2、5.3条规定,俄罗斯未能反驳与第2.2条不一致的推定。
SPS第6条:SPS必须适应地区条件的义务,上诉机构支持专家组的结论,即禁止从拉脱维亚进口产品的措施违反了SPS第6.1条,因为它不适应俄罗斯地区的 SPS特点,同时修改了专家组的结论,即禁令不适合拉脱维亚地区 SPS 特点。专家小组还发现,欧盟禁令和欧盟成员国的禁令违反了SPS第6.1条,因为俄罗斯没有根据产品原产地的SPS特性或俄罗斯境内与ASF有关的特性修改这些禁令,而且没有进行风险评估,以低估对产品原产地区SPS特性的评估。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的结论,即这些措施并非不符合第6.2条,但无法完成法律分析。上诉机构支持专家组的以下裁定:欧盟遵守第6.3条,提供了必要的证据,以客观地表明,在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波兰以外的欧洲联盟领土上,以及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波兰境内的一些地区不存在ASF,而且不可能继续存在ASF(拉脱维亚除外);第6.3条不要求考虑进口成员国所依据的证据。
SPS第5.6、2.3条:专家小组认为这些措施不符合第5.6条,因为俄罗斯有一个限制性大大减少的替代措施,可以达到其适当的保护水平。专家小组还认为这些规定不符合第2.3条,因为它们允许有争议的产品从俄罗斯境内的无ASF区域进行国内贸易,而不是从欧盟进行贸易,并且不承认根据相关的国际标准的某些无ASF区域。
2012年8月俄罗斯正式加入WTO,承诺把其保护动物生命和健康的措施无差别地建立在科学而非贸易限制基础上,但在欧俄猪肉贸易争端中俄罗斯多次违背SPS协议的科学、无歧视原则。俄罗斯若正确使用SPS措施,应采用CAC、OIE、IPPC制定的国际安全标准,同时必须有科学依据、科学的风险评估。该案件已持续了6年时间,欧盟与俄罗斯的猪肉贸易争端仍未得到圆满解决,也反映出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着效率较低的缺陷,这对进出口国都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欧俄贸易争端表面上看是由于非洲猪瘟而产生,可事实却不仅如此。在此前,乌克兰危机、双方的经济制裁等政治方面的恶交,直至俄罗斯宣布的禁令以及一系列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双方贸易争端的展开。
非洲猪瘟(ASF)是全球养猪生产中最严重的疾病之一,传染性极强、死亡率极高。2014年1月24日,立陶宛开始出现非洲猪瘟,同年2月17日,波兰也出现此病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分别在同年6月、9月相继暴发。由于非洲猪瘟的影响,俄罗斯自停止自欧盟部分国家进口猪肉,这一限制措施完全符合《SPS协议》中对于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的要求。
3.2.1 乌克兰危机暴发
乌克兰的核心地理位置让欧盟与俄罗斯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2013年底,乌克兰危机突然暴发。乌克兰亲俄派总统亚努科维奇的下台,意味着在乌克兰政治走向的东西向选择中,俄罗斯所规划的欧亚帝国梦破碎,这是激怒俄罗斯的导火索。俄罗斯之后对乌克兰采取了各种经济和贸易上的措施,严重打击了乌克兰的经济。2015年,随着克里米亚问题和顿巴斯战争,欧俄关系继冷战之后再次破裂[13]。
3.2.2 欧盟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
由于乌克兰在政治上选择了欧盟惹怒俄罗斯,导致其俄罗斯对欧盟采取了禁止生猪及猪肉制品进口的措施。2014年3月开始,不甘示弱的欧盟等西方国家也开始陆续向俄罗斯展开经济制裁,涉及金融、军事、能源、技术等多方面。之后俄罗斯又陆续在金融、食品、航空等领域做出反击。
4.1.1 欧盟猪肉产量
欧盟在全球猪肉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如图1所示,年产量均维持在2 200万吨以上,除2012年至2014年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等欧盟国家相继暴发非洲猪瘟,导致猪肉产量下降外,其余年份欧盟猪肉产量均上升。欧盟主要猪肉生产国包括德国、西班牙、法国、波兰、丹麦、意大利、荷兰、比利时,8国猪肉产量占据整个欧盟的50%以上。
4.1.2 俄罗斯猪肉产量
俄罗斯猪肉产量不多,但在2010年至2018年间,俄罗斯的猪肉产量一直呈平稳上升的趋势,如图2所示,虽然欧盟——俄罗斯猪肉产量差距很大,但差距比例正在逐渐缩小。
4.2.1 欧盟猪肉出口量
欧盟是全球重要的猪肉出口国,近年来猪肉出口量也保持不断上升趋势。如图3所示,2014年以前俄罗斯曾是接受欧盟出口的重要国家,约占欧盟猪肉出口总量的四分之一。2006年至2013年间,欧盟出口至俄罗斯的猪肉量占世界的20%以上,2006年甚至达到了28%,此后一直保持在22%至26%之间波动。由于欧俄之间的猪肉贸易摩擦,2014年欧盟出口至俄罗斯的猪肉量仅占1.12%,之后更是急剧下降。
4.2.2 欧盟猪肉进口量
如图4所示,总体而言欧盟对于俄罗斯的猪肉需求并没有很高,平均仅占总猪肉进口的1%左右。
4.2.3 俄罗斯猪肉出口量
根据图5,2010-2014年间,俄罗斯出口至欧盟的猪肉数量占其世界出口的五成以上,欧盟是俄罗斯最大的猪肉出口国,但自从2015年开始俄罗斯便停止了与欧盟的猪肉出口贸易往来。
4.2.4 俄罗斯猪肉进口量
一直以来,俄罗斯对于欧盟的进口猪肉需求量都是很大的,如图6所示,2013年以前,俄罗斯自欧盟进口的猪肉数量占进口总量的40%~60%。由于担心欧盟的非洲猪瘟传入俄罗斯等原因,2014年的对欧盟禁令使之从欧盟进口的猪肉大大下降,随后更是趋于零,而俄罗斯来自世界的猪肉进口数量也呈下降趋势。
4.2.5 欧盟-俄罗斯猪肉贸易争端的影响
欧盟与俄罗斯有着天然的互补优势,俄罗斯人口稀少,但地大物博,有着许多能源等资源,欧盟则人口众多,需求量大。俄罗斯猪肉市场对于欧盟来说意义重大,根据数据显示,2014年以前,欧盟出口至俄罗斯的猪肉数量占据了欧盟猪肉出口量五成左右,2014年以后,欧盟失去俄罗斯这个合作伙伴,经济大受打击。随后欧盟也减少了自俄罗斯进口的石油量,使欧盟依赖石油的各行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俄罗斯亦是由于禁止进口欧盟廉价猪肉造成国内猪肉价格上涨,并使消费猪肉产品种类和数量减少。由于经济制裁,2014年俄罗斯的经济发展增速也只有0.6个百分点,不得不依靠出口原油来获取资本,导致原油出口量大幅提升,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俄罗斯的外汇收入也减少了不少,国内经济遭遇严重打击[14]。
加入WTO之后,我国肉类产品迎来了极大的机遇,与鲜冷冻猪肉、猪杂碎相比,我国加工猪肉的出口数量占比很高,2010年,我国加工猪肉产品占猪肉总出口量的50.77%,2018年该比重达到了70.59%。我国加工猪肉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也在稳步提高,2014年起,该比重甚至超过比利时、丹麦等传统猪肉出口国。但我国猪肉出口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在猪肉卫生与安全、环境、价格等方面有很大劣势,猪肉国际信誉也不高。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遭受了更多的非关税壁垒。
5.1.1 技术性贸易壁垒
我国猪肉出口数量不到猪肉总产量的10%,与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关。近年来,中国猪肉出口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数量越来越多,范围也不断扩大。我国猪肉产品生产标准偏低,加上发达国家对我国猪肉制定许多复杂的标准体系、法规,例如:食品安全、动植物检验检疫等,以及一系列的包装要求、标签制度等,使我国猪肉出口成本大大增加。
5.1.2 绿色贸易壁垒
不少国家为保护本国的产业利益,采用旨在保护本国的环境和人类、动植物健康等绿色贸易壁垒,利用提高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来限制产品的进口。由于发达国家的标准较高,我国猪肉产品常常被限制进口,通过贸易禁止来影响市场准入。另外,在价格方面,我国不得不通过支付高额的评估、检验等费用来得到一些国外绿色标志,加上国外绿色标志的申请及使用费用,使得我国猪肉出口成本大大增加,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随之降低。
5.2.1 利用国际贸易规则,运用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自身利益
近年来,许多发展国家为减少贸易逆差、保护本国某一产业发展,频繁制定各种贸易壁垒。为保护我国猪肉出口企业利益,有效采取协商、仲裁、打官司等手段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此外,政府要充分了解在国际贸易中的各种规则,例如WTO的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原则等,通过谈判、协商等方式解决国际贸易争端。遇到争端时,妥善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及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5.2.2 健全猪肉产品监管检查制度,保障猪肉质量安全
为了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对我国猪肉出口的限制,减少猪肉贸易争端,就必须从猪肉的质量抓起。从生产源头做好环境、安全等把控,加强在生猪养殖过程中的水源、土壤、环境等监管,尤其是加工猪肉,涉及到猪肉的生产、养殖、屠宰、加工等许多繁琐的环节,更应该对每一个环节做好卫生安全监管,同时做到国内的标准与国际接轨。
5.2.3 提高猪肉产品产量,减少对国际市场的依赖
保证猪肉供应国际市场的能力,必须提高猪肉产品产量。政府应积极推动生猪规模化养殖,提高生猪养殖的专业化、机械化水平,提高养殖技术,对于猪肉企业进行一定的政策、技术、资金的支持,保证猪肉产量与供应能力,进而减少对国际市场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