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凯
(稷山县自然资源局 山西 稷山 043200)
农村宅基地新机制基本思路是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其中总体规划指的是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总体规划明确各个环节目标,划定新增宅基地范围,包括小集镇、中心城区和中心村等,在规划之外的需要申请建设,规划外的农民民宅通过各种搬迁和征地措施逐渐消失,最终达到农村城市化发展目的。农村新机制建设的目的是减少政府的安置成本,节约集体建设用地,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
以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将县域城镇和中心城区作为主体并将村作为建设基础,对各个村和乡镇的住宅进行统一规划,如果是新建的农民住宅则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手续,获得征地安置,所有建设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规划之外的农村住宅不得翻建只能维修,在经过规划之后国家征地将慢慢消失。
在传统审批机制中农民只可以在本集体的土地上申请建设住宅,这样就导致了住宅分散等问题的出现,浪费了土地资源,基于此统一审批机制的建立则有效改善了这一问题,在规划范围内如果农民提出建宅申请并被批准后则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选择建设地点,提交一系列宅基地指标申请资料交由审批部门批准。统一管理使用机制从土地置换、统一储备、连片集中等方面出发,对宅基地的土地性质进行了统一管理与规划,中心村宅基地仍然保持集体所有,乡镇和农民聚集区经过统筹置换归为国有,提高了农民的正常流动性[1]。除上述几点外,农村宅基地新机制内容还包括适度有偿使用农民宅基地机制、老宅基地房屋的流转机制和建立农村城镇化住宅基金制度等,完善了我国城乡宅基地建设内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重农轻商传统思想比较严重,大多数农民将务农视为勤劳的传统美德,认为守住老宅是孝敬的重要表现,这种“恋土情结”成为了农村宅基地新机制建设的最大阻碍[2]。基于以上问题地方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做好新机制内容的宣传工作,对于文化较低和接受力较差的群体要耐心教育,转变年轻人和老年人的思想,为农村新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产业支撑是保证农村宅基地新机制建设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将工业和旅游业作为城镇发展的支撑产业,为城镇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农民在搬迁后获得稳定的工作才能解决其后顾之忧,再加上舒适的居住环境农民的自愿性会大大提升。此外,当地政府部门还要完善农民承包地流转政策,在农民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承包权的互换、租赁、转让和承包,在农搬迁后政府则优先享有土地流转权力,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能够获得安置费用,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良好的经济保障,为农民进城提供了经济条件,另一方面实现了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土地资源实现了科学合理配置,符合了现阶段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实现绿色建设,协调生态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民安心进城的主要内容,当农民的宅基地和土地被征用后,就无法通过务农实现经济收入,出现了征地农民安置难的问题,农民对进城后的工作问题顾虑较大,成为了农村宅基地新机制建设的阻碍因素之一[3]。基于此,当地政府部门可以借鉴双流县的实践经验,实施“三个集中”制度,将农民的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紧密结合起来,将二者利益挂钩,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养老、文化教育、娱乐活动和失业补助等,为农民进城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城镇个体劳动者和企业员工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包括工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吸引农民走向城市,进一步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促进社会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构建和谐社会。
户籍制度的开展是农村宅基地新机制建设的基本条件,在小城镇中实行户口划分类别和登记有效制度,其中户口类别的划分是根据职业和属地来划分的,而自由迁移和登记则需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当农民迁入到城镇中并具备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等条件就可以批准落户,为农民以后的生活提供了良好的便利条件,同时农民的子女在以后上学、参军和就业等方面也可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权利[4]。户籍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落户后的生活水平,子女教育得到了充足的保障,大大增加了新机制建设对农民的吸引力,促进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政府的征地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宅基地新机制建设对于协调城乡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农村宅基地新机制的内容出发,对新机制的具体应该进行了深入分析。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改革户籍制度,尽快实现农民在城镇落户,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强化产业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工业,倡导“离土离乡”新观念,加强教育,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传统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