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新疆 库尔勒 841000)
当前,我国正处于机构改革、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正在朝多样化方向转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新型产业多样化、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相关法律滞后等诸多因素产生的消防安全问题不断挑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社会需求、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适应现代社会管理要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当前施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的消防监督工作,辅之针对火灾多发频发行业领域的集中专项整治和消防举报投诉核查,不断改进、丰富、完善消防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
消防安全行政执法基础薄弱,当前部分消防安全执法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还局限于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对行政法律的系统学习;“双随机”检查单位数量少,就要求检查要全面问诊、注重质量、依法处理,而实际上多数习惯于重检查,轻执法;对消防安全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准确、执法过错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纠正。
部分地方政府崇尚发展高于一切,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主要表现为:一是一味追求上项目,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鼓励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导致消防部门后期监管难度大;二是有些政府部门为违法违规者说情的现象,促使有些隐患在整改不及时,致使执法人员在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时很难到位。
消防监督由消防救援机构主体实施,消防管理应该由多元化的社会主体共同落实;各级消防部门的监管范围越来越大,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而执法人员数量少,不能满足当前大量的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基层消防部门虽然设立了专门的法制兼职人员,但并没有对日常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与监督,使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容易出现问题。
执法是消防监督的主要方式,集中体现监督效果。目前,消防执法存在过度关注“量”、忽视“质”的问题。我们常说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事实上往往用足已经过头、用好正在倒退,特别是“用足”方面更多体现在执法数量上,执法手段、执法质效其实并“不足”、也更“不好”;当前的消防安全的立法和细则滞后于实际工作,监管难以全覆盖。
目前来看,消防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城(镇)区,不少农村社区及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往往要依赖基层派出所实施。改革转隶以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明显弱化,上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也制定和下发了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知要求,有计划的组织对派出所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能力的培训,但派出所日常工作繁多,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要推动党政部门落实责任,发挥安委会、消安委等平台作用,定期研判重点场所的突出风险,及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标准化管理;要发挥消防救援机构专业优势,建立约谈培训、技术服务的常态机制,通过非强制方式,加强对社会单位的行政指导;要加速消防安全与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定期公布单位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保险、信贷等社会信用体系,配套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落实“事前定标准、事中强监管、事后严追责、信用管终身”的全链条监管。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通过社会公示、媒体曝光等方式,发挥好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助力消防安全的重要作用。
消防部门查隐患是为了保安全,监督执法的起点于检查“具体隐患”,但落脚一定要放到“责任落实”,必须转变隐患治理的理念和思路。要善于“拿隐患说事”。对单位监管要“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既要查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用火用电、设施损坏故障等具体隐患问题,更要查安全意识、机制建设、自查巡查、值班职守等日常管理责任,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当前,执法工作最重要的是提高质效,必须在精准执法上下功夫。要由片面强调执法数量转变为注重追求执法质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厉杜绝乱执法、乱作为等执法“硬伤”,提高执法公信力。同时,更加突出“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通过对“点”上执法检查,督促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延伸推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直至地方政府,依法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实现对“面”上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的整体控制,发挥执法的社会效果。
专项整治作为现阶段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要注意改进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大呼隆、简单化、一刀切”的弊病,及时纠偏灭虚,将工作重点聚焦到“防大火”这一根本任务上,从火灾规律特点研究剖析风险问题,切实提高专项整治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整治一类问题、一类场所、一类风险,就要盯住不放、久久为功、标本兼治,力争每组织一次专项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消防安全问题。
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还需要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引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只有充分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在法律框架下对各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细化完善,形成有效机制,才能真正发挥消防监督管理的作用,为社会与经济安全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