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相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把精准脱贫确定为基本方略,对脱贫攻坚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等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形成
十八届中央领导集体成立的当天,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段话表达了党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为人民实现小康社会梦想、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走上共同富裕道路不懈奋斗的担当精神和人民情怀。距十八大闭幕一个多月后,习近平总书记就亲赴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在此期间,他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的一系列新的目标要求、新的思想观点、新的政策指向,赋予“小康”更高的标准、更丰富的内容。
(一)赋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丰富内涵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不断深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只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如果到2020年我们在总量和速度上完成了目标,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更加严重,短板更加突出,就算不上真正实现了目标,即使最后宣布实现了,也无法得到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认可。”他围绕怎样实现全面的小康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要‘五位一体全面进步”。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二是“全面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没有全民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全面小康的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突出因素主要集中在民生领域,要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三是“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的小康”。由于城市和农村、不同区域承担着不同的主体功能,所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的差距,不能僅仅看作是缩小国内生产总值和增长速度的差距,而应该是缩小居民收入水平、基础设施通达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无论这块硬骨头有多硬都必须啃下,无论这场攻坚战有多难打都必须打赢,全面小康路上不能忘记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家庭”。
(二)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
党的十八大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了全面部署。“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涵盖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所有指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项指标中,第一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应的是“经济建设”;第二项“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对应的是“政治建设”;第三项“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对应的是“文化建设”;第四项“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对应的是“社会建设”;第五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对应的是“生态文明建设”。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显示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全面论述了这四者的关系,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居于引领地位。他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国家的发展水平就会迈上一个大台阶,我们所有奋斗都要聚焦于这个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
(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战略决策
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冒着严寒来到地处太行山东麓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考察扶贫工作,在考察龙泉关镇骆驼湾村、顾家台村两个特困村时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各项扶持政策要进一步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这里强调的“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讲的就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思路,但这时还没有使用“精准扶贫”的概念。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前往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的武陵山片区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扶贫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在花垣县十八洞村与村民的座谈中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 这是我们党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
“精准扶贫”概念提出以后,在扶贫开发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对精准扶贫的内涵外延和政策要求相继作出阐发。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
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不行。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各地都要在几个精准上想办法、出真效”。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精准扶贫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阐释。“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六个精准”“四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等都是在这次会议上提出来的。此后,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基本定型。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的主旨演讲中,向全世界宣布了“精准扶贫”的新方略,并将先前提出的“四个一批”拓展和完善为“五个一批”,即增加了“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党的第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明确提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建议》进行说明时指出:“通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是可以实现的。2011年至2014年,每年农村脱贫人口分别为4329万、2339万、1650万、1232万。因此,通过采取过硬的、管用的举措,今后每年减贫1000万人的任务是可以完成的。具体讲,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可以解决3000万人脱贫;通过转移就业,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通过易地搬迁,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总计5000万人左右。还有2000多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2017年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在精准研判扶贫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七个强化”,概括了“五条经验”,即“要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不断得到完善、发展。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隆重召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这段重要论述,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加强党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组织领导
(一)脱贫攻坚目标的提出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部署。20世纪90年代,基于对扶贫开发已经进入攻坚阶段的战略判断,国务院于1994年制定出台《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形势作出新的判断,认为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城市这一头尽管也存在一些难点,但总体上不成问题。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根据这一判断,党和国家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重点转向扶贫开发,于是提出“打赢扶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27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把脱贫攻坚的目标概括为“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贫困户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7月20日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详尽解释了我们党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缘由,概括讲就是,全面的小康社会已经到了黎明时刻,希望就在眼前;攻克最后一座山头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必须付出更大的艱辛和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了今天这样的局面,不进则退,必须攻克最后一道难关。
(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
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说:“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最关注的工作之一就是贫困人口脱贫。每到一个地方调研,都要到贫困村和贫困户了解情况。全国11个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他全走到了。从2015年到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7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专题会议。
第一次是2015年2月13日。他在陕西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他在会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老区发展和老区人民生活改善时刻放在心上,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加快老区发展步伐,让老区人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次是2015年6月18日。他在贵州贵阳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他在会上提出,“十三五”的最后一年是2020年,正好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通过“六个精准”“四个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第三次是2016年7月20日。他在宁夏银川主持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他在会上讲到,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是脱贫攻坚的短板。必须采取系统的政策和措施,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次是2017年6月23日。他在山西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他在会上提出8条要求:第一,要合理确定脱贫目标。第二,加大投入支持力度。第三,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第四,区域发展必须围绕精准扶贫发力。第五,加大各方帮扶力度。第六,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第七,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第八,加强检查督查。这次会议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集中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上。“三区”是指西藏自治区,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以及南疆的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四地区;“三州”是指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三区三州”是国家层面的深度贫困地区,是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难啃的“硬骨头”。他特别强调,扶贫要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智和志就是内力、内因。他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就讲“弱鸟可先飞”,就是说贫困地区、贫困群众首先要有“飞”的意识和“先飞”的行动。没有内在动力,仅靠外部帮扶,帮扶再多,你不愿意“飞”,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五次是2018年2月12日。他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他在会上指出,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贫困县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上。中央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三年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导向。
第六次是2019年4月16日。他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他在会上强调,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亲力亲为抓好脱贫攻坚。
第七次是2020年3月6日。在全党全国人民决战新冠肺炎疫情最吃劲的关键时刻,在脱贫攻坚倒计时300天的时间节点,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会议就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他明确指出:“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从下半年开始,国家要组织开展普查,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进行全面检验。这是一件大事。要为党中央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数据支撑,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回顾主持召开的这些座谈会时说:“每次围绕一个主题,同时也提出面上的工作要求。每次座谈会前,我都先到贫困地区调研,实地了解情况,听听基层干部群众意见,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召集相关省份负责同志进行工作部署” “这几次座谈会,对统一认识、交流情况、推动工作,都产生了重要作用。座谈会上提出的思路和举措,都得到积极落实,收到明显成效”。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
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略,是習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他说:“脱贫攻坚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抓重点、解难点、把握着力点。”
那么,好路子、好体制机制是什么呢?习近平总书记说:“总结各地实践和探索,好路子好机制的核心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六个精准。”这“六个精准”回答了扶贫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一是“扶持谁”。就是要摸清贫困人口的底数,包括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并建档立卡,以便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二是“谁来扶”。就是实行扶贫工作责任制,形成中央统筹、省(区、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三是“怎么扶”。主要是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四是“扶持效果怎么样”。就是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脱贫了逐户销号,返贫了重新录入。
首先,要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准确摸清贫困人口的底数,解决“帮扶谁”的问题。2013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从2014年起,国务院扶贫办统筹顶层设计,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完善、三年规范运行”的总体思路,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指标体系》,明确全国统一的建档立卡标准和程序。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采取自愿申请、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审的程序进行。到2014年11月底,全国完成了2949万贫困户、8962万贫困人口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实现了全国扶贫对象的集中管理。2015年7月,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对建档立卡工作开展“回头看”,动员县乡两级200多万人工作8个月,减去不符合贫困标准的929万人,又补录贫困人口807万,建档立卡工作实现了从“基本精准”到“比较精准”。
其次,选派干部驻村,解决“谁来帮”的问题。国家建立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各省(区、市)普遍建立驻村工作队(组)制度。为规范驻村干部的选派,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选派干部的原则、条件、管理、考核、使用和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指导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指导意见》的推动下,建立起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市、县、乡四级驻村工作队伍,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组),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在解决“谁来帮”的过程中,截至2018年2月12日,全国累计选派43.5万名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派出277.8万名干部驻村帮扶。到2018年初,在岗的第一书记共19.5万名,驻村干部77.5万名。
第三,针对贫困村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工程。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措施。
——发展产业脱贫。产业脱贫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的第一项脱贫工程,国家制定了《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实施方案》《全国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布局规划(2013—2020年)》,对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色农林牧业进行科学布局,明确发展重点。发布《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3—2020年)》,将贫困地区96个特色品种纳入规划范围,引导多方力量加大投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实施旅游“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采取结对帮扶、景区带村、安置就业、项目开发、输送客源、定点采购、提供摊位、入股分红、土地流转等形式,鼓励“飞马奖”获得者、中国旅游集团20强、百强旅游投资企业、百强旅行社等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帮扶对象,发展乡村旅游,打造精品民宿、乡村酒店、乡村度假地、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项目,打造以农家乐、渔家乐、牧家乐、休闲农庄、森林人家等为主题的乡村度假产品,建成依托自然风光、美丽乡村、传统民居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景区,策划采摘、垂钓、农事体验等参与型的旅游娱乐活动,通过项目开发和旅游发展带动贫困户人口脱贫。
——易地搬迁脱贫。作为解决极度贫困人口从根本上脱贫的一项特殊有效政策,易地搬迁脱贫适用于四类地区: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在这四类地区中涉及22个省约1400个县共981万人需要易地搬迁。2016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资金来源、资金运作模式、保障措施等。《规划》提出坚持把贫困搬迁户的脱贫工作貫穿于规划选址、搬迁安置、后续发展全过程,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支持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以及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搬迁群众实现稳定脱贫。2012年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04亿元,撬动各类投资近1412亿元,搬迁贫困人口591万人,地方各级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亿元,搬迁580多万贫困人口。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加强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幅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生态保护脱贫。这一政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也可激发贫困地区的发展潜力。为了使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脱贫攻坚,着力提高生态环保扶贫能力,推动生态环保扶贫取得新的更大成效,2018年,《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出台。《指导意见》提出,国家支持贫困地区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模式新机制,因地制宜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脱贫攻坚优势。高标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新兴产业、生态产业。推广生态种养殖模式,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支持贫困地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清洁取暖工程,发展沼气发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将更多贫困县纳入转移支付范围。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生态补偿资金向上游贫困地区倾斜,推动调整和完善生态补偿资金支出或收益使用方式,提高贫困人口直接受益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参与碳市场能力建设,将贫困地区林业碳汇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消机制。积极推动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引导贫困地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公益岗位的方式,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增加劳务收入。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项目建设运行中,设置一定数量岗位安排贫困人口就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约定中予以明确保障。经过积极努力,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的要求基本实现。
——发展教育脱贫。这项政策可使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贫困人口走上稳定的全面小康道路。“十二五”期间,国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生活费政策及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受教育权利。2012—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31亿元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投入约140亿元建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24.4万套,可入住教师30万人。连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1年的62.3%提高到2015年的75%,中西部地区在园幼儿数由2011年的2153万名增加到2015年的2789万名,增长30%。2013—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约44亿元,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对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惠及约600个县的100多万名乡村教师。2012—2015年,中央财政共下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417亿元,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专业除外)。
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过程中,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2.7%,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均增长26.9%,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累计整合5296亿元。金融部门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3500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4300多亿元,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1600多亿元。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累计收益460多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342个东部经济较发达县结队帮扶570个西部贫困县,促进了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央企业开展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到2017年底,全国已有46200家民营企业帮扶51200个村,投资527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投资109亿元开展公益帮扶,带动和惠及62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全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7年底的3046万人,5年累计减贫6853万人,减贫幅度达到70%左右。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7年底的3.1%,下降7.1个百分点。年均脱贫人数1370万人,是1994年至2000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期间年均脱贫人数639万的2.14倍,是2001年至2010年《第一个十年扶贫纲要》实施期间年均脱贫人数673万的2.04倍。贫困县数量实现了首次减少,2016年有2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
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隆重召开。大会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主题,提出从当时“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这句话表明了党中央利用3年时间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强决心。
把从党的十九大到2020年这段时期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是因为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一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最好成绩,促进了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构筑了全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全国贫困人口还有3046万人,要用3年多时间解决这部分人口的脱贫问题,平均每年要脱贫1000多万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艰巨,而且脱贫攻坚越往后,遇到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据统计,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超过200万的有7个省区,贫困发生率超过18%的贫困县有111个、超过20%的贫困村有16700个。在这些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中,任务最重的是“三区三州”地区,这里不仅贫困发生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致贫原因复杂、发展公共服务不足,脱贫难度更大。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村居住着51%的贫困人口,普遍存在村两委班子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环境卫生设施短缺、大量危房需要维修或拆危重建等难题。另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居高不下,分别超过40%和14%,缺劳力、缺技术的比重分别占32.7%和21.1%,65岁以上老人占比超过16%,这些贫困人群是贫中之贫、艰中之艰。以上情况说明,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时间不等人,所以在“决胜期”,“决战”是手段,“决胜”才是终极目标,没有回旋余地。
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战的成果,凝心聚力解决好剩下的3000多万人的脱贫问题,特别是解决好“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2018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重申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贫困。同时,对上述脱贫标准提出新的具体指标。
2018年10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1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按照统一部署,各地普遍开展扶志教育,组织贫困群众认真学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倡导“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滴水穿石”“弱鸟先飞”“自力更生”等奋斗意识,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激发他们摆脱贫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围绕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和就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一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地把改进帮扶方式作为深化扶志效果的重要途径,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开发扶贫岗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扶贫车间,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有一个稳定的脱贫手段。这些措施,对于形成有劳才有得、多劳多得的正向激励,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起到重要作用,也促进了发展教育脱贫的思路落地。
2018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内容。
2020年2月17日,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目标任务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确保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圆满收官。一是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加大奖补力度。二是强化就业支持,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组织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对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新增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临时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助,有条件地区可加大奖补力度。三是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对罹患新冠肺炎、集中或居家隔离、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收入受到重大影响等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因疫致贫返贫农民群众,应按现有支持渠道及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指引下,全国掀起了新的扶贫攻坚热潮。特别是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坚定了全党全国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最后一仗的决心和信心。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棋局必将圆满收官。
(责编 曲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