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日本“国民皆兵”体制的原点
——山县有朋的征兵制改革

2020-12-10 08:42
日本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日本

韩 亮

山县有朋是日本近代以来为数不多的从军界跨入政界,同时又在军、政两界均登上权力顶点的历史人物。他曾在军队中历任陆军大将、参谋总长、陆军元帅,于政府内担任内务大臣、总理大臣、枢密院议长,可以说从明治维新到大正中期,山县有朋一直以日本政府和军方领导者的身份活跃在历史舞台,他的活动对近代日本乃至亚洲均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在山县有朋漫长而丰富的军政生涯中,最重要、同时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功绩”,莫过于他在明治初年主导的征兵制改革。对山县有朋个人而言,这一改革奠定了他在军界的地位,让他获得了“日本近代陆军之父”的美誉,却也在战后背负了“反动的邪恶天才”的骂名①战后学界对山县有朋的批判与清算始自E.H.Norman,他评价山县为“近代日本支配的军人,其生涯从明治到大正,和其他任何人相比,他都是推进日本军国主义与暗黑反动的邪恶天才”。参见E.H.Norman 著,大窪愿二译:『日本の農民と兵士』,東京:岩波書店,1958 年,第73 頁。。对近代日本而言,征兵制改革是实现“富国强兵”和完成军事近代化转型的重要环节,也是其建立“国民皆兵”体制的原点②“国民皆兵”一词形成于日本征兵制成立之后,用以表现征兵制下全国国民男子依据法律承担兵役义务的状态。不过征兵制中包含了对特定人群的免除兵役或延期征集的特例,因此所谓“国民皆兵”只是在理想条件下的说法。由于在日本的军事史研究著作中,“国民皆兵”一词一直被沿用至今,因此本文也采用这一表达方式。。

日本学界有关山县有朋的各类研究已经十分充实,相关的学术专著、论文以及学术性传记等不一而足①近年来关于山县有朋的最新研究论著包括:伊藤隆:『山県有朋と近代日本』,東京:吉川弘文館,2008 年;松元崇:『山県有朋の挫折 誰がための地方自治改革』,東京:日本経済新聞出版社,2011 年;大川隆法:『国軍の父山県有朋の具体的国防論』,東京:幸福の科学出版,2017 年。有关山县有朋的学术性传记有徳富蘇峰:『公爵山県有朋伝』,東京:山県有朋公記念事業会,1933 年;冈义武:『山県有朋——明治日本の象徴』,東京:岩波書店,1958 年;藤村道生:『山県有朋』,東京:吉川弘文館,1986 年;伊藤之雄:『山県有朋——愚直な権力者の生涯』,東京:文藝春秋,2009 年。。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日本史研究的发展,山县有朋研究在国内学界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在2000 年以后,在探讨山县的政治主张、外交策略以及军国主义思想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②国内学界关于山县有朋的研究论文有聂长顺:《山县有朋的华族思想》,《日本问题研究》1999 年11月;孙耀珠:《山县有朋与日本对中国的侵略》,2002 年5月;孙耀珠:《山县有朋与政党政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 年10 月;石剪琼、耧贵书:《山县有朋与军国日本》,《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 年4月;郭冬梅:《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形成》,博士论文,2008 年。。然而,研究者对山县早年所从事的军制改革却并未给予足够关注,在上世纪80 年代初马新民的《山县有朋与军事改革》之后,便鲜有“有分量”的同类文章问世。对于山县有朋在征兵制成立过程中的军事思想与改革实践,同样缺乏专题性研究③山县有朋与军事改革相关的文章有马新民:《山县有朋与军事改革》,《世界历史》,1981 年12月(增刊)。卢嘉阳:《山县有朋和日本陆军》,硕士论文,2018 年。有关征兵制的论文有田雪梅:《从征兵制到甲午战争——媒体视野下的近代日本民众国家意识的变迁》,《日本侵华史研究》2014 年第四卷;韩亮:《大村益次郎的军制改革》,《外国问题研究》2014 年02 期。。鉴于此,本文拟以山县有朋为中心,通过分析其在明治初期的军事思想与改革实践,来探讨近代日本的“国民皆兵”思想的产生,以及征兵制成立的历史经过。

一、“御亲兵”的建立与“辛未征兵”的尝试

1868 年明治政府掌权后,立即明确了“建立扩张皇威、确立朝权之军队,以对峙万国、安抚亿兆”的建军方向[1]。对于新政府而言,在戊辰战争后“藩体制”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建立中央直属的固有军队已成为此时最为深刻而紧急的课题。由于新政府执政经验不足且内部矛盾重重,明治初期的军制改革缓慢而混乱,“大政维新之际,四五年间兵部省直辖诸兵队系创设中,其废改颇为频繁”[2]。在首任兵部大辅大村益次郎遇刺身亡,继任大辅前原一诚因病请辞的情况下,兵部省群龙无首,军队建设与改革一度陷入停滞。1870 年自欧洲考察诸国军制归国的山县有朋立刻受到天皇的召见,鉴于其与萨、长两藩的关系以及其对西方军制的熟稔,委任山县为兵部少辅,负责推进军制改革。

山县有朋是典型的“天皇中心主义者”,面对当时“兵权分散而不复收拾”[3]的局面,山县向政府表明了集中军权以实现中央集权的意图。他说:“欲完成维新大业,则务必打破列藩割据之弊,举中央集权之实,巩固政府之基础。而欲举中央集权之实,巩固政府之基础,则务必建设帝国之陆军,集全国兵权于中央”[4]。因此,山县将统一军制与组建直属天皇的“御亲兵”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此时摆在山县和兵部省面前的有两种建军方案:其一,是之前大村益次郎、木户孝允等人提出的“排除藩兵征幕农兵以组建亲兵”[5],即采用征兵制;其二,是大久保利通和岩仓具视提出的,直接由“长州、土佐、萨摩三藩之精兵”[6]来组建中央军队,即所谓的“三藩献兵”。这两种方案产生于1869 年的7 月兵制论争,由于封建身份制度依然存在,武士阶层垄断军事已成为时人的“常识”,加之萨摩藩势力的施压,政府最终通过了第二种方案。不过,山县有朋以及原“大村派”的山田显义、曾我又准等军事骨干却仍在为实施征兵制而进行努力。由于此时政府的目的集中于成立中央军队加强军权的集中,而军队的组成形式反在其次,因此这两条建军路线事实上是并行推进的。

山县有朋之所以成为征兵制的坚决拥护者,与其从军经历和军事思想密不可分。一方面,与大村益次郎一样,山县拥有在幕末时期担任由农兵组建的“奇兵队”军监的经历,令他对一般国民的战斗力抱有信心。另外,山县在游历欧洲期间正值普法战争爆发,在详细考察法、德两国的军事制度以及战争经过后,“确信兵制确立之基础在于征兵制的采用”[7]。

于是上任不久,山县有朋立即开始尝试采用征兵制的方式组建中央军队。当得知位于大阪兵部省方面“向兵学寮之教员请教欧洲之征兵规则,并形成方案”[8],山县便只身前往大阪会见同样支持征兵制的山田显义商讨具体方案。而后在给木户孝允的信中表明“恳谈募兵一事及海陆军扩张目的之巨细,毫无异义,将回东京后商谈,决定至急之御亲兵编立之事”[9]。在山县有朋的积极主张下,兵部省于1870 年11 月制定了《征兵规则》。该法令规定:“次年正月起,不拘士族、卒、庶人,按顺序从各道、府、县挑选身体强壮、可堪兵卒之任者,按每一万石出兵五人之比例,派至大阪出张兵部省”[10]。其主要条目如下:

“一、兵卒年龄由二十岁至三十岁为限,选举身材强干、筋骨壮健、身长五尺以上可堪兵役者,且需接受医官检查,合格者允许服役。

二、一家之主人,或独子且有年老父母者,或父母有残障者,不可选举。

三、服役以四年为期限,服役结束后归乡者,按兵役期间职务赐予赈恤金。服役期间因私人缘故不得归乡。四年服役结束后,不欲归乡者可允许继续服役。

四、衣食粮饷等,全部由兵部省赐予。由各地方派往大阪所需费用,由该地方官提供。免役之时,路费可由兵部省提供”[11]。

《征兵规则》中“不拘士族、卒、庶人”的选兵原则,否定了武士阶层对军事的垄断,首次体现了“国民皆兵”主义的意旨。但另一方面,由于当时中央集权尚未完成,地方分权严重,导致这一法令有着许多与征兵制度的“绝对主义”不相融之处,带有明显的“间接选兵主义”[12]的特征。首先,这一规则并非是政府直接从国民中征兵,而是政府对下级府、县所下达命令,并通过府、县厅间接实现征募。其次,由于兵部省军费不足,征兵所用经费由国家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但这也就意味着地方政府拥有实际的选兵权。再次,虽然《征兵规则》名曰“征兵”,但从其第一条、第二条来看,并未使用“征兵”的字样,而是采用了“选举”一词,这表明《征兵规则》本质上并未摆脱“精兵主义”的影响。因此,这次征兵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征兵,而是处于志愿兵制和征兵制之间的一次过渡性尝试。

按兵部省的计划,将《征兵规则》首先在畿内五国试行,然后分四个阶段在全国逐步推广:第一次为1871 年1 月25 日至2 月1 日,畿内、山阴道、南海道;第二次为4 月25 日至5 月1 日东海道、北陆道;第三次为8 月25 日至9 月1 日,西海道;第四次为12 月25 日至次年1 月,东山道、山阳道。据统计,在第一次征兵中征集兵员数为:京都府32 名、兵库县41 名、堺县37名、滨田县24 名,其他府县共征集203 名[13]。在第一次征兵完成后,明治政府却以“修建阵营取急”为由,于同年2 月下达了推迟三个月的命令,随后又宣布“期限确定前暂缓实施”[14],事实上宣告计划中止。对此,山县本人在事后只是简单总结为“因机运未熟,遂未能成功”[15]。井上清在早期研究中指出,失败的原因在于“府藩县并没有对此贯彻实行的‘热意’,也没有行政上的准备,并且在中央没有督励其实现的具有足够强制力和周密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受到农民阶层的抵制”等[16]。除此之外,真正导致征兵计划中止的,是由于“三藩献兵”建军路线的提前成功导致政府临时调整了建军策略。

在推进《征兵规则》的同时,山县有朋也在为“三藩献兵”组成“御亲兵”而积极奔走。1870 年12 月,山县有朋与兵部大丞川村纯义陪同岩仓具视一同前往鹿儿岛劝说西乡隆盛,恳请其率萨摩藩兵前往东京主持兵部省军制改革,并与长州藩共同组建亲兵。在山县等人的极力劝说下,西乡隆盛于1871 年初前往东京,并与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板垣退助、三条实美、岩仓具视一同商讨并最终敲定了“三藩献兵”的方案:“以鹿儿岛藩步兵四大队、炮兵四队;山口藩步兵三大队;高知藩步兵二大队、骑兵二小队、炮兵二小队,组成御亲兵”,“征召人数共计8000 人”[17],于同年6月正式完成组建。这支名义上直属天皇的“御亲兵”在成立之初便被誉为“王家之柱石”[18],也被后世学者认为是“日本陆军实质上的母胎”[19]。有了这样一支强大的中央军队作后盾,明治政府在1871 年7 月断行废藩置县,实现中央集权。

此次以《征兵规则》为指导纲领的征兵计划史称“辛未征兵”,尽管“因机运未熟”未能完成,但作为日本近代以来的首次“征兵制”尝试,仍然颇具进步意义。首先,《征兵规则》中所主张的兵员出身并不限于武士阶层的选兵原则,具有明显的破除封建传统兵制的意味,迈出了“遂行四民平等地征召赋兵之趣旨之第一步”[20]。其次,封建制下的主从关系是藩兵赖以依存的根基,也是阻碍政权和军权集中的关键因素。而《征兵规则》中选拔与派遣的征集方式则暗含了将兵员与其原属藩相分离,以加强中央完全掌控军权的意图。再次,《征兵规则》中包含了“服役年限”与“免役规定”等征兵制中的重要元素,也为后来的《征兵令》的制定以及征兵制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镇台兵的建立与1871 年的兵制论争

在建立中央军队的同时,面对国内农民暴动频发、地方守备薄弱的现状,明治政府“痛感政府直辖军在要地常驻之必要性”[21],于是决定以当时的荷兰为参照,着手建设“军管区”性质的镇台①“镇台”一般而言是“镇定地方之阵营”的意思,而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镇台更多表达的是“镇压地方动乱”的意思。。1871 年4 月,政府下达布告,以“总括兵务、保护全国”为名,责令兵部省在短期内建成东山道、西海道两镇台,“于此两镇台内选数处便于内援运输之地,设置兵备”[22],军权方面,“镇台兵均隶属于兵部省”[23]。废藩置县后,“兵部省将全国城郭、大小枪炮进行收管”[24],并于同年8 月下令废除东山道、西海道两镇台,同时增设东京、大阪、镇西(后更名为熊本镇台)、东北四个镇台,“镇台本、分营之常备兵从原藩下之常备兵中召集以充之”[25]。随着镇台数量的增加,其辐射范围也急剧扩张,全国要地皆处于政府军队的控制范围之下。天皇及明治政府顺利实现了对国家军事力量的全面掌控,其所面临的问题也开始从如何建设中央军队转变为如何建设国家军队。既然“近卫兵”已经采用了“精兵主义”的模式,那么镇台兵该以何种形式组建,尤其是镇台兵的兵员以何种形式补充,则成为山县有朋等军事改革者需要解决的头等课题。

同年12 月,时任兵部大辅的山县有朋携同西乡从道、河村纯义两位兵部少辅一同向政府递交了《军备意见书》,再次提出了采用征兵制的建议。在这份意见书中,山县首先明确了军队“今日之目标在内,而将来之目标在外”的长远发展进路,进而指出了军队发展的前途目标与军队现状间的矛盾,即“试论天下现今之兵制,所谓亲兵,其实体不过保护圣体守备禁阙,四管镇台之兵总共二十余大队,此为内国镇压之工具,而非抵御外敌之备”[26]。接着山县提出了“常备兵”和“预备兵”的概念,并特别强调了普鲁士陆军的预备役制度。他说:

“所谓预备兵,不常在队团之中,于平时放归家中,有事之日调发差遣。欧洲各国皆有此兵,而普漏西(普鲁士)为最众,全国男子无有不知兵事者。其近岁与佛朗察(法兰西)交兵且大胜者,盖因其预备兵力之多。今皇国应定其兵制,全国男子满二十岁,身体强壮家中无故障者为可充兵役者,无论士庶出身皆编制入队,期满经过交替者则许可归家。其时则全国无一夫不为士兵,人民住所无一不有守备”[27]。

该意见书中“全国男子满二十岁,身体强壮家中无故障者为可充兵役者”与《征兵规则》中的“兵卒年龄由二十岁至三十岁为限,选举身材强干、筋骨壮健、身长五尺以上可堪兵役者”如出一辙,均对兵员的年龄与身体条件做出了基本要求。而体现征兵制选兵原则的“无论士庶出身”,在《征兵规则》中也有“不拘士族、卒、庶人”与之相对应,体现了山县有朋的征兵思想的一贯性。该意见书中关于效仿普鲁士军制以及预备役的论述,则是基于山县在欧洲考察军制以及对普法战争的分析研究的结果,而征兵制的精髓也就在于这种能够不更替士兵的方法。最后的“全国无一夫不为士兵,人民住所无一不有守备”,则是山县对“国民皆兵”的愿景和诉求的集中表达。由此可知,山县意图实施征兵制的出发点从一开始就是针对外国的。而结合天皇在1868 年发表的“宜大力充实军备,光耀国威与海外万国”的“宏旨”,以及日本在1877 年西南战争后为建立“外征型”军队的一系列改革,几乎可以认为,日本的征兵制从一开始就带有对外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性格。

山县的征兵主张一经提出,却立即遭到士族阶层的反对,于是兵部省内掀起了一场征兵制与“壮兵制”,即志愿兵制的论争①日本近代初期的军事用语并不统一,学界一般按“赋兵=征兵”,“壮兵=士族兵”理解。而当时的“壮兵制”则带有志愿兵制的色彩。。《明治天皇纪》记述了当时的反对观点:“对于立全国皆兵之制唱异议者不少,曰‘以不辨武事之农工商之子弟服兵役,难堪其任’,曰‘我国之地位与形势与欧洲大陆诸国皆不同,未必一定如独、法、露诸邦,用征兵之制以备大军。宜如英吉利国、亚米利加合众国等,采取志愿兵之制度’”[28]。当时政府内主张采用英美式志愿兵制的意见不在少数,包括参议板垣退助也称“应仿效英美之兵制,采用义勇兵制度”[29]。兵部省内则以兵部少丞谷干城为代表,他在向政府提交的名为《四民皆兵之议》的建议书中主张以美国的志愿兵制为模版,建议“应当尽取诸士族青年以充兵力,放肆拒绝者加以刑罚,假名义以脱逃兵役者决不能免。按如此做法逐渐涉及全体平民,使其皆为兵士。应按先士族后平民之上下顺序行之”[30]。这种先士族后平民的选兵方式貌似一种渐进的、折中的征兵制度,但实际上仍未摆脱军事上过度依赖士族的传统观念。

如果抛开历史背景单从兵制本身来讲,征兵制与志愿兵制实际上互有利弊。概括来说,征兵制能够获得更多的兵员,战时也容易进行补充,既能够保持严格的军纪,又有利于财政;而志愿兵制下,由于同一成员长期服役,军队的成熟度增加,国家拥有选择兵员思想、素质的自由,国民的负担也少[31]。这两种兵制不是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哪个更适合日本国情的问题。因此,当时军事改革者除了考虑军事因素本身之外,也需要有基于政治、经济层面的宏观考量。山县有朋正是抓住这一点对志愿兵制进行了反驳:“萨、长诸强藩之士兵夸耀维新战乱之胜利,余勇尚在而难以禁止。若用志愿兵则必属此等旧强藩之兵,战败之东北诸藩之藩兵则对此忌避,从而滋生对立。且志愿兵需要大量军费”[32]。

山县对士族兵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1870 年11 月,长州藩兵爆发了“脱队暴动”,这让山县以及长州藩出身的军官切身感受到了居功自傲的归乡士兵的可怕之处。此外,由士族兵组成的军队中存在身份制度形成的尊卑关系与近代军队的上下级服从关系相矛盾之处,以致“兵士未必鄙贱,士官未必尊贵”[33],违反军纪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当时长州藩的陆军号称最强,但在经过幕末的藩内内战到“脱队暴动”,实力大大削弱。而萨摩藩军队不但未在幕末战争中受到损失,还能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左右政局。这让包括山县在内的长州藩军官对军队的政治性,即“军队为政”的问题忧心忡忡。在这种情况下,以山县有朋为首的长州藩军事改革者们自然更倾向于建立一支“非政治性的”军队[34]。

与此同时,兵部省在山县有朋的主导下加紧了改革步伐。1872 年3 月,明治政府接受山县建议,将“御亲兵”改称“近卫兵”,山县有朋任近卫都督。兵部省通过颁布《近卫条例》和《镇台条例》,明确了统帅系统:近卫兵直属天皇,“近卫都督直接奉圣旨从事其职务”[35];镇台兵“属天皇之下,直接隶属于陆军卿”[36]。从制度上讲,近卫兵与镇台兵是统帅系统不同、任务不同、兵员的征募对象和方法不同的两种体制。至此,日本形成了负责镇守地方的镇台兵与护卫中央的近卫兵并存的“二元军制”。

对于镇台兵的兵员问题,根据《镇台条例》规定:“预备队兵卒之欠员,本省于年年兴壮兵、赋兵之议,每年补充一次,以为常例”[37]。即镇台兵根据每年兵部省内的讨论情况,来决定采用志愿兵制或征兵制补充兵员。这从侧面反映出1871 年的兵制论争并未立即得出结果。不过,就在同年发布的《镇台官员条例》中规定司令官的任务有“赋兵征募”一项,而且在《镇台条例》颁布的同时又任命高畠道宪、大岛贞薰、宫本信顺三人为“征兵悬”[38]。可见明治政府此时已有采用征兵制的倾向。

三、山县有朋的“征兵论”与征兵制的成立

1872 年是日本进行大规模军制改革的重要年份,也是日本进入“军制确立期”的开端[39]。除了形成“二元军制”之外,日军也在同一时期实现了海、陆军的分离。该年2 月,明治政府宣布废除兵部省,同时成立陆军省与海军省,并确定了“将海军置于陆军之次”[40]的发展顺序。军内人事也随之发生变动,原兵部大辅山县有朋出任陆军大辅,原兵部少辅西乡从道任陆军少辅。由于陆军省最初没有任命陆军卿,所以先前兵部卿的职权以及相关事务均交由陆军大辅掌管[41]。陆军省独立之后,山县有朋独揽大权,其属下山田显义、船越卫等征兵制的支持者也占据重要地位,居于次席的西乡从道虽然出身萨摩藩,但由于他有与山县一同赴欧考察的经历,在军制改革上的主张也同山县高度一致。这种人事上的调整无疑为此后陆军率先采用征兵制创造了条件。

同年5 月,山县有朋向政府提交了征兵制成立过程中最为关键性的文件——《论主一赋兵》。该意见书中以批注的形式附加了曾我祐准、大岛贞薰、宫本信顺三人的补充意见,因而也具有陆军省要人联名上书的性质。该意见书开宗明义地宣称“征兵之法为国之大典”,进而申明了采用征兵制的理由,并且清楚地说明了具体征兵的时间安排、募集步骤与方法,并附上“征募概则”,较之此前强调宏观理论的《军备意见书》更为具体缜密,也更具可操作性。此后发布的《征兵令》大体便是以此意见书为蓝本拟就而成。可以说,《论主一赋兵》是山县有朋“征兵论”的代表性文本,透过该文本能够大致了解山县有朋的征兵思想,也能对日本早期征兵制的某些特质做一管窥。

首先,强调士族兵制在财政方面的弊端,进而突出征兵制的“经济优势”。山县指出,士族兵制“虽能颇得其便益,日后却亦将徒生弊害。若不设赈恤积蓄等,则行之难矣”[42]。维新之初,百废待兴,随着废藩置县,此前诸藩支付藩士的家禄被直接转移到政府身上,其数额占政府岁入的30%[43],而镇压农民运动和不平士族的额外军费开支则更令财政状况捉襟见肘。此外,志愿兵制在扩大兵员数量方面也存在限制。根据1881 年的统计,士族阶级的户主有42 万5 千人。按照加藤阳子的推算,其中相当于将校者约为40 万人,加上妻、子也不过200 万人左右[44]。而在身份制社会,阶层间的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在志愿兵制下,军队的最大规模很难超过40 万人。相比之下,征兵制在兵员数量上并没有明确的上限,而且能够以最经济的财政支出供养规模更庞大的军队。

其次,在制度上参照德、法两国的制度并与日本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当时(1872 年)的法国征兵制规定现役5 年、预备役4 年、后备役5 年;普鲁士征兵制规定现役3 年、预备役4 年、后备军5 年。如果放在整个欧洲,两国的服役年限都是较短的。而山县所提出的日本征兵制“常备军3 年、第一预备(预备军)2 年、第二预备(国民军)2 年”[45]的年限规划,除了常备役与普鲁士相同,预备役比普鲁士和法国都要短得多。对于缩短兵役时间的理由,山县则称:“如今国家切实开始采用赋兵之大典,若兵役既长且久,则恐妨害人民生活之业”[46]。可见山县在制定征兵计划时,没有对西方的征兵制进行完全复制,而是充分考虑了日本社会的承受能力。

再次,将兵役制度与国民教育相结合,主张开展军国主义教育。在意见书中,山县在阐述征兵理念的同时,也对国民教育问题表示了由衷关切。他说:“原本身为男子者,出生后六岁入小学,十三岁转中学,十九岁卒其业,至二十岁编入兵籍。如此数年,则举国无一男子不为兵,无一民不为文事。是时海内可看做文武之一大学校”[47]。这并非山县第一次阐述教育问题。在1872 年初递交的《论内国陆军之设施》中,山县就向天皇申明了“厚教化以服人心,兴武威以绥天下”[48]的统制方策。“教化”“教育”虽然在词义上并非等同,“教化”更有灌输国家理念的潜在意涵,但是在山县这样以“强兵”为己任的职业军人眼中,二者并不存在明显区别。他所希望的,正是让全体国民(男性)成为具有武士素质又没有武士身份的战争机器。如此,日本男子从6 岁开始的义务教育便成了培养军人的“学前教育”,而“文武大学校”则更是对军国主义赤裸裸的表述。

政府经过反复商榷,最终采纳了山县有朋的征兵方案。1872 年11 月28 日,睦仁天皇向文武百官下达《征兵诏书》,称“今基本邦古昔之制,斟酌海外各国之式,欲设全国募兵之法,以立护国之基。汝百官有司应厚体朕意,将之普告谕全国”[49]。同日太政官向全国发布《征兵告谕》,称“士非从前之士,民非从前之民,均为皇国一般之民,报国之道本无其别”[50],并以“血税”之名将兵役作为国民的“必任义务”。为了配合征兵制的具体实施,陆军省对镇台兵、近卫兵均于短期内做出改革与调整。1873 年1 月,山县有朋向政府呈递《六管镇台募兵顺序》意见书,建议“兹于明治六年起,全国分为六管,各置一镇台。首先从东京镇台开始着手召集,策进其学术技艺,渐次推及全国”[51]。这一方案随即被政府采纳,五天后陆军省下令在四镇台的基础上增加广岛、名古屋两镇台,并将东北镇台改称仙台镇台。随后明治政府发布《征兵令》,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国内满二十岁男子,以充海陆军”[52]。《征兵令》发布后,日本从1873 年于东京镇台、1874 年于大阪镇台(步兵、炮兵、海岸炮兵)、名古屋镇台(步兵),1875 年对全国镇台实施征兵,以渐进的方式令各镇台的士族兵员由此渐次为“国民征兵”所取代。至此,日本近代的征兵制正式成立,实现了军制上划时代的重大变革。

四、结语

由山县有朋一手缔造的征兵制一度被誉为“日本军制史上画时期的大改革”[53],它不仅是近代日本军事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日本完成军制近代化转型和实现“富国强兵”国策的重要一环,无论从国家的军事发展、政治改革乃至社会变革方面,征兵制改革之于近代日本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从军事上来讲,征兵制在选兵原则和方法上与西方近代军制相接轨,结束了封建制度下武士阶层对国家军事的垄断,通过引入预备役制度让日本以最经济的方式维持规模庞大的军队,为日后军国主义日本迅速动员兵力、发动侵略战争创造了先决条件,也为日本的“国民皆兵”体制乃至后来的“总动员”体制的形成提供了制度基础。从政治上而言,征兵制切断了旧士族与封建领主间的纽带,通过“忠君爱国”的思想教化将武士对主君的效忠转化为国民对天皇与国家的效忠,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从社会变革的层面来讲,征兵制取缔了武士的军事特权,契合了“四民平等”的近代精神,对日本的社会近代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表面的近代光环并不能掩盖其内在的军国主义底色和反动本质。日本政府建立征兵制的动机并非单纯的抵御外国侵略,而是以加强中央集权、建立“外征军队”与对外扩张为根本目标。日本政府通过兵役制度的强制义务性,将国家与每个国民的个人命运隐秘地捆绑在一起,日本国民在解开身份制的封建枷锁的同时,被套上了国家主义的新的枷锁。当日本向着帝国主义不断迈进大兴扩张主义时,普通的日本民众便不可避免地以“必任义务”的形式被战争裹挟,从而无差别地沦为维护专制统治与发动侵略战争的工具,不但给他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也让自身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猜你喜欢
日本
日本元旦是新年
日本强烈地震
日本古代艺术
探寻日本
日本的流浪汉与我
《黄金时代》日本版
为什么日本有钱人开的都是很一般的车
日本:入住书舍,与书共眠
日本神社
第 位首相考验日本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