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保护土壤环境安全,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2020-12-09 09:11郑秀亮张瑞
环境 2020年10期
关键词:农用地土壤环境惠州市

郑秀亮 张瑞

土壤是万物之本、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产、生活和生存的物质基础。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人民生产生活和健康的重要民生工作。

一直以来,惠州市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广东省土壤防治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全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等工作,打好净土防御战,切实有效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确保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做好土壤详查,摸清污染状况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并导致生态或人体健康危害的现象。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

自2016年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发布实施以来,惠州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部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惠州市进一步加快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有序开展土壤状况调查、强化源头污染预防、土壤分类分级管控、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等工作。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2020年惠州印发实施《惠州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及分工》,进一步明确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和落实措施,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项重点工作按照省的部署和时序要求顺利推进。

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的重要基础。“首要任务就是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我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与土壤保护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惠州已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当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预计今年底可完成此项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个严谨、科学且比较耗时的过程。为保质保量做好这项工作,惠州制定质控工作方案,成立市级质控小组,对技术调查单位的工作进度及时开展市级质控检查;与省质控实验室、华南所多方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积极派员参与上级单位举办的相关培训、会议等,及时掌握最新的信息采集质控要求。

今年,在完成821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及风险筛查工作的基础上,惠州市根据国家土壤详查办及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最终确定了78个高关注度初步采样地块(国家系统任务40个,重点监管企业18个,线下调查任务20个及工业园区6个)。目前列入采样调查国家系统任务的40个地块和列入重点监管企业的18个地块均已完成布点采样方案评审、现场采样、分析测试及检测数据上传工作,并同步积极推进线下调查地块和工业园区地块工作。

“‘摸清家底后,通过运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工作成果,可为下一步的风险管控、分类管理或治理修复提供全面、科学的依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惠州将在全力推进疑似土壤污染状况排查、调查与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清单,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同时,开展重点区域试点示范,对企业污染地块土壤进行有效治理与修复。

安全利用耕地,让群众“吃得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土壤受到污染,特别是耕地污染,土中的污染物可以被植物吸收富集,最终进入人体,给食品安全帶来巨大隐患。因此,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就成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惠州市农用地安全利用目标考核任务是12.18万亩(11.75万亩安全利用和0.43万亩严格管控)。惠州市农用地安全利用主要通过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措施,严格管控则是通过休耕或退耕还林、结构调整等方式,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安全。

根据“土十条”要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针对这一指标,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部门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于7月底完成了惠州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目前该项工作总体在全省居于前列。

另一方面,惠州市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修复工作。“去年以来,我市积极组织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在惠城区完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验示范项目,在汝湖镇房村村和横沥镇潭头村建立两个点位,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验与示范工作。其中,房村村点面积共23.64亩,潭头村点面积共40亩,合计63.64亩。试验区采用不同调理剂、钝化剂(共6种)开展稻田土壤重金属修复试验。该项目已全面完成,并于2019年11月1日通过验收。

同时,惠州在博罗县公庄镇污染集中连片的耕地开展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试点工作,重点在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农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探索,目前已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接下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农业部门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守住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做好全市农用地的分类分级管控相关工作,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及以上,显著降低农产品污染指标超标风险,让群众“吃得放心”。

管好污染地块,让群众“住得安心”

保护好农用地的土壤环境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管控好建设用地污染风险则是让群众“住得安心”。

截至2020年8月,惠州市建设用地累计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地块共36块,同时将污染地块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已为同级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设立了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专用账号,要求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在开展土地回收、收购前,应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对涉及污染地块的要书面征求当地环保部门意见。未完成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污染地块,不得入库储备。

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惠州市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三部门之间已建立起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制度,通过多部门的沟通协作,可切实有效地保障惠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确保群众“住得安心”。

为推动完成《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惠州市于2020年5月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试点工作。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沟通协调,打通流程堵点,充分发挥试点带头效应和示范效应,为推进惠州市完成2020年“土十条”目标考核任务奠定工作基础。经汇总核算,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惠州市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不包括经调查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地块)总共8个(其中3个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块区域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接下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对于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惠州还高度重视科技治污工作,未来将继续加大中央、省、市级科技经费对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支撑作用,引导和支持环保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组织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为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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