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医改红利惠民生

2020-12-09 22:25康春华
人才资源开发 2020年7期

2019年以来,焦作市医疗保障局紧盯重点民生实事、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上持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2019年3月,焦作市出台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政策。政策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参加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院时年满80周岁的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3.65万人次80岁以上老人报销住院医疗费用8255.7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7964.76万元,比政策调整之前多报销医疗费用792.1万元。二是“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可报销。2019年11月,《焦作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出台,将在该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中未达到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但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300元。据统计,该市将有60.2万人享受此项政策。三是提升大病保障水平。2019年9月,该市出台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的新政。政策规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参保居民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比例分段报销。政策调整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1.5万元降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四是药品集中采购,药价大幅降低。该市作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194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药品扩围工作,25种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大幅降低。通过带量采购实现以量换价,中选品种药价平均降幅43.77%,最高降幅98%,每年可为患者节约药费6000余万元。五是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从2019年12月31日0时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康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