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进一步简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办程序

2020-12-09 22:25海南省人社厅
人才资源开发 2020年7期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及人社部的相关部署,海南省人社部门进一步简化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办程序,将普通企业稳岗返还申领的佐证材料减至“零”,企业不再提供花名册、社保缴费申报表、社保付款凭证、减员证明等材料。上年度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省社保参保企业只需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进入稳岗返还业务界面填写表格提交即可(确保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审核通过后即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普通企业稳岗返还实现“不见面”“零”佐证材料办理。

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超过15%,或者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并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的,可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金额。海南省社保参保企业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按照办事指南申领。(海南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