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学术研究中,普遍存在着将“美好生活”与“幸福”等同起来的现象。“美好生活”和“幸福”的确存在深刻的内在联系,但它们的词义存在明显的区别,二者的混同背后是整个社会生活的现代转变,以及基于这种转变的人对自身的理解与美好生活观的转变。美好生活当然是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把美好生活等同于幸福或快乐就把它主观化、个体化、相对化和片面化了,现代生活的复杂场景吁求合乎时代需要的、公共性的、整体性的同时又尊重个体与个性的美好生活的现代方案。
关键词:美好生活;幸福;美好生活观
基金项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公民身份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问题研究”(2020QN003)
中图分类号:B018;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0)11-0061-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提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明晰“美好生活”的内涵,对我们党的奋斗方向的明确以及国家宏观政策的设计来说都至关重要。我们注意到,人们常常不加区分地使用“美好生活”和“幸福”,把它们当作相互等同的两个概念。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确没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严格的区分,但是,当它们被作为严肃的学术概念和影响深远的政策设计理念进行讨论时,这样做恐怕就不合适了。“美好生活”与“幸福”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但也存在重要区别。“美好生活”与“幸福”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重要的理论问题,但明晰这种区别与联系并不是为了满足思维上的乐趣,而是关系到人们应当以何种态度来塑造自己的生活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美好生活”与“幸福”的词义辨析
“美好生活”和“幸福”都是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但是,无论是在古汉语的原初语境中,还是在英文和现代汉语中,要在词义上对它们进行区分并不困难。
在汉语中,“美”和“好”都是会意词。《说文解字》分别这样解释它们的含义:“美,甘也。从羊从大。”“好,美也。从女子。”这就是说,“美”是羊大肥美给人带来味觉上的快感,而“好”则是女子貌美给人带来愉悦的感受。《庄子·杂篇·盗跖》中最早将“美”“好”二字并用:“生而长大,美好无双,少长贵贱见而皆说之。”这是称赞盗跖相貌美好,每个人都喜爱他。不难看出,“美好”一词在古汉语中是用来形容给人带来愉悦心情的事物,“美好生活”的原初含义就是令人愉悦、快乐的生活状态。“美好生活”是极具中国文化特色的表达方式,中国人历来对使人快乐的事物较为敏感,在《诗经》中就有中国人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最初表达:乐土、乐国与乐郊,在孔子的《论语》中也处处都有关于“乐”的表述。
在《说文解字》里,对于“幸”的解释是“吉而免凶也”。在《小尔雅》中又有“非分而得谓之幸”。可见,在古汉语中,“幸”的基本涵义是免去灾害或意外地得到。在《说文解字》中也有对“福”的解释:“福,祐也”,即福就是得到上天、神灵的庇佑。《老子》中有“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认为福与祸相对,免于祸患就是福。可见,在古汉语语境中,“幸福”是指人生中一种幸运的、好的或完美的境况。相对而言,“幸福”的原初词义更多的是对生活的客观状况的描述,没有突出强调主体的感性体验。仅从汉语中两个词的原初词义来看,“美好生活”与“幸福”词义有部分重合,但又有明显区别。
不过,作为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美好生活”和“幸福”是在与西方文化和语言的互动中才形成了今天的含义,因此我们还有必要在与西语的对照中来重新理解它们。在英文中,“美好生活”和“幸福”各自对应着不同的表达方式。“美好生活”一般被译为“good life”,与“幸福”相对的则主要有两个词,即“happiness”和“well-being”。其中,“happiness”和“well-being”虽然都被译为“幸福”,但它们有着重要差别。“happiness”的词源是“happy”,意思是愉快的、幸运的、令人满意的,这是一个用来形容人的情绪与感受的词,当它名词化为“happiness”时,是指人的主观体验上的好。“well-being”意为好的存在状态,但是它可以广泛用于一切事物之上,当它被用于描述好的生活状态时就是指“good life”。好的生活状态(good life)不是某个方面或某种特殊的好,而是总体的好,在这种好中,也包含着好的生活状态引起的美好情感体验,即“happiness”。简单地讲,“well-being”的含义宽于“good life”,“good life”中则包含“happiness”,“good life”在主观体验层面就是“happiness”。
不难看出,“good life”和古汉语语境中的“幸福”更为接近,古汉语语境中的“美好生活”由于凸显了中国文化中的“乐”的维度,与“happiness”更为接近。不过,正如在英文中与它们对应的词所表明的,在今天人们的表述中,我们已经不能在古汉语的语境中来把握“美好生活”和“幸福”的含义了。今天,“幸福”主要被用于表达一种心理满足、心情舒畅的主观感受与体验,即“happiness”,而“美好生活”则意味着总体上好的生活状态,即“good life”。
关于亚里士多德所用的“eudaimonia”一词的翻译问题的讨论是一桩值得提及的“公案”,它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这样一个事实: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的变迁、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互动交织在一起,使得人们面对某些古老的概念时难以准确地描述它们,最后这些概念以一种容易引人误解的面目呈现在人们面前。“eudaimonia”原意是受神的庇护、有好的运气或生活得好。亚里士多德认为,“eudaimonia”是“至善”,即人们追求的最高目标。在英文中,人们总是难免把“eudaimonia”翻译成“happiness”,与之相对应,中文则将其对译为“幸福”。但是,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意思,“eudaimonia”不是形容一种情感状态或主觀体验,它是一种客观的、好的人生存在状态,指的是人生的“well-being”,即“good life”,与“happiness”相去甚远。我们当然没有必要要求人们回到古代语境中来对待这些概念,但是至少我们应当力图用现代词汇更准确地表达亚里士多德的本意,显然亚里士多德谈论的不是现代语境下的“幸福”,而是“美好生活”。
二、传统社会语境下的美好生活观
如前所述,从词义上对“美好生活”与“幸福”进行辨析并不困难,但是,人们对词语、概念的理解的变化不是单纯的语言现象,“美好生活”与“幸福”的混同是人们美好生活观转变的反映。人为何追求美好生活,人所追求的美好生活应当是怎样的,人又应当如何追求美好生活,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最终要指向人如何理解人本身。对于人而言,只有合乎人性的生活才是美好的,才能使人们达到幸福的主观感受。在人类漫长的思想史上,对这些问题从来没有形成统一的答案。概括而言,在传统社会的语境中,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见解有以下几个彼此相关的基本特点:
一是从人与动物相区别、超越生物本能的角度来理解人。近代之前,与人片面地臣服于自然,人类需要与外在必然性作艰苦斗争才能生存的境况相对应,人类总体上鄙视肉体和人的自然本性,试图摆脱肉体束缚,过一种超越动物的有价值与意义的生活。在西方,自苏格拉底始,哲学开始放弃通过自然来解释世界、理解人自身的道路,越来越趋向于用“精神”“善”和“理性”来超越肉体、感觉、欲望等自然性,从而使人区分于动物,甚至趋向于神性。柏拉图曾借苏格拉底之口表达了这样的观念:“未经考察的生活是没有价值的。”① 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了两个关于人性的经典论断,即“人是理性的动物”和“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② 此后,这几个命题为许多西方思想家反复论及。两千多年来,几乎所有思想家都把理性和社会性视为人之为人最根本的东西,将它们置于区别人与动物的重要地位,这种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得到了越来越深入的阐释。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学同样强调人何以区别于动物。它并不否认人的物质欲望,而认为欲望是人的自然本性。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③ 但是,只有伦理道德才使人得以区别于动物。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④ 这就是说,除了自然欲望,人还是有道德和理性的动物,伦理道德是人所独有并贵于万物的原因。
二是强调德性与美好生活的内在一致性。美好生活是过一种合乎德性的生活,德性是美好生活的前提,甚至就是美好生活本身,这与传统社会关于人本身的主流观点相一致。在希腊语中,“德性”是指使一个事物状态好并能很好地实现自身本性的品质。对于人而言,德性就是使人成为真正的人、“好人”或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系列美好品质。人们拥有这些品质,就可以通过明智的选择和恰当的行为更好地适应人类的生活条件,过上一种真正合乎人性的美好生活。在中国的传统经典文献中,“德性”意指人先天的善性,《礼记·中庸》里有“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这是说君子既要尊崇与生俱来的德性,又要不断学习和发展德性。在儒家的表述中,“尊德性”即存心养性是美好生活的必要和首要条件,德性的完善既可以带来个体的幸福,又有利于社会整体的美好。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从修炼个人的道德品格做起,“内圣”而“外王”,以道德来感化和教育人,使人心向善、知耻辱而无奸邪之心,就能实现和谐的社会生活。
三是提出普遍有效的关于美好生活的终极方案。在传统社会中,关于美好生活是什么、怎样才能达至美好生活有着诸种不同的论说,但是这些论说有着同样的思维模式,即一元论。以赛亚·伯林曾经深刻地指出,认为诸种善的价值能相互包容,有一种终极的统一性,是西方思想文化传统中最重要的信念。据此,人们认为一旦发现诸种善的根本同一性,就能为人类社会的根本问题找到终极的解决方案,达至一种任何美好事物都在整体中相互包容的完美生活状态。在西方,自古希腊哲学始,包括中世纪基督教哲学、文艺复兴运动、启蒙运动,直至19世纪的进步主义,都深受上述思维模式的影响,执着地寻求一种关于人类社会问题的总体解决方案。这种一元论的思维方式同样鲜明地体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最大的贡献就是提出了由家及国、血缘—伦理—政治三位一体的思路,一个人不仅要“修身”“齐家”,还要“治国”“平天下”,从而实现上下有序、万民和乐、处处充满雅颂之声的和谐社会。在儒家构建的内在和谐的道德哲学体系中,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得到了终极性的指引,个体成为“君子”“圣贤”的过程与构建美好生活的过程合而为一。
三、美好生活观的现代转变:感性化、去道德化与私人化
“美好生活”与“幸福”的确存在深刻的内在关联,这使得关于“美好生活”和“幸福”的讨论不可避免地存在相当程度的重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将“美好生活”与“幸福”混同,甚至简单地将“美好生活”等同于“幸福”,实际上是近代以来的事情,这一现象可能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理解的几个相互关联的趋势的结果。
一是“美好生活”的感性化。在中西方思想史上,一贯存在与主流人性观相对的另一种观点,即强调人的自然属性,认为合乎人的自然本性的生活才是美好生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具有明显反社会性倾向、主张人应按自然本性行事的道家,战国初期的杨朱甚至极力主张纵欲,追求“任情极性”的生活。在西方则有源于德谟克利特、由伊壁鸠鲁发展成理论体系的快乐主义。从人的感性出发来理解美好生活在传统社会中一直占有一席之地,不过这种观念真正深刻而广泛地影响人们的思想与生活却是近代以来的事。在西方,文艺复兴以来,人们长期被贬抑的世俗生活、物质欲望得到了极大的释放,人及其感性存在得到前所未有的肯定。于是,在卢克莱修、洛克、边沁等近代哲学家那里,古老的快乐主义得到了贯彻和进一步发展,现代哲学的不同思潮和学派纷纷走向现实的、感性的人的生活,尼采、海德格尔之后开启的后现代思潮更是解构现代的理性主体、张扬欲望主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可以为这一变化提供最重要的解释。一方面,生产方式的改进为人们感性欲望的满足提供了充裕条件;另一方面,资本的本性就是追求无限增殖,这种增殖的要求使得满足感性欲求的需要扩展至整个世界,并使这种感性欲求不断增长和升级。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并非完全拒斥快樂,只是把快乐看成一种平庸的幸福,看成美好生活的一部分,那么,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人类感性生活的大厦已逐渐构建起来。现代社会中,人们迷失在物的森林中,“越来越把幸福生活的定义说成是更普遍地获得商品和立即得到自我满足”⑤ ,以感官的满足来获得快乐,把快乐当成幸福来追求,并最终把美好生活简单地等同于这样的幸福。
二是“美好生活”的去道德化。在传统社会中,人们生活在相对狭小的地域空间与人群范围中,人与人之间形成比较具体、稳固和深入的伦理关系。与之相应,一个人只有扬弃个体的有限性,以稳定可期的行为方式将自身融入与他人共在的普遍性伦理关系中,不断地完善自我,履行个体的道德责任,为他人与社会创造价值,才能获得自身的价值与意义。因此,在传统社会主流的美好生活观中,德性是美好生活的根基,甚至就是美好生活本身。但是,在18—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背景下,上述德性主义的观念日渐动摇。功利主义和康德的“义务论”否认了德性与美好生活的内在一致性,它们把德性窄化为具有道德意味的品质和行为,并且认为一个人是否有道德与他是否能实现幸福没有必然联系。功利主义把道德看成实现幸福的一种工具或幸福的一个并非主要的组成部分,康德则把道德看成配享幸福的资格或合理条件。功利主义与康德的观点显然更为切近日益现代化的社会中人们的体验与感受。随着人们越来越依靠市场交换的方式来进行交往和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个体逐渐从相互依赖的伦理性社会整体生活中抽离出来,成为利益高度分化的独立主体。于是,一方面,在现实生活的利益纠葛中,人们感到凭借道德举步维艰,崇高的道德价值被金钱解构与吞没;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球扩张又将伦理生活中的道德多元与非确定性展现在人们面前,普遍的道德规范不再可能,人类进入了一个“德性之后”的时代。在被技术、资本主宰的现代生活场景中,德性乃至于道德都不再是幸福的内在要件,人们更相信只有法律的、技术性的规制才能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及道德问题,那些人们曾经追寻的美德似乎已经不能指引人们走向美好生活。
三是“美好生活”的私人化。对“美好生活”理解的感性化、去道德化已经可以合逻辑地解构传统文化语境下提出的普遍的、总体的美好生活图景,现代社会人们的切身体验也是利益与价值的多元,以及矛盾与冲突的频发。除此以外,一方面,在科学与历史两大现代世界力量的推动下,普遍的美好生活图景彻底成为了不可能。自然科学的发展使实证成为近代以来的时代精神,人们关于社会历史的知识也被要求按照科学与实证的标准重构;作为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的必然结果,历史主义否定一切值得人们永恒追求的普遍价值与事物。在这样的潮流下,探求关于美好生活的普遍理解、追求整体性的美好生活的做法并不合乎科学。进而言之,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不过是诸多美好生活的可能性中的一种,而且是最难实现、只能沦为乌托邦的方案。另一方面,随着个体主义的兴起,在现代政治理论中,“美好生活”成为了一个纯粹的私人议题。在现代政治理论中居于主流地位的自由主义看来,个体权利与自由是居于首位的价值,维护个体权利和自由是社会政治生活的核心。在这种理解下,个体被认为有能力为自己选择目的及与之相应的生活方式,政府应当承认并相信个体的这种自由与能力,避免确立一种特定的关于美好生活的观念的企图。“政府必须在好生活观念上保持中立,以便将个人作为自由、独立并有能力选择自身目标的自我来予以尊重。”⑥ 美好生活在现代社会成为一个私人领域内的问题,个体是否能实现美好生活取决于他是否发现和创造出最适合自己的目标与生活方式。
四、反思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看到:伴随着现代化进程,人们的美好生活观经历了明显的历史转变(当然,这一转变在不同的国家与民族存在时间、程度上的差异)。今天,人们已经习惯以对“幸福”的讨论取代对“美好生活”的讨论,而“幸福”又很大程度上被等同于快乐,现代社会的美好生活观似乎走向了传统美好生活观的对立面。
在我们看来,一方面,美好生活观的现代转变并非一种简单的倒退与堕落。面对现代社会的种种难题,颇多当代思想家忧心忡忡,并因而抱持回归古典的美好愿望。但是,历史地看,有怎样的社会存在就有怎样的社会意识。基于社会生产方式及整个社会生活的现代转变,人的存在的感性方面的张扬、德性的失落、价值的多元、对个体自由与权利的强调都是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毫无疑问,人类在取得重大进步的同时承担了新的损失、面临着新的挑战。“历史从未允许人在任何绝对意义上重返过去。我们的心理问题也不能靠退回到这些问题还未产生的一种过去的状况来解决。”⑦ 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已经改变,古代先贤构建的美好生活图景既不现实也不可欲。一劳永逸地构建出整全性的美好生活方案,并坚定不移地追求它的实现的确具有十足的诱惑力,但是,从根本上讲,这不过是一种智力上的懒惰。
真正可取的态度是回到我们所处的生活世界,同情地理解现代社会及生活于其间的人们何以如此,直面问题及其症结。现代化使得人性本身以及世界的复杂性彻底展现在人们面前,利益与价值的纠结、矛盾、冲突是无法回避的人类状态,人的理性与能力的有限性则是基本事实。历史的进程一方面客观地提示人们,“人类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如何生活的问题),不可能全都求得完满的解决。”⑧ 因此,关于人类存在的悲剧意识与底线思维恐怕应当成为当今一切真诚的思想的底色。同时,历史的进程也为人类展开了一种新的可能,它以一种片面的方式将“美好生活”的复杂内涵展现在人们面前,使得人们在对它的反思中有可能形成对自身及世界的更为全面、深入的理解,也越来越可能趋近于一种关于美好生活的合理態度。
另一方面,传统智慧仍有值得借鉴的价值。将“美好生活”与“幸福”混同是一个可以理解同时也值得反思的语言现象,尽管诸多传统价值在今天已经失效,将“美好生活”与“幸福”加以区分的传统智慧对今天仍不乏启示。我们认为,美好生活当然是一种幸福、快乐的生活,美好生活的具体落脚点是个体的幸福,美好生活的极致体现为每个个体的幸福。同时,我们应注意到:第一,快乐、幸福的主观体验绝大部分时候不可能依赖主体自身就能获得,人们关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在一定社会实践背景下的社会互动中形成,也只有在社会生活中才能获取满足需要的客观条件与手段。第二,快乐、幸福是个体的、私人的,美好生活则是人们普遍地拥有快乐与幸福,美好生活是社会生活的总体状况,并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体的快乐与幸福是否可能。第三,快乐、幸福作为心理事实不具有规范性,但是要拥有美好生活,却一定会对人们的需要及满足需要的手段与途径的合理性、正当性提出要求,美好生活不仅是私人议题,更是伦理与政治议题。第四,快乐是片面的、易逝的,而人们的需要和人们的生活却是整体的、可持续的。片面的、短暂的快乐不是真正的幸福,更不是美好生活,痛苦的生活片断也不会对整体的美好生活构成根本损害。概而言之,从主观体验的层面而言,美好生活最终表现为个体的幸福感受,但是“happiness”是主观的、私人的、个体的、暂时的,“good life”却是主客观的统一、公共性与私人性的统一,也是整体与持久的。把美好生活等同于幸福或快乐,就把它主观化、个体化、相对化和片面化了。
在理论的层面,将相互关联又存在重要区别的概念混为一谈,会使我们不能真正明确讨论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更为重要的是,概念上的混淆对于实践十分有害。当我们把美好生活等同于个体私人的主观情绪体验时,美好生活的主观的、感性的、个体的方面就得到了片面的强调。与之相对,对使人们的需要得到普遍满足的客观条件、对社会生活的整体和谐、对人们的公共生活则缺乏深刻而现实的关注。一些人因其极个人的生活经验沉溺于私人生活并无可指责之处,但是,人们普遍地忽视与放弃自己对他人及整体福利的道德义务,则是十分值得反思的境况。
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永恒的,人类也需要有应对现代社会的勇气与智慧。也许人们无力在可见的未来实现一切问题的最终解决,但至少可以首先努力构建一种起码公正、合理的生活。基于现代生活的复杂场景,尝试重新为人们提供合乎时代需要的、公共性的、整体性的同时又尊重个体与个性的美好生活的现代方案,致力于为多元的美好生活可能提供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条件,是最应当为之努力的方向。
注释:
①《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8页。
②《亚里士多德全集》第9卷,颜一、秦典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③《论语·里仁》。
④《孟子·离娄下》。
⑤ [美]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大失控与大混乱》,潘嘉玢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2页。
⑥ [美]迈克尔·桑德尔:《公共哲学:政治中的道德问题》,朱东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3页。
⑦ [美]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杨照明、艾平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6页。
⑧ [伊朗]贾汉贝格鲁:《伯林谈话录》,杨祯钦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131页。
作者简介:邓莉,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讲师,北京,100091。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