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俊宁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 100029)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频繁切换于各种生活场景中,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极其容易使人心理和情绪产生疲惫与焦虑。这对室内设计来说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好的室内设计不光是要提高室内居住环境的质量,还要从不同居住环境氛围营造上入手产生情感调节和疏导作用。而室内设计中营造氛围的灵魂就是灯光。
自然的光充满着不确定性,灯的出现使人们能自主的控制与调节人与光的关系。灯光在室内居住环境中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亮度、色温、形态、光影。设计师要根据使用者的生活行为需求和心理隐性需求,采用不同的标准对不同用处灯光的特性进行统筹,从而达到因地制宜的最优化设计。
在设计灯光时亮度和色温这是两个的名词总是搭配到一块使用,为房间的照明奠定基调,我们使用手机时屏幕的亮度如果违背了我们的使用需求就会出现两种情况,太亮过于刺眼影响正常使用反之光线太暗就会看不清,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营造一个舒适放松的环境氛围。目前在我们居住环境里每一个功能区都根据使用需求有属于自己光线亮度的国家参考标准即照度标准值。
与亮度息息相关的色温则是影响内心感受的关键,灯光的色温从冷到暖被人们大体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白色光颜色偏冷,照射范围较好视觉效果非常清晰,但不够温馨。第二种中性光颜色没有太强的冷暖之分,照射范围适中,视觉效果清晰,舒适感好,第三种暖色光,颜色呈现暖色,照射范围较小,视觉清晰度欠缺,优点是效果温馨。暖色光能使人静下心来,但亮度过高会使人感到闷热。白色光给人清爽感很好但过暗会给人阴森寒冷的感觉。在灯光设计中要考虑到具体环境中的使用需求来调节亮度和色温的搭配,让使用者更好的沉浸在舒适的空间体验里。
光在居住空间里作用就是与空间里的物体产生关系的过程,通过不同材质的反射折射达到使用目的。同一光源通过对它的照射路径、角度、物体与之产生关系的方式等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后,灯光的形态与光影关系也大不相同,或虚或实或硬或柔。在更多可能性的背后是如何运用光的形态使灯光在室内空间的表达里产生锦上添花的作用,并通过选择与调节光照射的不同形态与光影关系达到赋予场所精神的奇妙效果。
客厅作为家中最大的公共活动区域基本上都是与餐厅走廊阳台等其他空间一体没有较强限定的虚拟空间,它有着社交、休闲的功能性特点,需要在明亮通透的前提营造温和又庄重氛围,客厅主要用中性的暖白光它能保证整个空间的清爽和自然,有足够的照明范围和亮度,同时以微暖的光使客厅显得更有亲和力。配合软装的启示与视觉完形性达到划分出客厅空间的目的。用多类型照明方式让通透的空间里具有强烈的明暗层次而不是亮堂堂一片,是客厅提升高级感的关键。
卧室是家里最重要的静态封闭空间,温馨放松有安全感会大大提高使用者的舒适度,卧室的灯光不宜过强过冷,也要避免灯光眩光或造型奇特复杂的灯具影响正常休息造成心理压力。卧室里的灯光可分为供起居休息的环境照明,供阅读、梳妆、更衣的局部照明,调节卧室气氛的装饰照明,从这三种照明方式来塑造卧室实现功能性和空间氛围上的兼顾。
流动空间因户型的原因在家居空间布局中分配的占比或大或小,有时虽很不起眼但确是空间组成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而我们要讨论的是在户型中走廊的流动空间灯光应用。走廊处灯光不宜太有颜色倾向,否则一旦周围的光线很暗,狭长的走廊映照着带有颜色的灯光会给人压力和不好的联想。走廊的灯光适合淡淡的比白色稍带点彩的光营造一个清爽、畅快、流动的环境气氛。走廊过道的灯光不一定要很强,但要体现在走廊空间的立体感。
室内空间中光有着勾勒空间轮廓,调节空间尺度,划分空间领域,丰富空间层次的实质作用。一个空间的存在是物质实体的堆砌,加上人类精神双层催化下产生的,无论是视觉还是其他知觉最终都会落实到心理感受上来。光作为一种空间的语言,它以自己独特的方式通过营造不同的环境氛围来间接表达情感。
人的情绪的情景性较强,有着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特性。但有时生活中不同的模式切换的频率过快,而在不同空间的心理感受上达不到区分和相匹配的程度,就会造成情绪紊乱,给生理和心理带来不好的影响。以灯光配合其他环境要素来塑造空间的情感化调节易变的环境给人带来的负面情绪,引导不同场景的情感共鸣的作用就尤为关键。这也是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的体现。
灯光对于空间氛围的渲染和塑造空间情感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室内环境空间品质的提高,灯光设计作为室内环境设计中的主要环节日益受到关注。灯光有一种为空间环境赋予灵动生命力的魔法,设计者根据使用功能性的差异性需求来调节光在家居空间的应用,从而丰富空间的情感使人融入家居空间里,这也是设计中人文关怀的体现。由于灯光不同特性的组合参与到室内的不同空间的照明体系中,从而营造的情景对空间的使用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由此,灯光设计对室内空间环境情感的塑造有着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