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艳
(铁岭县财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铁岭 112608)
我国现行的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专社)给出了非常明确的定义,将之界定为具有互助性特征的农村经济组织。农专社的主体是农民,该组织所秉承的宗旨是为社内的所有成员提供服务。在农专社中,成员的地位平等,对于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采用的是集体协商的策略,具有民主性的特点。
1.2.1 有利于促进农民经济收益的提升
农专社作为一个具有互助性特征的农村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于农民经济收入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农专社日趋完善,其各方面的作用也得到充分发挥,使农民的经济收益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随之得到显著改善。
1.2.2 有助于特色农业产品的形成
特色农业产品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农专社在促进特色农业产品形成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能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显著提升,从而打开销路,增加经济效益。农业产品生产过程的影响因素相对较多,除人为因素外,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地形的影响较为严重。农专社对农业产品进行生产时,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为特色农业产品的形成提供条件,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1.2.3 能够改善广大农民的精神面貌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三农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探寻适合农村发展的新模式已经势在必行。农专社在三农问题的解决中具有了一定的作用,可以使农村的精神面貌得到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非常有利。
为使农专社在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中的作用能够得到全面发挥,应当加强指导规范运行,并加大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
2.1.1 大力宣传
通过各种有效的渠道,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借此来达到强化农民法律意识的目的,使干部对农专社的发展给予一定程度的重视,并主动、自觉地参与到促进农专社发展的有关工作当中。
2.1.2 政策倾斜
农专社本身的性质比较特殊,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无法解决的难题,由此会对农专社作用的发挥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为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关部门要为农专社提供技术支持,并帮助他们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借此来促进农专社的发展,使其逐步地做大做强,进而形成示范效应。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做合作社发展的超前认识者和核心推动者,促进农专社的快速发展。负责农专社发展意见的制定与实施、农专社发展的规范和考核、农专社发展的指导和服务等;强化教育培训,实施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组织合作社管理人员到农专社发展的先进地区进行参观学习。
2.2.1 树立典型
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的方法,使农专社逐步实现规范化运行的目标。可对示范农专社采用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并借助媒体加以宣传,借此来扩大农专社的影响力,增强社会的认可度,使农专社能够真正意义上地深入民心,得到更多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采用抓典型、表彰先进的做法,营造出学帮带的良好氛围,为农专社作用的全面发挥打下坚实的基础。
2.2.2 调动农民的参与积极性
农专社的主体和服务对象全部都是农民,鉴于此为了激发农民参与农专社管理的热情,要做好引导工作,借此来提高农专社的整体工作水平。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宣传等手段,引导农民重视自身的利益,以此为契机,增强他们参与农专社管理的意识,确保各项事宜公开透明。
2.2.3 建章立制
想要使农专社能够规范运行,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规章制度,这既是前提也是基础。为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有关部门要指导农专社,按照全体社员的意愿,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章程,据此制定社会代表大会制度、监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实现财务公开,推动农专社持续发展。
2.3.1 建立人才培训基地
为确保人才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要组建培训基地,对农专社相关人员,如理事长等进行专业系统地培训。同时,可利用科研院所,对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及能力,以胜任本职工作。
2.3.2 提高福利待遇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农专社可将人才引进纳入到总体发展规划当中,并通过提高薪酬待遇的方法,招聘更多的高级技术人才,并留住现有的人才,确保农专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发挥出农专社在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专社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及作用,为使其作用能够得以全面发挥,要对农专社的建设予以高度重视,通过指导、规范、建设人才队伍等措施的运用,打造出高水平的农专社,以此来推动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从而为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持续加快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