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晶
(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镇人民政府,内蒙古 科尔沁右翼前旗 137709)
农业发展应该根据形势的变化适时转变发展思路,可以借鉴工业发展理念来影响农业发展,即调整产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来决定农业发展的规律和方向。首先,在保证粮食生产数量质量的前提下,实行粮食清洁生产,着力发展绿色农业和无公害农业,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储备安全。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改变传统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走深加工、精加工发展的路子。其次,走农业工业化道路,根据区域特点,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链,形成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产业优势。再次,加大农业技术投入,研究和推广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和深加工技术,开发和推广高品质和高效益回报率的专用农产品品种,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至今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消耗之快是惊人的,人类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迅速的消耗了大量自然资源。因此自然资源综合合理利用既是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延长产业链,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我们当代人的历史使命。如果内蒙古自治区能够在立足于本区域的地理位置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的同时,注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内特色经济,便可以有效缩小农村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差异性。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第三产业,特别是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与日俱增,这直接导致的耕地面积的的减少。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供求平衡,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粮食安全土地政策体系,加强土地管理,增加耕地面积,坚定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土地政策,坚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019年以来,内蒙古坚持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对近五年供地率低于60%和闲置土地数量大的盟市、旗县,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管理。为了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包头市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包头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区首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将为包头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管控、建设、激励”等保护机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包头市的做法可资借鉴。
内蒙古自治区的第三产业没有明显的优势,相对薄弱,城市中待就业劳动力本身就比较多,因此在吸纳剩余劳动力能力上就稍显不足,造成了城市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的就业机会十分有限的局面。此时,在这种局面下,相对有效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方式就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可以吸收一部分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政府如果可以有倾向性的引导,加之以政策支持,那就可以有效安置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除此之外,消除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影响,给城乡居民提供平等发展机会,完善农民进城务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也可以有效的促进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农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带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自治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数量也呈现出增长趋势。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内蒙古进一步拓展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渠道,帮助245万以上农牧民转移就业。依据“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方针,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还应该注重农村自身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除了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构建农村城镇化的产业支撑外,更应该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建立促进农业转变、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城镇化进一步推广的管理体制。
总而言之,区域经济系统是由多种经济要素构成的复杂经济体系,它的协同、高效是当代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认识和掌握区域经济系统发展的内在规律和主要特征并加以科学运用,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拉动经济增长、保持经济平稳态势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