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天津筠轩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 300000)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出行安全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期待。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履职行为,建立权责清单,深入交通运输领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管理运输企业,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成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重点。本文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行业执法视角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对策和建议,为完善我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部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机构由综合运输部门负责,综合运输部门负责业务涉及面广、多,导致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所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上到下逐级减少,下沉到基层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几乎都为兼职人员,身兼数职,导致对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理解和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和效率。
车辆挂靠减少企业投入,向挂靠的车辆收取管理费,增加利润。相关职能部门对挂靠这一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最终形成了危险货物运输领域挂靠现象严重。挂靠车辆经营管理存在盲区,运输车辆有相当一部分从事异地运营和循环运输,营运路线长,地点分散,车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尤其可能长期在外地运营,无固定营运线路和场所,挂靠车辆长期脱离监管,从业人员无制度约束,安全意识淡漠,逃避监管和执法,安全隐患严重。
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流程,注重“讲程序,重证据”,认定车辆是否从事非法营运,一是看其有无营运资格,二是看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经营者是否与乘客达成交易协议。非法营运车辆只有在发生营运行为的情况下才能被查处,非法营运车主已熟知执法取证要点,在载客前已同乘车人协商好以接送亲戚朋友作为理由,乘车人乐于享受“一站通”运输服务,同时怕被打击报复,往往拒绝配合调查取证,导致难以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加之受道路运输条件限制和线路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等原因,部分村屯和区域仍未开通客车或公交线路。目前群众出行主要考虑便利性,安全意识还较为薄弱,非法营运灵活快捷、运价较低廉,能实现“门对门、点对点”运输服务,还有一定的生存市场,这也是为什么非法营运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工作,加快平安交通体系建设,运用现场执法实时视频记录和非现场执法等监管方式,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笔者所在广西贺州市是广西首个综合智慧交通云中心,也是首个正式启用智能治超系统,实现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治超系统启用以来,智能治超路段货车超限超载率从2017年底的68%下降至目前的18%,减少路面检查频次,大大提升执法效率,有效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当前的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化发展建设应当主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思想,应当坚持走能够可持续性发展与高效发展的路线,致力于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全局。因此,我们的交通运输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在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当中,注重使用科学合理的手段来处理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利益冲突,并且要具有长远的发展目光,对于整体与局部的发展关系应当要有明确的认知,力争保障信息化建设当中的社会公共效益。
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具有很强的先导作用。未来推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在区域发展中对城镇空间布局、产业集聚、人口流动等方面的先行引导作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应当根据不同区域区位产业特点,科学规划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打通区域间综合交通运输通道,构建多层次立体综合运输枢纽体系,促进要素高效流通,服务区域板块协调发展。
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并纳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中。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任重道远。虽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是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为人民出行安全提供多一份保障,为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基础保障,为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