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萨
(贵州省黔剧院, 贵州 贵阳 550003)
时代的发展创造了戏曲艺术,在如今这个社会经济、文化需求不断变化的多元时代之中,戏曲艺术的发展又需要进一步的符合这一时代的发展语境和现实需求,以更好的实现传承与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多次在重要会议中强调要加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戏曲艺术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瑰宝,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表现方式,成为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资源。戏曲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对民族文化记忆的延续、对公共文化体系的建设、对加快特色文化产业的壮大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因此如何在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背景之下,加强对戏曲艺术保护与传承,是有效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适应时代发展的重要内容。
同时,自2001年昆曲被联合国列入《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开始,我国就掀起了一轮“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潮”。2004年我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到了政府工作之中,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戏曲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在入选的二十九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就有昆曲、京剧、藏戏、粤剧四项戏曲艺术类目。在这样的国家性保护热潮之中,对稀有的、小型的、衰微的剧中进行实物、文献和影像资料的保护,扎实推进传统剧目的创新编排,对于戏曲艺术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戏曲艺术随时代发展,面临着传统剧种消亡、戏曲人才匮乏、观众资源短缺以及剧目题材单一等系列问题。在对我国戏曲艺术发展过程中问题的总结,总结而言主要是以下两对矛盾问题。
一则是戏曲作为事业发展与产业开发之间的一对矛盾。戏曲艺术是一项融合公共性、营利性的艺术门类,在戏曲艺术的发展中发展路线一条是以政治和娱乐为核心的事业发展路线,是比较清雅高洁的发展。古时戏曲更多的是对王孙贵胄、宫廷豪商,以私人家班的形式为主要发展。另一条则是以经济和娱乐为核心的产业路线,是比较庸俗世态的发展。一般多以剧院、剧场、瓦舍的形式服务于乡野民众和城市小众,发现主要以职业戏班的形式存在。这两种发展形式本就不存在交叉,可以在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共同实现提高。但是由于当前社会对于戏曲艺术公共文化属性的过分强调,忽略了戏曲艺术的产业发展属性,片面的认为戏曲是无法适应时代现实需求,背离市场发展规律而失去生存土地的艺术。
另一则是戏曲作为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戏曲艺术是历经时代变迁,集合传承与不断创新的一门艺术,从歌舞戏剧到说唱杂剧,从明清传奇到昆曲乱弹,戏曲艺术始终随着历史文化的发展进程不断的变革着。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不断的积淀,构成了戏曲艺术传承的源泉所在,成为了戏曲艺术发展至今天的历史条件。但是发展到今天,戏曲艺术的变革进程逐渐跟不上时代发展你的速度,取其意而弃其形的表达形式逐渐脱离了现代人的审美趣味,脱离了现代社会的表达形式,戏曲艺术逐渐被边缘化。地方方言和戏曲程式的不同构成了戏曲艺术欣赏群体和体验实践的障碍,戏曲艺术逐渐面临着陌生化的发展态势。所以如何有效实现传统戏曲的现代化转型,成为当前戏曲艺术未来发展的重要选择,而在这其中创新成为了传统戏曲艺术未来发展的关键,成为了传统戏曲向现代社会跨越发展的基本路径。
要突破戏曲艺术的边界限定,推动戏曲艺术及相关领域副产品的创新发展,构建戏曲艺术存在发展的重要文化生态。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戏曲艺术还要积极汲取其他剧种艺术的营养,与曲艺、杂技、舞剧等多种艺术形式融合创新,满足观众的多元文化需求。还要突破戏曲艺术行业的限制与其他产业项目融合,可以推动戏曲文化的传播,还能够唤起群众对戏曲艺术的保护与传承意识。
戏曲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具有夯实的社会、文化和群众基础。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戏曲工作建设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送戏下乡、百姓看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机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观戏需求,同时吸引年轻人。比如山东省就将对地方戏的扶持和人才培养计划纳入到了本省的十二五规划之中,大力实施地方戏振兴计划,极大的满足了省内人民对于戏曲文化艺术的需求,促进了山东省内戏曲剧种的传承。
综上所述,戏曲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是时代变迁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客观的处理戏曲艺术传统与现代、事业与产业的发展矛盾,辩证的分析逐步实现戏曲艺术的事业与产业互补共生发展,促进戏曲艺术及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实现戏曲艺术未来传承发展的实践可能。在这戏曲艺术是多元形式的文化形式,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要准确分析戏曲艺术的审美内涵,在情感、市场中找准定位,实现戏曲艺术的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