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辉
部分党政干部和政府部门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认可度较低,不够重视、不关心。甚至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全权丢给市委市政府、文明办、城管等部门,认为文明城市不是自身的职责,只是工作之外的负担。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党政干部和部门还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加大城市资金投入和简单开展文明活动画等号,认为花钱、开展形式活动就能做好建设工作。正是由于部分干部和部门没有对城市测评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导致他们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出现盲目性、随意性,使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无法落实到位,创建工作流于形式。
具体细化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包保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过程中的责任,以保证责任能够落实到位。部分部门在街道老旧小区的整治过程中和文明工作的宣传过程中存在不敢担当、相互推诿的现象,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因此,为了使创建工作长效开展,我们便需要采用突击战的方法落实责任,加强整治督察活动。
“牛皮癣”治理巩固不彻底,这是许多城市在创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由于部分城市的老旧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区域的数量较多、范围较广。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这便导致了财政赤字日益增加。再加上部分基层社区创建力量较弱,对于市容卫生环境和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这两项重难点问题的处理能力较低,进一步加剧了创建工作开展的难度。
提高城市的经管水平和城市的文明程度,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根本目的。因此,相关负责人必须树立创建观念,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城市的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提高整体文明水平。
首先,要坚持创建文明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第一标准。要以人民群众所支持赞成的项目作为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其次,则是坚持创建惠民的原则。最后,则是坚持创建透明的原则,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人民群众才是不可或缺的主要力量,是文明创建的主体,更是创建成果的最终受益人。因此,我们应当引导广大市民发挥城市主人意识,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城市的创建,通过搭建参与平台提供渠道,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使人民群众在发挥主体作用的基础上,争当文明市民。
一是要完善创建工作格局和常态化调度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办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发挥创建指挥部门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和指挥作用,深化各专项组的督促作用,强化创建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二是要从网格化管理出发,引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网格化的方式,可以把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所有问题进行梳理、排序,完善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然后再按照由下至上模式结构,明确各个社区、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和工作任务。通过由上而下逐级下发,达到任务细化分解的效果,使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创建的具体过程中,确保创建工作件件有人抓。三是巩固创文成果,创文过程是市民体验感,部门参与感,而创建成功后政府要制定考核机制,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围,要建立日常巡检机制,开展做文明人,守文明城等各类活动。不能让创文工作是一个任务,而是一个荣誉,让这荣誉如金字招牌那么闪闪发光,进一步提升城市美誉度、人民幸福感。
一是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原城市风貌的条件以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其知晓率和满意度。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创建与民生改善相结合,将农贸市场、公共厕所、老旧小区、车辆停放、市民广场、社区居家养老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地区进行功能完善、条件升级,让人民群众得到最终的实惠。二是要从公共服务水平出发,通过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保证公共文化、公共教育、公共交通等事务得到完善和落实。普及居民医疗进万家,完善居民一事一议,谋划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搞好社会治理,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人民在文明这个环境中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