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运研究所 张立新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缓解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遭遇的阶段性困难,今年2月起各级政府持续出台惠企政策措施,涉及缓缴社会保险和税款、减免房租、贷款适当展期等诸多方面,缓缴住房公积金也在列。这些政策措施以政府投入或“买单”的形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是及时和必要的,也见到了明显效果。在全社会都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的“语境”下,取消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高论”也频频出现,引起社会较大反响。笔者认为,公积金制度来之不易,对几亿职工及其家庭的影响重大长远,为企业纾困不宜做降低甚或取消住房公积金的文章。
取消说支持者多认为随着多年房价大涨和房地产业发展,公积金已无法适应实际需要,但主要理由是为企业减负,直接降低企业成本。该说法存在片面性:
1.住房开支依然是职工刚需中的刚需。房地产在市场化,但职工收入难追房价,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其他贷款方式低很多,五年期以上3.25%,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1.65~2个百分点,能替购房者节省大量资金成本,降低购房者压力。据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用于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占比84.62%,在解决职工住房需求上作用明显。公积金可用于职工支付建造自住住房、租房等费用,可存入个人账户于符合条件时提取,该制度的实施提高了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
2.部分企业出现困境有多重原因。工信部大数据显示,截至5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复工率达到91%。随着全国中小企业的全面复工,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正在从“复工难”“到岗难”转移至“生存难”“发展难”。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中的困难有其自身原因,也有环境等因素,其中资金难、产业链达产不同步、市场开拓难、数字化转型难等多重问题,在疫情期间更显突出。这些老问题短期难以解决,“省”成为中小微企业的核心诉求。节省成本无可厚非,但是,实施了几十年的公积金社会政策不能省。从笔者调研了解情况看,有无住房、能否付起房租,已经成为企业能否招来人、留住人的关键。公积金缴存也是企业和职工互助精神的体现,若取消公积金,无疑会增加职工特别是无房青年职工的生活负担,对企业用人留人培养稳定职工队伍也绝非高招。
3.大量中小微企业并未缴纳公积金。据统计,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2017年为262.33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2017年为13737.22万人)。另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年末全国城镇就业人员43419万人,实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仅为三成。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4452.39万人,占比30.84%;国有企业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2928.23万人,占比20.2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4449.85万人,占比30.82%。前两者占比超过了50%,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力量。而贡献了80%就业的民营经济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比偏低。这也反映出,对于经营成本较为敏感的民营企业,在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上并不积极。更为突出的问题是众多企业并未给职工缴纳公积金,也就无所谓取消一说,因此,通过取消住房公积金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显然是歪打了板子。
公积金制度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贷款使用限制较多,缴存人资产贬值,拉大贫富差距,公积金管理制度缺陷等,这些问题都应当改进完善。在诸多问题中,公积金覆盖率不足更应引起重视,这也是影响公积金制度受益人群范围有效扩大的主因。
1991年,上海借鉴新加坡建立自助社会化基金的经验实施房改,把建立住房公积金作为筹集专项住房资产的突破口,强制汇缴聚集资金以解决住房问题。1994年国务院发文全面推广公积金制度,1999年4月发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用以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该制度实施以来,所担负的帮助增强住房消费能力的历史使命正在进行,成效不断增强。
1.缴存职工改善住房几率普遍增加。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公积金16.9万亿元,提取10.4万亿元,帮助近5400万缴存职工贷款购房,改善了职工的住房条件。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一年发放的贷款可为职工节省2000亿元利息。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3万笔,发放金额1.02万亿元,平均每笔40万元,在三线城市交首付后就基本上解决了职工购房问题。截止到2018年,公积金缴存额21054.65亿元,比上年增长12.43%,结余资金8023.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01%。公积金在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租赁住房消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十分明显。
2.公积金覆盖人数逐渐增加。截至2018年,公积金实缴人数1.44亿人,相较于强制性更大的失业与生育保险,覆盖也不过1.96亿人和2.04亿人,其他一些缴费型制度覆盖人数就更少,企业年金覆盖人数不到2400万。
3.职工收益明显提高。公积金作为职工工资以外的专项资金,强制发到职工账户里,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公积金缴存和支取享有国家给予的双向减免个人所得税好处,优于单项减免个税职业年金等。如果取消公积金,无异于降工资、降收入、降住房消费,对职工不公平。
4.为房地产市场发展奠定基础。公积金不仅关涉企业成本和职工福利,还牵扯着房地产业走势动态。公积金影响了居民的住房消费,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公积金在房地产市场化初期解决了居民购买商品房和装修资金支取和贷款问题,在房价上涨过程中,公积金在住房抵押贷款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笔者以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几亿职工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也关系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有存在的现实必要,也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当前,应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政策的灵活调整,畅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通道,整治住房公积金使用关联单位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受托银行阻碍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利用率。在居民收入、住房金融体系改革和市场化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或可考虑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探索实施新的改革制度,但在没有其他配套措施或新制度出台前就取消,时机不佳,依据不充分,既不可取也不可行。
第一,加大《条例》执行力度,将是否缴纳作为企业诚信守法的重要指标。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切实履行《条例》中规定的职责,责令单位改正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以及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评先评优、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限制。
第二,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单位与职工协商是必经程序也是共克时艰的机遇。按照《条例》及相关政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但要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企业可与职工充分协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存等事项,协力度过企业经营困难期。公积金缴存是企业与职工互助精神的体现,长远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容易招来人、留住人。愿意与职工共同协商缴纳公积金事项的企业,即使经营发展中遇到困难,也容易得到职工的支持与配合。
第三,充分调研住房公积金对企业经营和职工住房的影响,系统谋划制度的调整完善。无论不可抗力的疫情,抑或其他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势,企业需要减负,职工的生计也要考虑。为企业纾困,这些年各级政府给予了贷款支持、减免税费及租金、提高补贴等多种措施。缓解职工住房困难,目前尚无取代住房公积金的可行做法。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税须重新计算,职工的购房成本会增加,对房地产市场也会产生影响,由此引发的与职工住房相关的社会效应等问题,都要全面评估。
公积金是个人的钱,增加了老百姓买房的能力,其重要功能在于实现居者有其屋,目前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该制度是取消,还是改造乃至重设,应多听取民意,经科学论证,充分凝聚各方意见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