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世琼 彭洁 智若惠 (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近年来,随着大学生“校园贷”的负面新闻不断曝光,这一在校园内悄悄运行的互联网P2P 网络金融平台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做好大学生网络借贷的风险防范教育,防止大学生陷入非法“校园贷”的泥沼,减少不良贷款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学生家庭带来的不良影响,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已经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容回避的问题。
2009年,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各大银行提高了信用卡的发放门槛甚至停止了对校园信用卡的发放。伴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大学生消费需求的增长,校园贷应运而生。校园贷平台以“低门槛、低利率、放款快”等为噱头的虚假宣传,吸引了部分消费意识超前的大学生随意借贷。为了吸引学生贷款,放款者提出各种优厚条件,无须贵重物品抵押、无须担保,只需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就可签借款协议。有的甚至只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和银行卡号码,再留下老师、同学的电话即可快速拿到贷款。
目前市场上的校园贷可分为三类:一是以在校大学生为对象的分期购物平台,例如分期乐、趣分期等,同时也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贷款服务;二是P2P 贷款平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创业资金贷款服务,如投投贷、名校贷等;三是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比如京东提供的京东白条、淘宝提供的蚂蚁花呗。
校园贷的商业运营模式大同小异,大多基于电商平台,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分期购物和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这些平台主要通过收取手续费或利息赚取利润。但由于该行业缺乏统一的征信系统,有个别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不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盲目借贷,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欠款与利息(大多为高额利息)。有的学生甚至通过另一个网络借贷平台提出贷款申请,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归还欠债,从而导致债台高筑,最终因高额利息无法偿还,不堪暴力催款的压力,走上不归路,这样的校园借贷悲剧已经严重危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易观智库2016年1月报告中指出,2015年2600 多万名在校生、以每人每年分期消费5000 元估算,大学生的消费市场规模可高达千亿。而就笔者进行的调查统计来看,95%以上的大学生都有在购物平台提前透支或者分期付款进行提前消费的习惯,而旺盛的需求背后却是家长每月按期供给的定额生活费用。当购物车里堆满心仪的商品,资金又有点吃紧的时候,面对触手可及的小额贷款,大多数同学都表示无法控制自己的消费欲望。
高校不仅仅是教授知识的场所,同时也担负着管理的职责,有责任对学生的日常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但是,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往往把重心放在学生日常教学与人身安全上,对于学生日常生活和消费等情况关注不足。而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刚刚脱离父母独立生活,既缺少独自应对生活的经验,又对银行业务、金融知识、法律知识了解不够,风险意识不强,很容易给不法“校园贷”提供可乘之机。一旦手头“周转不灵”,面对校园贷“无抵押、低利息、到账快”的诱惑,一些学生就会毫无防备地伸出借贷之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网络及社会文化的影响,很多学生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些大学生存在的超前消费、过度消费方式以及攀比心理催生其贷款需求。据调查与访谈,我们发现只有少数家庭困难的学生贷款用于日常生活必须开支,多数大学生使用“校园贷”都是用于购买苹果手机、高档化妆品、名牌包、时尚衣饰等享受型物品。甚至有个别家庭生活条件差的大学生,为了能够赶上周围同学生活质量而产生攀比心理,不顾后果,超前消费,在“校园贷”的陷阱里越陷越深。
伴随银行信用卡退出校园的同时,校园贷快速抢占这一市场。目前,市面上的大部分“校园贷”平台,只要根据《公司登记条例》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并在相关通信管理部门备案,再花少量资金研发或购买一个P2P 软件系统就可以运营,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校园借贷平台在运营的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外界监督,在2016年以前,政府对校园网络借贷缺乏监管的意识,在校园网络借贷的准入、运营监管方面没有建立起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各地银监、金融、工商等部门在校园借贷的监管上也没有建立起责权清晰运行有力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职责划分不清,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如此种种,让某些网络借贷平台敢于通过非法手段从事校园借贷活动。
多数校园贷以合法面目掩盖其非法的高利贷实质,导致学生盲目借贷后无法偿还,严重扰乱了学生的学习、生活节奏,给学生的家庭造成巨大经济压力。在调查走访中,有学生曾表示,有宿舍同学曾借用其身份信息在某平台贷款5000元,事后因贷款学生没有按时按期还款并外出躲避,最终导致该生被网贷平台的线下业务人员恐吓还款。最终该生为了不影响生活与学业,不得不自己掏钱垫付给网贷公司8000 余元,而借款学生也因在多家网贷平台借贷,所欠数额巨大,被多家网贷平台催债而不得不放弃学业,离开校园。
校园借贷平台通过随意张贴小广告,乱发小卡片,严重影响校容校貌。学生因借贷和产生的超前消费、过度消费、追求享乐等行为,也十分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与消费观。为了获得暂时利益,少数大学生竞相成为校园借贷平台业务代理人,并鼓励身边同学刷单以获取利润,使原本纯洁的同学友谊遭到破坏,人际关系紧张。更有学生因盗用同学信息在网络进行贷款,最后引发同学之间反目成仇,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管理。
借贷的学生中有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者,经常遭到追债者电话骚扰、言语恐吓,甚至被强行控制人身自由。公安机关通常不愿参与到经济金融纠纷中,他们一般只是制止和打击因高利贷而引起的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往往难于认定高利贷与民间正常借贷。这样,借贷者往往不堪其扰,给校园管理和社会治安埋下较大隐患。
政府要加快规范金融消费市场立法的步伐,明确各类金融主体市场准入资格,明确无效和可撤销的借贷合同的情形,明确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方式。监管部门不仅对于平台要严格审核,还要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形成统一的信用管理体系,以便各平台了解用户信用借贷记录和信用情况,降低借贷风险,规范市场借贷行为,让借贷行为实现良性循环,方便信贷平台在校园发展,让大学生的不良借贷适可而止,杜绝极端事件的发生。
一方面,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网络借贷平台加强监管,对出现在校园里的“校园贷”广告等及时清除;另一方面,通过举办金融安全知识宣传与讲座、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在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帮助学生认识到校园贷的危害,以避免学生因相关知识的缺乏而盲目借贷,陷入不良贷款的陷阱。对于已经产生借贷行为的学生,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救助机制,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心理安抚等,帮助学生及早摆脱不良贷款的影响,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各类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越来越快,各类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目不暇接,加上各大网络电商平台的大力推广,学生所受的物质诱惑越来越多,如果没有较好的自制力,学生很有可能因为物质欲望或者同学之间的盲目攀比而过度消费,在严重透支后最终向“校园贷”伸手。所以,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三观”,养成合理的消费习惯,克服盲目攀比心理。与此同时,要多学习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对非法借贷平台的辨识能力,增强自己的免疫能力。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一环。一个人的习惯、品行、价值观念都受到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在培养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帮助孩子养成勤劳节俭的品质,拒绝奢侈浪费,理性看待物质与金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这样学生才能建立理性的消费习惯,不会盲目从众。同时,家长不能因为进入大学的孩子已经成年,可以“撒手不管”或“全盘交给学校”。家长要定期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孩子可能存在的问题,防微杜渐。
当然,“校园贷”并不是洪水猛兽,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我们应该理性对待,2016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是对目前“校园贷”乱象采取的积极回应。只要政府、学校、学生与家长多方合力,层层构建风险防体系,“校园贷”的悲剧将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