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中的人工智能奇点论

2020-12-04 10:47
关键词:奇点自主性逻辑

涂 良 川

(华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13)

人工智能奇点论是对机器智能必然超越生物智能,特别是超越人类智能的“乐观”判定。库兹韦尔相信,人工智能将超越人类,成为人类的“进化继承者”和“思想继承者”[1]11-15,机器人代替人类的“奇点”必然来临。人们相信或是否定人工智能奇点论,可以反映出他们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理论态度和价值信念,这会从根本上影响着人们对待人工智能的实践路向以及对人类未来的价值预期。人工智能作为当代人类科技发展的前沿问题,心灵哲学、分析哲学、科学哲学等都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深入且卓有成效的讨论,人工智能奇点论在不同的理论视阈中也呈现出不同的结论。那么,人工智能奇点论到底是宣布了人类未来悲观的结局?还是预示着我们必须认真审视人工智能之于智能、意识和自由的意义?或者说,目前基于理智与心智二元对立的智能区分、身体与智能的机械组合,是否真正能够对人工智能奇点论的前提——强人工智能等于人类智能——进行逻辑上的肯定乃至事实上的认定?还是宣称人工智能奇点论体现出来的狭隘生命观与心智观逻辑地拒斥人工智能奇点论?

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来看,人工智能是人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创造性产物,是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现实化,因此对于人工智能奇点论简单地肯定与否定都不符合这一事实本身。我们应该转换理解与对待人工智能奇点论的理论思维与价值态度,从人类智能与人生存、生活的历史,从现实出发去探析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向及其与人类的真正关系,这样才有利于我们建构合理的行为规则与价值态度来开发与利用人工智能,并在人工智能的发展中充分体现人类智能的实践性。即是说,基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视角来真实面对人工智能奇点论提出的智能、意识、生命、主体等问题,有利于我们在“加速时代”真正面对人类技术发展的双重效应,既推动技术的发展、充分开掘理智的创造力,又推动人类自我理解的革命性进展、实现理智与心智的全面发展。基于以上考虑,我们首先从技术存在形态来还原人工智能奇点论所描述的人工智能本质及其敞开的哲学问题;其次,我们将对比人工智能内在的形式与人类意识的存在形态,从而厘清人工智能奇点论如何论证人工智能的自主性逻辑;最后,我们将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直面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互动,从而彰显人工智能奇点论所存在的理论困境及其揭示的人工智能的存在论意义。

一、作为自治系统的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奇点论宣称,“第一台超智能机器将是人类最后一个发明”[1]10。这一观点预示了技术激进化的社会历史后果,认为理性计算的逻辑决策是智能的本质,理性计算的决策能力能够实现人类智能的所有功能。因此,人工智能奇点论相信人工智能可以取代人,机器的智能与人的智能在形式上具有同构性、在逻辑上具有同一性、在行动效果上具有一致性、在价值追求上具有选择性。人工智能奇点论坚持,人工智能的算法发展能淡化和形式化系统的局限性,其组织模式的进步能淡化主体性智能之思维与意识的社会历史根基,其模拟能力的增强能消解智能生物基础的唯物主义限定。人工智能是和人类智能一样的自治性整体,奇点在逻辑上是必然的,在现实上是可能的。而且,因为人工智能系统是一个不依赖生物代谢过程、具有自主性、物理能力的超越生物体,是独立于社会历史经验的自治系统,所以,一旦奇点来临就意味着具有主体性的人造自治主体的真正诞生。因此,人工智能奇点论从技术逻辑的角度预设了人类社会历史未来发展的人、机双主体共存的情形,以及机器支配和统治人类社会的可能。总之,人工智能建构了一种人类社会必然导向奇点来临的智能观念。

图灵基于行为主义,以模仿智能行为的“游戏”取代了对智能的本质主义定义。他认为,只要通过“图灵测试”的系统就可以被认为是具有智力能力的自治系统[2]56-91。因为,只要系统通过图灵测试就意味着机器智能与人类智能具有功能上的同一性,机器智能就是人类智能。回顾人工智能发展史,我们就会发现,“图灵使我们认识到,人类在逻辑推理、信息处理和智能行为领域的主导地位已不复存在,人类已不再是信息圈毋庸置疑的主宰,数字设备代替人类执行越来越多的原本需要人的思想来解决的任务,而这使得人类被迫一再地抛弃一个又一个人类自认为独一无二的地位”[3]。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判断:其一,通过图灵测试的图灵机能够在逻辑上模拟人类思维的过程、实现人类智能的功能,因为机器的逻辑运算能够得到和人类思维一致,至少是基本相同的结果。其二,人工智能的功能模拟能够模糊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的界限,使区分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存在操作上的困难。其三,人工智能“功能模拟的理性”解构了理性是人类引以为傲的独特本质这种人类中心主义信念。其四,人工智能取代人类智能只是时间问题,而不是逻辑问题和工程问题。其五,人工智能的超物理能力在超越人类物理能力的基础上,必然会产生出超越人类智能的全新存在。

上述由图灵测试所表达的智能观念虽然一直被哲学家们争论不休,但却一直被人工智能技术界奉为圭臬。塞尔(Searle)基于心灵哲学的立场,提出了著名的“中文屋”[2]92-119反驳,它击中了图灵测试缺乏心灵 “意向性”的软肋,并力图解构人工智能逻辑运算模拟人类智能的行为主义范式。在塞尔看来,除非人工智能能够理解逻辑运算结果的意义,否则人工智能就不能算是“思考”,更不能是人类智能。但是,当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发明的“狡猾策略”被技术化后,人工智能可以在不理解意义的前提下很好地满足图灵测试的两条原则。而且,“美国人工智能专家库兹韦尔(Ray Kurzweil)用‘奇点’(Singularity)这一概念重新表述了图灵测试,他认为在未来15年内信息可以上传到人类大脑,30年内奇点来临——人工智能超越人类智能”[4]。所以,虽然今天由人工智能定义的“智能”尚在争论之中,但是人工智能奇点论却按照图灵的观念乐观地估计:随着制造技术的发展与进步、算法的改进与进化,通用图灵机能逻辑地“感知”具体外部世界、进行决策判断,成为自治的系统。通用图灵机所构想的通用人工智能能够超越功能性的弱人工智能,发展成强人工智能,推动奇点时刻的到来。

由此,人工智能奇点论以技术可行性的方式重述了“世界是数”和“人是机器”的哲学判定。该观点认为,人工智能之所以能够超越人类、主宰人类,根本原因在于人脑不过一台人类目前技术尚不能及的超级计算机,随着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必然达到并超越人类的智能。显然,人工智能奇点论预设了基于理智自治系统必然出现的逻辑前提。在人工智能奇点论看来,基于计算决策的理智系统可以产生自治的规范性目标,可以内生地提出否定性的超越价值。然而,从控制论的角度看,系统的自治在于系统能够对外界的刺激做出正确的反馈[5]。而且,自然进化史告诉我们,具有自我维持的有机生命才能灵活、有效地处理应激性反馈,并形成可以改变的固定模式。有机生命系统才可以自然地产生保存自我的目的性意识,有自由意志的社会生命系统才可能产生超越自我的目的性意识。按照人工智能哲学家玛格丽特·博登的看法,如果我们同意生物体是心智的前提,那么“只有AI获得真实的生命体形态,那么人工智能才能获得智能。”即我们必须追问“强人工智能(strong A-life)——赛博生命或人机合体(life in cyberspace)是否可能?”[6]114或者说,通用人工智能如果不以生命的自治系统出现,就很难说具有智能的自主性。由此就产生了反驳人工智能奇点论的两个命题:“心智不只是智能”“新陈代谢是不可计算实现的”[7]73-85。所以我们可以说,人工智能奇点论以理智计算设定的数学秩序和机器模拟的功能主义,非反思地描述了机器智能发展的逻辑可能、抽象化了人类智能的社会历史根基、简单化了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的关系。正如博登所说:“人工智能忽略社会/情感智能而专注于智能理性,没能触及智慧(wisdom)。显然,真正可能与我们的世界充分交流的通用人工智能,是不应该缺乏这些能力的。人类心智(mind)的丰富性需要更好的心理/计算理论方能真正洞见其工作原理,人类水平的通用人工智能看来希望渺茫。”[6]154就此而言,虽然我们可以搁置人工智能奇点是否成立的理论争论,但是我们却必须对人工智能作为一个人造的自治系统所提出的意识本质、生命本性、存在方式等问题进行哲学追问。

所以,人工智能奇点论是基于理性自治系统的自洽性的逻辑结论,它虽然预见了作为技术的人工智能的可能状态,但却忽视至少是淡化了智能所应有的心智维度,是以理智的算法直观地取代了社会历史性思维和意识。

二、人工智能的算法与人类智能的思维和意识

人工智能奇点论告诉我们,人工智能以理智的算法所构建的形式化系统,具有规范输入数据与输出数据的能力,这显现出人工智能具有思维的能力;能够借助机械、电子、信息、仿生等形式实现算法的结果,这显现出人工智能具有“意识”的功能。那么,人工智能的算法就是意识和思维的实现吗?意识与思维被算法模拟之后是否能承载和表达其社会历史内涵?如果我们把思维和意识抽象化成既定的形式,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我们从思维和意识的存在根基与功能逻辑来看,答案却又不是肯定的。因此,还原人类智能思维和意识的社会历史前提,既能够洞见人工智能的算法逻辑,又能把握人工智能算法逻辑所表现出来的人类智能的特质。

算法是人工智能的核心,从早期的形式逻辑算法,到后来的贝叶斯系统、控制论、神经网络,再到当代的深度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因果判断等,都是围绕着算法展开的。人工智能奇点论相信,算法的不断革新能够解决算法的通用性,实现专业人工智能向通用人工智能的转换,扩展人工智能的应用范畴;算法的进化能够实现从“暴力搜索”向“类人判断”转变,使人工智能超越对计算系统与存储系统量的依赖,实现系统的自维持。如果我们深入分析就会发现,人工智能算法的通用性与经济性与两个前提直接相关:一是设计算法的理念,人工智能算法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算法设计理念的变化史;二是数据量的多寡与类别,这既是算法的“经验对象”,更是算法“进化”的基础。如果承认人工智能是一个自治系统,那么算法就必须完成系统的“自我描述、自我调整和自我控制”[8]56。用类比的说法,算法就如同人的意识是人工智能自治的原则与规范,这正是基于对算法与意识同一性的看法。人工智能奇点论认为,人工智能算法自治性的能力,使人工智能能够真正超越物的限制而获得类人,乃至超人的理性智能。

然而,问题远不是人工智能奇点论认为的那样简单。因为人工智能的算法根本上是以被动的反馈系统,拓展、优化了人类智能处理既成事实的理论与方法,呈现出了人工智能在重复性工作上的优越性、在对象性工作中的稳定性、在形式化操作中的程序性。算法的改进、优化,乃至“进化”都是以既成数据为基础的。且不说输入人工智能的数据本身的局限性,就数据本身的获得,获得的数据能否真正体现产生数据的真实环境都存在巨大的困难,更谈不上人工智能能够有意识地主动创造用以反馈的数据。因此,人工智能获取数据的自动性而非主动性,从逻辑上阻断了算法代替人类意识的可能性。算法“进化”数据的既定性,则抽空了算法成为人类意识的存在论前提。

因为,人类智能的机理不是被动的应激反馈,而是主动的反思反馈,人的思维与意识是人物质活动、交往活动的产物,而非人物质活动、交往活动的前在规定。从事现实生活的人创造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包括人工智能)和交往条件,从而建构了思维和意识的存在论前提。正如马克思所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9]29。意识表征了人生活的现实过程,既包含对对象世界的客观性把握(这是人工智能数据的直接对象),更包含对主体世界的价值认识与理想设定。人的意识不是对世界的客观还原,而是在思想中对现实的抽象具体。人的意识是以人的概念抽象化了客观世界、具体化了主体世界,最终统一了主体与客体世界。对人而言,“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9]30。更为重要的是,思维与意识的发展并不是搜索、组合、推演的结果,而是人生存与生活历史的表征,“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9]30。人的思维和意识与生产和生活具有同步性,而非是一前一后。

而且,思维和意识并不构成人区别他者的根据,产生思维和意识的生产与生活才是把人与其他存在真正区别开来的标准。人的生产与生活是有意识的生产和生活。人以意识和思维把握住“现成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9]24,然后将之具体化为活动方式和生活方式。人类社会的生产和人的生活,在强化思维与意识根植于有机体的同时,更突出了人的活动在思维与意识产生中的决定性作用。恩格斯曾明确主张,意识和思维“都是人脑的产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9]410-411,人所处的环境是人参与创造与建构的环境,“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9]43。具体而言,环境以影响有机体变量的方式构成了思维和意识的基础性内容——这构成了当代人工智能以数据来还原环境变量的形而上学根据;有机体反过来也影响环境变量的产生,“独立生存的有机体及其环境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绝对的系统”[8]51。人的生产与生活模糊了自然与人的界限,既造就了复杂的思维和意识的器官,又造就了思维和意识的复杂结构和主体性特质。在此意义上说,思维和意识作为自然界进化的奇迹并不简单地源于自然的庞杂与广袤,同时更在于人作为意识的存在物以融合自然因果律与主体价值律的方式参与、影响这一奇迹。人的思维和意识是以物为根基的历史与文化的互构。自人类有思维和意识以来,自然就借用人的主体活动表达其“主体”性的特质,人也以自然的方式表达了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这一唯物主义规定。

人类思维和意识是社会性的思维和意识。人脑是思维和意识的自然物质基础和社会器官,而且社会生活与社会交往构成了思维和意识的历史和文化根基。这不仅意味着社会交往对思维和意识的产生与发展提出了现实性的要求,更表现了人的思维和意识与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生活是辩证统一的。“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9]34思维与意识的形成,使人一方面认识到自己是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更使人清楚自己是社会存在物。所以,就思维与意识的直接结果而言,人以思维和意识的方式使自己独立出来,人“的意识代替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意识到了的本能”[9]35。由此看来,人的思维和意识是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在人脑中的辩证统一。任何宣称能够超越人类、代替人类存在的人或物都绕不开思维与意识的内化,也不可能回避所谓行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思维与意识的能动性问题。

由此看来,人工智能奇点论将人工智能作为人类进化与思维的继承者就意味着,人工智能的算法可以通过实现人类思维和意识的方式内化人类社会与现实历史、形上化人类的形下活动、价值化人类的创造性产物。正如有的学者主张的那样,算法本质上是机械思维而非有机思维,所以生物基础的缺失注定人工智能不可能达到奇点[7]129。而有的学者又认为,如果我们破除“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改进算法,人工智能奇点在逻辑上又具有可能性[10]。智能生物基础和算法演进的讨论,显然击中了人工智能奇点论的立论根据,然而却很难击穿人工智能奇点论的逻辑护甲。从实现机制上看,算法能否实现思维和意识的社会历史内涵既存在着技术理念的困难,更存在工程实现手段的难题;从理论思维上看,算法的机械性特质与模拟性特征与思维和意识的社会历史区分之间的对立,既难以解决算法与思维和意识的统一性问题,更难以处理算法的理性决策与思维和意识的价值选择之间差异性问题;从社会实践上看,以机器的物理物质交换为基础的自主性运算需要很好地处理表征既成事实的数据,但是算法本身却很难反映人类思维和意识所实现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否定性统一。因此,与其说逻辑地担忧人工智能奇点来临时的困境与问题,莫不如真诚地面对人工智能的“自主性”与人类智能的“实践性”。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在所谓人工智能奇点来临时,从容地面对人造之物带来的社会历史变化与存在方式的改变。

三、人工智能的“自主性”与人类智能的“实践性”

人工智能奇点论肯认了基于算法的自治系统能够获得自主性。我们知道,“自主”意味着自我管理与自我立法。所以,人工智能的自主性意味着人工智能具有自我保存、更迭和进化的理性化需求和行为能力,同时也意味着人工智能软件(算法)与硬件的合体能够产生“自我意识”。按照人工智能奇点论的逻辑,人工智能能够真正成为一个自主的行动体。这里的关键问题不是人工智能是否能够真正产生和人一样的主体性问题,而是人工智能的自主性能否等同于人的实践性,至少等同于人类智能的实践性。

人工智能的自主性是直观肯定的自主性。克里斯坦·李斯特和菲利浦·佩迪特以设计了BDI(belief-desire-intention)模型并以考查行动相关的方式给出人工智能自主性简化模型的论证[11]。他们相信,如果能够描述地表征事态并以明确的驱动去把握事态的动态逻辑,而且能够基于事态而改变环境的话,那么这个系统就是自主的。这一描述性的自主性理论很好地解释了基于复杂神经网络、深度学习等“自主性”的人工智能系统,这意味着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在数据的支持下独立地进行归纳、推理和决策。简化版的人工智能自主性论证,以技术逻辑的方式拓展了延展认知理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此,有的学者提出一些反对性的论证,比如认为简化版的人工智能自主性只注重了理智的自主性而忽视了心智的自主性[12]。如果我们深入地思考人工智能自主性就会发现,深度学习、复杂神经网络等表现出来的自主性存在着如下问题:其一,无论人工智能能否具备感知能力,都无法否认其对于事态的描述是以数据的方式进行的。数据化的事态本质上是一个无反思的肯定的事态,通过数据挖掘呈现出来的规律是肯定性的描述规律。其二,人工智能系统的目的是外在输入的,尽管我们可以承认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对目的进行修正,但是我们却不能说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形成内在的目标。人工智能系统无法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所说的目标,究竟是谁的目标?”[13]其三,人工智能实现自主学习既无技术的困难,也无逻辑上的困难,但是人工智能的自主无价值驱动是否意味着其可以成为被控制的僵尸?

人工智能的自主性体现了设计者的意图,甚至能“主动”地为人提供判断和服务,但却隔离了与对象世界的否定—肯定的交互,它只是还原物理世界的自主性。无可否认的事实是,人工智能世界是由人的数字化行为构成的虚拟世界[14]。海量的数据是其自主性的根基、先进的算法是其自主性的表现、精准的理性决策是其自主性的优势。但是,人工智能自主“能干”的事实却无法否定其行动逻辑只是凭借单一肯定性因果律的事实。人工智能这样的自主性不过是因果律不断地被认识的二元对立的自主性,是被外在于人工智能的尺度规定与审视的自主性。人工智能自主性所拓展的世界,也不过是被因果律规定好的“物的世界”。

人工智能奇点论相信“计算机的演化能让自我意识自发涌现”[15]259,能跨越“自由意识论”与“推理回应论”鸿沟而具有自主性。但是,机械、电子和逻辑复杂性是否必然产生具有自我意识的自主性却是无法简单回答的问题。因为,具有主体性的人类智能依赖于复杂神经系统的事实,并不能证明复杂性系统必然会产生自我意识并具有自主性[15]258。本质上讲,人工智能的系统复杂性恰恰是物质世界量的无限性,今天基于大数据来训练人工智能时所产生的工程和逻辑复杂性就是其最好的例证。因此,人工智能系统“涌现”出来的“自我意识”,或者可能是物质世界巨大的量引起的负荷过载的硬件错误,或者可能是算法无法可及海量数据而随机给出的结果,或者可能是前两者兼备所呈现出来的一种所谓自由的状态。然而随机性显然不等于自由意志,而且由上述偶然性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未必能够成为智能的模式固定下来,产生持续的效果。

如此看来,人工智能奇点论主张的自主性本质上是实现人类预设目的时表现出来的自动性。人工智能强大的计算能力、稳定的机械过程、清晰的决策逻辑、高效的行动效应,使人工智能延伸了人的创造本质,以人类对象化成果的方式表现了人类智能的创造性本质与实践性本性。因此,这是人类智能的实践性与创造性的现实证明,而非人工智能自主性的客体体现。人作为实践的存在,既是以智能的方式实践,又是以实践的方式发展和提升着自身的智能。人的目的性实践既需要理智的智能对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科学的把握,又需要心智的智能对活动目的进行价值的设定。“物相第一次直接是人类实践的世界图景,人们通过能动的工业(科学技术)实践,更深刻地超越感性直观,面对周围世界越来越丰富的本质和规律。”[16]实践在展开世界复杂的同时锤炼了人类的智能,以便智能能更准确、更全面地把握世界的规律;以心智的方式否定客观的对象世界,实现心智观念的对象化与具体化。实践统一理智与心智,赋予人类智能具有否定—肯定的实践本性。理智与心智统一的实践活动,既以人造的概念和逻辑还原世界的物质特性,又以人类的智能驱动物质的力量改造客观世界,还以物质的方式具体化基于心智的价值与观念。人类智能的实践本性,使人在自己的头脑中保存着两种相反的思想和有效的应对能力,从而展现出非凡的创造能力。

因此,实践性的人类智慧是融贯物的物性与人(主体)性的智慧,是否定性的统一理性与感性、事实与价值的智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7]。这可以看出:其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特别强调理智智能的客观性,即还原世界原象的能力,但是他又明确反对回到18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素朴实在论的直观反映论与经院哲学之间的无谓争论之中。其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明确地阐明了表征人类智能的思维是一种具有现实力量的主体性力量,而且这种力量是以客观地还原与理智地把握物的规律为前提的。其三,人类思维是必须指向人现实的此岸世界,也就是指向现实生活实践本身的。人类智能既不是直观肯定对象世界的形式还原,又不是将外在目的输入之后严格、高效和清晰地执行目的。人类智能是人在世界革命化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的主体性能力。这种主体性能力在实践中以“小数据大任务”的方式改变着环境与自身,使“大数据小任务”的人工智能成为可能。

由此看来,人工智能奇点论主张人工智能必然获得主体性,这并非逻辑地证明了机器真正获得价值的自主性,而是现实地证明了人类智能的实践性。人工智能物的特性及其立基并充分展开的物性思维因其没有社会历史的存在论基础,只是以对比性的方式突显了人作为实践主体的创造性本质。

四、结 论

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来看,人工智能奇点论不是预示了人类未来的悲观命运,而是提出了从人的特质、人类活动来重新思考智能的本质以及对象化产物的紧迫性。人工智能奇点论提出的问题,需要我们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其一,我们应从技术内在逻辑的角度进行哲学反思,肯定与否定人工智能奇点论不在于给出其是否来临的绝对判断,而是应该通过对人工智能创造与发展逻辑前提的哲学反思,来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完善及其工程思维的革新,从而推动人工智能技术高速、健康的发展;其二,我们应该从人工智能所必然产生的存在方式革命来反思人的存在方式、实践模式和价值理念,建构理解人工智能的哲学思维。这是马克思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精华所内蕴的理论要求与实践任务,又是时代问题理论化的逻辑必然。

人工智能奇点论的提出,意味着人工智能正在改变人的存在方式、思维逻辑和价值观念。对人工智能奇点的必然来临的逻辑肯认,预示着当代及未来人类创造力发展的新阶段;对人工智能奇点负面效应的哲学反思,表现出人类面对人工智能时的从容与谨慎。问题不在于人工智能是否会真正成为一个物种,而在于人工智能如若和人类智能同一的话,其可能引发的尊严风险、伦理风险、生存风险、决策风险[18]等负面效应到底是来源于作为人工智能的机器,还是创造人工智能的人类。从人类历史的逻辑来看,人工智能获得强大的能力是必然,但由于其作为人造物而没有生存与生活的存在论根基,很难说人工智能会必然超越人类成为人类的主宰者。可能的状态也许是,人工智能以其超常的行动能力延伸人类的能力、拓展了人类活动的空间、改造了人类的生物结构,但却遗留了被操纵的可能性。因此,人工智能正在以改变社会存在、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的方式重塑一种全新的物我关系。

人工智能作为人类的创造发明,如同资本一样,加速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推进了人类历史的进程。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了生活便利与优越的可能性,但也存在着人物化与异化的可能。因此,人工智能奇点论的末世论隐喻本质上是新异化时代来临的告白。所以,反思人工智能奇点论并非是关乎人类中心主义重建的问题[19],而是反思人工智能时代[20]人的异化问题。即人工智能是否如同资本一样,是人创造出来而被人顶礼膜拜的非神圣形象的“圣物”。这样看来,与其说人工智能奇点论宣称了机器统治人时代的来临,倒不如说人类创造了一个具有自主逻辑的存在物。如果人拜倒在其脚下,决不是因为其用死亡与灭绝威胁人类,而是因为那个创造之物的自主逻辑编织了一个人心甘情愿进入其中的存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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