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紫色芳香小说》:作为事件的文学剽窃案及其伦理阐释

2020-12-04 10:47:01
关键词:帕克叙述者伦理

尚 必 武

(上海交通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240)

2018年11月1日傍晚,位于上海外滩江畔的建投书局,人头攒动,座无虚席。英国国民作家伊恩·麦克尤恩(Ian McEwan)与中国作家孙甘露围绕“重构虚构信仰”这一话题展开了精彩的对话。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麦克尤恩“2018年中国行”的最后一站,活动主办方上海译文出版社在当日首次推出了麦克尤恩为庆贺70岁生日创作的短篇小说《我的紫色芳香小说》(MyPurpleScentedNovel)的中文签名版,引发现场读者的追捧。若将目光转至两年前,我们知道,一方面固然是为了完成德国艺术策展人托马斯·曼的命题作文“The Stolen Image”,另一方面也是为庆贺自己70岁的生日,麦克尤恩于2016年3月在《纽约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我的紫色芳香小说》的短篇小说。尽管麦克尤恩以创作短篇小说起家,但这部作品却是麦氏自出版《床笫之间》(1978)以后,40年来发表的唯一一部短篇小说,其出版后引起的轰动和关注效应,自是可想而知。

《我的紫色芳香小说》并未像读者所预想的那样重复麦克尤恩出道之初的乱伦、死亡、性虐等另类主题,而是以麦氏拿手的人物叙述、嵌入叙述、不可靠叙述等笔法,近乎炫技式地展呈了两名作家跌宕起伏的文学生涯以及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就《我的紫色芳香小说》的写作技法而言,黄昱宁认为,“这篇小说借用的机关,是虚构艺术中的一个常见的故事型——‘交换人生’”[1]7;就故事本身而言,她又评价道:“这个故事当然关于道德,窃名逐利者的逍遥法外让人无法不被文学生态圈的荒诞所震撼——但它更关乎时间。在小说里,作者、读者与媒介之间的关系,是黑色的,是讽刺的,但也是怀旧的,伤感的。我们透过一层薄雾往里看,看到文学如何与人生交缠,虚构如何侵入真实,善恶如何被时光消解。”[1]7-8黄昱宁关于小说技巧与内容的评价切中肯綮。遗憾的是,作为小说的中文译者,她似乎为了避免剧透的危险,并未深入讨论所谓的“交换人生”及其隐含的道德寓意。

小说中,人物叙述者帕克·斯帕罗用“跷跷板的两端”来比喻他与朋友乔斯林·塔拜特两人起起落落的创作与人生,企图以此遮蔽其在世俗意义上的大获成功和乔斯林颓然堕落的真实原因,即自己涉嫌“偷窃”的“恶行”(wrong doing)。从齐泽克、巴迪欧和阿特里奇的批评立场来看,帕克和乔斯林所卷入的文学剽窃案无疑是作品中最值得关注的“事件”(event),彻底改变了事件参与者的社会阶层、生活状态与人生轨迹。通过细审叙述者帕克在小说叙事进程中之于该起事件的不同叙事判断,我们会发现他刻意强调和倚重阐释判断与审美判断,而有意淡化和逃逸伦理判断。什么原因导致了帕克对伦理话题的逃逸,顾左右而言他?带着这样的疑问,本文在事件理论基础上引入文学伦理学批评,试图逐一剥离帕克所精心编制的叙事圈套,捕捉被文本有意悬置的叙事信息,重构一个被叙述者试图掩盖的、颠倒是非、引发伦理混乱的故事世界:即清白无辜的受害者沦为名誉扫地的窃贼,人人喊打,而掩耳盗铃的偷窃者登堂入室,引人追捧。由是说来,叙述者对伦理话题的逃逸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其内心深处对破坏伦理秩序的恐惧和背叛友情的负疚。问题在于,承认“恶行”和明辨是非的叙述者对于自己偷来的一段人生既“不打算物归原主”[1]3,也没有像读者所期待的那样去纠正错误、澄清事实或恢复乔斯林的名誉,而是以“错就错了”的姿态将其叙述视为剖露心迹的“一份供词”。帕克之于文学剽窃案的矛盾态度反映了其伦理意识与伦理行动的断裂。

一、“偶然性”与“必然性”的张力:作为事件的文学剽窃案

小说伊始,人物叙述者“我”在介绍自己的朋友乔斯林·塔拜特时,讳莫如深地说:“你应该听说过我的朋友,曾经名噪一时的小说家乔斯林·塔拜特,不过我估计他的记忆已经日渐衰退。时间对于名声,有时显得冷酷无情。你想起他来,也许会依稀记得一桩丑闻,以及颜面扫地的窘境。你以前从没听说过我,当年我只是默默无闻的小说家帕克·斯帕罗,直到我的名字与他的名字公开地联系在一起。”[1]3叙述者以遮遮掩掩的方式告诉读者,尽管自己与乔斯林都是小说家,而且两人是挚友,但是与乔斯林先前的名噪一时相比,自己却显得默默无闻。不过,乔斯林后来因为一桩丑闻,名誉扫地,而帕克在那桩丑闻中与乔斯林的名字共同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从此乔斯林“颓然堕落”,而帕克在“世俗意义上大获成功”。颇为有趣的是,对于乔斯林和自己不同的人生际遇与命运变化,叙述者用“跷跷板的两端”来形容:“他上去的时候,恰巧我降下来——尽管这事儿并不是他造成的。接着,他颓然堕落,而我在世俗意义上大获成功。”[1]3叙述者试图把自己和乔斯林跌宕起伏的人生解释为一种符合跷跷板升降的自然规律,进而对丑闻的产生原因及其之于两人命运的影响遮遮掩掩。让人纳闷的是,这桩改变两人命运的丑闻究竟是什么?叙述者试图在丑闻中逃逸什么呢?吊诡的是,叙述者随后又补充道:“我不否认,这里头有恶行。”[1]3叙述者口中的“恶行”指的又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理解这桩改变了乔斯林和帕克人生轨迹的“丑闻”与“恶行”?由是说来,叙述者口中的“丑闻”与“恶行”无疑构成了整部作品的叙事核心。

不过,在勾起读者的好奇心和吊起他们的阅读胃口之后,叙述者以把事情说清楚为由,不紧不慢地讲述了他和乔斯林40年来的交往:他们在大学相识并结为好友,两人都对文学感兴趣,并发表了若干练笔之作;毕业后,帕克娶妻生子,虽然发表了几部长篇作品,但都未引起充分关注,生活趋于平淡;乔斯林的首部长篇小说大获成功,经历了离婚与再婚的他步入上流阶层,成为“国宝”式的人物。叙述者有意强调,始终未变的是两人的友谊,他们会将彼此发表的作品赠送给对方。帕克会不定期到乔斯林的豪宅做客并受到热情接待。实际上,真正将乔斯林和帕克一起卷入的丑闻终究还是他们所从事的文学创作。帕克先是出版了一部题名为《她拒绝起舞》(TheDanceSheRefused)的长篇小说,但该小说几乎无人问津。三年后,乔斯林出版了长篇小说《骚动》(TheTumult),受到读者的追捧。后来,《伦敦旗帜晚报》披露,《骚动》的故事雷同《她拒绝起舞》。一时间,乔斯林和帕克被卷入了这场全民关注的文学剽窃案,成为轰动英国文坛的一个重要事件。叙述者这样描述媒体和公众对这一事件的反应:“狂风暴雨向我和乔斯林的住处涌来。各色猛料,一应俱全。可悲的恶棍,静默的英雄。国宝飞下神坛,骗子窝边吃草,老友惨遭背叛,不仅整段整段地抄,而且无论是整体架构还是人物塑造,全都一锅端走。”[1]22对于这桩丑闻,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职业批评家都对乔斯林的剽窃行为表示零容忍,对作为受害者的帕克表示出极度的同情。一时间,乔斯林被拉下神坛,其小说《骚动》被下架。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帕克的作品,包括《她拒绝起舞》在内,被出版商竞相购买版权,即将被拍成电影。帕克先后包揽了诸如布克奖、惠特布莱德奖、书评人协会奖等各项文学大奖。

从事件哲学的角度来看,乔斯林和帕克所卷入的文学剽窃案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事件”。齐泽克认为,事件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与世界,它“可以是凄惨严酷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媒体热议的明星绯闻,可以是底层人员的抗争与胜利,也可以是残酷的政权更迭,可以是艺术品带给人的强烈感受,也可以是为爱与亲情而做出的抉择。”[2]1不过,齐泽克不满把“事件界定为超过了原因的结果”的通常做法,认为这种定义方式面临一个模棱两可的矛盾,即“事件究竟是世界向我们呈现方式的变化,还是世界自身的转变?”[2]2在某种程度上,齐泽克偏向法国哲学家阿兰·巴迪欧关于事件的观点和立场,认为“事件是一种被转化为必然性的偶然性(偶然的相遇或发生)”[2]212。在巴迪欧看来,事件产生出一种普遍原则,这种原则呼唤着对于新秩序的忠诚与努力。当一个充满情欲的相遇改变了相爱之人的一生,并使夫妻共同生活的构筑成为两者人生的中心时,这次相遇就构成了一个爱的事件。若在齐泽克和巴迪欧的意义上,将这场文学剽窃案视为一个文学事件,那么导致其发生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究竟是什么?

对于作家而言,对其职业生涯最为毁灭性的打击莫过于涉及剽窃。那么这则沸沸扬扬的文学剽窃案果真如公众所了解的那样,是乔斯林这位国宝级的小说家剽窃了默默无闻的小说家帕克吗?这是否就是叙述者口中的“恶行”呢?从正常的思维逻辑而言,乔斯林已经进入英国的上流社会,成为国宝级的作家,似乎缺乏剽窃的动机。他也不大可能会剽窃一名默默无闻的作家,更何况这名作家还是自己的朋友。长时间以来,乔斯林对于这名丑闻中被剽窃的作家赠送给自己的作品连打开的习惯都没有,遑论阅读了。换言之,乔斯林缺乏剽窃帕克作品的动机。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真相与公众所知道的情况截然相反。在这起事件中,剽窃者成了被剽窃者,博人同情,而被剽窃者成了剽窃者,人人喊打。换言之,这起剽窃案完全是帕克自导自演、贼喊捉贼的一出戏,是其精心设置的一个骗局。某年七月,帕克在批改完学生的期末论文之后,前往乔斯林的寓所,希望可以在那里完成自己写得不太顺利的第五部小说。无独有偶,乔斯林的妻子茱莉亚特告诉帕克,乔斯林的创作也不太顺利。乔斯林刚刚完成了最新一部作品,但是感觉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伤心颓丧之际,被妻子劝说外出度假放松一段时间。在乔斯林夫妇走后,帕克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按照乔斯林在大学期间藏大麻的习惯,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乔斯林书房的钥匙,发现了被乔斯林标注为第五稿的作品《骚动》。叙述者以废寝忘食的精神,两天之内就读完了乔斯林的这部作品。读毕书稿,帕克毫不吝惜自己对该作品的赞赏:

无与伦比。他迄今最好的作品。比我记忆里读过的任何当代小说都好。如果说它具有托尔斯泰式的野心,那它同时也是现代主义的,技术上秉承普鲁斯特和乔伊斯的路数。欢乐抑或悲伤的段落此起彼伏。他的文笔比以前更优美动人。这小说写得深谙世故;它把伦敦给我们;把20世纪给我们。他对五个中心人物的描写,如此真实,如此富有光彩,让我深深折服。我觉得,这样的人我一直都认识。有时候他们似乎离我太近了,太真实了。结局——整整写了五十页——如同一部交响曲,徐徐展开华彩乐章,那么悲伤、节制而坦诚,看得我热泪盈眶。不仅因为人物的困境,而且因为这美妙绝伦的整体架构,因为小说对于爱情、追悔和命运的憬悟,对于人性之虚弱所怀有的温暖的同情[1]16。

与帕克之前在读完乔斯林作品后不做任何评论的情形完全不同,他对这部乔斯林本人并不满意的作品表示由衷的赞叹,认为这是他目前创作出的最好作品:内容堪比托尔斯泰,技法堪比普鲁斯特和乔伊斯,文笔动人,人物真实,叙事进程拿捏得当,主题深入人心。尽管乔斯林的《骚动》已经改了第五稿,他对这部作品还是感到不满意,不过乔斯林的不满意并不代表他不重视。相反,他连妻子想要阅读手稿的要求都拒绝了,将书稿锁在书房中。就此而言,帕克显然是《骚动》的第一个读者。根据詹姆斯·费伦的观点,读者在阅读作品的过程中会做出三种类型的叙事判断,即“关于行动本质及其叙事其他要素的阐释判断,关于人物及其行动的道德价值的伦理判断,以及关于叙事及其构成部分的艺术品质的审美判断。”[3]在费伦的修辞叙事学体系中,叙事判断是作品在叙事形式、叙事伦理和叙事美学上的交叉点。不过,从帕克的上述反应和评价来看,他的叙事判断无疑是失衡的。他在很大程度上只做出了关于叙事要素的阐释判断和叙事形式的审美判断,而没有做出关于道德价值的伦理判断。由此便引出这样的问题,即对于帕克这种失衡的叙事判断,作为读者的我们又该如何做出自己的叙事判断呢?帕克失衡的叙事判断又具有怎样的意蕴?这种失衡的叙事判断与文学剽窃案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关联?

不可否认,文学剽窃案是一个偶然事件。帕克几乎每年都会造访乔斯林的居所,并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受到乔斯林夫妇的热情接待,住他们家最好的客房,同乔斯林的朋友们交往,但很少会独自一人住在乔斯林的家中,极少有机会接触乔斯林尚未出版的作品手稿。帕克之所以这次有机会读到乔斯林的手稿,大致有三个因素:第一,乔斯林夫妇外出度假,帕克得以独自一人住在他们家里;第二,乔斯林的妻子朱莉亚特告知帕克其丈夫写作不顺,激起帕克想要阅读乔斯林书稿的好奇心;第三,帕克利用大学期间对乔斯林藏匿大麻习惯的掌握,找到了乔斯林的钥匙,轻而易举地打开了书房的大门。实际上,阅读了乔斯林的书稿并不意味着帕克就一定会剽窃作品的内容。这也是帕克本人一再强调的,“我当时并没想到什么阴谋诡计。我只是被一次超凡脱俗的阅读体验照亮了,那种深深的感激,所有热爱文学的人都不会陌生。”[1]16不过,问题在于他“把别人想想而已的事情做了出来。”[1]16具体说来,对于乔斯林的手稿,帕克的做法是:

我把稿子带进厨房,套进一只塑料袋。我打了一辆车,横穿伦敦,来到一条无名小街,我知道那里有一家复印店。然后,我回来,把原稿放回乔斯林的书桌,锁上书房,抹去钥匙上的指印,再放回装袜子的抽屉[1]18。

如果到这里,叙述者还是说自己对乔斯林作品的剽窃纯属一时兴起,纯属巧合,未免自欺欺人。实际上,他精心设计了一切,使得剽窃事件成为必然。除非乔斯林彻底放弃《骚动》,永不出版,否则剽窃案的发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在复印《骚动》手稿后,帕克用空白笔记本围绕这部作品做了大量的创作笔记,把时间标注为两年前,中间有意离题,换掉作品中的人物名字、地点和故事场景。在完成第一稿之后,他将复印来的《骚动》付之一炬,并且在打印稿上写下满满的批改笔记。一切就绪之后,帕克找了一家自费出版社将大幅剽窃《骚动》的《她拒绝起舞》出版,并立即签名赠送一本给乔斯林。根据自己对乔斯林的了解,帕克断定乔斯林不会打开这部作品。帕克用了两年时间,通过赠送朋友、送给书店和义卖等方式,将四百册的《她拒绝起舞》发放完毕。在《她拒绝起舞》出版的第三年,乔斯林推出了《骚动》。与前者无人问津的状况截然相反,《骚动》被广泛认为是乔斯林的最佳作品。用叙述者的话来说,“媒体排成一队小鸟,喜不自胜地齐声唱起甜美的颂歌。”[1]22帕克精心设计的丑闻与风波并没有预想中那么快来临,因此他将《她拒绝起舞》寄给了《伦敦旗帜晚报》一位“生性刻薄、爱好八卦的评论家”,并随信附上字条“这有没有让你想到上月轰动坊间的小说?”[1]22接下来,就是震惊整个英国文坛的文学剽窃案,涉事主角自然是乔斯林和帕克。

撇开之前我们所讨论的偶然性,这起文学剽窃案的发生更有其必然性,即帕克的严密布局。帕克通过如下几个环环相扣的步骤,导演了文学剽窃案:复印手稿、改写内容、出版作品、分发作品、有意举报。只要作品的真正主人乔斯林发表这个故事,那么文学剽窃案就必然会发生。由是可见,文学剽窃案是帕克有预谋的行为。狡猾的叙述者试图以剽窃事件的偶然性来遮蔽剽窃风波的必然性。就剽窃案引发的效应而言,帕克瞒天过海式的欺骗行为蒙蔽了所有媒体和读者,同时也欺骗了自己的朋友乔斯林,让他有苦难言。尽管乔斯林没有剽窃,但在所有证据面前,他也只能俯首认命,无可奈何。

有学者认为,事件“触及文学与伦理的内在深度关联,醒目地集中了文学伦理。”[4]实际上,无论是巴迪欧、阿特里奇,还是伊格尔顿,其关于事件的论述最终都回到了文学伦理学[5]。莫大的讽刺是,当帕克在读到《骚动》时,他肆意放大自己对该作品的审美判断,逃逸伦理判断,做出了不道德的剽窃行为,并最终成功嫁祸于乔斯林。引发文学剽窃丑闻后,乔斯林被放置于道德的审判台,遭受谴责与非难,而帕克则成了受难的圣人,占据博人同情的道德制高点。读者的叙事判断与叙述者的叙事判断呈现出相反走向,暗地谴责帕克的剽窃和栽赃行为,对乔斯林给予同情。作品由此拉开了读者与叙述者之间的伦理距离,增添了二者之间的叙事张力。

二、“单一性”与“去事件化”的背离:文学剽窃案的伦理取位

小说开篇,叙述者在介绍乔斯林的时候,曾提到“他的记忆已经日渐衰退”[1]3。值得注意的是,记忆行将褪去的乔斯林,始终记得一件事,即他和朋友帕克被同时卷入的文学剽窃案。单纯的他并没有怀疑自己的朋友帕克,而是努力探究他们之所以写了同一部小说的原因。叙述者写道:

有时候,深夜,我和他围炉而坐(那是个很大的壁炉),喝着酒,把这桩古怪的陈年轶事——这场灾难——翻出来,于是,他又跟我讲起了他那套经过多年打磨的理论。我们的人生,他说,总是交织在一起。万事万物,我们都讨论过一千遍。我们读一样的书,经历过、分享过那么多事情,所以,我们的观念、我们的想象以某种奇特的方式熔铸在一起,以至于,最终,或多或少地,我们写了同样的小说[1]26。

当年沸沸扬扬的文学剽窃案被叙述者说成了“陈年轶事”,而在乔斯林眼里,它却无异于一场“灾难”,至今仍历历在目。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多年以来,乔斯林一直在为两个人写了内容相同的小说寻找缘由,努力自证清白,说明自己的无心、无辜和无愧,证明自己始终没有背叛他与帕克之间的友情。与乔斯林的单纯相比,叙述者显得狡诈圆滑,富有欺骗性,他试图将剽窃案从彼此的记忆中抹除。耐人寻味的是,记忆衰退的人对文学剽窃案念念不忘,而记忆完好的人,则竭力淡化这一事件。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乔斯林对文学剽窃案的执着可以被解读为他对事件的“单一性”(singularity)的追求。在《文学的单一性》(SingularityofLiterature,2004)一书中,德里克·阿特里奇(Derek Attridge)列出了事件在创作和接受过程中的三个特征:他者性(otherness)、发明性(inventiveness)和单一性(singularity)。具体说来,“他者性发生在理解新思想和理解新感情的时刻,发明性是一种生产艺术品的过程及其在阅读中的印迹,单一性是作品特殊身份的结晶。在全面介入某部文学作品的时候,一个人会体验到所有的三个特征,因为它们一起发生作用,在一个单一的复杂的运动中相互强化。”[6]尽管阿特里奇认为三个特征会共同起作用,但在三个特征之中,单一性是最主要的,它赋予了事件最特殊的身份,而他者性和发明性更加侧重于事件的生产过程与阅读过程。对乔斯林而言,他和帕克写了同样内容的小说显然违背了事件的单一性。因此,他竭力为此寻找解释,将原因归结为他们彼此相同的经历、相互融合的观念和想象。换言之,《骚动》的单一性在于融合了乔斯林人生经历的他者性,创作和阅读《骚动》的过程也应该体现出一定的发明性,由此呈现原本应该独一无二的作品。只不过,鉴于乔斯林和帕克两人在学习经历、思想观念上的相似性,《骚动》缺乏区别于他人的他者性以及创作和阅读的发明性,最终失去了单一性。

若将目光转向帕克,我们虽未看到他对卷入剽窃案的两部作品《她拒绝起舞》和《骚动》的事件性特征的不同理解,但两部作品在事件性特征上都遭遇相似的结局:缺乏单一性。《她拒绝起舞》就是《骚动》的翻版。帕克在读完乔斯林《骚动》的书稿后,中断其原先的创作,转而重新理解和吸纳《骚动》的思想与感情。无论是帕克阅读《骚动》的过程,还是他创作《她拒绝起舞》的过程,基本上都是在复制乔斯林书稿《骚动》的发明性。为了给《她拒绝起舞》贴上具有自己印迹的标签,帕克试图吸纳或者淡化乔斯林作品《骚动》的他者性,建构其自己作品《她拒绝起舞》的独特性。但事与愿违,“这小说依然是乔斯林的”[1]20。帕克坦言,在改写或抄袭乔斯林作品的过程中,“有几段他写得才华横溢,我基本上一字未改。”[1]20有鉴于此,《她拒绝起舞》即便署上了帕克的名字和早于《骚动》两年出版,也未能获得其应有的单一性。

尽管乔斯林和帕克都意识到各自作品单一性的缺失,但他们对作品单一性所持有的不同态度折射出两人之于文学剽窃案不同的伦理取位。如前所述,尽管这起文学剽窃案给乔斯林的文学生涯和个人生活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他不仅在经济上大不如从前,卖掉了房子,搬去了布里斯克顿,成为当地夜校的一名创意写作教员,而且声誉严重受损,从“国宝”的位子上被拉下来,从此再也无法继续自己热爱的小说创作。即便如此,乔斯林也从未怀疑过朋友帕克。相反,他甚至在记忆衰退的时刻,还在为当年的文学剽窃案寻找解释,认为是他和帕克两人相似的经历,才让他们有可能拥有共同的想象,以致最终写出了同样的小说。

不过,叙述者却对这桩让乔斯林耿耿于怀的文学剽窃案刻意淡化,对之做出“去事件化”(undoing)处理。用齐泽克的话来说,就是对已经发生的事件“使其没有发生”(making-it-not happen)[7]。帕克将乔斯林念念不忘的文学剽窃案视为不值一提的“陈年轶事”。对乔斯林关于文学剽窃的解释,帕克回应道:“这只是个理论,我对他说,不过这是个好心的理论,一个深情的想法,正好借此庆贺我们悠久长远、坚不可摧的友谊。我们是一家人。”[1]27帕克有意转移话题,将乔斯林对文学剽窃案的执念转移至两人长久的、坚不可摧的友谊。吊诡的是,在乔斯林和帕克两人在文学剽窃案事件之后的相处中,两人的真实身份被颠倒了,即被剽窃者成了剽窃者和迫害者,而剽窃者成了被剽窃者和受害者。长久的伪装,让帕克几乎真以为自己就是当年那场文学剽窃案的受害者。对于剽窃自己作品的乔斯林,他表现出足够的大度和宽容。提及经历剽窃案、事业破败、生活萧条的乔斯林,叙述者坦言:“如今我们俩之间一点问题都没了。我们仍然很亲密。我已经完全原谅了他。他常常来我这里,住在最好的客卧。”[1]26彼时的乔斯林就如同当年落魄的帕克,在朋友家得到热情招待和礼遇,但是二者的性质截然不同:乔斯林当年富足与优越的生活是靠自己的奋斗得来的,而帕克的一夜成名与暴富靠的是他的剽窃行为。帕克不仅没有流露出自责与后悔,反而以伪善的面孔表示对乔斯林的谅解。叙述者说:“我想,他很感激,因为,对于他可能看过我那本紫色的飘着香味的小说,我没有流露出一丁点儿谴责他的意思。”[1]26实际上,真正应该被谴责的是叙述者自己,是他应该感激乔斯林,因为后者没有丝毫谴责他的意思。

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视角来看,乔斯林与帕克对文学剽窃案的不同解读与态度本质上反映了他们各自不同的伦理取位。小说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叙述者不断强调两个词汇,即“友谊”(friendship)和“家人”(family)。这对词汇明示了乔斯林与帕克之间的伦理关系,即他们是好朋友和一家人,而文学剽窃案就好比是一面镜子,照射出了他们两人对这种伦理关系的认同与背离。乔斯林在成名后,对帕克的情谊未有丝毫的减少:他记得帕克孩子的生日;帕克来访时,他会安置帕克住在最好的卧室,甚至让帕克独自住自己的房子,给他以莫大的信任。即便在文学剽窃案发生后,乔斯林明知自己没有抄袭帕克的作品,也对他没有任何的怀疑,而是极力为两人写了相同作品的原因寻找解释。可以说,乔斯林自始至终都十分珍视与帕克的友谊,确实将他视为一家人,没有背离这种难能可贵的伦理关系。反观帕克,他利用乔斯林的信任,剽窃了其作品《骚动》手稿的内容,抢先出版的同时,还一步步给其设置了陷阱,让他最终被媒体和读者口诛笔伐,被戴上了文学剽窃者的帽子。对卷入文学剽窃案风波的乔斯林,帕克非但没有出面加以澄清和辩护,反而推波助澜,落井下石,以接受媒体独家采访的形式,变相坐实了乔斯林剽窃自己的污名。他本人则安心享受剽窃的果实,以伪善的道学家姿态去原谅原本没有任何过失的乔斯林。

乔斯林之所以对文学剽窃案念念不忘,倒不是说他特别在意个人名利的得失。他反复推演文学剽窃案发生的种种原因,唯独没有怀疑帕克。他努力在帕克面前证明自己的清白,竭力说明他对友情的忠贞和对自己伦理身份的恪守。与之相反,帕克先是以“朋友”和“家人”的幌子窃取了乔斯林的作品,继而偷窃了他的人生,背叛了他与乔斯林之间的珍贵友谊。剽窃风波之后,他又不断地以“朋友”和“家人”为幌子伪善地原谅清白无辜的乔斯林,实则是他以“朋友”和“家人”幌子来原谅自己,或者以宽慰乔斯林的方式来淡化自己在剽窃风波中的不当行为。综上,帕克对友情的背叛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偷窃了乔斯林的作品,引发了文学剽窃风波;二是文学剽窃案爆发后,面对自责、困惑而无辜的乔斯林,他始终没有说出真相。一方面,帕克深知自己作为乔斯林的朋友和家人,他所应该承担的伦理责任;另一方面,他的实际行为又与自己的伦理责任渐行渐远,背离了他与乔斯林之间的伦理关系。由此,我们不难体会帕克对乔斯林所说的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这只是个理论,我对他说,不过这是个好心的理论,一个深情的想法,正好可以借此庆贺我们悠久长远、坚不可摧的友谊。我们是一家人。”[1]27如果说帕克和乔斯林之间的友谊“悠久长远、坚不可摧”,那么这只是一个好心的理论、一个深情的想法罢了。他们两人之间的友谊早在帕克剽窃乔斯林作品手稿时就已经不复存在了,而今说他们还是“一家人”也只是自欺欺人的想法而已。抑或说,这只是乔斯林自己的一厢情愿。

三、“跷跷板的倾斜”:文学剽窃案的伦理责任

在杰拉德·普林斯看来,所谓的事件指的是“状态的一种改变”(a change of state)[8]。如果说文学剽窃案是一个事件,那么该事件涉及怎样的状态改变呢?作为文学剽窃案的主体,乔斯林和帕克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叙述者用“跷跷板的倾斜”来形容他们人生的状态变化,他说:“我们俩的名字其实一直牢牢地粘在一起,就像跷跷板的两端。他升上去的时候,恰巧我降下来——尽管这事儿并不是他造成的。接着,他颓然堕落,而我在世俗意义上大获成功。”[1]3如前所述,帕克和乔斯林自大学时代起,他们的人生就交织在一起,并呈现出跷跷板式的升降态势。问题在于,他们的人生升降轨迹是否如叙述者说的跷跷板的倾斜一样,属于自然因果关系的升降?这其中是否涉及人为因素?这种人生关系的升降与涉事者的伦理责任是否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

从表面上看,乔斯林和帕克的人生似乎确如跷跷板的两端:一个升起来,另一个降下去;一个降下去,另一个升起来。不过问题在于,叙述者将自己与乔斯林两人的人生升降关系想当然地视为自然现象,混淆了他们人生起落的真正原因。叙述者用一句“他升上去的时候,恰巧我降下来——尽管这事儿并不是他造成的”[1]3对他们人生起伏的原因一带而过,而且心胸慷慨地流露出没有怪罪乔斯林的意思。事实真是如此吗?细读文本后,我们不难发现,乔斯林升至“国宝”的地位,全赖其个人的才华与奋斗;帕克的人生失意,实质上是因为自己缺乏创作的才华所致。不过在叙述者看来,乔斯林的成功首先归因于他“瞒着自己写了一个电视剧本”[1]6。原先,他们认为电视属于娱乐和庸众的糟粕,难登大雅之堂,只有文学才是真正的殿堂,值得顶礼膜拜。乔斯林瞒着自己写剧本被叙述者认为是违背了他们之前约定的行为,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叙述者将乔斯林的成功归因于他帅气的外貌,甚至认为“他频繁更换亮眼女友的做派,乃至他开的那辆高价名爵老爷车,都是他走红的原因。”[1]8换言之,帕克将乔斯林的成功归结为多个原因,比如他对彼此约定的背弃、出众的外貌、不检点的生活作风,唯独不是他出众的才华。实际上,叙述者在文本中已经或多或少地暗示了自己在文学创作上要优于乔斯林。他在不经意之间告知读者:自己早于乔斯林在《被伦敦评论》上发表了作品,他拿到了一等学位,而乔斯林只拿到了二等学位;自己发表第二个短篇的时候,乔斯林才发表了第一个短篇。言辞之间,我们不难捕捉到这样的叙事信息:在文学创作道路上取得成功的应该是帕克,而不是乔斯林。那为什么帕克没有成功呢?对此,他的解释是因为自己遇到了妻子阿拉贝拉,因为自己第一个孩子马特的出生,以及阿拉贝拉的不断怀孕和其他孩子的相继出生,以及随之而来的拮据生活。换言之,帕克认为,他的失意全为生活所累,而不是自己缺乏才华。在世俗意义上获得成功的乔斯林面前,帕克认为自己的才华绝不逊色于他。对此,叙述者举例说,“通常,我们就在希思公园里喝酒聊天散步。如果你能听到,那应该听不出我们之间有什么迹象表明他是明星,而我的文学前景黯淡。”[1]9不过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并不能掩盖帕克内心深处“一点阴暗的想法”(a strain of dark sentiment)和“无可名状的不安”(a theme of vague unease)。他说:“我想我得承认,彼时我心里是有一点——仅仅一点阴暗的想法,那是一种模糊的、我无可名状的不安。实话说,这感觉对我也没构成太大的困扰。”[1]11叙述者非但没有明确指出这种阴暗的想法和无可名状的不安是什么,而且旋即否定了这种想法对自己的困扰,显得若无其事。不过,帕克接下来的剽窃行为无疑让这样的谎言不攻自破。

叙述者明确说,跷跷板的第一次倾斜,即乔斯林升上去的时候,帕克恰好降下来,而这不是由乔斯林造成的,他对自己的降落不需要承担责任。那么,跷跷板的第二次倾斜,即帕克升上去的时候而乔斯林恰好降下来是否也不是由帕克造成的呢?对此,叙述者不置可否,而这也正是叙述者狡猾的地方。他试图将跷跷板的两次升降等同于自然规律,进而将自己在跷跷板的下降与乔斯林的免责,同乔斯林在跷跷板的下降和自己的免责,混为一谈。叙述者偷换了跷跷板的自然倾斜与人为因素的概念。对于跷跷板的第一次倾斜,即帕克在文学创作领域的失意,乔斯林确实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但是对于跷跷板的第二次倾斜,即乔斯林从文学神坛上跌落下来则完全拜帕克所赐:他偷窃了乔斯林未出版作品的手稿内容,以早先出版的方式,诬陷乔斯林剽窃自己的作品,引发了轰动英国文坛的剽窃案,进而将乔斯林彻底打入谷底。自相矛盾的是,之前帕克认为自己的文学才华要胜于乔斯林,至少不逊色于乔斯林,然而他在读完乔斯林《骚动》书稿后,毅然放弃自己已经写了五十八页的小说,大幅抄袭了乔斯林的作品。这暴露了帕克的言行矛盾。

在很大程度上,帕克的言行不一致是其伦理意识与伦理选择之间相互矛盾的一个突出反映和典型表征。用跷跷板的倾斜来遮蔽自己在文学剽窃案的不当行为以及自己对乔斯林颓然而降的人生所理应担负的责任,只是叙述者在叙述过程中的第一个迂回策略。为防止该伎俩被细心的读者识破,叙述者还预先准备了第二个迂回策略,即承认乔斯林颓然而降的人生是因一桩恶行所导致,而叙述者口中的恶行就是文学剽窃案。帕克坦言:“我不否认里面有恶行”(I don’t deny there was wrongdoing)[1]3。与此同时,帕克又不忘表态:“我偷了一段人生,也不打算物归原主。这几页纸,你大可看成是一份供词”(I stole a life,and I don’t intend to give it back)[1]3。我们从时态使用上可以发现叙述者对于文学剽窃案的矛盾态度:承认错误,但是拒不纠正。对自己一手酿成的文学剽窃案,帕克并没有抵赖。他承认这是一桩恶行,而且自己因为这桩恶行,偷窃了一段人生。这是过去事件发生的真相与事实,但是从当下的立场来说,他并未打算归还自己所偷窃的人生,没有恢复他人的名誉的打算和意图。换言之,帕克的立场是“偷就偷了”。至此,我们不难发现叙述者伦理意识与伦理行动之间的矛盾性。实际上,这种矛盾贯穿了文学剽窃案的始终。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或许将文学剽窃案视为道德试金石。帕克之于文学剽窃案的矛盾态度反映了其伦理意识与伦理行动的断裂。

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来看,这种断裂主要归咎于帕克身上的斯芬克斯因子的作用。根据聂珍钊的观点,“人作为个体的存在,等同于一个完整的斯芬克斯因子。”[9]45具体而言,“在文学作品中,斯芬克斯因子在人身上分别以自然意志、自由意志以及理性意志形式体现出来……三种意志是斯芬克斯因子的不同表现形式。自然意志是最原始的接近兽性部分的意志,如性本能。自由意志是接近理性意志的部分,如对某种目的或要求的有意识追求。理性意志是接近道德意志的部分,如判断和选择的善恶标准及道德规范。三种意志此消彼长和相互抑制,是人身上相互对立但又不可分开的三种力量。文学作品常常描写这三种力量怎样影响人的伦理选择和道德行为。”[9]42就《我的紫色芳香小说》而言,帕克认识到剽窃行为的不当,说明他具有一定的理性意志,然而在强大的自然意志面前,理性意志被削弱了。这不仅导致了他的剽窃行为,而且也导致他最终没有向乔斯林致歉和归还其被偷窃的人生。

“伦理意识是人性的外在表现,也是人分辨善恶的能力。”[9]39在小说中,叙述者在评价乔斯林和自己起起落落的人生时,承认其中有“恶行”,而且也在多年后选择向读者公开此事,认为自己写下的文字相当于“一份供词”(a confession)[1]3,由此说明叙述者具有分辨善恶、判断是非的能力,即理性意志。但吊诡的是,他在叙述的过程中又遮遮掩掩,为自己的过失推卸责任,妄图逃逸自己理应承担的罪责,不免让其“告白书”的赎罪效果大打折扣。在回忆自己的剽窃行为时,叙述者说:“我的一举一动宛若僵尸,我在我自己和我的行为之间埋下鸿沟。我还告诉自己,我只是在备不时之需,我正在做的事情多半不会有任何结果。”[1]16-17在上述文字中,叙述者显然模糊了自己的剽窃动机,说是自己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中实施了剽窃行为,而且狡辩式地认为这一行为不会产生任何结果。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他确实在其自己的思想和其行动之间埋下了鸿沟。帕克思想与行动之间的错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帕克想当然地以为自己的剽窃行为不会给乔斯林带来伤害,继而在这种想法的主导下,他毅然实施了这一不该有的剽窃行为,但这一行为给乔斯林带了巨大的伤害;另一方面,帕克承认自己的剽窃行为属于“恶行”,继而读者可以借此把他的文字作为“供词”,但他又没有纠正错误,拒不归还从乔斯林处偷来的一段人生。

当年的帕克用一句“真没想过这事儿会给乔斯林造成任何伤害。我只想着我自己。”[1]18来解释他一手酿造了文学剽窃案而置乔斯林于不顾的原因。笔者以为,我们不妨同样用这句话来解释叙述者在多年后欲言又止、言行不一的行为。就前半句话“真没想过这事儿”而言,我们可以说如果当年的帕克没有料想文学剽窃案会给乔斯林造成任何伤害的情况属实,那么时隔多年后的他已经充分见证了文学剽窃案给乔斯林所造成的伤害。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解释帕克对乔斯林所给予的“宽容”与“谅解”。比如,给来访的乔斯林安排住自己家最好的客卧,就如当年乔斯林热情地对待生活落魄的帕克一样,同时还不忘安慰乔斯林他们之间存有坚不可摧的友谊,情同家人。就后半句话“我只想着我自己”而言,我们可以解释叙述者帕克为何一方面承认自己剽窃和栽赃的恶行,但另一方面又拒不致歉,拒不归还所偷来的一段人生的原因:他只想着他自己。叙述者在小说开篇告知读者的“供词”(confession)也是他的一种揭露自己内心的“告白”。他固然承认偷窃和栽赃是错误的,对此他感到既内疚又后悔。问题在于,对于自己偷来的一段人生,他并“不打算物归原主”[1]3。帕克没有像读者所预期的那样去当面澄清事实和恢复乔斯林的名誉,因为他终究不舍得放弃现有的在世俗意义上的成功。

四、结 语

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文学在本质上是关于伦理的艺术,文学的价值通过文学的教诲功能体现。”[9]248《我的紫色芳香小说》的伦理教诲价值体现哪里呢?众所周知,文学剽窃案几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麦克尤恩本人也曾卷入这样的风波中,其代表作《赎罪》就曾被指涉剽窃。在追忆自己获取剽窃的灵感或启发时,帕克列举了涉嫌文学伪造的美国作家李·以色列、博尔赫斯《〈吉诃德〉的作者皮埃尔·梅纳尔》中的人物皮埃尔·梅纳尔、卡尔维诺《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中的人物马拉纳,以及艾米斯《信息》中的两位小说家格温·巴里和理查德·塔尔。聂珍钊指出:“文学作品即使描写作恶的人……其目的都是为了让人引以为戒,从中获取道德教训。因此,文学作品中描写人的理性意志和自由意志或自然意志的交锋与转换,其目的都是为了突出理性意志怎样抑制自然意志和引导自由意志,让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9]42无论对于隐含作者麦克尤恩还是对于读者而言,帕克说自己从这些文学剽窃中获取了灵感,无疑是一种误读,这些文学剽窃案的主角是世人嘲讽的对象,以前车之鉴的形式给人以伦理警示。《我的紫色芳香小说》通过文学剽窃案和偷窃人生的故事,揭示了人的伦理意识与伦理行动之间的不一致与断裂,理性意志与自由意志的交锋和此消彼长,给我们带来了诸多伦理的启迪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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