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特色产业合同法律风险探究

2020-12-02 07:52冯建超王朝王蕊
法制与社会 2020年33期
关键词:识别防范

冯建超 王朝 王蕊

摘 要 本文以民族特色产业为探究对象,以企业生产发展中的合同法律风险为核心展开深度调查,坚持问题导向,了解藏民族特色产业在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合同法律风险。尝试性地提出其在发展中规避合同法律风险的可行途径,以期获得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民族特色产业在乡村振兴中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 西藏民族特色产业 合同法律风险 识别 防范

作者简介:冯建超、王朝、王蕊,西藏民族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1.249

西藏独特的自然地理禀赋孕育了具有深厚民族文化底蕴的藏民族特色产业,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其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和广阔舞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1]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也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

一、藏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聚焦“特色、集聚、整合、开放”的发展路径,遵循 “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产业战略部署,以天然饮用水、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高原特色食饮品业等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取得了稳步快速发展[2]。近些年藏民族特色产业的发展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就,以全区以饮用水产业、藏医药产业为例。西藏饮用水产业发展迅猛,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天然饮用水生产企业35家,建成生产线40余条,设计总产能353万吨,行业整体生产技术及工艺标准达到国内中上水平,仅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量69万吨。全区天然饮用水产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个,自治区著名商标2个。天然饮用水产业带动实现直接就业5000人以上,带动间接就业近2万人。以藏医药产业为例,藏医药产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截止2017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藏药品种达到50个。目前,全区共有23家医药制造企业,全部获得新版GMP认证。截止2018年底,藏医药产业有效专利291件[3],全区22个藏药品牌产品获得自治区著名商标,2个获国家驰名商标。其他产业异军突起,为西藏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一条具有西藏特点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路正越走越宽。

成就可喜,但问题不容忽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分析得知,2016年至2019年西藏自治区各级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总数分别为8922件、13695件、17582件、19973件,其中各年民事案件数量分别为4413件、8568件、11159件、14534件,且各年合同类纠纷占民事案件的80%以上。而且通过实地考察得知,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应对能力不足,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藏民族特色产业由于发展时间短,产业体系不健全,企业市场经验不足,出现诉讼多发,权益受损,甚至破产等状况。这些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及规避能力不能满足民族特色产业持久长远发展的需要。极不利于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阻碍了民族地区产业兴旺进而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

二、藏民族特色产业合同法律风险的表现

管理合同法律风险应该充分认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是交易的法律形式,是企业生存、生產、发展的要素,贯穿企业生命的始终。在一定意义上,合同缔约主体可以通过合同为自己立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其约定优于合同法律规范。

(一)不同合同类型下的法律风险

买卖合同最看重合同主体的履约能力和标的物,尤其是涉及大额标的的买卖合同,企业一定要慎之又慎。如利用破产进行欺诈,行为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先注册设立一家公司,然后以该公司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再将全部财产以合法形式转移到别的公司或个人名下,相对人请求无财产的公司承担责任,其再申请改公司破产,使债权得不到清偿。

借款合同从借款人方面说,易忽略的是确定贷款方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是否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从贷款人方面讲,做的不足的是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做充分的尽职调查。

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相对人的有关信息。但作为出租人的一方往往忽略登记承租人的身份信息、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等法定义务。若房屋被出租用于生产或经营,则出租人应当认真审查其经营资格,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复印件,以便保留相关证据。

承揽合同的定性风险突出,比如实践中定作合同与预先订货的买卖合同就难以区分,且该种合同的欺诈风险多发。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有四个方面。其一,长期性,因为工程施工期较长,工程建设合同生命周期较长,一些不易被发现的风险会长期存在。其二,复杂性,工程规模越大,合同越复杂,牵扯进的主体就越多,涉及勘察、设计、施工、供用水电、运输、保险等多个单位,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其三,动态性,工程建设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多,工程建设计划的变动牵一发动全身。其四,效益性,建设工程合同标的额一般较大,经济效益很高。很小的风险也可能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静态合同法律风险

静态合同法律风险是指由合同因素中相对稳定的因素引起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形[4]:

1.合同文本不规范[5]。合同名称不规范影响确认合同性质,合同文本排版、标点符号、用语不规范影响合同的理解与执行,合同编号的有无影响合同的识别与管理。

2.忽略对合同主体的尽职调查。对于标的额较大或复杂重要的合同,往往会忽略对主体类型的区分、主体行为能力和履约能力的调查与监控。

3.合同内容审查不到位。对于合同序言审查不到位不利于明确缔约背景、环境、基础、目的、依据等,对正文审查不到位容易出现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方式、问题处理方式等核心条款不明确的问题。

4.疏于管理合同附则与附件。如合同附件审查不到位会影响重要术语的解释,合同附件审查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其与主合同的对应关系出现差错。

(三)动态合同法律风险

动态合同法律风险是指由合同履行中的动态因素如履约中的函件等引起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形:

1.履约与签约的衔接不紧,合同履行需要企业整体协作。合同中约定的向谁履行、履行什么、具体的要求等关键信息衔接尤为重要。因此部门间签约与履约的衔接不紧密,极易导致错漏关键信息导致企业背负损失。

2.疏于管理履约中的函件往来。履约中常见的函件有律师函、催告函、催款函、通知函等,反映着合同履行中重要事项的变化动向。但不注意管理就会错漏关键信息。

3.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如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期间的。但部分企业权利意识淡薄,多因忙于生产但疏于管理而忽视一些应有的权利致使蒙受损失。

三、藏民族特色产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成因

企业所面临的的合同法律风险的大小与复杂程度,风险应对能力,同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市场经验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藏民族特色产业属于我国经济社会众多产业的一部分,但又区别于一般产业,所以其所面临的合同法律风险既有经济社会的一般成因,也有区别于一般的特殊成因。

(一)一般成因

1.法律制度有待完善。法律制度具有滞后性,出现合同法律风险的制度上的原因,就是关于合同的相关法律制度仍有欠缺,如合同制度中关于表见代理、担保合同等的规定仍有不明之处,使得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的各个阶段容易出现问题。再如,我国相关市场准入与许可相关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可能会导致不利于对应的合同工作开展。

2.内部管理有待优化。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严谨的工作。但企业往往过度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内部管理。因内部管理的欠缺导致主体资质审核不到位,履行步骤衔接不紧密,合同终止后管理缺失导致泄密等问题时有发生。

3.防范意识有待提升。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与防控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当今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一个合同可能会涉及多个主体,利益多元且复杂,尤其是一些关系复杂、周期较长的合同,更是要求各方主体在合同签订、履行及善后全过程中提高风险意识。但多数企业还是无法做到,留下风险隐患。

(二)特殊成因

1.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合同履行。山地广布、气候多变、自然灾害多发等不利条件制约西藏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也是企业履约中必须克服的问题。如因为气候、地形因素导致延期履行而给企业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或是突发灾害致使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等时有发生。

2.区内外市场环境差异。历史上西藏发展长期封闭,自治区内市场及营商环境不如内地发展的更为充分。如西藏就欠缺法律服务机构及优质的法律服务。更明显的差距是,自治区内市场制度不如内地完善。短期内很难改变。

3.法律人才欠缺。企业关键靠人才,自治区教育同内地的差距制约着人才的培养与供给。高端的法律人才对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极其重要,但区内很是欠缺。

4.企业文化不能很好服务于企业现代化的需要。独具特色的藏文化背景是藏民族特色产业亮丽的名片,但其中一些传统文化观念与现代市场规则的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困扰藏民族企业家,阻挠着企业发展进步。

(三)藏民族特色产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

1.主体与文本并重。既重视合同文本的审查,也要重视合同的主体选择。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个人或组织对合同主体做尽职调查,签订合同后也要重视合同主体的变更。坚持“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

2.履约与签约并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分为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等。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向前延伸就是缔约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对应缔约过失责任,向后延伸为履行、善后等后合同义务,对应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合同的履行应该与合同的签订一样,胆大心细。

3.预防与救济并重。在现实的交易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形式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处于弱势的一方只能是更多的“容忍义务”。藏民族特色产业在应对一般风险因素的同时也要注重化解自身的特殊风险因素,学会规避制度上与现实交易中的风险。

4.加强企业文化、制度、人才建设。企业应当注重对内部相关专业人员的培养,通过有目的地定期去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招引人才等措施。增强企业文化、制度建设,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为自己量身定制一套联防联控合同管理制度,尽量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面面俱到。提高自身应对外界市场环境变化的能力,提升人员素质,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工作质量。

四、结语

藏民族特色产业担负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乡村脱贫致富的使命。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必做的功课,通过把握风险因素,尤其是自身独有的特殊风险因素,整合企业资源,优化内部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制度安排上做到文本与主体并重、履约与签约并重等,实现企业的健康、持久发展,为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S].2016.

[2] 司浩婷.民族地區特色产业扶贫体制创新探索[J].管理观察,2019(19):66-67.

[3] 何长廷,多杰.基于专利分析的我国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J].中国现代中药,2020,22(7):1151-1154.

[4] 郑魁.探讨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J].现代商业,2020(20):124-126.

[5] 赵亦丹.浅议合同语言中的法律风险[J].法制博览,2020 (27):18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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