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响 (天津师范大学)
任何艺术“品”创作过程均没有“技”可以依,“技法”的呈现均来源“艺”的说服力。与其他艺术表现形式一样,舞蹈来源于生活,其艺术特点在于动静结合,利用身体的变化充分发掘出身体内在的美和用肢体表达美的可能。其艺术根源是生活,来源于百姓之中,所以这种艺术注定不是高雅脱俗的,不是脱离群众,是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它来表达想法的形式,生活给舞蹈灵感,我们赋予舞蹈生命,只要舞者热爱生命并观察生命好的舞蹈作品是不难创造的。
舞蹈艺术作品的呈现,是根据艺术渴求与创作思路所发生的。编舞技法的定义,虽然建立了创作技术能力培养教学的某种“规律”,然而“规律”的不变带来的“固有化”,影响创作者艺术品鉴与艺术发生的能力,自然对艺术传播也发生了局限与阻挠。
通过学习创编技术的初步探索、中期观察、后期交流等方面考虑,完全运用“传统”的编舞技法训练,不但个人本身所谓“舞蹈基础能力”难以接近,其“本我”特点更加具有“可塑性”;它应该在舞蹈教育理念建立起怀疑,批判的基础上,让学生在踏入舞蹈之门时就建立起的反叛教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有创造力的编舞思维,才是当今舞蹈编导教学的重点。
从近几年学习舞蹈编导专业与舞蹈创作的作品来看,百分之九十的呈现与正在运用,尚未发生任何变化。其遵循,不但造成了“语言误区、语言雷同”问题,更严重的是对“人-本我”的思维想象能力、美学水准(可考究),带来了不亚于“毁灭性”与“极度落后”的现象。编舞者首先应该明白创作舞蹈是为了更好表达人们心里情感,这样才能持续长久的吸引来更多的观众、赢得更多的口碑,从而实现艺术与经济的双丰收。
从在2014 年开始,我接触到“舞蹈编导创编技法”,完全对所谓技术无知的我,会质疑为什么要把人往一个方向引领。即使任课教师也强调不同的出发点,而面对内容时,一切“经验”从未脱开关于单一美术理论的套路。而这些与视觉有关的创造“美”的方法,的确也很需要。但是,过于强调是什么?要如何?就应该怎么样?是的,就是这样!的评价判定时,群舞的遵循性套路,而“制造”出来后,想给一个名字真心很难。唯一相同的名字就是“运动”。只不过分激烈、不太激烈、有点激烈、不激烈、弱、更多、还弱的永恒那几条线、点、面的运用。
华裔舞蹈艺术家王晓蓝女士的话,发起了我对她舞蹈创作理念的认同与持续感受与思考。创作者需要自己有对艺术的独到的见解与感悟能力,把总结和借鉴之后的舞蹈作品加以编排,找到创作的优点和适合的表现方式。将其所看到的和想到的进行吸收加工,反战自己的创作成果。对于舞蹈的创作和赏析关系具体有以下几点:
主观的寻找,也就是在舞蹈的观赏过程中,人们主动的把舞蹈中表现的好的地方进行抓取,无论是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通过总结和思考,酝酿情感和思想的碰撞,碰撞出创作所在思路与主题,在观赏到的作品里找寻自己想要的灵感和素材,结合自己的创作方式来追求创作的表达内容和主题。除了主观的找寻外,还有无意识的触发灵感和动机闪现。无意识的情感触发同动机闪现都是在随意的情况下,利用看到的优秀作品来触及到自身想要创作的愿望,用自己的表现方法和理解,发展成为一种极为主观创作的意愿。这种偶然得到的灵感,是创作者本身的艺术修养在欣赏作品时灵光一现进而产生灵感的火花,这是一种下意识的闪现和创作动机。
动作是靠创作者长期的积累获得的,只有一定量的积累才能在日常的创作中达到信手拈来的程度。也只有对舞蹈动作非常熟练之下才能灵活使用这些动作,根据动作本身和变化的规律,再进行二次创作。再者,利用鉴赏的方式来吸收舞蹈中表现日常生活、劳动等方法,了解他们的思路和方法,掌握他们的动作规律、形态和动作的节奏等,要挑选有典型特征的部分进行提炼和美化,让它形成一种闪烁的舞蹈形象。利用对舞蹈作品的欣赏和舞蹈典型素材的表现方式,可以有助于创作者塑造更加丰富的艺术形象。
体制化,当我们适应后不愿意改变。灵魂深处的自由,以及看到、感受到不同其它时,我们想汇集成的不但是“大伴舞”和“舞蹈技术技巧”,幸好我们千万年的文化也够“倒腾”,倒腾来来回回。也许满足了“当下”,十分钟后也许并不清楚,十天后基本无踪影,十年后就是一种“乱码带来的文化毁灭”
总的来说,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无论是学习内容、或是分析舞蹈可能性与自我感叹、再到画面的传统调度与多样创意性运用、以及色彩关注、深层关注、再体验等,都可以从思维到行动有一种勇敢的、强大的执行力。最后获得某种成果,值得回味。当获得的某种“感想”,得到满足时,自然会建立这种“本我”的人性。不完全否定“传统”技法教学下带来的“美感”与“社会实用价值”,更强调思维与辨析力的清晰度。做与不做,做多少,必须明明白白。一切随心而发展,任何运用必须因果关联。不可对发生不负责,“无厘头”的发生,“耐不住追问”的发生,存在的百分比必须要考虑其作用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