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永
内容提要:晚清音乐史,时段介于1800-1911年之间,是具有文化转型意义的中国音乐断代史,是中国音乐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就音乐史学的学术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而言,晚清音乐史涵拥着亦旧亦新的学术内涵;在现有的中国音乐通史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以及各类学术论文中,以“晚清”“清末”和“近代”为范畴的研究成果,为晚清音乐史的断代研究提供了相应的学术基础;晚清音乐史的研究,将基于“在场”的历史事实和多重的证据范式,构建起融中国传统音乐之“通”、西方音乐之“变”和中西音乐交流之“和”于一体的三重维度的音乐历史“景观”。
晚清,是介于中国古代和现代之间的一个转型时代,是一个被国人赋予了多重色彩的价值世界,也是一个有着多重历史维度的事实世界。该时代具有特殊的文化性质,在历史学、社会学和文学等学科领域,早已成为一个特殊的研究时段,现已有大量的专题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应是中国音乐史晚清断代史研究的参考范式。晚清音乐史,具有独立成史的“中时段”特征,是具有阶段性特色的中国音乐断代史,也是中国音乐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晚清音乐史,自有其不同于其他中国历史时段的学术内涵,业已产生部分的研究成果,期待着自成一格的学术构建。
每一个学术研究对象或基本场域,都具有其相似或相异于其他研究的学术内涵。晚清音乐史的学术内涵,将在研究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等几个方面,显示其有别于其他时代音乐史的研究价值和学术意义。
观念,或作“理念”“纯粹理性的概念”;历史观念,即“历史认知”“史识”。①下文基于理性的判断,体察“晚清”音乐史学研究的历史认知。那么,作为学术观念的“晚清音乐史”,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从容地面对和客观地审视呢?
1.基于中国音乐史学传统的一种自在体系的学术延续和表达。
“晚清”一词,表面上似乎是一个西方式的学术视角,其成果也多半是以西方学界的研究较为显著,但事实上,该词却带有
收稿日期:2020-08-01
作者简介:陈永(1965- ),男,音乐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武汉,430079)。
*基金项目: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晚清音乐史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9YJA760008)。浓烈的中国情结,与此相类似的如“晚唐”“晚明”等中国古代史中的这些词汇,具有历史的特殊寓意,附带着某种情感色彩,也是一种特别的历史文化审美取向。
所以“晚清”其实是一种中国化的学术表达,晚清音乐史的研究,承接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的方法,形成中国传统学术的研究范式和成果面貌,是合理的、必然的。
类此,作为研究观念并及方法的“晚清音乐史”,首先自当以晚清音乐文化的内在逻辑为基础,在世界音乐文化的观照视野(同时摆脱欧美中心主义)中,厘清晚清这一“中时段”音乐史的基本构成,呈现此期中国音乐断代史的发展轨迹及其自身的文化特色。
“晚清音乐史”的研究,一方面将延续其前代的古代音乐史的律、调、谱、器的音乐文化模式,另一方面还将不拘泥于其后朝的“作家·作品·事件”的音乐史叙事模式,而更突出文化史的研究范式。这是由晚清音乐史兼具古、今、中、西的时代特征所决定的。
晚清历史有其特殊性,该时代的音乐文化,伴随近代文化的历时性和共时性,延伸其影响至当代,并伴随近代中国区域文化推进,从东南向西北延伸。这种中国近代独具的时代特色和区域特色,决定了其历史文化的自在逻辑,亦决定了晚清音乐史研究将是基于中国音乐史学传统的一种自在体系的学术延续和表达。
2.用世界史的眼光考察和研究中国音乐史。
晚清时代,中国被纳入了世界历史巨变的洪流,在文化艺术的发展方面,自然受到世界文化的影响。现在的学术研究,除了要看到这个传统文化的韧性传承的一面,更要看到世界文化影响的动力。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其《作为方法的中国》一书中,论及日本中国学研究的问题,强调须要“以中国为方法,就是以世界为目的”,“把中国作为构成要素之一”,“就是要迈向原理的创造——同时也是世界本身的创造”②。笔者认为,沟口雄三所指的研究方法,是把中国史置于世界史的范畴下作总体史的研究,实质是上一种学术观念的表达。这种“迈向原理的创造”,就是把研究观念与研究方法合二为一的历史整体观。
这种视域与方法,其根本在于,重视研究对象本身的内在逻辑,即中国原理的自我呈现,当然也是基于世界文化的观照。以晚清为方法,就是以古今贯通、中西观照的方法,在古今连通中展现晚清作为中国音乐史的古今衔接姿态,在中西交融中完善中国音乐史的世界性特色。
将“晚清”置入世界史中观照,才会有更新的认识和收获。“把中国的进化列位于‘世界’史的普遍性当中。”③这既是一种观念,也算是一种方法的转变。再延伸看看较早费正清的“剑桥中国史”系列,日本编辑的“讲谈社中国史”系列,和新近美国编辑的“哈佛中国史”系列,都是将中国放在世界的体系中进行观察和叙述。虽然这算不上有多么创新,但对于目前我们自己的学术观念和方法来说,仍需要向此方向迈进一大步。
“全球史对破坏西方中心的世界史叙事是很有力的,但与后现代一样,它标榜‘去中心’‘去主体’,反对任何同质性、统一性的历史叙事和文化观念。”④在当今数据化时代,音乐文献资料的获得已经变得相对便捷,为晚清音乐史的研究,在全球性的文化观察中获得细节的“形象”。
在世界史的视野中研究中国晚清音乐史,需要有“通”“同”“和”的历史意识。钱仁康先生曾说过“既要研究中西音乐的异,更要重视研究中西音乐的同”(陈聆群先生口述)。钱先生所讲的“同”,在当代音乐学者项阳的“接通”理论体系中,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和论述。关于中国音乐研究中的“通”的问题,项阳基于传统音乐文化研究提出了九个“接通”:传统与现代、文献与活态、宫廷与地方、官方与民间、中原与边地、中国与周边、宗教与世俗、个案与整体。⑤晚清音乐史的研究,不仅需要纵向的古今音乐的接通,还要有横向的中西音乐的接通。这是由其时代特点所决定的。这既是研究观念的“通”,又是研究方法的“通”。
3.在“跨文化互动”场域中审视中西音乐的“分镳”与“合流”。
基于世界史的学术观念和文化眼光,施用于晚清音乐史的研究中,必然涉及“跨文化互动”(cross cultural interaction)的基本问题。对晚清时期跨文化的音乐史研究,必将注意到中西音乐文化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分镳”与“合流”情势。“分流是指对事物从单一起源到随时空变化而发生多样性分化的叙述;合流是指对不同的和分布广泛的事物随时间推移而必然呈现出相似性的叙述”。⑥晚清音乐史,步入了世界音乐文化史的行列,出现了不同文明影响下的不同音乐文化场域,这些场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以贯之的“分镳”或“合流”,而是处在动态的分、合变迁之中。晚清阶段的中西音乐关系,早期的态势是分流的,往后发展愈来愈呈合流之势,最终形成跨文化的音乐互动主流。
曾有多位中国学者讨论“在西方音乐史研究中的‘中国视野’”,⑦虽然他们之间有学术观念上的不一致,但这仍是跨文化互动观念在当代中西音乐史学交流中富有建设性的学术思辨与贯彻。其实,自近代以来,中西音乐文化的关系问题,始终都是学界关注和讨论的热门话题。同理,我们在研究晚清音乐史中,也要重视“在中国音乐研究中的‘西方视野’”问题。中西问题,百年争端;文化合和,道器之间。这既是学术观念的问题,也是研究方法的问题。世界文化大势,分镳是暂时的,合流是必然的。在不同于古代的晚清时代,越来越紧密的中西音乐文化交流、互动、化合,在晚清以后越来越频繁和紧密的中西音乐交流史中,得到了证实。
研究方法,是以研究观念为前提的。晚清音乐史的研究方法,有其传统音乐史学固有的方法,还有着新的观念支配之下的新方法。晚清音乐史研究的新方法,存在于它的历史分期断代模式、历史结构形态和历史研究的证据范式这三个方面。
1.“晚清”音乐史研究中的历史断代思维的确立。
历史断代,既关注历史变化的时间属性,又重视研究对象的文化属性。历史断代思维的确立,既体现出研究观念的导向性,还具有研究方法的规定性。
清朝结束之后,中国学界即有对此历史时段的相关概念表述和学术研究。据笔者所见资料显示,“晚清”一词的使用,在辛亥革命之后的1912年创刊的《九澧共和报》中就已有了。⑧及至当代,在中国音乐史研究中,对于“近代”“晚清”“清末”等几个学术概念(观念、范畴),尚没有明确的界定和实质性的区分,可以说基本上出于“约定性”的理解,在使用这些术语时,往往还具有操作上的“互换性”(interchangeability)。
梳理“晚清”概念的学术表达现状,可见三种“晚清”断代观念被学界施用。
第一,在1840-1911年之间。现有一般学术研究的历史断代,将晚清限定在1840-1911年间,已成学界公认的学术共识,代表作如唐德刚的《晚清七十年》(岳麓书社,1999)。现观部分的音乐史研究著述,大多沿用文史学界的“近代”分期理论,仍缺乏属于音乐的“晚清”一词的学术性的概念辨析。
第二,在1815-1911之间。这一历史分段的理论认识,在中国当代史学界得到呼应和推进,如复旦大学历史学者邹振环等的“晚清民国学术书系”《西方传教士与晚清西史东渐》等著述,将“晚清”史研究的时限,向前推移至19世纪初(1815)。与此类分期相关的学术史,还有近代学者关于此时期中国历史文化特征的认识,如王国维在《沈乙庵先生七十寿序》(1919)中写道:“我朝三百年间,学术三变:国初一变也,乾嘉一变也,道咸以降一变也”,“故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道咸以降之学新”⑨。此处所言“道咸”(道光1821至1850,咸丰1851至1861)以来,正是指晚清时期。这是倾向于中国化的学术表达,较少受西方学术的制约和影响。可以说,这一“晚清”学术概念,是综合了“近代”及其“前近代”于一体的中国历史的“中时段”。
第三,在1800-1911年之间。《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一书中认为:“1800年前后中国的一般情况和典章制度在内的一幅中国国家和社会的真实图景,是形成一般概念的必要前提。”⑩该书是海外汉学界研究中国历史的代表之作,其史学观念和研究方法自成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广泛的学术影响。本文所论“晚清”音乐史的研究,将依托这一历史断代思维和学术衡量标准。
上述三种不同的晚清时段模式,都是基于晚清历史发展的“表现状况”而论。若再从术语学的范畴来看,“晚清”一词仍具有值得厘清的学术空间。
“近代”是一个带有时间属性(远古、中古、近古)的史学语词,具有断代效应的相对性、不稳定性,如中国史研究中的“近代”“近现代”常常是有变化的:1840-1911(近代)、1840-1919(近代)、1919-1949(现代)、1840-1949(近现代)、1840-1949(近代)等。
在中国历史研究中,其断代术语常用的模式还有:“前·后”(前汉、后汉)、“远·近”(远古、中古、近古)、“古·今”(古代、近代、现代、当代)等。这些不同的范畴、模式,虽然大都具有普遍性的“时序”功能,但又具有各自不同的某种偏向。“前·后”模式既有时间性,又有空间性;“远·近”模式以时间性为主;“古·今”模式兼有时间性和事物属性的判断。
若以具备时间、空间、属性三者统一的标准择定学术概念,则“晚清”为最佳。作为历史断代模式的“晚清”一词,基本上具备了时间性(古代的延续)、空间(西方视野的中国)、事物属性(中国历史的转型)的三重综合性,其中包含着时空概念、文化概念、价值概念的复合性,可以弥补“清末”“近代”概念的相对“单一性”的缺陷,相对较准确、全面地表现了该时段中国音乐历史的基本属性。
2.呈现不同于中国古代的晚清音乐史的结构体系
近代学人论及晚清的文艺思潮认为:“晚清这一个短短的时代,崩裂、沉沦、分解……就间接直接生出了反抗、求实、创造……解放、普遍、勇敢的文艺思潮,结束了君主专制的政治,开放了大众革命的文化……”⑪在此基调上的进一步认识,亦广泛见于今人的研究论述:“近代以来随着中西文化的交流,包括学术交流,各种学术术语、范畴、概念、理论越来越经常地、普遍地融入我们的文字、语言、思想和学术著作,其后果除了文字、语言和书写的变化以外,肯定会引起思维方式的变化。这种变化是文化时空变化的直接后果,也是中外文化交流最深刻的内容。”⑫因此,晚清社会的巨变、文化思潮的转变、书写和表达历史的载体多样性,多途促成合力,改变了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基本结构,形成具有不同于古代的时间、空间和属性的“别样”晚清音乐景观。晚清音乐史的研究,必将在这种巨变中,发挥结构主义史学的范式作用,构建古今、雅俗、中西维度的晚清音乐文化结构体系。
从音乐史的晚清面貌来看,此时期既是中国历史朝代,也是文化象征,也涉及艺术自身的问题。丰富的晚清音乐艺术相关问题,如科学与音乐、音乐与教育、音乐中的女权主义、汉学家(及传教士)的音乐传播、音乐留学群体、音乐生活史,等等。
在整体的历史观指导下来看,晚清音乐历史结构的研究,是在时间序列中对晚清音乐历史事项的共时性展开。作为文化语言中的一种,音乐语言在晚清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在晚清音乐史研究中,对于音乐语言思维的探究、音乐语言结构的分析,应多于对音乐历史的“记述”,多于对音乐历史文献的类比。在这个古今、中西、雅俗相交互的特殊时代,各类不同属性的音乐文化,都有着各自内在的基本结构,我们的研究,既要重视对晚清音乐史中不同音乐事项的各自结构的分析,又要依循这一历史时段的整体融合性并反映历史的共有规律。
3.探寻转型时代的晚清音乐史“在场”的微观证据范式。
作为已经过去了一百余年的晚清音乐史,今对其学术研究,必然基于通常的音乐史学研究方法,当然首先是依据于历史文献的史事研究,同时,还将在生发这段历史并与晚清相延续的现实环境中,进行实地的社会调查和学术考察。
微观史学的证据范式,是“通过分析、整理,将撒落在档案文献中的琐碎证据组织起来,复原或构件历史图景”⑬。正是基于这段历史对象本身的特殊性,将其固有的音乐文化特性作为方法论的本身,从而在结构上构建晚清音乐文化的微观存在。
晚清音乐史的特殊之处在于,西方音乐的引入和中国民族音乐的“淡化”,这似乎是一个明显的历史事实和音乐现象。但往往限于此转型时期的社会复杂性和文化载体的多样性,我们对于这些事实和现象的认识和把握,都远没有达到如古代音乐史研究那样有典可依并条分缕析,以至于有关晚清音乐史研究的成果难免泛泛而谈,疏于严密的证据和对历史“在场”的呈现。就音乐史来说,晚清时期,无论是音乐本体形式,还是音乐人的思想、音乐活动的历史演化,都处在一个急剧变化的转型时代,该时期的音乐文献史料,具有多样的载体:古籍、档案、报刊、文书等;不同的音乐记录语言:古语、今语、中语、西语、古谱、新式乐谱;还有丰富的表现形式:单声、复音、乐器、歌唱、综合等。如此丰富的晚清音乐文化“底色”,它的内在构造和表现体系,都将具有复杂而多样的微观结构,以及与之呼应的研究所需的证据范式。基于这种研究范式,构建起晚清音乐史的“在场因而是某种通过所有已有和可能的表现而集体地获得的东西”⑭。
晚清的历史事实世界,是我们研究的基本对象和结果。随着研究观念和研究方法的转变,必然导致研究结果的不同。那么,作为研究结果的“晚清音乐史”,将产生何种新的历史存在呢?
1.将使晚清音乐历史事实和知识得到规定性的重构和呈现。
从历史事实、历史文献到历史著作这一过程,历史研究自然是希望最大限度地厘清和呈现历史事实,但真正客观的历史事实是不可能再现的,我们呈现给读者的,还是一种历史知识。“历史知识的真理性在于它重构了过去的史实,而这个历史真实是独立于历史家的思维的。”⑮晚清的音乐历史知识,是基于研究者和过去对话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其间借助了历史范畴的观察和判断,一定带有研究者个人思想的投入、重构和再体验。前述晚清音乐史研究的观念和方法,正是为了促进研究结果的更加合理和完善。研究者会努力探寻合理和完善的晚清音乐史的历史事实和历史知识,它们最终将接受读者和学界的检阅和评判。
当然,音乐史学研究对待历史知识,还是有多样不同的见解。较之于中国古代部分,晚清音乐史的历史文献,更具有近世性、可辨性、可知性,所以,我们对于晚清音乐史的研究,将最大限度地还原过去的史实,重构这一阶段的音乐历史事实,呈现可观可用的晚清音乐历史知识。
2.基于古今、雅俗、中西融汇存在的晚清音乐断代史。
中国音乐史断代史的研究,延续了一代代学者的学术接力,既有成果的展现,凸显出中国音乐史学在自身的学术逻辑中构建的中国音乐史学的研究体系。目前,除了明清两朝的断代音乐史专著尚为空缺,其他大部分朝代已有断代音乐史著问世:《先秦音乐史》(李纯一,2003)、《六朝音乐文化研究》(秦序,2009)、《唐代音乐史》(关也维,2006)、《北宋音乐编年史》(黄艺鸥,2013)、《西夏辽金音乐史稿》(孙星群,1998)、《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1996)、《中国当代音乐》(梁茂春,2004)、《共和国音乐史》(居其宏,2010)等。
就中国音乐断代史的学科完整性而言,“晚清音乐史”的研究亟待加强关注和深入研究,须突破现有国内音乐史学界以人物和作品为中心的叙事手法,而以晚清音乐文化特质为基础,确立新的研究目标,探索新的研究范式,催生新的研究成果。以此“实验”清代音乐断代史中的“再断代”研究,或将从某种历史的“断面”展开,以弥补一个朝代音乐史研究之缺,推进中国音乐断代史的专题研究。
晚清音乐史研究,还将为不断新拓的中国音乐史研究领域寻求不同于其他各断代音乐史的新的叙事对象,将进一步延伸和充实中国近代音乐历史的客观内容,为现有的“中国音乐史”的学科建设贡献新的学术观念、方法和结果,为中国音乐史学科教学和音乐文化建设提供新的文本。
从目前的中国历史学、社会学和文学等多个学科的晚清史研究趋势来看,各科学者都认同“晚清”这一时代的历史特殊性,在各自不同的学科范畴内探索该时代的学术研究范式,并催生了诸多显性研究成果,如《晚清七十年》(唐德刚,1999)、《晚清文化史》(汪茂林,2005)、《晚清文学研究》(程翔章,2014)等,均已显示出较为成熟的学术观念和研究方法,为本课题研究的启动和实施,提供了较好的理论基础和研究范式。
在中国近代学界,最早使用“晚清”术语的是1912年的《九澧共和报》;之后在1915-1923年间的《小说新报》中,设有“晚清佚闻”专栏;近代文学界较早产生涉及晚清的研究成果,如《晚清两大派的文学观》(朱圣果,1929)、《晚清的文艺思潮》(张增龄,1935)等。此时期与音乐艺术有关的晚清研究,如《晚清的戏剧》(赵景深,1935)、《家藏晚清戏曲录》(阿英,1937)、《武生名目始于晚清》(耳闻,1939)等。及至当代,中国文史学界的晚清研究成果,更是汗牛充栋。
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以“晚清”一词介入音乐历史叙事的研究,迟至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如《粤讴与晚清政治》(冼玉清,1983)等。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多数中国音乐史著中,大多是以“近代”视角审视这段音乐历史。至于以“晚清”为历史时段的音乐史专题研究成果的显著增长,则是21世纪的事情了。
以王光祈为代表的中国近代音乐学者们所写中国音乐史著,其内容主要限于中国古代音乐文化之内,尚未有“近代”或“晚清”的历时性概念。各种中国音乐史著述的相继推出,主要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新时期”。
“新时期”以来的各种“中国音乐通史”著述中,大都涉及了“近代音乐”部分内容,主要有:《中国音乐史略》(吴钊、刘东升,1983)、《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1993)、《中国音乐通史概述》(陈秉义,2003)、《中国音乐通史简明教程》(刘再生,2006)、《中国音乐简史》(陈应时、陈聆群,2006)等。在各种“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的“近代音乐”,其内容的实质,更接近于“晚清”音乐的历史所在和文化象征。如《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1994,2004)、《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简编》(夏滟洲,2004)、《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余甲方,2006)、《中国近代音乐史简述》(刘再生,2009)等。
汪毓和先生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作为同类著作的代表,流播最广、影响最大,书中有关中国“近代”音乐的专章,深刻地影响了新时期的音乐史学教学和研究。其他学者的同类著述,在内容、体例和史观等方面,大体难出汪著范畴。而在汪毓和的另一著作《中国近代音乐史》(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中,则有不同于他旧著的新探索,在资料和历史认识方面,增加了不少新内容和新见解,呈现了部分在既往著述中未曾见过的乐歌曲谱,引征的学术文献更为丰富,注释更为翔实,并对其以前的著述有所纠偏。
上述中国音乐史著中的音乐历史的叙事模式基本趋同,大多是依据中国政治史及其朝代更迭的表述方式,对音乐史事和材料的拥有和运用,对近代音乐历史发展规律的归纳和总结差别不大,较少关注到“晚清”一代的文化特殊性。
还有少部分的著述,回避了“近代”音乐史,如祁文源的《中国音乐史》(1989)、夏野的《中国音乐简史》(1991)、秦序的《中国音乐史》(1998)等,直接将明清时期的音乐史叙述到1911年为止,疏于中国近代音乐史的叙事。此类著述体例,实际上是把“近代”并入了清代,从本文的研究构想而论,可将其看成是对“晚清”音乐史书写的一种隐性表述。
此类研究成果主要有:张静蔚著《清末音乐小史》(2013)、陶亚兵著《中西音乐交流史稿》(1994)、韩国鐄著《自西徂东》(一、二,1981、1985)、张前著《中日音乐交流史》(1999),钱仁康著《学堂乐歌考源》(2001),以及宫宏宇著《来华西人与中西音乐交流》(2017)等。
这类专题研究成果,在前述中国音乐的通史和近代史的基础上,更加集中、深入地研究了“晚清”音乐史上的中外音乐交流的历史场域,较为全面地呈现了中国近代音乐史的第三维度——中外音乐交流史。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张静蔚的《清末音乐小史》,已经产生了对晚清这一历史时段的音乐予以专题立传的学科意识。该成果以“清代后期”指称了模糊的断代概念,虽然篇幅不多,但已有思考完善的“晚清”音乐史的内容体系:传统音乐概况、西乐东渐、学堂乐歌活动、新的音乐思想。在“传统音乐概况”一节中,只涉及民歌、说唱和器乐这三类乐种,回避了“歌舞”和“戏曲”的叙述。这一做法是很明智的,因为清末以来,音乐形态的分化明朗,“舞”与“戏”渐渐成为体系较强的艺术门类,独立于音乐之外,是必然的。“张著”此举算是中国近代音乐史学科独立意识的“觉醒”。⑯
上述专题研究成果,都具有一定的学术深度,在整体上较为全面地呈现了晚清音乐历史场域中雅、俗、中、西的各种“面相”,从而为专题的“晚清音乐史”研究奠定了相应的史料基础,提供了可供参鉴的多样不同的研究范式。
聚焦于学术论文形式的研究成果,在CNKI中,将现有中国音乐史学与中国文学史学的研究成果的数据作对比,可见差别极大:涉及“晚清·音乐”的期刊论文七十余篇、硕博论文一百五十余篇,涉及“晚清·文学”的期刊论文一千九百余篇、硕博论文两千余篇。⑰当然,这只是一个大体的数字,其中定有重复统计的。但这个数据至少可以部分地说明一个学术现象:音乐学科中的“晚清”研究,相对于同一学术层次的文学学科,显然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专题研究相对滞后。尽管如此,仍有部分较好的学术论文,为晚清音乐史的研究工程添造了可用的基石。
硕博论文方面,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研究:1.晚清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如申浩《晚清以来上海评弹研究》(上海师范大学,博士,2012)、鲍开恺《晚清民国昆曲宫谱研究》(南京大学,博士,2014)、石文珍《1900-1910报刊民歌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2019)、胡依肖《晚清民国时期昆弋腔研究》(河北大学,硕士,2019)等;2.晚清中外音乐交流研究,如白一冰《从出使笔记看晚清文化精英对西方音乐的审美心态》(星海音乐学院,硕士,2015)、秦忠尧《晚清西方视唱内容与方法的传入及教学启示》(华中师范大学,硕士,2018)等;3.晚清音乐教育研究,如吴佳佳《清末新式学校音乐教育研究》(河南大学,硕士,2018)、蔡瑶瑶《近代以来温州教会学校音乐教育考述》(浙江师范大学,硕士,2019)等;4.晚清音乐的其他研究,如耿祥伟《晚清民国戏剧期刊研究》(复旦大学,博士,2010)、李佳《晚清“昇平署”及“内廷供奉”制度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硕士,2010)、聂莺《留声机与清末民初的社会生活》(山东大学,博士,2015)等。
对比上述硕博论文,期刊论文的晚清音乐研究,选题视角更为新颖,研究内容趋于多样,如《晚清女报中的乐歌》(夏晓虹,2008)、《法国歌剧在晚清的传播与接受》(满新颖,2011)、《晚清公共空间中的“乐歌”活动》(韩朝,2014)、《晚清时期的音乐讲习会》(刘晨,2016)、《晚清女性的社会音乐启蒙》(段蕾,2017)、《清代乐律学家地理分布研究》(石林昆、赵振宇,2017)、《晚清画报中的“声音”》(陈平原,2019)、《图像学视域下晚清音乐文化的域外传播》(李俊,2019)等。
在研究中国近代音乐史的众学者中,广泛使用“晚清”学术概念、深入研究相关课题、学术成就显著的,首数海外学者宫宏宇博士。他的大部分学术论文,都已发表在国内各大音乐期刊上,并已整理结集出版了专著。⑱宫宏宇的晚清音乐史研究,放眼世界文化史的视野,据于扎实的文献史料(特别是西文文献),注重历史细节研究,构建起了融汇晚清音乐史中的乐人、作品、乐事为一体的生动的事实世界,为学界提供了不拘一格的研究范式,为国内学界同行所称道。由于宫博士的学术成就显著,得到国内学界同人的关注和重视,现已有硕士论文,专门研究宫宏宇及其学术成果。⑲
上述研究成果,大多是21世纪以来集中涌现的晚清音乐史的学术研究杰作。它们启开了中国音乐史中的“晚清”视角,为研究晚清音乐史提供了一定的史料基础和研究思路的参照。但是,对于“晚清”概念的音乐学术诠释,对于“晚清音乐史”研究的价值重估,对该特殊历史时段的中国音乐历史观念与历史规律的探索研究,以及指向明确的晚清音乐史事的全面梳理等诸多学科学理问题,亟待获得深度的关注和深广的展开。
晚清音乐史研究,将立足于历史文献,借鉴人类学的田野作业方法,厘清晚清中国音乐历史的“实际表述”和“推动因素”,以问题导向和学术范畴为宏观呈现模式。
“通”是联系、连接和因依。晚清时期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不同于古代的历史格局,存在着多样化的“通”“变”之态势。一般研究认为,晚清以来,传统音乐的发展趋向与变革要多于保持。本研究希望能够借助现有的“接通”理论,在传统与现代、文献与活态、官方与民间、中原与边界、宗教与世俗等方面,考察晚清传统音乐的历史脉络。该时代具有不同于古代的音乐文化条件:复杂特殊的历史文化态势、多样存在的历史文献形式,以及可能延续至今的民间音乐活态存在,等等。这些条件,为晚清民间音乐历史之“通”的研究,提供了不同于古代研究的方法和工具。此部分研究的构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晚清的中国传统音乐五大门类的发展史;2.晚清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承续史;3.晚清的中国文学音乐史。
从史学观念而言,以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为对象的研究过程,是晚清音乐文化走向“眼光向下的革命”,是基于晚清民间社会生活史和文人音乐生活史的音乐叙事。此环节的研究适配中国近代史学科中的社会史研究方法,可以社会学的调查、计量分析方法,辅佐历史文献的研究,在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指导下,叙述普通民众的音乐生活史,“还原”近代中国音乐的历史“场域”。
此部分研究将基于现有的中国音乐史著成果,但会注重更多的音乐文化阐释研究。
“变”,似乎是我们对于中国晚清历史进程的最基本的认识。这段历史,“实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⑳,此变局,固然有中国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变革的内因起作用,但主要还是西学东渐所带来的文化冲击,致使中国音乐文化产生由外自内的应对性变革。此部分的晚清音乐历史,是目前学界关注较多、叙述较清晰的一个侧面。本研究拟叙述的内容:1.晚清教会音乐的发展史;2.晚清西洋器乐(军乐、管弦乐)的发展史;3.晚清学堂乐歌的发展史。
此部分所研究的教会音乐和军乐的历史,在现有的中国音乐史著中,分量明显不足,本课题拟在此方面作更多的推进性研究。学堂乐歌的研究,目前的成果可谓有较为完备的体系。但还有相应的研究空间,如清末时期最早的乐歌及其文化。必须客观地呈现其面貌,并给予准确的史学阐释。
上述“通”与“变”的研究,既聚焦于各自的呈递轨迹,也观照于相互间的交流。“变与不变,是对时代推来的问题作出的两种相反的回答。两者都出自中国社会的现实,并各自反映了这种现实的一部分。”㉑二者是晚清音乐历史最基本和最显在的迹象,它们各自呈现了晚清音乐史两个不同的侧面,共同承载了中国近代音乐史中的中西文化精神。
“和”是基于音乐文化主体间的深层次的文化交流,是中西文化精英阶层在中西音乐文化领域的受容、汇合和转化。
既往的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唯有在晚清以来的社会大变局中,生发了历史、地理和文化观念的大流通,产生了中国音乐与国外的双向交流,从而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乐与天地同和”。此部分所研究的,“晚清音乐史”中的“和”(中西音乐交流)的历史,是基于晚清中西文化精英间互动交流的音乐历史。这是本课题研究的重点,拟研究内容有:1.晚清中国音乐西传欧洲的历史;2.晚清西方学人对于中国音乐的研究;3.晚清中国乐人与东亚音乐学术的交流。
晚清音乐中的这一“和”的功能,一方面是它“化和”了西洋人的中国音乐观,激发他们主动学习中国音乐的兴趣;另一方面就是中西音乐家之间的能动交流,产生了中国音乐的新成果。中西音乐学术的互启,是“冲击与回应”的文化结果。此举造就和完善了近代音乐史的“第三维度”。当然,此部分晚清音乐之“和”的研究,是新的学术着力点,本研究拟在此领域有所突破。
综上,晚清音乐史研究,当是一个前景可观的新的学术场域。此场域的存在,在于它不同于中国古代的时间属性和文化特质。本研究以晚清为“中时段”,将其局部时代特征,和中国古代、近现代的“中时段”的总体特征相观照,基于新的学术观念,立足于晚清音乐历史的中外文献,借鉴文化史和社会史的研究方法,梳理晚清音乐历史的新谱系,整体上呈现晚清中国音乐的历史场域的诸“面相”,客观上厘清晚清中国音乐历史的“实际表述”和“推动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辨析和考论晚清音乐史中的“源”“流”“因”“果”等诸多关联性的学术问题,最终整体性地构建起融中国传统音乐之“通”、西方音乐之“变”和中西音乐交流之“和”于一体的“三重维度”的晚清音乐历史“景观”。通过此项研究,以期为中国音乐断代史研究增添新的学术成果,为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建设进献绵薄之力。
注释:
①朱维铮:《中国史学史讲义稿》,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第356页。
②[日]沟口雄三著,孙军悦译:《作为方法的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第130-133页。
③同②,第126页。
④江湄:《中国现代史学的使命与“全球史”的真正建立》,载《读书》,2017年第7期新刊。
⑤项阳:《接通的意义》,中国文联出版社,2014,第13页。
⑥董欣洁:《西方全球史的方法论》,载《史学理论研究》,2015年第2期。
⑦马圆瑞:《对西方音乐研究中“中国视野”问题的认识与思考》,载《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
⑧《九澧共和报》1912年第13期中,称“沅湘日报馆创于晚清”。
⑨王国维:《沈乙庵先生七十寿序》,载《王国维全集· 第八卷》,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第618页。
⑩[美]费正清、刘广京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第8页。
⑪张增龄:《晚清的文艺思潮》,载《协大文艺》,1935年第2期。
⑫李良玉:《李良玉历史研究与教育文选》,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第8页。
⑬张广智:《西方史学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第405页。
⑭[荷]安柯斯密特著,周建漳译:《历史表现中的意义、真理和指称》,译林出版社,2015,第172页。
⑮何平:《西方历史编纂学史》,商务印书馆,2010,第287页。
⑯张静蔚:《清末音乐小史》,载《触摸历史·中国近代音乐史文集》,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第149-176页。
⑰资料检索时间:2020年7月26日。
⑱宫宏宇:《来华西人与中西音乐交流》,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海上乐事:上海开埠后西洋乐人、乐事考(1843-1910)》,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8。
⑲王艺青:《宫宏宇中国音乐史学成果研究》,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
⑳吴汝纶编:《李鸿章文集》(2),海南出版社,1997,第825页。
㉑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第1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