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蜀守斯离”考

2020-12-02 07:07许卫红张杨力铮
考古与文物 2020年4期
关键词:史记

许卫红 张杨力铮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坡刘村地处秦都咸阳城遗址西北部,与宫殿核心区相距仅约8公里。2017年于此发掘的2座战国中晚期墓葬(M2、M3),是历年来所见距离城址最近、级别最高、保存最好的一批资料[1]。此次发现经媒体简单报道后,不少古文字学者补充了铭文的释读,提出一些不同意见[2]。本文在学者们真知灼见的基础上,根据考古发掘信息以及相关历史文献记载,对斯离的任职及爵位、秦对蜀地的管理以及墓主等问题再进行讨论。

两座墓葬疑似同性并穴合葬。人骨鉴定可知M3明确为男性,年龄45~50岁;M2男性可能性大,年龄不详。墓圹规格、葬具配置以及随葬品数量说明其有主次之别,M3墓主生前地位高于M2。M3有一棺二椁,覆盖编织席和织物的荒帷,M2有一棺一椁,分别与周礼所记大夫、士两级葬制相对应。均陪葬有玉具剑,M3还有铜戈等兵器,墓主生前都是武士并有一定的军功爵位。

按照腾铭予关于秦墓的分类标准,两座墓葬属于A类关中秦墓,所见鼎、壶等铜礼器的类型,最早出现于宝鸡地区秦墓铜器第5期,即战国晚期[3]。有文章又称之为秦墓中的“外来型青铜器群”“与三晋两周地区、四川地区同类器物相似”,出现于关中的时代为战国中期直至秦亡[4]。

不仅青铜礼器显示出了与外来文化的关系,有些葬俗在关中地区也比较少见。比如M3墓道和墓室二次开挖和填土分别夯打,似在有意识区别两部分的不同功能;填土不同深度内出现的陶器和动物骨骸,说明下葬过程中有多次祭祀活动;墓道底部放置长方形木箱并有牛、羊等不完整的动物骨骸,应该属于随葬品。因此,墓道有祭祀和外藏的部分功能。

M3出土的铜鉴形体巨大,腹部有铭文,参照学者意见释读为:“十九年蜀守斯离造,工师狢,丞求乘,工耐”,“狢”左旁从“犬”,右旁疑似“各”。

这种铭文格式是秦昭襄王时代常见的三级职名联署,便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层层追责。十九年指秦昭襄王十九年,即公元前288年,蜀守斯离是督造者。铭文中的蜀,摹为,从虫,上部像蜀头形,中像其身蜎蜎,写法字形变化较多。据《秦文字编》一书,“卅四年蜀守戈”摹(集证·29)为,“廿六年蜀守武戈”摹(集证·36.2)为,“蜀西工戈”摹(秦铜·206)为,“九年相邦吕不韦戟”摹(集证·35)为[5]。十九年铜鉴“蜀”与九年相邦吕不韦戟“蜀”最接近。斯摹为“,二世元年诏版十三”摹(集证·50)为,两诏椭量一(秦铜·148)右部从斤,左声部“其”有减笔[6]。離摹为,右部从隹,《睡简·秦律·21》摹作,《睡简·效律·52》作[7]。墓主腰部有一方玉印章,第一字摹为,初厘为“爱”。《说文》小篆体为[8],《睡简·日甲·82正》摹为,《睡简·日甲·83正》摹为[9]。此应为墓主人私印,可视为姓名、吉语或箴言印。

斯离见于史载。“(秦昭襄王)二十三年,尉斯离与三晋、燕伐齐,破之济西。”[14]即公元前283年,斯离以“尉”的身份帅兵出征东方,证明“十九年”铜鉴铭文为昭襄王年号。联军伐齐之事,《乐毅列传》只记他总领“赵、楚、韩、魏、燕之兵伐齐”,为此“燕昭王悉起兵,使乐毅为上将军,赵惠文王以相国印授乐毅”[15],可见乐毅虽然身兼多国重任,似不包括秦军,斯离部队相对独立。秦国军职有国尉、将军、都尉、郡尉、司马、车司马、军侯、骑长等等,独立率兵的斯离当是国尉、都尉、郡尉其中之一。

据《商君书·境内篇》:“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16],国尉作为军事长官,主要职责是战略策划,地位日渐显要。《史记》明确记载秦国尉在昭襄王时期是白起、秦始皇时期是尉缭。白起自昭襄王十四年出任国尉,直至二十九年受封武安君,期间未改任它职。

都尉、郡尉基本同级,分属中央和地方,史料有时皆简称二者“尉”。郡尉,也称郡都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17],平时负责训练地方军队和壮丁,战时领兵打仗。见有前缀郡名的记载如南海尉任嚣。都尉应不常设,成军时则设都尉作为指挥官。《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载“荆人因随之,三日三夜不顿舍,大破李信军,入两壁,杀七都尉,秦军走”[18],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曰:“此郡尉将兵从伐楚者也”[19],故都尉应等同于郡尉,区别在于郡尉是地方常设官职,都尉是出征状态下的临时指挥官。如征发士卒源自多郡,则各郡领兵者转为临时性军职(都尉)划归最高将领统一编制管理。则斯离伐齐时所任的尉应是后者,且推测当时秦军仅有一郡之兵,斯离为总帅。

商鞅变法以后,秦国普遍实行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秦将担任官职需要有一定的爵位且与官职相配。《史记》中“秦尉错”与“尉斯离”有较强的类比性。《六国年表》:“魏昭王元年(秦昭襄王十二年),秦尉错来击我襄”[20]。此人并非司马错,《史记》除太史公自序章节外,称司马错时不省略其姓,称错的时候不称其姓。自昭襄王十二年至二十七年之间,错一直活跃于战事,尤以魏国之地为多,称呼依时序为秦尉、左更、客卿[21],其参与战事的时间、地点与白起在魏地的经历几乎密不可分。白起在昭襄王十三年时为左庶长,次年升爵左更,迁为国尉,又次年升爵为大良造,爵位的增益始终早且高于错。秦尉错条目下《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尉,盖为国尉也”[22],显然不确,他不可能早于白起担任国尉。依照秦国军功爵递进制度,错帅军攻襄时爵位不会高于左更。

左更以下的爵位从高至低依次为右庶长、左庶长、五大夫。五大夫是官爵与民爵的分野,爵至五大夫可以享有赐邑、赐税各三百家,同时亦可以养士[23]。《六国年表》载:“四十五年,五大夫贲攻韩,取十城。”“四十九年其十月,五大夫陵攻赵邯郸”[24],再低的爵位不见独立领军的记载,可见五大夫是独立领兵的最低爵级,与爵位等级相配。斯离之尉应与错相同,爵位介于左更与五大夫之间。

在惠文王、武王及昭襄王初即位时代,秦国多见职爵一体的“庶长某”领军作战的现象。此后直至秦始皇统一战争时期,秦军前线指挥者出现两种变化,一是除左更、中更等高爵外,亦出现如五大夫这样爵位稍低的实际领军者;二是开始出现明确以将军、尉等职官相称的领军者,其中甚至包括客卿和一地郡守。所以文献中优先记录错与斯离之“尉”,也反映了选择军事指挥者从爵位向君主任命官职的倾斜,体现了君权对军队控制力的加强。

率军伐齐是文献中唯一有关斯离的记载,现可知伐齐之前其曾任地方官职,补充了文献记载的不足。

战国晚期秦国对蜀地的管理可谓是一波三折,何时设蜀郡?谁为首任郡守?有几任郡守等一系列问题,学界长期存在争议。但伐蜀之后秦王曾贬蜀王更号为侯,置蜀国并设相,张若是蜀地重要的管理者,这些都是事实。与此相关的历史文献资料主要有《史记》《华阳国志》《水经·江水注》[25]。通过与考古资料对比可知,历史文献有失载、误载和抵牾处颇多。

比如,《华阳国志》记载蜀王及太子等皆死。既然“皆死”,续任的蜀侯可能是秦室贵族,这样同书所记武王二年杀蜀侯通国之事,就成了陈壮杀秦室贵族。同事件《史记》所载时间不同,但有“蜀相壮杀蜀侯来降”之语[26],陈庄杀了秦族子弟又来降伏,于情于理令人难以置信。关于这个问题,蒙文通等学者早有考证,认为蜀侯是原蜀王子孙而非秦人[27]。至少公子通时代,统治集团中有原来蜀国的上层贵族。

再比如,按《华阳国志》记惠文王更元十一年(公元前314年)张若为蜀国守,至孝文王时期李冰接任,竟达64年之久,年龄之高令人怀疑。按照坡刘M3十九年铜鉴、四川涪陵小田溪M3廿六年蜀守武铜戈[28],再结合《史记》昭襄王三十年(公元前277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29],张若作为蜀守的时间显然要比《华阳国志》所记晚了很多。

《华阳国志》成书时代较晚,内容多有讹漏。如果最大程度考虑《华阳国志》所记可靠性,更元十一年公子通期间蜀侯国有国守,其人或许不是张若;蜀国曾设国守且到蜀侯绾被诛共31年期间不会只有一任,斯离之“蜀守”也就不一定是郡守。国守属于侯国之中的任职,与郡守本质不同,不负责蜀地的行政事务。郡尉是郡守的副贰,协助郡守管理军事,但仍有相对的独立性。从国守到郡尉,从侯国到郡,斯离从昭襄王十九年的蜀国守到昭襄王二十三年蜀郡尉,并不属于降职。

如果考虑到《史记》史学价值并以此为纲来考量,惠文王伐蜀后,蜀侯世系自昭襄王六年蜀侯煇死后即断绝,此后应设郡代国。置郡后自然仅有郡守一说,“十九年蜀守斯离”铭文可作为昭襄王十九年设置蜀郡的一个证据。按前文对于尉官的分析,斯离伐齐时所任为征战状态下的都尉,并无确证为郡尉,当时有可能还在郡守之任,不存在降职之说。

关于斯离姓氏,胡三省在《资治通鉴》条目下注称:“尉,秦官也。斯离其名。或曰:斯,姓;离,名也。斯,蜀之西南夷种,遂以为姓”[30],首先认为尉是官职,斯离是人名;其后又提出斯可能是姓,离是其名。将两种可能列出,并没有肯定后者,但也没有否定前者。《史记·秦本纪》记载:“丹、犁臣,蜀相壮杀蜀侯来降”。正义:“丹、犁为二戎号也,臣伏于蜀”[31],说明蜀国有其它部族的成员。

其实,不论是姓斯名离,还是只名斯离,与西南夷之间总感有一丝联系。《史记·西南夷传》:“自隽以东北,君长以什数,徙、笮都最大”。正义:“徙音斯”[32]。《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则载相如略定西夷之后,归附诸君中有“斯榆”[33]。西南少数民族部落有“斯”,又常被写作“斯”“徙”或“叟”,文献中既被写作“斯族”,也被写作“徙族”或“叟族”,这应该是用同音汉字记写少数民族语言。童恩正认为:“叟在作专称时即斯叟;作泛指时又多与氐相联系,故我们有充分理由推测,徙(斯)应为氐族,属于土著一类”[34]。

学者指出秦国兵器铭文一般只书其名,不书其姓氏,并举例说合称的作法已经到了秦王政时期[35]。如果斯离二字是同音汉字记写少数民族语言,或许可以解释铜鉴和《史记》的记录方式。另外,秦器铭文范式也不尽如学者所言。相邦樛游戈为惠文王前后四年铸造,此人即为秦封宗邑瓦书中提到的大良造庶长游[36],铜戈刻铭即是姓名联称,与十九年铜鉴时代比较接近。

总之,有关蜀郡、蜀守等问题的真正解决还有待新材料出现,但斯离属于蜀地旧部、受秦王所重用、是一位上层人物的判断并非妄言。

铜鉴的制作与发现地咸阳相隔数千里,督造者是斯离,M3墓主是最后拥有者。虽然两者不能划等号,但形体巨大的青铜容器,流传渠道、使用价值、使用者身份都与漆器、玉器和兵器不同,与蜀地有关之人应该是铜鉴拥有者的首选,所以不妨暂假设斯离即是M3墓主,这样一来上述初步判断就有了其它信息可参。

比如,铜鉴既然是蜀守斯离督造,原产地应该是在蜀地,铭文所反映的内容亦非地方制度,该器物的出现再次说明当地有相当规模的铜器铸造作坊,但是截至目前考古所见与蜀守有关的铜器只有兵器一类,十九年铜鉴的出现颇耐人寻味。以情境学角度分析原因也许有二:其一,古代铸造青铜容器往往与重大事件有关。十九年秦昭襄王自命西帝,尽管此事最终难敌其他国家的抵制不了了之,但在当时也是一件大事。其二尤其关键,鉴同,实用功能是盛水和冰,也可以沐浴、鉴容,有警示的寓意。

又比如,两座墓葬中的私印,印文可能释读为“爱”“共”,字义似不是墓主姓名,更接近于箴言、吉语。

再比如,两座墓葬出现大量漆器,根据配件情况M3总数量不少于42件。成都地区漆器制造业久负盛名,青川县、青衣江流域的荥经县(秦时严道)等地发现有“成亭”烙印漆器[37],甚至“马王堆一号墓和凤凰山八号墓出的漆器,基本上都是成都市府制造的”[38]。

“与三晋两周地区、四川地区同类器物相似”的“外来型青铜器群”之外,还有一件铜鍪。器型特点是折沿,尖唇,几乎无颈,器型纵宽,垂腹明显,大圜底,素面环状耳,似乎与四川新都战国木椁墓铜鍪、西安张家堡战国“秦式鍪”存在差别[39],但与四川荥经曾家沟战国墓群出土的圜底罐以及Ⅲ式釜[40]、犍为县巴蜀土坑墓Ⅲ式、Ⅳ式陶罐[41]、芦山铜釜[42]非常接近(图一)。巧合的是,这些地区与文献所说西南夷地理位置接近。

四川地区巴蜀文化面貌复杂,非一言可概括,秦、楚、巴、蜀文化因素相互掺杂。楚文化因素有椁室头箱、边箱和足箱设置[43],使用羽状云纹地四山镜[44]、羽状云纹镜[45]等等。同样,坡刘所见葬具、多件五叶山字纹镜、M2带盖罐[46]、共字的写法等等也透出楚文化的影子。

另外,在情境学视角的观察下,考古信息更有很多“巧合”之处。其一,M3漆器釦件“二十六年”外无再晚纪年,说明M3下葬时间在昭襄王二十六年之后不久。此时武在蜀守任上[47],斯离去处不详。其二,作为从属的M2下葬时代应与M3相近。该墓无纪年器物,唯独铜鼎耳部刻“张氏”铭文,该铭与制器管理制度无关。应考虑㲘赙助丧的可能性。相近时间段内,有张若伐楚的记载。其三,咸阳北塬明确有三座秦公王陵[48],司家庄秦陵即属其一,经局部发掘主陵墓主推断为武王[49]。坡刘近司家庄秦陵,斯离作为昭襄王早期的一名中级将领,经历了武王时代。这些“巧合”之间或许存在联系。

总之,“十九年蜀守斯离造”铜鉴的出土,为研究秦对蜀地的管理问题再添资料。初步判断斯离原是蜀国旧部,坡刘M3墓主有可能即为其本人。以斯离为蜀守体现了秦对征服地区的怀柔策略。

[1]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坡刘村秦墓发掘简报[J].考古与文物,2020(4).

[2]a.吴镇烽.蜀守斯离鉴不能说明秦人对蜀地实行羁縻政策[EB/OB].复旦大学出土文献考古文字研究中心.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503.b.但昌武.“十九年蜀守斯离”铜器铭文及相关史事考析”[EB/OB].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449.

[3]滕铭予.关中秦墓研究[J].考古学报,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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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同[20]:738,739.

[22]同[19]:117.

[23] 蒋礼鸿.商君书:境内[M].北京:中华书局,198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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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四川省博物馆,等.四川涪陵地区小田溪战国土坑墓清理简报[J].文物,19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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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司马迁.史记:西南夷传[M].北京:中华书局,1959:2991-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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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童恩正.古代的巴蜀[M].重庆:重庆人民出版社,199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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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四川省博物馆,等.青川县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牍—四川青川县战国墓发掘简报[J].文物,1982(1).

[38] 俞伟超,李家浩.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漆器制地诸问题—从成都市府作坊到蜀郡工官作坊的历史变化[J].考古,1975(6).

[39] a.四川省博物馆,新都县文物管理所.四川新都战国木椁墓[J].文物,1981(6).b.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安张家堡秦墓[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253.

[40] 四川省文管会,等.四川荥经曾家沟战国墓群第一、二次发掘[J].考古,1984(12).

[41] 四川省博物馆.四川犍为县巴蜀土坑墓[J].考古,1983(9).

[42] 周曰涟.四川芦山出土的巴蜀文化器物[J].考古,1991(10).

[43] 同[39]a.

[44] 四川省博物馆,重庆市博物馆.四川省出土铜镜[M].北京:文物出版社.1960:4.

[45] 四川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都羊子山第172号墓发掘报告[J].考古学报,1956(4).

[46] 荆州地区博物馆.湖北江陵藤店一号墓发掘简报[J].文物,1973(9).同器型见于荆州藤店1号墓镶嵌云纹铜壶。

[47] 同[28].

[48]焦南峰,等.秦人的十个陵区[J].文物,2014(6).

[49]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咸阳闫家寨战国秦遗址、墓葬发掘简报[J].考古与文物,2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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