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彬,张晓昕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14)
福建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以下简称水口坝下工程)位于闽江干流闽清县境内的闽江河段上,上距水口水电站9km。本工程为三等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其中左岸挡水坝段、河床无闸门泄洪坝段、一线及二线船闸上下闸首及闸室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坝后消能防冲等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
本工程于2011年通过可研审查,至2015年开工,期间水位等地形条件、政策条件等均发生变化,有些变化对施工总布置是颠覆性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条件,设计对施工总布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满足施工需要。
根据本工程枢纽布置特点、施工场地条件,可研阶段施工总布置方案如下:
北溪布置区位于坝址右岸上游约2.0km,为工程主要临建设施布置区,G316国道从北溪沟口经过,沿北溪左岸新建道路可达各临建设施。距沟口约500m,为工程北溪石料场,分布高程40.00~150.00m;距沟口约1.0km,北溪左岸缓坡地,为工程人工碎石加工系统、天然砂筛洗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布置区。
该场地位于坝址右岸上游约4.50km,高程50.00~150.00m左右,G316国道从北溪溪口通过,接北溪村现有道路至该场地。场地位于北溪村坑原冲沟内,多为林地,种植有毛竹、桔子树及橄榄树,冲沟较平缓开阔,沟内常年流水,坡度约15°~25°。布置工程弃渣场,容渣量约为150万立方米。
双沙业主及承包人营地布置区位于坝址右岸上游约6.00km,场地宽约50m,占地面积约4.60万平方米,国道G316从下方通过。该场地为原水口水电站施工期房建工程布置区,作为工程营地。
象尾口布置区位于坝址右岸上游约6.50km,现有G316国道从象尾口下方通过,高程30.00~60.00m,长约520m,宽140~200m。施工临建设施布置主要集中在63.80m高程平台,占地面积约4.50万平方米,该工区布置有混凝土预制件厂、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金属结构拼装场和机械修配站等临建设施。
该场地位于坝址右岸上游约2.00km闽江沿江,占地面积约14.42万平方米。有简易公路连接料场与G316国道,交通方便。该处场地在枯水期可以作为工程临时场地中转土石方,汛期考虑到行洪影响,在汛前需挖除中转的土石方。
该场地位于坝轴线上游左岸岸坡,外福铁路与闽江之间条形地块,现有交通条件同莲池场地。坝址上游新建的交通大桥通车后,从该交通大桥左岸桥头引一高架桥,后接道路至该场地,公路里程约2.50km。
水口坝下工程于2011年完成可研设计及审查,2015年5月招标,2015年7月承包商进点,招标前后相继发布并实施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2015年8月31日起实施),原选用的北溪石料场无法使用,经各级政府部门及业主多方协调,选择距离坝址约12km的建兴石料场,由此相应的碎石加工系统等施工临建设施的布置需进行调整。此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着征地进展的变化、承包商对承包商营地布置方式等均有了变化。因此,对原规划的施工总布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为后续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调整和优化思路如下:
(1)由于石料场发生变化,对碎石加工系统及相应的料场开采区的供水、供电系统进行了调整。
(2)北溪与闽江交汇口,闽江两岸台地,位于水库淹没范围,场地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密集分布橄榄树,可研阶段认为该场地前期征地困难,无法布置施工临建设施;实施阶段,地方政府征地效率高、村民配合,该场地较早交付使用。
(3)工程位于闽清县城,劳务人员为当地村民,无需提供住房;另外,当地闲置房屋多,可作为承包商管理人员租房。
(4)主要施工辅企要服务于主体工程建设,尽量靠近枢纽区布置。
鉴于实施阶段政策相关林地审批、使用的政策变化,移民进展情况,以及实施阶段现场条件变化,对实施阶段的施工总布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取消了双沙业主及承包人营地布置区和象尾口布置区,增加了建兴石料场及碎石加工系统布置区、北溪与闽江交汇口闽江台地布置区。
由于政策变化,原选用的北溪石料场无法使用,选择距离坝址约12km的建兴石料场,该料场无用料弃渣约127万立方米,经与地方协调,结合地方造地及城镇规划,新增下岐湖、建兴码头、白石坑、下埕、埕头村、奎石村、横五线、闽江公园场平造地区,消耗工程弃渣。
可研阶段碎石加工系统布置紧邻北溪石料场,由于石料场变更为建兴石料场,为便于施工管理和减少毛料运输产生的弃料堆存,减少施工投资,将人工碎石加工系统布置于建兴石料场附近,并且布置相应的施工供水、施工供电等设施。
可研工作于2011年完成,至2015年开工相隔4年,期间由于闽江河砂的持续开采及水流的冲刷,导致北溪沿江沙滩几乎消失殆尽,已经无法作为工程中转料场。后经多方协调,将北溪沿江位于淹没区滩地提前完成征地及清表工作,作为工程的中转料场。
表1 施工场地特性
实施阶段,北溪与闽江交汇口,闽江两岸台地较早完成征地工作、交付使用;同时,象尾口场地距离工程区较远,且该处进行部分石方料回采后,场地破坏,基本无法使用,将原规划于象尾口的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金属结构加工厂等施工临建设施布置于北溪与闽江交汇口台地。
可研阶段承包商营地利用原水口电站遗留设施——位于双沙的承包商营地,该场地位于坝址上游约6km。结合工程特点,工程位于闽清县,两岸居民集中、民房较多,且主要的民工均为当地居民。因此,承包商管理部人员采取租赁房屋的方式,当地民工住房无需另设营地,其余民工住房也采取租赁方式。
本项目开工后,现场的边界条件与可研阶段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施工总布置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边界条件变化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从服务于工程建设的目的出发。本项目根据现场变化条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结合地方规划进行调整与优化,既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又为地方建设提供便利,达到工程建设与地方建设的双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