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平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陕坝大队,内蒙古 巴彦淖尔 015400
交通肇事案件作为比较特殊的一种案件类型,在对这类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对于证据的收集有着较高的要求,需要全面收集各个方面的证据,而痕迹鉴定在证据的收集方面属于重要环节及内容。基于此,作为交通肇事案件办理的工作人员,应当科学合理地进行痕迹鉴定,从而获取更直接的证据,满足交通肇事案件认定的需求及要求。本文就交通肇事案件中的痕迹鉴定进行分析,从而使痕迹鉴定的实施具有更好的依据及支持,以实现更理想的效果。
在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痕迹鉴定过程中,其任务主要就是对各种现场痕迹进行发现、提取,并且保全,在此基础上依据痕迹信息对痕迹形成机制进行探索,且需要探究痕迹与交通事故之间的联系,必要时还需要实行同一认定,以确定痕迹的遗留人物特点。在目前的交通事故检验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有关同一认定而言,其属于认定方法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对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的车体痕迹,基于同一认定也衍生出一定的新方法,主要包括痕迹特征对比、实验室对比及车体整体分离等方法。
对于同一认定方法而言,其主要就是选择多个具备可比性的有关证据实行对比分析,并在基础上将其中的不同之处及相同之处找出,从而得到相关结论,在车辆痕迹鉴定中这一方面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就是选择痕迹形状、大小及位置与受力方向、附着物类型与颜色状态等相关特点,将其与需要确认的有关对象中的相关部位实行对比分析,若两者相对应的特点具有一致性,则这一对象可以确定为痕迹作用体。就目前的同一认定而言,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即特定同一认定与种类同一认定。对于特定同一认定而言,其具体操作为找出在现场车辆、人体或者道路中肇事人员以痕迹形式所留下的某方面重要特点,如物体碎片、人体指纹以及头发与血液等,通过将这些特点与受审人员实行相应的对比检测,以确定受审人员是否为肇事人员。对于种类同一认定而言,其主要就是对特定种类客体,对于其共同具备的特点实行鉴定,在此基础上会得到客体类同条件,对各个方面的特点实行整合,以保证不会呈现在其他客体中。因此,在实际痕迹鉴定过程中,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及需求,对适当的鉴定方式进行选择,从而使车辆痕迹鉴定得到满意的效果[1-2]。
在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中,对于车辆车体而言,首次由于碰撞与刮擦而出现的痕迹属于第一次碰撞及刮擦痕迹,由于首次碰撞及刮擦而产生的侧翻及转向,进而导致车辆车体出现再次碰撞及刮擦痕迹,这种痕迹被称为二次碰撞及刮擦痕迹。对于首次碰撞及刮擦痕迹而言,其能够使事故发生瞬间车辆所处的形势状态及相对位置得以体现;而二次碰撞及刮擦痕迹所能够反映的内容就是发生事故之后的车辆状态及相对位置改变情况。对于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的再现而言,其需要对二次碰撞及多次碰撞进行充分考虑,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对事故变化及所产生的后果进行准确推断。在实际检验及鉴定过程中,对于车体痕迹分布位置、形态结构及痕迹形成中的作用力方向实行分析比较,可将车辆间每个相互接触的位置确定,在此基础上结合车辆行驶路线及碰撞与刮擦发生的相对路面位置,可使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得以完整体现,从而使事故处理具有更有利的证据及依据,进而使交通事故的认定可以得到更加满意的效果。
在目前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对于车体痕迹鉴定而言,其所具备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对现场当事人进行准确确定,从而使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得到更加理想的效果。在对交通事故发生进行确定的过程中,通过车体痕迹鉴定可以将事故出现时车辆相互作用位置确定,并且可以确定碰撞过程,在对相互作用位置及碰撞过程进行合理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对当事人进行人体损伤特点的分析,在此基础上与现场勘查到的当事人人体损伤痕迹实行对比,这样一来,也就可以确定现场当事人。另外,在交通事故的分析过程中,其他人体痕迹,也就是事故当事人在现场所遗留的一些痕迹,比如血液、指纹以及毛发等,也能够作为辅助证据,将现场当事人确定,从而为进行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提供更好的依据及证据,使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更加合理准确,最终得到满意的效果。
在交通肇事案件的实际处理过程中,对于交通肇事车辆的确定属于关键任务,也是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的关键目标,而通过车体痕迹鉴定可以使这一目标有效实现。在交通肇事案件的侦查及处理过程中,通过对现场车体痕迹进行勘验,可以对现场车体痕迹的形成规律及结构特点实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于肇事逃逸车辆,可以确定其颜色、型号及碰撞、刮擦位置,还可以确定其逃逸方向。在依据车体痕迹鉴定所提供线索进行追查的过程中,可以进行车体痕迹的对比分析,依据车体痕迹特点将车辆的符合点及差异点找出,在此基础上可以实现嫌疑车辆的排除或者认定,从而将肇事车辆更好地找出,使交通肇事安全的处理目标更好实现[2-3]。
在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痕迹鉴定方面,车辆外部痕迹鉴定属于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这一方面的痕迹通常都是由于车体变形、破损以及油漆等相关表面物质改变而出现的痕迹,其附着物多表现为纤维、毛发以及血迹与油漆等。对于当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而言,由于其具有多样性特点,在车辆出现事故的过程中,与其他车辆、人与物之间可能会有二次接触,甚至多次接触出现,也就导致车体痕迹比较复杂,因而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应当将车体首次接触部位及受力方向作为重点内容。首先,需要对痕迹种类及颜色等方面特点进行记录,依据痕迹外在形态、空间位置及附着物等对车辆接触部位进行判断,对车辆痕迹形成关系进行构建。其次,对车体痕迹集合尺寸进行记录,主要就是痕迹长度、宽度及凹陷深度等相关方面。最后,对车辆物证空间位置进行测量,对车体痕迹中间位置而言,其确定主要是依据痕迹与附着物上下缘与地面距离,还有痕迹及附着物左右端与车体侧之间的距离。
就目前所发生的各种交通肇事案件而言,很多情况下都会出现当事人冒名顶替及逃逸状况,因而在车体痕迹鉴定过程中,应当注意对车内痕迹进行鉴定,在这一方面的鉴定过程中,应当注意提取车辆方向盘、档杆及车门与脚踏板等部位的一些痕迹及附着物。另外,对于配备行车记录仪的相关车辆,应当在现场进行录像的提取,并且对这些录像进行保存,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提供更好的证据及依据。
在当前的车辆痕迹鉴定过程中,除车体外痕迹鉴定与车体内痕迹鉴定之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对车辆零部件损坏痕迹进行鉴定。依据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中的一些常见情况,对于车辆零部件而言,经常出现的一些损坏主要包括变形、损坏以及断裂等,因而需要相关鉴定人员对这些方面注意机械能观察记录,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对相关碎片进行提取,以保证车辆痕迹的鉴定具有更好的依据及基础,也就可以使车辆鉴定得到满意的效果[3-4]。
在目前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为能够使案件的处理得到满意的效果,需要掌握各个方面的证据,也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有效方式进行证据收集,而车体痕迹鉴定就是其中比较有利的一种手段,可以得到有力证据。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车体痕迹鉴定加强认识及把握,并且需要合理进行车体痕迹鉴定,使车体痕迹鉴定得到满意的效果,进而使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具有更好的基础与支持,最终得到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