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代小农户的经济构成
不管是茶余饭后闲谈,还是专业化的学术研究,关于当代中国农民的生活变化,在经济上往往会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的时间刻度划分,自然有它的道理。至少从经营体制上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不过,这种将农户家庭经营视作划时代的经济变动标志的历史意识,却又多少有点用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眼光看问题的味道。近十多年,我在华北、关中、川西、两湖、两广、江西及云贵乡村调查,反复碰到对这次变动有不同看法的农民。在他们看来,家庭经营其实是历史常态,只有大集体时期的经营很特殊。一开始,我和许多专业研究同行一样,认为这些农民忽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历史上家庭经营的根本区别——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的。后来,听到这样的说法多了,加上我转向人类学研究,强调更多地站在被调查者的角度理解他们的观点,我才慢慢意识到,对于知识分子在制度上高度关注的所有权,农民多少觉得有些抽象,他们更关心“分”到手的、具体的那几块土地的耕种权、收益权归谁。正是从这个角度看,他们中但凡读过一两年书的人虽然也知道农地所有权归集体,甚至有些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农认为田土都是国家的,但仍对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家庭所有这一事实格外看重,并由此认为“分田到户”后种地和历朝历代的农民没什么根本差别。
从农户的角度看,家庭经济的根本性变革是在一部分劳动力外出打工之后才发生的。毫无疑问,外出打工也很辛苦,与在家劳动差别很大。工厂有着严格的劳动纪律,不自由;尤其是市场经济兴起初期,各种与劳动保障有关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完善,恶劣的工作条件,频繁而几乎超出人体生理极限地加班,以及有了工伤之后难以维权等,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底层农民工而言,简直就是噩梦。但是,工业相对于农业生产明显高得多的比较价值,还是将很大一部分精壮劳动力吸引到了城镇的“世界工厂”车间里。在这一过程中,小农户的收入结构也开始急剧地发生变化。务农收入所占比例下降(不少农户甚至为零),而打工收入逐步上升,并成为农户收入的主体部分。宏观上无论国家如何强调农业重要,对于这部分小农户而言,农业在微观上变成了兼业,差别只在于以农为主兼顾打工,还是以打工为主兼顾农业。尤其是后一种兼业农户,由于务农收入的重要性逐步降低,甚至不过是聊胜于无,不免出现大量将土地转给亲友耕种乃至抛荒的行为。不过,尽管务农收入可有可无,打工收入却并不足以保证他们能在城镇养老、抚育子女(包括其教育),因此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并不愿意轻易放弃农村的土地。进入新世纪后,即使土地抛荒,也无须缴纳税费,而且还可以得到一部分涉农补贴,因此也就没有持有成本。
农户宁可将土地抛荒也要维持打工收入,因此也就与过去小农因土地不足而不得不依靠以工补农的现象,在经济逻辑上有了很大不同。后者重心仍在农业,尤其从家庭开支的角度看,更是总体上追求自给自足。当代靠打工维持家庭生计的小农户,相比而言则明显卷入了大市场,从其家庭开支的方向看,几乎很少再靠自给自足。由此,农村土地在经济上对农民的意义就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土地对农民而言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而如今却往往只是“生我”却不再是“养我”的地方。不愿意彻底放弃土地,只不过是尚未达到能在城镇应付生老病死的条件,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当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依然是小农户,虽然绝大部分时间居住在城镇,却不是经济和社会意义上纯粹的非农户。
当代乡村经济的深刻变化,自然远不止是打工。事实上,当农地耕作日益依赖化肥、优质种子以及一定程度的机械化和农药时,农业即已进入革命性变化的快车道。只不过,在此过程的初期,大集体经营体制犹在,这些第二、三产业要素融入农业所带来的成本提高,并不体现在农户家庭开支上,以至于绝大部分农户对这一变化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诸多农业经济学家也没有什么概念,而将化肥、良种、农药等第二、三产业要素在投入农业的初期所带来的产量增长(使用初期效果很明显,时间长了反而形成依赖而效果不明显),全部归结为“分田到户”的刺激效果。第二、三产业要素在农业中逐步占据了更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农民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后,它们推动着养殖、蔬菜及瓜果经济类作物快速发展时,对劳动力要素贡献的压倒性优势,就很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同样也由此,第二、三产业要素对农民来说是要花费不少资本去购买的,稍微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其实已经变成了资本密集型的产业,与过去纯粹的劳动密集型农业相比,有了本质的不同。这个过程,后来被人称为中国农业的“隐性革命”。[1]略有差异的是,有研究者主要聚焦于上世纪末的显著表征,并认为中国农业正面临着“历史性契机”。[2]而我更倾向于认为,它其实从上世纪60年代末即已开始,但至今还远未完成,中国可能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保持着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农业并存的局面。[3]原因在于,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打工收入并不高,使得他们仍不能彻底放弃土地,而往往倾向于通过家庭分工(老人、半劳动力儿童务农),或自我生命周期循环安排(老后回乡务农),维持最低底线的家计型、不图赚钱的农业。
从隐性农业革命角度看,农民外出打工固然有工业吸引的缘故,但也有劳动密集型农业日益难以赚到钱,而资本密集型农业又非任何小农户都经营得起、经营得好的缘故,是农业和工业二者“推拉”结合的结果。再加上各种惠农资金在下乡的过程中,如“撒胡椒面”一般分散给数量庞大的小农户,虽然对于扶贫有效,但对于农民致富却收效甚微,故而不少基层干部更愿意培育大户、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这是因为,隐性农业革命发生后,只有资本密集型农业才有較可观的利润,但其风险也相对较高,小农户是难以承受的。这个大转变的后果之一,在微观上即是小农户若不能基于自愿实现一定规模的合作,就得长期维持打工和家计型养老农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构成。而合作若仅限于生产环节,从世界范围内的经验看,九成以上是失败的。[4]若要产供销加上一二三产业全链条、全方位合作,则社会组织整合成本很高,分散的小农户通常不愿支付这种成本。
在大部分乡村社会中,宗族弱化或基本消失,大集体时期的大队、生产队转化为村、村民小组后,并没有多少共同财产,因此除了婚、丧之外几乎别无其他公共活动,核心家庭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地突显出来。当小农户迈向大市场,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在经济经营上更为便利。因为核心家庭所需的协调成本最低,收益边界也十分清晰,而且“船小好掉头”,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因此,小农户核心家庭化与大市场有相当契合的一面。
这里所说的核心家庭化,主要是指利益核算的单位,而不仅指一对夫妇与其未成年的孩子一起生活。就后者而言,其实在近代中国乡村,核心家庭单独立户也是常见现象。只不过,在宗族或“大家庭”观念很强的情况下,核心家庭虽然单独立户了,纵然家庭财产边界在法律上是清晰的,一旦父母或亲兄弟经济上有困难,他们仍然有着几乎无限的救济道义责任。这即是“伦理本位”社会中,人们依据“人伦”关系(以血缘为基础,但不限于血缘,也包括收养、师徒等关系)而有“共财之义”。[7]
在宗族消解、“大家庭”观念弱化的当代乡村社会,核心家庭成为利益考虑的边界,财产契约化的色彩日益明显。从数量上看,核心家庭立户的比例未必比近代乡村更高,但家庭的经济逻辑却不同了。这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就是依据“人伦”关系远近维持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8],变成了依据有用性原则为主来处理社会关系的圈层格局[9]。对原本具有较强整体性的村庄社会来说,社会结构核心家庭化,还使得社区整体关系纽带破碎化,甚至接近消解。村庄整体上对核心家庭的支持和制约作用都已弱化(前者如生产互助,后者如对不孝道、损公益等不良行为的惩戒),村庄舆论对个体的道德压力也大大减弱。
与此同时,尽管乡村社会阶层分化程度未必比传统乡村更明显,但分层标准和机制却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本除财富外,德望、文化水平、待人接物态度等也在社会分层标准之列。为富不仁者,在村庄舆论中会被“打分”很低。大市场理性化精神渗入乡村社会分层后,财富变成村民攀爬社会阶梯“打分”的主要依据,其他标准只有在能够转化为财富之后,方具有社会分層的意义。为富而无德,却大可用“不要道德绑架”做说辞。
变动不居之中何以安身立命
在迈向大市场的过程中,小农户的生活经历了从工作、经济收入的变化,到社会关系网络的重构,再到价值观念的不断重塑,较之于过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状态,不确定性急剧增加。不确定性当然未必是坏事,这其中也包括了机遇。不过,不确定性也不意味着全是好事。人们常说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10],落实到小农户,在微观上直接表现为生活的不确定性。传统上小农户遇到生活困难时(尤其是意外的重大社会风险),可以依赖亲属、邻里关系网络。在社会结构核心家庭化的情况下,在大市场中,这些关系已经变得相当不可靠。这意味着,小农户一旦遇到社会风险,总体上只能靠核心家庭扛着。几个方面的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迈向大市场中的小农户不得不面对一个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
经济上的分化体现在社会层面,即是社会阶层。阶层间差距过大,以及形成社会阶层的机制不够完善,则还会在社会心态上放大社会压力。之所以说是社会心态上的,是因为尽管社会阶层间差距大,但社会阶层地位相对较低的小农户并没有到了物质生活艰难的地步,压力主要源于对阶层的主体性感受。同时,这也指其心态不是个体性心理,而是带有一定的社会普遍性。这种社会分层带来的社会心态效应,让小农户在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中,感受到的社会压力远比实际的物质困难更大。
不管是打工还是在家务农,小农户的收入水平在社会层级结构中都不会太高。然而,伴随市场经济而来的消费主义,以及追逐利润的市场竞争,又总是紧盯着物质消费不放。因为只有让人们不断努力争取更多消费,才能形成更多的市场和利润空间。而且,这种所谓的更多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只是来自客观上进一步改善生活的需要,而是更多地来自人跟人攀比的欲望。这是大市场和小农经济条件下一般商品交易性质的市场相比,在本质上的不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是与小农经济相配套的“知足常乐”心态,而大市场扩张却必得引导人们“比上”而不是“比下”。当然,喜欢“比上”原本也符合社会竞争的常态。但是,现代媒体通过广告、流行文化无疑进一步极大地放大了这种倾向。此外,不少乡村基层工作者为了“鼓励”农民致富,肆无忌惮地宣称“谁致富谁英雄,谁不致富谁狗熊”,更是从基本人格和尊严上迫使小农要攀比。一旦人们总要“比上”,随之而来的结果往往也就是“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在消费主义刺激下,已深深嵌入大市场的小农户的社会欲望被高高抬起,但收入和社会阶层地位在现实中却远远跟不上。在社会心态上,这种错位带来了永无止境的压力。
当然,小农户在社会心态上如此表现,并不是一件多么值得非议的事情。“人心不足蛇吞象”之类的讽刺,用在他们身上是不合适的,因为他们并不比那些在社会层级结构中占优势的人更贪婪。尤其是,后者中一部分人的致富手段还未必在道义上正当,甚至未必合法。换句话说,社会分层机制本身就对小农户不公。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总体上看,指责小农户欲望攀升,并没有多少积极意义。在互联网和新媒体构成的一些公共舆论领域,虽然“仇富”的话题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我们在调查中常见的现象是,通常状态下小农户总是千方百计地选择“忍着”:这既包括“忍”直接面对的社会压力,也包括“忍”不公正的社会分层机制。
大市场中小农户的这种社会心态,在某些方面已经成为影响乡村社会发展,也影响小农户安身立命的问题。我在乡村调查中发现,自从智能手机普及后,涉及社会分层话题的“穿越”小说成了不少青年农民工的重要精神“食粮”。它们将主人翁虚构进一个“穿越”的世界,但在这个世界里,社会分层机制却非常现实化,与读者真实的社会体验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主人翁(读者移情为自己)“穿越”后获得了一个让人可望不可即的社会阶层地位。[11]如果说这样的社会现象背后,还只是透露出年轻农民对大市场及其带来的社会分化抱有浓厚的犬儒主义,那么那些执迷于试图通过购买地下“六合彩”一劳永逸地改变社会阶层地位的农民,则真真切切地陷入了不小的麻烦。因为,事实上他们总是输多赢少,却总幻想自己能够成为幸运儿。
既然造成大市场中小农户生活不确定性的根由,主要来自变动不居的经济、社会基础,以及社会分层和消费主义文化所激发出的不乏焦虑感的社会心态,那么,小农安身立命的问题自然也就不可能靠个体心理调整抑或简单的心灵鸡汤获得根本的解决。不管是外出打工还是在家务农,他们都只能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确立人生意义和精神寄托。当然,传统上对农民人生意义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祖荫”[12],即以延续祖先祭祀和抚育子女作为人生最重要的价值标杆,并非已经完全失效。在当代乡村社会中,虽然总体上祖先崇拜较之于宗族社会已弱化了许多,范围也缩小了很多,但至少在核心家庭内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为之奉献仍是常态。只不过,在大市场背景下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中,即便是在核心家庭范围内维系这种人生意义,其现实复杂性和困难程度也提高了。对于小农户来说,要培育子女成才并使之在社会层级结构中实现地位跃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市场中的教育资源遵循成本与收益比较机制,出现了明显的城市化、集中化趋势,即便以应试教育为标准,无论是乡村教育,还是小农户子弟容易进入的城镇教育,能够帮助他们实现社会阶层跃迁的可能性都在急剧下降。更何况,教育并非只是学校的事情,学前和课余家庭教育跟不上,也是制约小农户子女依靠教育改变社会阶层地位的根本性因素。凡此种种,都让大市场中小农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内涵与形式,与宗族社会中农民延续“祖荫”有了很大区别,以此安身立命变得很不可靠。
此岸世界如此变动不居,安身尚且不易,立命更难。那么,彼岸世界是否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种种迹象表明,情况似乎并没有根本性不同。在当代乡村社会,纵然原本被宗族传统文化抵制而受到阻挠的基督教出现了快速传播的勢头,其他宗教和民间信仰也不乏活跃的表现,但离根本上解决农民安身立命的心态问题,似乎还有很大的距离。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乡村社会中大量所谓的教徒或信众,其实是出于拜神消灾、治病等实用主义逻辑而信仰某种宗教的;[13]甚至,还有不少信仰者是期望借助神力,满足日益膨胀的物质欲望。更何况,大部分中国农民历来就更注重现世的人生价值,佛教、道教及其他各种地方神灵崇拜尽管也大行其道,却从未形成对世俗世界的笼罩性优势。在当代大市场理性精神的影响下,彼岸世界显然更加难以成为绝大部分小农户的精神依托。
总之,对于迈向大市场的绝大部分小农户而言,只能在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中安身立命,已是无可回避的事情。世上本无“救世主”,眼下并没有可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的特效方案。从主体角度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本身也有自己的主体性,有着对质朴世俗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的活力、韧性,并不是被动等待“拯救”的消极厌世者。作为外在协助者,无论是国家还是从事社会建设工作的主体,则应当下大力气为小农户的经济活动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优化社会分层机制、控制阶层间差距,同时针对社会风险筑牢社会保障和救济底线。各种惠农措施出台,以及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无疑是顺应这一社会变动方向的,并且也取得了诸多重要成就。不过,在许多事情上,显然还需要继续做更多努力。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文倩)
注释:
[1] 黄宗智:《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33~134页。
[2] 黄宗智:《中国农业面临的历史性契机》,载《读书》2006年第10期。
[3] 谭同学:《长时段视野下的集体经济、农业革命与乡村振兴》,载《现代哲学》2018年第1期。
[4] 郑良芳:《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必须以合作金融为基础》,载《青海金融》2007年第9期。
[5]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页。
[6] 谭同学:《社会治道变革的阶层品格与历史情境》,载《求索》2019年第1期。
[7]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载《梁漱溟全集》(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3~84页。
[8] 费孝通:《乡土中国》,载《费孝通文集》(第五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335页。
[9] 谭同学:《桥村有道——转型乡村的道德、权力与社会结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439~441页。
[10]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
[11] 谭同学:《阶层继替与人生镜像——当代乡村青年“穿越小说热”的社会人类学思考》,载《求索》2018年第2期。
[12] 许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动》,王芃、徐隆德译,南天书局2001年版,第76页。
[13] 谭同学:《双面人——转型乡村的人生、欲望与社会心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88~2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