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 渺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高职院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但职业教育同时也存在许多潜在的问题。从教学特点的角度来看,职业教育在实践教育中投入较多,远远高于理论教育,同时,包括法律法条在内的其他相关教育也出现了弱化现象。实际上,就现阶段中国教育教学的发展而言,无论是对于职业教育还是高等教育而言,法学教育都是核心内容,其重要性在于学生唯有具备了完备的法律知识,才能在社会的法律行业中从事相应的工作,否则的话,知识储备很难得到完全利用。法律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激励高职院校学生进一步发挥自身在实践中的优势。
第一点,高职院校当前的法律教学内容和实际关联不大,实践性得不到体现。法律学科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倘若教师在课堂上只专注法律法条等理论知识的传授,那么高职院校的学生很难学会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这些知识的方法,由此,不能让学生得到技能方面的学习。第二点,教学目标和知识运用不挂钩。在高职院校中,一些教师在进行教学目标制定时未把提高学生实际运用知识的目的作为核心,缺少对实践技能培训的重视,由此一来,学生自然缺乏实践能力。
最后,在学生课程结课时,实践能力也未成为一个评价指标,即使存在实践能力考核,内容也往往缺乏难度,使得此类测验不能展示学生的运用法律知识的真实水平,同时也存在考察不全面,考察真实性不高的问题。
良好的教学方式可以引发学生的思考,从而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倘若教师在课堂上只是死板地重复教材上的内容,不认真备课,照本宣科,则学生的积极性必然被打击,那么能力就不可能有大幅度的提高。良好的教学方法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需要和学生进行多次互动,由此判断学生的学习状态和知识掌握程度;其次,教师可以采用翻转课堂等方式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当前,国内大部分的高职院校的前身都是中专类高职院校或成人教育院校,其中许多老师缺乏高职教育的能力与经验。教师教学水平的需要提高的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教师的知识水平需要提高,提高的方式可以是教师回炉再造,提高自身的学历,更新自己的能力与见识,也可以是向社会上继续招聘高学历且有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第二点教师的讲课水平需要提高,提高的方式可以是高职院校统一举办培训会,将其他院校先进的经验传授给大家;最后,高职院校的青年教师刚刚上岗,对于教育工作的熟练度还不能满足要求,可以安排老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由此提高年轻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技能实践能力。
良好的师资力量是学生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提高的基础,由此可知,良好的师资力量与师资水平可以推动教学工作进步。倘若高职院校想提高高职院校培育人才的核心竞争力,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职业能力。具体而言,高职院校可以选派没有双师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教师到实务部门进行实践锻炼,以此让他们培育法律知识应用的意识;同时,高职院校可以与法律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实现校企合作,聘请企业优秀人才作为名誉教师,时常邀请他们给高职院校教师开展培训会;第三,高职院校还可以派遣教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开展许许多多的法律援助活动,例如民事纠纷咨询、农村诉讼业务代办等,由此,教师可以深入基层,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第四,高职院校可以针对师资队伍结构进行改良,通过一对一或一对二帮扶,形成具有科学性的“老、中、青”比例师资梯队。第五点为高职院校可以在经济上和政策上鼓励教师参与法律相关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从而使每个教师都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提升教师团队的整体实力。最后,高职院校可以和多位知名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进行联络,给予他们名誉院长等称号,为各位教师树立良好的榜样,也为教育教学开展提供实际的案例支持。
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是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实践能力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为了保障教学效果,培育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教师应该合理地将实践内容加入到课程中去,向学生们普及学法人需要懂法、手法、用法的理念。实践教学的模式可以是多样化的,可以包括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法律援助、企业实习等。模拟法庭的方法在电影《十二公民》中有具体展示,具体而言,模拟法庭就是学生经教师分组,结合当代案例,进行模拟分工,担任律师、法官等不同的角色,肩负陈述与法庭辩论等责任,在模拟过后,学生可以对自己的表现进行反思讨论,由此,学生可以真切感受到法庭的环境,了解诉讼的过程,由此,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等能力也会提高。除此之外,法律援助的好处也是多样的,除了可以提高学生将法律知识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分析案例的能力,还可以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让学生深刻了解法律的威信和法律的作用,通过解决实际案例来让学生了解社会普法的现状,学生的自信心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提高。
为了提高法律课程教学成果,高职院校可以配套建立校内外法律实训教学基地。实训教育基地是一种创新的教育模式,一改传统课堂的沉闷分为,让教育水平可以实现高速、科学的发展,保障法律教育可以与实践和案例融合,可以激发广大师生对法律教学和法律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地提升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在完成校内外法律实训教学基地的建立与完善后,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创建模拟法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学生到罪犯心理矫正中心参观学习、到法律文秘训练室进行社会实践等方式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养。此类丰富的实践活动,可以高效地扩充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大大提升学生多种法律职业能力。通过各式各样的途径创建真实或者是模拟的法律职业环境,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活动的基石是拥有设施健全、管理科学的校外法律实训基地,因为这样一来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可以长时间稳定进行,同时也能规范法律实践活动的实施。
如果高职院校希望采用创新的方法警醒法律教学,那么其考评方式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同时其还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更新,对于学生的考评应该更加地公平、公正、公开。和其他学校不同,高职院校需要侧重的是学生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这样一来,考评工作也应该向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倾斜。制定考评标准时,学生的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应该是第一位的。然而,考评标准很难满足全部人的期待,所以,考评标准应吸纳学生与教师的意见,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更新。
随着我国对教育事业的重视,职业教育水平亟需提高,高职院校培养目标是——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但是,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工作还有许多疏漏,高职法律教育改革也只处于萌芽阶段。高职院校的教育模式需要根据学生和教师的水平和需求进行调整,统一规划只能是事倍功半,各个高职院校需要在改革路上进一步探索。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必须适应社会的需要是高职院校法律教育发展的原则。综上所示,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具有核心意义,高职院校的改革力度需要继续加大,积极推动高职法律教育,完善我国法律教育结构,加快国家法制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