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钊文
福建省上杭县烟草专卖局,福建 龙岩 364200
随着物联网、5G等现代新技术的出现与发展和各种AI智能产品的应用,万物互联已经近在眼前,各个领域产生的数据呈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一些危害国家利益、公民权益、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托互联网进行的销售假冒卷烟、走私卷烟、非法经营卷烟的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如何应用大数据进行情报信息分析与研究,从中发现涉烟违法方面的情报信息,为涉烟刑事案件侦破、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提供有利条件已成为烟草专卖管理的当务之急。为此,探索大数据背景下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情报信息工作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目前在专业领域也没有对大数据的概念形成统一的认识,不少人认为大数据仅仅是海量的数据集合。笔者引用王燃在《大数据侦查》一书中基于广义视角下对大数据的理解:“大数据包括海量数据集、数据分析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结果这三层含义。”[1]首先,它是海量数据的集合,具有数量大、结构多样的特征。其次,它是一种数据分析技术,核心是数据挖掘,体现数据背后的价值特性。最后,它强调经过分析、处理后获取的数据背后反映的规律,这是大数据的价值和精髓所在随着运用技术的进步,人们开始慢慢发现蕴藏在大数据中的潜在价值,那么对于烟草专卖管理而言,在大数据背景下情报信息的收集与应用较目前的情报信息收集具有以下优势。
应用大数据,情报信息相关联数据的获取会呈现社会化,获取情报信息不局限于执法人员的收集,各种自媒体平台与电子商务平台、政府部门信息、社会网络舆论等都可以成为烟草专卖情报信息的来源。
在大数据背景下,可将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查询比对、关联分析,降低片面或不足的情报信息带来的影响,提高情报信息的分析质量,引导案件查办。
大数据背景下数据的获取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以及时掌握违法活动的动态并可根据案情实时对执法人员进行统一指挥,更快速地确立调查方向,提高破案效率。
结合大数据的情报信息引导烟草专卖工作,本质上说是一种管理思维和工作模式的转变,充分发挥其主动性、高效性、及时性和精确性等特性,可以使烟草专卖管理能够进一步地先发制敌,实施精确打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大数据的关联性分析为情报信息的核查提供了查询方便、数据多的有利条件,改变过去纯粹依靠人力,费时、费力的核查模式。情报信息核查主要包括一是相关涉案人员信息查询,包括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情况、卷烟进销存情况、违法情况、仓储情况、人际关系等。二是车辆及相关信息的查询:已知车辆信息、车辆的涉案情况、行驶路线、装运重量等。线索整体性分析对案件查办、控制、围堵以及人员抓捕等实战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数据的关联性分析,对涉案的人员、违法卷烟、违法资金流向进行可视化的呈现。从而可使办案人员清楚知道某人与案件的关联度,从而初步判断违法犯罪的组织形式及主要成员,可及时发现违法交易全貌,预测相关人员的行为动向,为后期违法犯罪案件的成功收网做好充分准备。在具体的时间与空间维度下利用大数据开展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分析中都展现出极大的优势。
“大数据环境下,网民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以相同或相似的兴趣度或关注点连接在一起的同质网络。今天人们会彼此之间存在频繁的交流与互动,而这些社会活动都会产生数据生成记录,各种数据记录借助信息技术平台进行存储”。[2]因而,在违法行为调查中可以借助相关大数据还原一个人的行为轨迹。在涉烟违法案件调查过程中,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确定案件分析要素,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不同类型的分析模型。通过社交软件和通信信息的行为分析,可以识别关键成员并运用可视化技术对该组织的层次结构进行呈现;通过涉及经济资金往来的数据进行关联和碰撞,对其交易规律进行分析,判断案件涉案金额规模。这些数据分析对于打击制假案件、瓦解制假售假组织,特别是对打击涉案人数多、违法地域广涉案资金大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个人自媒体发展,借助网络实施的涉烟的违法活动层出不穷。这类型的违法行为通常具有涉及多地、相对隐蔽、信息及时交互、第三方交易结算、物流快递发货的特点,现行的调查方式方法所获取情报信息已经不能准确发现违法活动,也难以查明和证实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大数据的产生快、更新快这一特点,可以应用关键或敏感话题的跟踪,实时获取网络关联动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追查信息的源头。可以通过模式识别和数据挖掘,建立识别模型,并进行检测分析,评估信息内容价值,对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的打击。
近几年来,大数据得到迅速发展,大数据相关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多数烟草专卖人员对大数据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大数据及其使用的认识还不够清晰,无疑会使烟草专卖工作的发展相对滞后。如何在思想理念、思维模式上突破现有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制约,树立相关性、整体性、预测性思维,树立大情报信息的意识,以及如何规避大数据思维的误区以应对新时代的挑战。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大数据时代“信息无处不在”这一时代特征,要意识到数据背后巨大的价值。二是“大数据为我所用”需要我们的充分挖掘和深入分析,其价值才能得以显现。三是更注重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录入,以便大数据技术分析的需要。四是大数据背景下的烟草专卖情报信息工作应更注重收集、融合和共享。
“大数据为我所用”的基础条件是要有数据分析能力的人才,未来涉烟情报信息分析更加需要多面手型式的复合型烟草专卖人员。为此,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要有意识地建立懂数据技术、会使用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人才队伍。一是加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相关业务能力建设,建立经常性的技术学习、培养体制,提高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技术应用水平;二是打破现有固化思维,创新烟草专卖管理机制,完善薪酬绩效考核制度,打造一支技术强、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专业情报信息分析队伍。
“数据安全是大数据时代大家无法回避的问题,数据使用是要打破数据的封锁、垄断,实现数据的整合、共享和再开发利用。数据安全则是要防范数据的泄露、破坏等造成的不良影响”。[2]当大数据成为烟草专卖工作重要的信息资源的同时要保护好这些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密信息保护、共享、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制度,从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上预防核心数据被泄露的风险。
要认识到,对于烟草专卖工作而言,大数据给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在市场检查、案件查处和预防违法等方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它也并非万能,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情报信息分析时,避免“让数据说话”凌驾于理性判断与科学决策之上。要合法、合理、正确地运用分析结果,与现场实地调查相结合,与实物证据相印证,相互支持,提高大数据分析下情报信息的精确性和可靠性。[3]
当前,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已经充分意识到大数据的快速发展给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也正在积极的“摸着石头过河”;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将大数据融入烟草专卖工作,将是一个艰辛探索的过程。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可以将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为切入点,逐步引导大数据在烟草专卖管理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