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问题及对策

2020-11-30 11:47:28黄一诺黄雨欣
法制博览 2020年15期
关键词:刑法年龄犯罪

黄一诺 黄雨欣 雷 蕾

南昌航空大学,江西 南昌 330000

一、引言

当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低龄化特点也逐步显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本文讨论了未成年人低龄化犯罪的原因,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对策,其中主要阐述了对降低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看法;如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良好的家庭教育,完善学校的法制教育,净化社会环境等对策,旨在为当代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现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调研前期,我们针对社会群体和适龄未成年人分别发放了线下及线上调查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463份。其中结果显示,对于犯罪的原因,74.95%认为是心智不成熟,对犯罪认知不到位,69.11%认为是家庭因素导致;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89.2%认为应该加强法律道德教育,53.17%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三、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原因分析

随着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海量的信息充斥着人们的生活。面对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不少辨别能力不强的未成年人由于缺乏家庭教育的正面引导与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几年来在成长环境不良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趋势越来越突出。

(一)家庭因素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父母离异、留守儿童等几类人群中,家庭缺陷和亲情缺位导致的教育畸形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有的父母道德品质败坏,以至于未成年人不仅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还在耳濡目染下染上恶习。[1]

(二)学校因素

在应试教育下,部分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只看重学习成绩而不重视学生的德育和法制教育。甚至个别学校动辄以体罚、退学、开除等方式处罚学生,加重了学生的逆反心理,过早地将他们推向社会。

(三)社会因素

有关部门对网络信息监测力度不够,致使大量不良信息污染网络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对网络游戏监管不严,使部分青少年沉溺于虚拟网络世界无法自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网吧监管不力,不良商家纵容未成年人出入游戏厅,腐蚀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

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对策

(一)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犯罪是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而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有无,取决于其身心状况、智力程度和社会知识,这就决定了刑事责任能力必然受到行为人年龄的制约。[2]

刑法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刑法并非简单的惩治犯罪那么简单,它的功能还有警示、震慑大众。实际生活中,有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不能对潜在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形成震慑,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提高。法律特殊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但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让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者逃脱法律的裁决,成为社会潜在的危险。

纵观我国近现代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历史,现行的刑事责任年龄是经1979年刑法正式确立,并被1997年刑法沿用至今的。但是我国已经快速发展了50年,中国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快速发展,青少年的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根据心理学的有关研究,现阶段未成年人的智力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与10年前的未成年人相比,都有明显的提高,据初步测算,人的发育比二十年前至少提前了2-3年。[3]虽然12、13岁的未成年人在有些方面可能还并未达到对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要求,但已有为自己所犯的一些重大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必要。[4]因此,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势在必行。

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数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其中建议将我国刑法中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周岁。从国际看,不少国家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低于14岁的,对于我国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依据现实情况和有关国际文件要求,我们觉得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降低至12岁。

综上所述,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这一措施,不但能达到在一定时间内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实需求,而且有一定的有警示和震慑作用,还有利于改造和挽救有罪错的未成年人,保护了刑法的法益,维护了刑法的精神。

(二)家庭、学校、社会共同作用

1.家庭教育是重中之重

孩子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若放任孩子不管,贻害无穷。因此家长需要提高自身素质,以身作则,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正确行使监护权的同时,对孩子履行合适的引导教育义务;关心孩子吃饱穿暖,同时致力于孩子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富足。

2.学校法制教育是重要方法

基于我国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存在部分学校重智育、轻德育,且不重视法制教育的情况。近年来,法制教育被各大院校提上日程,不少学校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法制教育,让学生更加了解法律,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由此可知,适时的法制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不亚于雪中送炭。

3.社会环境净化是基础工程

社会作为一个“大染缸”,需要净化环境。管理部门需要严守文化市场的底线,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社区可以不定期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全民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发展,让他们能够在的健康的生活环境中长大。[5]

五、结语

少年,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可谓是国之根本。我国目前在立法上对犯罪低龄化现状的无力与青少年人愈发严重的犯罪趋势形成强烈对比。我们应立足于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完善法律法规的方面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同时从家庭、学校教育,社会治理的角度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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