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1
虚拟财产作为当下交易的重要资本保存形式,以数据形式进行有效存储,在提供交易便捷性的同时,也增加了贸易的风险,为了进一步保障虚拟财产的安全性,全面提升保护力度,需要做好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及保护措施的研究。接下来将简要介绍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以及其几种有效的保护策略。
虚拟财产指依托于互联网等交易空间建立的财产保存形式,不仅包括常规货币的电子化形式,还包括QQ 币,游戏币等具有货币性质的虚拟财产,除此之外,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众多具有货币价值的内容也应界定为是虚拟财产。因此,虚拟财产作为与实际财产不同形式的价值存在,同样具备财产的相同属性。与传统财产实际、稳定的存在形式不同,虚拟财产作为新型的财产存在形式,对于互联网的技术具有强烈的依赖性,通过网上购物、观看网络影视作品、在线游戏等多种形式与流量等形势密切相结合,对于互联网的保护技术要求日渐剧增,与此同时,盗刷网银、盗取账号等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也逐渐增多,对法律的保护需求日益凸显。
虚拟财产作为新兴的财产存储形式,在不同的国家里有不同的法律定性。通常情况下,刑法定性主要包含三种不同理解程度的财务定性,而虚拟财产往往属于财物或者财务的最广空间,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与虚拟财产相关的不仅是民事纠纷,更是与刑事犯罪相关联。虚拟财产是一种非物质化的财产,在发生财产争议时,毋庸置疑,可以按照财物进行民法的法律界定,但就刑法的定性而言,在其财务、权利属性的定性过程中,需要结合司法的具体实践,依据个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在虚拟财产的大量案例研究中,不难发现虚拟财产通常在民法中被作为财物进行法律定性,在刑法中,则不能如此定性,需要通过对大量的虚拟财产相关的标准化案件进行合理有效的法律论证,全面保障虚拟财产各项刑法属性、观点的合理性与严谨性,同时,注意充分保持民法与刑法的一致性,使其能够在刑法定性中按照虚拟财产的财务属性进行衡量判定。当刑法和民法保持一致性时,可以将虚拟财产按照财物进行刑法的理论定位,但是,当刑法与民法存在非一致性时,虚拟财物则不能或者不能仅仅作为财物进行法律定位。
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从法律角度出发,需要健全刑法相关法律体系,从财产权利、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和支撑,以规范的法律定性更好保护虚拟财产,利用法律的位阶性原理,通过网络保护和财产保护两种有效途径加强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充分发挥刑法的强制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形成积极、正确的社会价值引导。
例如,在刑法体系的健全过程中,将以电磁数据存在的,具有财产价值的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中,将虚拟财产进行财产的量化计算,结合互联网发展中的价值判定依据和货币价值增幅趋势,将其按照财产数额给予刑法定罪量刑的具体化。比如针对游戏币、装备等虚拟财产,在发生网络盗取等犯罪情形时,可以综合考虑虚拟财产的所属人在购买时所付出的实际货币以及在购买后通过游戏不断努力升级所获取的价值增益,按照现行市场中网络公司对游戏值、装备等相应标出的规范销售价格,以及在实际交易环境中存在的价格浮动比例等作为依据,对虚拟财产的价值进行界定,按照界定的具体数额进行定罪量刑。依据定罪流程与实际经济发展趋势,结合民法中的财产纠纷类法律界定,在刑法中增加虚拟财产保护的定罪条款,按照犯罪的虚拟财产的货币化金额对侵犯私人或者集体的虚拟财产行为进行论处。同时,通过加大对刑法的宣传,增强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建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取向,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虚拟财产的保护意识以及虚拟财产不可侵犯等意识,更好地维护网络秩序与经济秩序,切实保障所有公民的虚拟财产安全。
由于虚拟财产依赖于网络,因此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过程,必须充分开展法律的技术检察,保障网络系统的有效取证以及法律评估等,以专业化的技术支撑强化刑法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明确虚拟财产的保护评定标准,更好地处理虚拟财产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
例如,司法部门可以结合虚拟财产在网络系统中各种类别的属性特点,建立相应的法律评估标准化体系,由专门的司法部门负责,专业化的警察网络办公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网络化各类虚拟财产的流通监督。一旦发生虚拟财产侵犯行为,可以及时调取相关网络货币流通证据,依据司法标准化评估系统给出的虚拟财产货币价值参考,对侵犯行为做出合理化判定,使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有效性得到逐步提升和完善。除了技术检察层面的不断强化,还可以从人员角度出发,建立专业化的司法人才队伍,使其熟练掌握技术检察的各项专业技术手段及专业系统应用,在案件发生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有效根据虚拟财产的市场价值进行正确评估,给予虚拟财产侵犯类案件准确定性。针对专业司法人员,可以采用推荐与考核等方式进行选拔,将专业能力与基本职业道德相结合,选出优秀的司法人员,组建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做好虚拟财产的保护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除此之外,可以结合当前的网络时代发展需求与形势,从市场的供需关系出发,明确制定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检察要求,强化虚拟财产在互联网交易过程中的管控、警示作用,有效避免网络偷、盗、窃等侵犯虚拟财产的案件发生,利用刑法内容增强法律约束力,积极构建健康的网络交易环境,有效保障虚拟财产的安全。
刑法保护效力和司法审判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为了有效增强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效果,需要积极开展司法审判工作,积极促进刑法保护的法制化内涵的有效提升,运用刑法处理好与网络虚拟财产侵犯行为相联系的刑事案件与问题。
例如,在利用刑法对虚拟财产进行有效保护前,需要对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明确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在司法审判中所具备的作用,结合互联网技术的实际发展形势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对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内涵进行及时丰富与更新,通过完善刑法体系,使虚拟财产侵犯等案件得到全面覆盖,充分满足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实际需要。针对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按照法定流程及时对刑法进行修改与模式完善。另外,在虚拟财产相关案件的具体处理过程中,需要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处理流程有序开展案件分析等工作,积极发挥司法审判在虚拟财产保护中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可以提高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严谨性。在具体的虚拟财产保护实施过程中,要求法官及相关责任部门对虚拟财产侵犯的案件全过程进行认真调查研究,以及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核,反复验证,保障各项措施的正确性,提高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有效性。与此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可以结合虚拟财产相关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公正、合理地做出适当选择,为更好地保障虚拟财产的安全,促进刑法保护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推动力量。
虚拟财产作为互联网技术的衍生物,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明确虚拟财产的刑法属性是利用法律武器做好虚拟财产保护的首要前提。同时,需要加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策略应用,通过健全刑法体系,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价值引导,充分利用技术检察和司法审判,强化刑法的保护力度,提升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内涵,为公民的虚拟财产提供最大限度的刑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