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律师审查合同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探究

2020-11-30 04:20
法制博览 2020年36期
关键词:民法典情况法律

孟 翔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广东 佛山 528000

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通常情况下合同(违背法律原则的合同除外,这类合同一般被作废处理)仅仅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法律中另有规定的内容不在此列。在商业贸易活动中,为规范贸易双方的行为、使双方的利益同时得到保障,均会采取制定合同的方式,而要确保合同内容的正确性,尽可能保护己方的利益不受损失,制定合同的公司会分别任用己方律师审查合同内容,合同审查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同时还要遵循相应的基本原则[1]。由于合同的内容受制于《民法典》的法律规范,因此《民法典》就成了制定合同及审查合同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合同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是公司律师要执行的日常工作之一。由于不同公司在规模、业务主体及发展方向上存在不同,因此审查的内容及参考依据也不尽相同。对于大型企业及跨国企业而言,合同内容可能涵盖投资、融资、资产处理、知识产权变更、劳动人事调配等内容,因而在不同合同的审查上有明显差异。原本民事行为在法律上的规范性需要参考不同的法律条文,使公司律师审查合同时的工作量大幅上升,严重影响了合同审查的工作效率,但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公司律师在对不同合同内容进行审查时,均可参照民法典中的相关条例,这就使得合同审查工作的效率大幅提升。尽管合同内容因受公司业务主体、规模、内部制度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不同,但在基本原则及工作方法上却是一致的。最后,所有公司合同的审查工作最终目的都是维护公司整体的利益,确保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规范性,最终推动公司本体乃至整个行业的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公司律师审查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以效益为最终目标

不论内容及类型,所有合同的设立均是出于为公司、企业创造更多效益的考虑,因此合同条款的设计,必须符合公司及企业对当前或未来经济效益乃至社会效益的需求。基于此,合同审查工作也应当将公司的商业诉求作为出发点,以帮助公司实现效益目标为目的开展相关工作。

(二)实现双赢

合同具有表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需求的作用,也是当事人双方维护权利及义务的具体表现,因而合同制定的原则之一就是要能实现双方当事人双赢的局面。如果合同的制定对其中一方有明显不利,或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那么即使合同最终能够成功设立,也会严重挫伤利益受损方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到合同内容中商务诉求的实现[2]。因此,公司律师在进行合同审查工作时,不能仅仅专注于己方利益的满足,还需尽可能保证对方的利益不受影响,以促进合同的设立及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尽可能实现合同内容下的潜在价值。

(三)风险分担

就本质上而言,合同的起草及谈判其实是合同双方对风险分担状态的调整。就经营心态而言,任何一方都不愿意承担过多的风险,而商业贸易活动中的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就需要以合同的方式制定好风险分担的策略及方法。通常情况下,合同的种类会影响风险分配的原则,如施工合同中的技术风险、施工风险及设计风险等与具体内容相关的风险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而政策变更风险、自然灾害风险、资金风险等客观因素上的风险需要由雇主承担,这种风险分配原则的好处是使风险分配本身具有更高的合理性。因此,在审查合同的过程中,公司律师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内容及条例,识别并确定各种风险的类型,从而规划风险承担的范围,并提出对风险分担状态的意见。

(四)需要坚持以合同为根本依据

合同确立以后意味着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及权利也被确定,且这种确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合同的谈判及签署对合同双方意义重大,而用于确保合同公正性、合理性及合法性的合同审查工作也就在此过程中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

三、公司律师审查合同的方法

合同审查工作的方法一般会根据合同规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里说的规模是指合同内容的复杂程度、涉及金额数量的多少及合同类型等,根据这些原则会将合同分为一般合同与重大合同。一般合同内容相对较为简单,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涉及的金额也较小,适用范围广的一般合同通常还会有合同示范文本(如人事任用合同)[3]。这类合同的审查方法相对简单,一般只需要简单了解基本情况及《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即可。

重大合同涉及的内容相对复杂很多,不仅经济行为及交易结构上具有高度复杂性、合同内交易时间往往较长,涉及金额更大,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也更深刻。对这类合同的审查有时还会需要公司律师出具资格证明及尽职调查报告,以确保公司律师审查合同的正当性。正式审查过程中需要了解合同背后的法律风险及市场上的商业风险,还需要对对方的经营状况、市场风评及行业能力等有充分且深入的认识。

(一)一般合同的审查方法

一般合同的审查内容包括商业目的、合同背景资料及合同谈判情况三方面。

在商业目的上,公司律师应首先了解合同涉及业务中已有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知晓业务人员在前期与对方的谈判情况,尤其是公司制定这样的合同需要获取什么样的商业价值及己方的对价底线,之后才可进行合同审查工作[4]。

就合同背景资料而言,合同双方商务人员会且只会在已经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合同背景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执行合同文本的提交工作。因此公司律师需要与参与合同的业务人员进行深入交流,获取更多的合同背景资料,在充分了解合同代指的商业活动情况的前提下开展合同审查工作。

公司律师具有在合同内落实业务人员谈判成果的职能,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项目较为重要,通常需要公司律师与业务人员全程参与合同谈判过程,了解合同谈判情况;对于未经过正式谈判的交易活动,公司律师也应尽可能详细地与业务人员交流及核对,了解双方口头商定的事项及内容。

(二)重大合同的审查方法

重大合同对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运营,乃至公司是否能够存续,均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针对类似合资合作、股权及资产交易等特殊商业活动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时,公司律师需要在合同谈判前进行专业、深入的法律尽职调查,这部分工作通常由外部律师完成,而且还需要出具规范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对企业选择商务决策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也是企业在决断交易结构的确立、交易价格的确定与调整、交易对方陈述及保障内容的确定、风险分配情况的确定、双方义务及权利的划分及其他相关内容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公司律师往往需要参考投资目的、交易方式、资产负债规模、业务规模、项目所在地的法律环境及投资标的情况等,以确定这方面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而这部分内容的参考也能够作为评判重大合同、重要资产重要程度的标准及依据,从而确保重大合同审查的作用及完善性。

以资产收购为例,在签订资产收购合同时,由公司律师执行的法律尽职调查一般需要包括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态、当前重要资产状态、股权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关联交易状态、是否存在重大法律纠纷、劳务用工派遣情况、税务情况、政府许可程度、重要投资或融资担保情况等,在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调查后,才能确保合同审核的效果。

四、结语

对于公司而言,合同审查工作无疑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公司律师执行的合同审查工作往往也千头万绪。但合同审查除了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之外,也是依法治企的最终体现,并最终作用于依法治国这一思想核心的实现。因此,每位尽职法律人都应当砥砺前行,以法律的力量推动企业及国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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