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婧伶 副教授 徐炳全 副教授
(广西警察学院治安学院 广西南宁 530023)
从传统上来说,投资、消费、出口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但是我国社会经济进入 “新常态” 之际,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加之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基本进入 “消费主导型” 的新阶段,消费无疑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甚至有学者认为消费是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 “稳定器” 和 “压舱石”,不断通过宏观经济手段激发公众消费潜能,不仅扩大了国内消费市场,同时也优化了我国对外贸易结构,因此绿色消费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相对于我国传统消费而言,外延式传统消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增长,但是也会给社会环境造成一定压力,甚至有些消费也会造成资源浪费和消耗,而绿色消费则是“减”“加” 相结合的一种新消费,减少了高污染、高消耗,增加了低碳经济产品和服务消费,是一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
绿色消费不仅是一种消费新风尚,同时也是一种消费新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消费也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需求之一,呈现出日渐增强的发展态势。在消费日益成为人民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同时,原有以卖方经济为主体的生产方式正逐步实现买方为主体的消费方式转型,买方消费方式促使卖方生产方式的转变,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无形中促使现有社会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实现产业部门、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产品与服务等领域的转型,客观上促进了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以满足绿色消费的实然要求。可以说,在这一背景下,绿色消费倒逼生产者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实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例如文化消费、“互联网+” 等,使我国消费与生产者实现了信息对等,并且正成为优化我国产业结构的重要力量。
早在2010 年,习近平同志就提出 “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和生活水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从个体角度来看,绿色消费是以消费绿色、健康的产品和服务为前提,避免被有毒、有害的物质所侵扰,健康人的 “体魄”,同时,绿色消费更需要倡导人民群众对于环境的敬畏。习近平总书记2020 年6 月6 日在世界环境日再次强调 “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两山论” 辨证性阐述了自然环境与人的关系、消费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及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由此可见,环境就是民生,就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绿色消费主要是源于绿色理念,主要是指在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前提下,既有益于身心健康,同时也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的总称。但是在推行和倡导绿色消费却遇到了一定障碍,既包括消费者理念,同时也存在绿色产品与服务现实情况,限制了绿色消费可持续发展。
按照消费群体的差异,可以将绿色产品分为 “公益型” 和 “私益型” 两种形式。其中,“公益型” 绿色产品主要是指水、空气等对于公共资源保护有益的产品,例如再生纸等,由于这类产品对于树立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均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公民只有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才能激发此类产品的消费;而 “私益型” 绿色商品则是对于公民自己具有意义和作用的,例如环保产品、有机食品等。虽然说绿色消费理念已经成为我国所倡导的重要消费方式之一,国家通过政策引导、理念宣传等手段,使绿色消费的市场氛围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发展势头,但是由于我国公民环境保护有待提升,与绿色消费的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甚至还有一些公众认为环保是政府的事情,忽视了个人行为对于环境的破坏。尤其是我国农村人口还较多,有些地方还沿袭着传统农村耕种方式和手段,环保意识单薄,对于绿色发展以及绿色消费的理念还缺乏了解,所以市场上的绿色产品消费和推广便比较难。
绿色产品的高质量生产是绿色消费实现增长的必要条件。与传统产品比较而言,绿色产品一定是以绿色理念为基础,因此在研发过程中不仅要考虑产品的市场功能,同时更需要考虑产品的绿色属性,其开发难度一般都很大。由于绿色产品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经费,相对于非绿色产品而言,其生产呈现出投入大、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针对这一情况,大多数企业往往选择投入小、成本低、风险低的非绿色产品;同时,绿色发展理念的时间比较短,绿色产品研发还处于探索阶段,客观上使绿色产品还无法彻底替代非绿色产品,因此很多企业不愿意承担生产绿色产品的风险,也导致我国现行绿色产品种类单调、数量不足。
所谓 “市场准入制度” 是指任何货物、劳务以及资本进入市场程度许可。我国绿色产品如果要顺利进入市场就必须通过流通渠道,这是实现绿色消费的基本前提。物流企业则是帮助绿色产品进入市场的有效媒介,同时还具有开拓潜在市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等作用。虽然我国绿色理念提出比较晚,推行绿色消费的时间也比较短,加上绿色产品在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生产标准等都还未达成统一标准,所以其市场准入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在客观上也导致绿色产品流入市场存在难度。主要表现在准入过程困难重重、营销网络不完整等问题,其中准入过程困难重重主要是由于对于绿色产品的生产、销售、质量等没有相关规定,所以在绿色产品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受到多重阻碍,乱收费、乱设关卡现象屡有发生,无形之中打击了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
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绿色产品质量检查体系,绿色产品质量检验没有统一标准,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在绿色市场肆意流通,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影响到绿色消费的进一步发展。究其原因,在于绿色产品市场秩序混乱无序。首先,从各政府部门对绿色产品治理角度来看,政府的市场监管责任模糊不清,多头管理、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由于没有专门的绿色产品市场秩序管理政策和办法,因此对于绿色产品的质量标准等不明确,监管部门治理的缺位往往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客观上也导致绿色消费境况不容乐观。另外,绿色产品质量检查体系尚未建立,所以对于绿色产品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管,极易产生以次充好的问题发生,导致绿色产品真假难辨,使真正绿色产品由于价格偏高而滞销,市场前景令人担忧,亟需从质量标准和政府治理水平等方面加强对绿色产品的监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同时居民消费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据2019 年商务工作及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上商务部综合司司长储士家介绍,我国2019 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28.2%,实现连续八年下降趋势。这表明我国居民消费趋向实现了转变,在居民满足自身日常刚需消费的前提下,居民消费观念发生转型,主要是用于文化产业的消费呈现出持续增长发展态势。因此,在绿色发展理念下,实现绿色消费一定要转变居民消费观念,刺激绿色消费增长。首先,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基础,转变居民消费观念。绿色发展理念要求 “建设生态文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可以说,绿色发展理念是形成绿色消费的基本理论,通过政策引导、宣传、税收等手段,使居民深刻认识到绿色消费是 “人的全面发展” 的必经之路,必须要要转变传统的资源耗竭型消费观念,从理念和行动上实践绿色消费的理念内涵,使人们自觉保护自然的同时,还要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绿色消费方式,进而促进生态环境优化,推进绿色消费模式的形成。同时,还需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为绿色产品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因此,政府还应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增加文体娱乐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健康支出等文化产业消费支出,引导、刺激绿色消费的发展,同时也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倡导下,绿色消费已经成为新的消费风尚,但是由于绿色产品产业薄弱、价格偏高、质量标准不统一、产品成本高等问题,导致我国绿色消费额始终没有超过非绿色消费额。虽然传统产业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有了一定改善,但是依然没有完成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发展,其产品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绿色产品,但却占据绝大多数市场份额,客观上阻碍了绿色产品的销售和消费。对此,必须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核心,加快传统产业实现向绿色发展转型,提高绿色消费市场占有率。2013 年 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指出 “我们既要创新发展思路,也要创新发展手段。要打破旧的思维定式和条条框框,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了实现绿色发展,真正将 “绿水青山” 变成 “金山银山”,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理念不仅从战略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同时还必须要以产业结构升级换代为切入点,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密集型产业,实现产业绿色发展,进而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另外,还需要加强绿色产品的技术研发、财政经费补助、绿色税收等,鼓励现有传统产业向绿色产业转型,利用最新科技技术、信息化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积极提高绿色产品质量,降低绿色产品成本,进而提升绿色消费市场占有率。
目前,我国有关绿色产品行业标准和法律还处于空白状态,仅在其他法律条文中会提到,要使绿色消费成为我国社会主流消费模式,就必须要加强绿色产品行业标准的建立,构建其法律体系,这样才能从法理上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同时规范绿色产品的统一化管理和质量。在倡导并推广绿色消费过程中,如果没有行业标准和法律规范的约束,往往会出现以次充好、虚假消费、诈骗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利用制度上的漏洞欺骗消费者,使其受到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绿色消费的推行。因此,有关部门要重视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有针对性地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生产的产品,严格检测产品质量,保证流入市场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使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同时,还需要健全完善关于绿色产品和绿色消费的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绿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危害绿色产业发展的违法分子给予相应处罚,鼓励绿色产业利用现有法律体系提升产品质量,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例如,依据《环境保护法》,要进一步明确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承诺遵守环境保护、减少资源过度消耗性的义务,还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制定详细完善的绿色产品标志认证制度,使企业自觉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对产品质量的过程监控与管理。这样才能有效为企业生产绿色产品提供宽松、有序、合法的环境,也会为消费者提供购买绿色产品的环境,进而刺激绿色消费健康、可持续增长,加快完成绿色消费升级与发展。
绿色消费不仅对整个消费行为和结果有要求,更对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品本身有一定规定。从我国现在的生产企业来看,大多数企业还达不到生产绿色产品的能力,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影响下,我国越来越多企业实现了绿色发展转型。企业作为推动绿色发展和绿色消费的重要环节,应该自觉规范自身生产和经营行为,在原料选择、设计过程、产品生产以及产品回收等方面,需要最大限度避免利用不可再生能源,尽快选择无公害或者低害的绿色技术和环保技术,建立低耗、高效、少污染的产业体系,提升绿色产品技术含量和产品质量,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绿色产品的每一个环节,进而为绿色消费提供质量上乘的产品。同时,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加强对绿色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监管治理职能,出台绿色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相关政策、法律和标准,进而构建绿色产品质量检查体系,真正推动绿色发展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实现绿色消费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