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生“减负”问题的法律思考*
——基于兰州市的调查分析

2020-11-29 12:12:02杨成业程鸿斌杜伟轩陈建超王泽焜
法制博览 2020年26期
关键词:辅导班减负兰州市

杨成业 程鸿斌 杜伟轩 陈建超 王泽焜

甘肃农业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一、调查概况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主要基于甘肃省兰州市小学的在校老师、在校领导、校外辅导班的教师、学生家长,共计500人;其中男270人,女230人。

(二)调查目的

2018年12月29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让各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然而,在此之前,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热点之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带动着教育观念的更新,教学改革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方面。但是,几十年间,教学改革却遇到重重阻力,减负政策收效甚微。为此,本文针对这个社会热点问题,将通过调查甘肃省兰州市小学的在校老师、在校领导、校外辅导班的老师、学生家长,了解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减负三十条”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认知,从中找寻造成减负工作难以从实质上完成的原因,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的方式进行。随机向甘肃省兰州市小学的在校老师、在校领导、校外辅导班的老师、学生家长共计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50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500份,有效率100%。同时,项目组也通过走访调查的方式掌握具体情况。

二、兰州市现状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兰州市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现状

1.小学生的作业负担现状

通过调查数据来看,有75%的调查对象认为繁重的课业给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理方面的负担。普遍反映出在繁重的课业下,学生可能或者已经出现了颈椎疼痛、视力下降、精神不振、轻度抑郁等不良症状。另有25%的人认为繁重的课业没有给孩子造成身体和心理方面的负担,相反促进了孩子学习的进步。

2.小学生校外辅导班的数量

由调查数据可知,52%的小学生有2个或2个以上的校外辅导班,只有38%的学生只有1个校外辅导班,而没有报校外辅导班的学生仅占10%。绝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当下小学生的作业量多,大多数学生需要在辅导下完成作业,熬夜的现象普遍,甚至有代做作业的情况出现。调查数据还显示:84%的学生休息时间不足8小时,而休息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仅占16%。

(二)“减负”措施难以深入贯彻执行的原因

1.个人性格

有些学生性格外向,能和同学、老师等人就课业问题做出有效沟通,在他们的眼中,完成作业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部分学生性格内向,与在校老师同学接触较少,反映在他们的学习中,表现为缺少一起学习的伙伴、思考受限等方面,而校外辅导班中有自己熟悉的老师和同学,甚至可以进行一对一辅导,有利于其学习和作业的完成。

2.学习环境

学习环境对孩子的学习及学习成绩具有重大影响。舒适的学习环境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例如:先进的多媒体教室、个人辅导室等。而一部分学生不仅体验不到宽敞明亮的多媒体教室,其家庭也无法为其提供有效地辅导,对孩子的学习兴趣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家长就给孩子报校外辅导班,使学生有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来促进其学习。

3.传统教育观的根深蒂固

高考制度恢复的四十多年来,大批优秀学子借助其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升学考试也成为老师、家长、学生的一个追求目标。但由于我国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名校”、“名师”一票难求,社会和大部分家庭坚持“学海无涯苦作舟”的传统教育观念,坚信“题海战术”,认为繁重的作业可以提高学生成绩。在调查中,大部分家长和老师认为,小学阶段需要加强学习,将成绩放在第一位。在走访中我们还了解到,学校和校外辅导机构都将小学升学率,特别是考入名校和奥赛获奖作为一个考核和绩效的标准。

4.民众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知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关于对减负的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上,28%的调查者对《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简称“减负三十条”)和《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等减负文件表示有一定了解,52%的人表示略有耳闻,具体不了解,而20%的调查者则表示完全不了解。这一结果说明,作为与减负联系最为紧密的在校老师、在校领导、校外辅导班的教师、学生家长,对于依法治教的理念并没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知。可以看出,作为受法律法规规制的群体,对《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等文件了解不清,教育部门和法律监督部门对减负措施的宣传和普及尚不到位,我国的教育法治建设与现实之间还没有实现一个很好的横向与纵向的对接。这也与民众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知有着极大关系。

三、完善减负制度的法律建议

(一)学生

通过调查并结合访谈可知,小学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也与自身的习惯有关。小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作业观,自己加强对学业的认知,认真听课,自发培养作业兴趣,严于律己,克服贪玩的心理。

(二)学校

就学校来讲,针对小学生减负工作,学校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二十二条及二十五条的规定,切实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制定并完善相应教学规则,要求学校老师严格按学校的教学计划进行备课和讲授,对老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估。不要单纯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老师的考核标准,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观。同时,要严厉杜绝按学生成绩或其他的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火箭班等,坚决反对班主任按照学生成绩或其他的名义排座位。端正对奥赛等竞赛的态度,不得组织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竞赛与比赛。

同时,学校也应该根据《中小学生减负措施》规定,鼓励教师多样化教学,改变单一教学方式,组织综合实践性活动。要求教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控制作业完成时长,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要使得作业达到巩固知识和预习的目的。对于考试次数,按照国家教育制度标准,不要频繁进行。考试内容要遵循教学基本要求,不得超纲,考试成绩尽量按照等级进行评价,不要公布学生的分数与排名。

(三)家庭

对于家长来说,应该纠正传统的教育观念,正确对待在经济高速运行下的压力,对西方国家的教育进行充分地了解,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不要给孩子太多的升学压力,注重德育的引导。平时不要和别的家长攀比,不要因为孩子在学校的不好表现就盲目批评和训斥孩子。学会言传身教,加强家风建设,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多支持学校的活动,和孩子一起多参加户外娱乐活动,提高孩子的综合实践能力。

(四)社会

在社会方面,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教育法执行力,加大教育行政处罚的力度,强化政府的管理监督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和第八条明确了人民政府的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先从指标入手,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下达升学考试方面的指标;同时,在绩效考核方面,明令不得将升学情况与之挂钩。在舆论宣传方面,要对各类新闻媒体以各种方式炒作、宣传所谓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的行为严厉禁止;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观念,引导家长、教师和社会转变传统教育观念。同时,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简称《减负三十条》)、《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等文件装订成册,以读本的形式分发于兰州市大众手中,与小学加强联系,举办宣传减负政策的讲座,普及科学教育和教育法的内容,加强教育法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的规定,建立健全监督体制,开展广泛性的社会监督。在各级的教育行政部门开通举报信箱和电话,畅通社会反应渠道,鼓励各方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减负工作评议纳入考核,严肃问责。针对校外辅导班,政府也应该健全监督体制,对辅导培训班进行严格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取缔非法培训机构,严控其收费标准。

综上所述,减负工作的实行,从理念到具体实践,需要社会全方位的参与,健全教育法实施监督的体系,整合各方的监督力量,既刻不容缓,又需要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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