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朝蕾
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等级研究*
葛朝蕾
(广东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1)
经过对近几年广东与河南两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数据的对比分析,发现广东省绩效考核结果存在等级偏少、激励效果较弱的问题。建议主管部门增多绩效考核的等级,并科学合理地设定每个等级所对应的分数,以提升激励效果,提高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等级划分;激励效果
“绩效”是组织或个体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为实现工作目标而付出的工作行为及其取得的成果。所谓激励,就是需求者以追求某种利益为目的,使执行者具有能够完成该目的的积极性和内在推动力,这种积极性和内在推动力的产生,通常是靠科学、合理、公正的激励方法来实现的。波特和劳勒认为有效的激励过程是外部刺激、个体条件、行为表现、行为结果等方面相互作用的过程,强调满足是以绩效为基础,奖励是以绩效为前提,而个人对绩效与奖励的满足程度反过来又会影响以后的激励价值。绩效考核结果是否能够发挥真正的激励作用与其等级是否科学划分有着正相关的关系。具备区分度的考核结果是分级应用的基础。明晰绩效考核结果划分标准,是设计绩效考核结果分级及应用体系的首要内容[1],基于上述理论笔者对广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研究。
广东省教育厅自2016年开始,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16〕1号)文件,委托第三方中大社工(现为益先社会研究院)对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相较于2016年之前只针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绩效考核,2016年度开始的考核所囊括的内容更加全面具体。
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根据考评办法,广东省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范围为20个地级以上市、各普通高校(不含部委属和深圳市属),有关高校研究生部,各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院中职部。考核实施委托第三方负责具体实施。本文研究对象主要为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对高校的考核体系设计详细说明如下: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43个三级指标及69个四级指标构成,总考核分值为100分。指标体系涵盖基础建设、工作实施、工作成效及附加考评(工作创新与配合、违规违纪)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实施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数据、各高校日常上报材料、省教育厅工作记录为基本依据,结合各高校上报的报表,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每年会将考评结果在全省公示,以评促建,将成绩与效果相结合,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手段,促使高校能够在考核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广东省的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取得了较大成效,使大部分高校重视资助工作,根据考核指标不断完善资助工作。笔者发现,广东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结果分级不科学,仅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以“较高分”获得“合格”等级的高校存在不公平且激励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下面将进行分析,并结合河南省的经验给出具体的意见建议。
笔者对广东省2015—2018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进行了数据整理,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广东省高校2015—2018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
年度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参评总参评数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不合格率/(%) 2015年44803513282.633.3360.612.27 2016年47882/13784.334.3164.231.46 2017年201116/1377814.6081.024.38 2018年4199//140/29.2970.710
从表1可知,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中2015年、2016年优秀高校数为44、47,参评高校总数为132、137,优秀率较高,高于平均优秀率5.47%、6.83%,2017年优秀率最低,低于平均优秀率13.24%,2018年优秀率居中;2015年、2016年合格率均低于历年的平均水平69.23%,分别低于8.62%、5%,2017年合格率最高达81.02%,但是优秀率最低为14.6%,2018年合格率较高为70.71%,优秀率居中为29.29%。不合格率最高值也出现在2017年,只有2016年的不合格率低于平均水平。总体上优秀率有所降低,合格高校占比最高,不合格高校占比低,数据分布及变化趋势分布不均匀。
河南省曾获全国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优秀”等级,河南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开始于2005年,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考核制度,“河南模式”为最具代表性的学生资助管理模式,绩效考核工作相对完善,因此下文将分析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数据。河南省进行的是学年的绩效考核,且每两年考核一次。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河南省高校2015—2018年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
学年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总参评数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不合格率/(%)优良率/(%)良好合格率/(%) 2015—2016年3159281313123.6645.0421.379.9268.7066.41 2017—2018年366631413726.2848.1822.632.9274.4570.80
从表2可以看出,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考核结果优秀率、良好率及合格率均有所增长,数据呈正态分布,2015—2016年不合格率为9.92%,2017—2018年不合格率降为2.92%,优良率及良好合格率均有所增长,分别增加了5.75%、4.39%,绩效考核分值分布基本合理,且呈稳定上升的趋势。此外,河南省还增加了优良率和良好合格率这两项指标,数值稳定在70%左右。
从表1、表2可以看出,两省最为显著的差别是广东省考核结果等级为三级,优秀分数为90~100分,合格为89~60,不合格为60分以下。河南省的等级为四级。而广东省不合格率很低,导致实际的等级为两级。对于被考核的高校来说,要么被评为优秀,要么被评为合格。这种大落差不利于大多数高校资助工作的改进。由此导致广东省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较弱,河南省的绩效考核结果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以2017年广东省的考核结果为例,有46所高校考核成绩高于平均分78分,广东白云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及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分数分别为89.8分、89.7分、89.6分,那么显然与同为60分的高校被划分为合格等级是有失公平的,影响激励效果。
绩效考核结果包括绩效考核分数、绩效考核等级、绩效考核系数等不同范畴。合理划分绩效考核等级对绩效考核的有效性是非常关键的。如果等级划分不合理,就会影响绩效考核的效度,进而影响绩效管理的实施效果。绩效考核划分等级多,对绩效考核效度要求高,可以实现比较强的激励,反之激励作用会相对弱化[2]。因此,建议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考核结果中增加“良好”等级,增强对这一区间高校的激励作用,提高绩效考核效度。
广东省根据分数直接确定等级,但是分数及等级的划分不合理,影响高校的积极性,激励效果不明显。建议在增加“良好”等级的基础上,合理规定每个等级所对应分数,笔者建议绩效考核分数大于等于“90”分设为优秀等级,低于90分高于当年考核结果平均分设为“良好”等级,低于平均分高于“60”分设为“合格”等级,低于“60”分设为“不合格”等级。这种合理有效的考核方式才能真正激发各高校及经办人员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广东省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上新台阶。
[1]刘辉,王川,王丹.绩效考核结果分级评定及应用体系设计[J].华北电业,2014(5):56-57.
[2]赵国军.薪酬设计与绩效考核全案[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
G649.2
A
10.15913/j.cnki.kjycx.2020.14.039
2095-6835(2020)14-0099-02
“广州市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核体系构建研究”(编号:15G43)阶段性成果
葛朝蕾(1982—),女,吉林延边人,硕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学生资助绩效考核、酒店餐饮管理。
〔编辑:严丽琴〕